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必看考点《民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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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必看考点《民法》1

《综合素质》必看考点《民法》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

1、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

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

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

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易错项为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故选B。

3、多选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_____

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4、多选题下列条件中,____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A:

不可抗力

B: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D: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5、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6、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

C正确。

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

《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7、单选题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8、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___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9、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

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10、单选题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_____

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B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

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D正确。

11、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

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

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

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

《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C为正确答案。

12、单选题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

“打小偷!

”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_____

A:

售票员

B:

公交公司

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

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单选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

故正确答案为C。

14、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15、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__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6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

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

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

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

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

B项说法正确。

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17、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

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

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为B。

18、多选题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

2002年12月女儿出世。

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

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

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

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

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19、单选题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

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故正确答案选C。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0、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21、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_____

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

A、B、C是法条原文。

正确答案为D。

22、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

解析: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

故肯定D项。

23、单选题甲向乙买马一匹。

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

_____

A:

原告

B:

被告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C

【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

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

24、单选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_____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B:

—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正确。

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25、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正确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6、判断题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27、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8、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答案是B。

29、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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