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完整优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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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完整优秀版

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应急预案

 

编制负责人:

叶如嵩

编制单位:

煤矿生产技术科

实施负责人:

邱志恒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编制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使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各类故障、事故、超限报警,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有效地控制并尽可能减少煤矿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134号、135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龙新煤〔2021〕89号文件,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山前村厦坑口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矿井基本情况、安全监控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基本情况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采用平硐喑斜井开拓方式,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矿井共有2个井口(+794m主平峒、+816m风井),现有一个生产采区,一个采面,一个是+745-38#S采煤工作面,开采水平为+745m-+765m,目前生产平为+745m。

本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矿井设计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全负压通风系统,由+794m主平硐进风,+816m风井回风,在+816m风井配备两台矿用防爆对旋式轴流主通风机,其中一台使用一台备用;矿井每年都有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闽经贸能源【2021】875号《关于龙岩市202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设计为平硐喑斜井开拓,在+794m绞车房装备一台型号为JTP1.2×1.0型矿用绞车,配套电动机为75KW,绞车电控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在+794m~+745m斜井轨道下山采用串车提升下放重车,在+794m主平硐采用CTY2.5/6G矿用隔爆型蓄电池机车运输,工作面运输采用人力推车运输方式至水平车场。

矿井运输矿车采用1吨U型矿车。

主上山铺设15kg/m钢轨,区段运输巷及区段石门铺设15kg/m钢轨,轨距为600mm。

矿井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一回路电源引自岩山变电所10kV电网,另一路电源引自雁石供电所。

两回路电源一回路工作,另一回路带电备用,可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用电要求。

排水方式:

新罗区岩山乡山前村厦坑口煤矿排水系统为单级排水方式,在一采+745区段设容量达600立方的水仓,安装三台DW80-200离心式抽水泵,二趟六寸管路,可满足每小时排出50立方米最大涌水量的需要。

矿井涌水汇集到在一采+745区段水仓里,再由水泵排到+794主平峒水沟,然后由+794主平峒水沟自流排出硐外。

该矿井平硐水沟的断面能满足《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排水的需求。

矿井采用KJ251A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设有地面安全监控中心(井口调度分控室);地面安全监控中心安装1台研祥工控机、KJ251A型人员定位软件、煤矿综合监控软件、传输接口等;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有2台分站,9台读卡器,对井下各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及各采掘工作面等重要区域有信号覆盖,对巷道分支处、各主要车场安装设备了分站读卡器,能满足对采掘作业人员实时定位的要求。

实现与上级监控中心的互联互通,能实时上传从井下分站采集上来的数据。

第二节、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

邱志恒(矿长兼法人)

副组长:

陈柏梁(技术负责人)

成员:

叶如嵩、杨禄禄、林志军、朱东贤、蒋太宇、李平、沈金山、李九发、熊贤龙。

0597-*******

2、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系统遭雷击

2、机房火灾

3、监控系统故障(计算机、井下通讯中断、网络系统故障等)

4、监控系统门禁、超限报警

(1)门禁功能

门禁功能:

在井下一些重要峒室、危险场合(如盲巷等)配备识别器和语音站,可有效地阻止人员违章进入,并将违章人员记录在案。

(2)超时员工报警

超时员工报警:

在人员定位系统设计中使用了多种报警机制。

可以根据矿方的实际工作情况设定额定工作时间。

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范围,此人如果没有上井,软件自动在此人最后出现的地方以人员超时图标进行提示,并为此人提供当天的详细运行记录报表。

(3)区域超员报警

区域超员报警:

特定危险区域超过安全规定人数时,自动报警,可有效地阻止其他人员继续进入;

三)、培训和演练

1、矿长负责主持、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

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

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抢险物资;做好监控系统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以及事故医疗抢救所需的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

由供销及机电部门负责对应急物资、材料定期检查,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节、应急响应

一、发生系统遭雷击:

一)、处置原则:

雷击是突发性事件,本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原则,应做好抗雷救灾工作,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雷击造成的损失。

二)、预防措施:

1、雷电可能对接地不好的建筑物或设备造成危害,机电科要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接地检查。

尤其是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打压试验,对不合格的装置立即更换,对未设避雷装置的建筑物等设施要重新装设。

2、通讯线路必须在入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极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等电位过渡电阻不大于0.03欧姆。

机电科每年定期组织对接地极电阻进行测试。

三)、雷击事故的处置方法

1、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没穿,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和接听;人员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2、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向矿生产调度值班人员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严重程度等。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须立即向矿长、值班矿领导、机电负责人、调度主任汇报。

3、发现有人被雷击后,立即转移该地点,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

受雷击后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应立即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其进行抢救。

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由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跳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由救生员对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跳胸外挤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为止。

如呼吸不恢复,人工呼吸至少应该坚持4小时,出现尸僵和尸斑时方可放弃抢救,有条件时直接给予氧气吸入更佳。

4、在遭受雷击灾害后,现场负责人待天气正常时应检查监控系统及防雷装置能否正常使用,检查情况要及时报告矿值班领导,并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

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5、在遭受雷击灾害后,若安全监控系统遭受破坏,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工作。

当设备遭受严重破坏时,应请求外部支援,联系的单位人员有: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龙岩办事处;:

0597-2887798.同时,将有关情况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二、机房火灾:

一)、处置原则:

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

二)、预防措施

1、值班人员应做好机房巡查工作,机房内禁止抽烟。

2、机房设备定期检查、维护,避免带病运行;同时做好设备散热工作,利用空调调节机房内温度。

3、值班人员应做好机房内用电安全,严禁额外负荷加入现有供电线路上。

三)、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

1、立即报警: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扑救,同时通知矿生产调度部门。

2、控制火情:

对初级火灾,先切断电源,运用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全力进行扑救。

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断电,矿行政科人员负责水源,监控值班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

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抢救重要资料和物品: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抢救监控中心站内的重要资料和物品。

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有矿行政科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

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4、当火灾有蔓延趋势时:

迅速向“119”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方向和现场情况,向火场救灾指挥报告。

监控室值班负责人负责拨打火警“119”。

描述如下内容:

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围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5、火灾消除后:

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安全部门要做好现场保护,调查火灾发生原因,事发部门及时总结教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监控、人员定位系统故障(计算机、井下通讯中断、网络系统故障等)

一)、处置原则:

监控系统的故障除了设备自身故障外,加强管理是关键,须提高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基本素质,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和运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二)、预防措施:

1、矿定期组织监控系统值班人员、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2、定期组织全系统的大检查,维护人员应每天对线路、设备进行巡查、维护;

3、做好双机备份工作,防止资料丢失;

4、按照有关规定备好备品备件;

5、监控计算机不运行游戏软件、不插接U盘、不上公共网络、不做与监控系统工作无关事项。

三)、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置方法

1、监控系统故障时:

应当及时切换到备用计算机,观察故障现象是否恢复。

2、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将故障情况向矿调度室报告,汇报故障发生的时间、情况、严重程度等。

3、当监控系统故障值班人员无法排除,调度室应通知机电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本矿机电技术人员无法排除时,就通知设备供应商或联通公司进行处理。

4、在监控系统故障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做好故障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监控系统发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井上部分:

1、监控机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造,同时,中心站配套装设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通讯及办公设施。

2、地面中心站配备双回路供电且配备了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安装有可靠的防火墙及杀毒软件。

3、地面中心站所在机房装设有防雷接地,且防雷设施齐全可靠。

4、对网络、主通讯线等严格接地,且接地电阻有效可靠。

5、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配备值班、网管和维护人员,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

做好门禁管理,杜绝无关人员随意动用系统设施或篡改系统参数、某张卡的定位数据及相关资料、信息。

6、加强培训,对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维护人员处理故障水平。

7、做好相关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做到及时指导系统维护的作用。

8、实时对井下现场系统相关设备运行状况跟踪,及时修改系统参数,做到井上下一致。

二)、井下部分:

1、对井下人员定位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做到及时升级、扩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

2、井下分站等人员定位设备,必须严格接地,且接地严格可靠。

3、井下分站电源必须可靠、稳定。

电源开关必须闭锁,避免无关人员随意更改。

4、井下读卡器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吊挂位置合理,避免被破坏。

5、井下通讯电缆必须符合要求,电缆吊挂、接线必须合理,不得出现明接头等。

6、分站、读卡器、电缆、接线盒等要放置在无滴水处,与其他电器设备有一定的距离,分站必须上架。

7、对分站的要求

①去开启分站电源时必须先检查分站连接插头座连接电缆是否正确和检查分站站号是否正确;

②井下,除了相关维护人员,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拧动主板上的各电位器或者更改跳线;

③检修分站时,不得改动原电路参数及条件,不得改动电气元件的规格和型号;

④严禁未经联检的设备直接与分站配接使用;

⑤使用中,若要打开电源箱,必须把电源箱的交流输入电源和备用电池用电全部断开;

⑥分站若长期不使用时,应将备用电池电断开,且每隔三个月充一次电,以保证电池使用寿命,充电一次大约需要15小时;

⑦人员携带识别卡在不使用时必须远离具有磁场的环境;

8、对读卡器的要求;

①井下严禁拆卸读卡器;

②关联设备未经联检不得接入读卡器;

③严禁改变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力哭有光的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与参数;

④使用中,要经常检查读卡器的连接线是否可靠,箱盖是否压紧、盖板螺丝是否紧固;

⑤读卡器拆卸、维修必须经由厂家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

⑥读卡器发生故障,应首先切断电源,难后再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四节、报警处理

一、呼救报警

当监控主机收到发出井下人员发出呼救信号而发出语音信号时,值班人员必须将呼救人员所在地点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将呼救的识别卡的当天的运动轨迹打印出来上报你给值班领导;

二、门禁功能报警

监控主机发出有人员违章进入禁止进入的硐室和机房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通知调度室处理,并将违章人员的记录打印出来报给值班领导。

三、超时员工报警

超时员工报警:

有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未下班时,系统会发出语音信号,并将该员工最后出现的地方以人员超时图标进行提示,值班人员必须将此人当天的详细运行记录报表和最后出现的地点一起报告给值班领导。

四、区域超员报警

特定危险区域超过安全规定人数时,系统自动报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将超员地点和超员人数报告值班领导。

第五节、事故后处理工作

一、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二、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分。

三、制定有效地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五、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山前村厦坑口煤矿

2011年11月20日

发生事故后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如下表:

单位

姓名

号码

单位

姓名

号码

区煤管局局长

马振基

矿长

邱志恒

区煤管局总工

魏炎波

安监科

李绍禄

区煤管局副局长

林松华

机电科

叶如嵩

区煤管局局长助理

机电工

彭波

区煤管局生产科长

吴茂

机电工

吴枝成

乡煤管站站长

陈海荣

安监科

熊贤龙

技术负责

陈柏梁

省煤电救护队

2500247

生产科

林志军

调度室

黄清渊

技术员

蒋太宇

安监科

罗有飞

 

***************煤矿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安全保障措施

 

2021年12月(修订)

***************煤矿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是煤矿管理人员的眼睛和耳朵,是矿井防治各种灾害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平稳、可靠持续运行,特制定本安全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肖衍明任东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人员构成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员:

调度室主任、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管理科长、通风科长、监测电工、监测监控工、井下电钳工。

2、职责分工:

矿长(组长):

负责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及全面协调工作;

生产副矿长(副组长):

负责安全生产调度室及矿井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

机电副矿长(副组长):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各大系统的建设和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调校和保养工作,确保矿井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副矿长(副组长):

负责通风科、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安全监控系统日常巡查、监测数据对照;通风科、安全科值班人员随时掌握井下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技术负责人(副组长):

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等,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层面监管。

施工项目负责人(副组长):

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施工技术负责人(副组长):

负责施工单位各单位工程施工设计、作业规程中有关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审定。

(副总工程师):

具体负责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标准的制定。

(调度室主任):

负责安全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监控中心的常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调度室和监控系统各项资料的填写、记录和存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采掘跟踪、生产情况、通风瓦斯、领导下井情况等内容,及时监督填写和上传。

(机电科长):

具体分管井上下一切监控硬件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和维护工作。

(安全科长):

负责督促安全员每天巡查井下各地点瓦斯探头的正确悬挂,保证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通风科长):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的正常稳定,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调度室和监控中心,及时处理各种与通风相关的问题和隐患。

(监测电工):

具体负责井下安全监控各大系统设备的入井检验、正确安装、调试、定期更换探头、定期进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故障断电等试验,所有传输电缆的管理,保证监控设备常运行,通讯良好;负责监控探头的定期校捡;及时处理系统隐患和问题。

监测监控员:

严格按照矿井监控管理相关制度作好安全监控值守日常工作;负责地面监控室电脑的正常使用,瓦斯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有关煤炭管理内容的填写,监控数据按规定时间上传,及时打印填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保障措施

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2、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设备应当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必须具有防雷措施。

系统必须连续运行。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监控网络应当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其他网络互通互联。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当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当按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必须设置在矿调度室,全面反映监控信息。

矿调度室必须24h有监控人员值班。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者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

当主机或者系统线缆发生故障时,必须保证实现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系统必须具有断电、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改接或者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

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

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6、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值班员;当两者读数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当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7、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监视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当记录备案。

8、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9、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10、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

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不确定度应当小于5%。

11、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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