质量管理计划处罚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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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计划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进度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施工队伍在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管控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2.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处罚。
3.凡是分公司限时要求整改的,而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不及时回复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5000元。
4.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公司质检员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二、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未按分公司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次处罚2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3.混凝土工程、构件在浇筑过程中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情况,视其造成质量问题轻重罚款200~1000元。
4.底模板接缝不得大于2mm,违者罚款200元;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00元。
5.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整齐摆放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50元。
6.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每根罚款50元。
7.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500元/次。
(以层为单位)
8.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9.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加倍处罚。
模板拆除不干净的,每处罚款50元。
10.每次砼浇筑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施工队负责人员不小于1人,木工不小于1人,钢筋工不小于1人)每次每人100元进行处罚。
11.各部位模板拆除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每次罚款500元。
12.构造柱模板与砼表面接口要平顺,不得漏浆,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13.拆除后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必须在指定区域分种类码放整齐,不得混堆,否则每次、每处罚款500元。
14.模板支架下应安放垫板,严禁直接安装于楼板上,违者按50——200元每处罚款。
15.模板支架的扣件松动下沉的,处以100---500元/处罚款。
16.模板拆除后阴、阳角及拼缝处出现漏浆的处罚100元每处;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除后出现歪扭≥8mm以上,处罚500元每处。
17.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的,给予100元每处处罚;造成柱墙烂根的,给予300元/处处罚。
18.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门窗洞口扭曲变形,且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处罚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19.变形缝、后浇带、高低标号砼分界处等特殊部位的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设置施工的,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20.跨度≥4m的梁、板未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起拱,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21.严禁在做好的模板上敲击花岗石垫块产生石屑垃圾,发现一处200元/处罚款。
三、钢筋工程
1.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30mm的,钢筋φ20以上每根罚款20元,φ20以下的每根罚款10元。
2.钢筋焊接不合格,每批次罚款1000元,钢筋加固锚固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200元。
3.钢筋加工,要求平直度、弯曲度不准确,或钢筋加工后表面有裂纹、片状锈和油污等,钢筋φ20以上每根罚款30元,φ20以下的每根罚款20元。
4.钢筋进场后,施工队负责保存,保证不淋雨受潮、不弄脏。
违反罚款1000元。
5.钢筋位置绑扎不准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
6.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每处处罚100元。
7.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
8.梁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每处罚款50元。
9.钢筋绑扎完毕后,垫块绑扎不牢固,或垫块间距大于60cm,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镫铁或马镫铁绑扎不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10.钢筋绑扎时未保证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的,每处罚款50元。
11.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队未自检,就通知分公司检查的,每次罚款200元。
12.在监理、甲方进行工程隐藏验收时,施工队无管理人员陪同检查的每次罚款500元。
13.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一定要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200元;钢筋绑扎错误(型号、规格、间距、位置等)每处罚款100元。
造成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14.钢筋绑扎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到钢筋堆放区,每根罚款50元,并清理。
15.砼浇筑完后,钢筋偏位,每根罚款20元。
16.焊接时,未对钢筋端头进行除锈的,钢筋φ20以上每根罚款20元,φ20以下的每根罚款10元;焊接接头有裂纹或有明显烧伤的,每根罚款50元。
17.电渣压力焊接头焊接头包工均匀,周边宽度、厚度不满8-10mm的每根罚款50元。
18.凡是每次焊接不及时敲掉焊渣的,罚款100元。
19.钢筋保护层垫块设置不到位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20.钢筋严禁私自割断,主体结构框架柱(剪力墙、暗柱)、框架梁主筋私自割断,给予2000元/根的罚款;框架梁柱的其他钢筋及板主筋、构造柱主筋、及其他钢筋给予500元/根的处罚。
21.构造柱植筋上下两端未可靠连接者,每根柱罚款100元。
四、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楼地面表面平整度控制在4mm范围内合格,标高控制在5mm范围内合格,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2.混凝土浇筑后凡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每处罚款100~500元。
主筋外露者罚款每处3000元,
3.混凝土楼梯、楼面严重露石子、无浆,每处罚款500元。
4.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松动钢筋,违者每根罚款100元。
5.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留设施工缝、冷缝,违者每处罚款300元,后续施工时施工缝内垃圾等清理不干净的,每处罚款500元。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养护,保护混凝土表面,未按要求养护者每处罚款200元。
7.混凝土不得随意加水,混凝土搅拌已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搅拌时间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0元。
8.落地混凝土及模板上的混凝土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500元。
9.施工缝、后浇带凿毛不及时、不彻底、不冲洗干净的,每处罚款300元。
10.制作的混凝土垫块强度不够,不进行养护的,一次罚款100元;不按规定做砼试块,每次罚款500元。
11.每次砼施工时劳务队主要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非带班班组长),每人每次200罚款。
12.砼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每次每处罚款500元。
13.砼柱、梁后期装修时,无论任何原因将主筋凿出者每次每处罚款5000元;箍筋凿出每次每处罚款3000元,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14.因砼振捣不到位及组织不力,造成明显冷缝、出现孔洞的给予500元/处处罚。
15.因砼振捣不到位,造成柱、梁出现烂根,每处罚款500元.
16.砼浇筑前模板内发现有烟头、烟盒、纸屑、木渣、木屑等垃圾,处罚500元/次。
五、电气预留预埋工程
1.所有进场材料均要求产品合格证,并作复试,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许使用。
2.主体结构及砖墙严禁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随意开槽,否则将按照100元/槽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件应连接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加热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处罚。
4.接地或接零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复合型可饶金属导管除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导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饶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铺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
若达不到规范要求,视情节处以100---1000元/处的处罚。
5.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塑料导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m的处罚。
6.电缆、电线的配管及线槽、桥架铺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7.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电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刚导管内,否则给予50---300元/处的罚款。
8.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9.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否则给予50元/个的处罚。
10.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所用的电气设备和导线、端子等产品,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合格品,产品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
11.配电箱安装应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六、给排水预留预埋工程
1.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撑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2.管道和设备的连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3.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4.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管道穿墙处的管道连接应合格;无渗漏、滴水,否则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5.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6.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做通球试验;检查口、伸缩节、止水环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7.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应正确,周边封闭应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应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8.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符合要求,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七、砌体工程
1.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检报告,并及时检验,未检验处5000元/次罚款。
2.砌体的转角处及相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搓槎。
未按规定留槎、搓槎处2000元/处罚款。
3.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20mm厚墙和独立柱;过梁上与过梁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尽跨度1/2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否则处1000元/处罚款。
4.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外墙采用细石砼镶嵌,不得用砖填塞,否则处500元/处罚款。
5.设计要求的管槽、洞口应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未及时预留预埋洞口、管槽处1000元/处罚款;宽度超过300mm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处2000元/处罚款。
6.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采用1:
2.5砂浆座浆,未座浆处1000元/处罚款。
7.现场拌制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