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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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摘要:
笔者通过深入研究我国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如:
劳动就业机会、就业竞争力不平等,提出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并分析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方法。
同时,由于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笔者在进一步研究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影响,从而为提高和谐劳动关系的持续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
劳动合同制度和谐劳动关系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逐渐成为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同时,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理论支撑,是劳动法规确定的中心法律制度。
此外,我国于2008年年初颁布了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该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提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忽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也日益成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目标。
1构建和谐而良好的劳动关系的必要性
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可以提高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同时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有助于巩固国家的发展成果。
同时,劳动关系也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是衡量当今社会是否和谐的关键因素。
1.1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基础
和谐社会的实质为“以人为主”,包括:
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个人自身的和谐。
劳动关系在我国现存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其稳定、协调程度决定着社会的和谐水平。
同时,劳动关系只有处于和谐状态,才能充分发挥、调动劳动双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并围绕双方的共同利益,自主凝聚力量,以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提高职工各方面的权益,从而稳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而若劳动关系处于不和谐状态,将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如:
2010年,由于富士康集团内部职工劳动关系不断恶化,导致多名职工跳楼以示不满,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一定程度上,也离散了和谐社会的稳定基础。
1.2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序保障
笔者经研究发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一直重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因此,这些国家能够始终保持社会的稳定状态,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复苏与发展。
例如:
通过实施资方、劳工共决制度,德国逐渐成为了战后社会治安最有序的国家之一,并为其经济的起飞提供了重要环境。
此外,随着世界经济日益实现全球化,按价值规律,促使劳动要素在国际间进行流动的趋势,已不可逆转。
同时,一国劳动关系的稳定程度,也直接关系着该国的企业竞争力,影响着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而中国作为最重要的发展中国家,若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高其国际地位,就必须重视市场经济规律,坚固各群体的利益需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吻合的和谐劳动关系,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长期动力。
2我国劳动关系中的问题
2.1劳动者不平等的就业表现
平等是指“真正的自我肯定”,而就我国劳动就业的现状而言,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就业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农民就业不平等。
在我国,乡村与城镇的劳动力市场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且由于产业结构、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显著的不平等,农民在城镇中的就业竞争力明显低于城镇劳动力;
(2)女性就业不平等。
笔者经调查发现,在我国当前的劳动力市场中,大学生普遍面临就业难的现状,而女大学生的就业难度却更大。
如,某些招聘企业明确表示:
拒绝招聘女毕业生。
此外,女性在下岗后,将要面临更大的就业困难,且女性逐渐被规定到特定工作领域内。
如:
办公室文员、服务员、幼师、家政等,这些职位的劳动力往往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且工资较低。
2.2劳动分配不合理
我国目前的总体收入分配情况具体表现为:
尽管居民收入总额得到了不断提高,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拉大,贫富两极化现象日益严峻。
例如:
自本世纪初,我国基尼系数已由0.35扩大到了0.47左右。
此外,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还体现在各个方面,如:
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性别之间,存在着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
具体表现为:
(1)2006年以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已由2.96倍扩大至7.53倍;
(2)由于地区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地理、人文等基础条件,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之间长期存在十分显著的发展差距,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呈现了阶梯式递增的格局;(3)行业差距是指,与一般行业相比,部分新兴行业与垄断性行业,在奖金、各种补助、工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
而我国目前的高收入行业也集中于垄断性行业。
3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3.1签订书面合同非义务化
笔者经研究发现,我国现今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指出签订劳动合同是劳资关系双方的义务,还是用人单位一方的义务,这就导致了劳动部认为部分劳动关系的确定并不符合法律程序,致使劳动关系被迫停止,对劳资双方的经济权益造成一定损坏。
此外,《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
劳动合同到达指定合约期之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职工办理合同的续订手续,而仍维持劳动关系,则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部门已开始重视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化,但该规定的内容涉及范围较窄,未明确规定如何处理原劳动关系。
3.2欠缺合同签订合法程序
目前,我国劳动合同的具体签订程序仍不完善,操作性仍不强,主要表现为:
(1)我国劳动合同中,并未规定劳动者进入某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需在何时与劳动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使得劳动关系双方忽视了劳动合同的必要性,若出现矛盾,将直接导致劳动关系的不和谐;
(2)劳动合同制度中缺乏合同申报登记制度,造成了劳动行政等相关部门无法完全了解用人单位的职工情况,无法及时检查、监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3.3合同签订时间不确定
相关调查显示,部分用人单位经常刻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而尽管《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这一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该规定仍存在两处漏洞:
(1)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的赔偿内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劳动者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的效果;
(2)没有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导致用人单位极易继续利用法律“空子”,拖延时间,这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一定阻碍。
4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4.1健全劳动合同体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活动体制,不仅有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深化改革,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从而也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
笔者经研究发现,健全劳动合同体制的方法主要包括:
(1)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即建立以工会与企业为主体,县级劳动保障部门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主导的劳动合同机制。
同时,在县级劳动保障部门中设立管理科室,设置劳动管理站;
(2)全方位推广劳动合同制度,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从而使《劳动合同法》走进社区、用人单位,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自主签订劳动合同的氛围。
4.2完善劳动法规,保障和谐劳动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也经历了一定变化。
因此,我国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需以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劳动关系中的主体范围、工资发放制度、职工人格尊严保护制度、劳动者培训制度等,以便更加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当今社会的稳定。
此外,针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不足,相关部门应根据深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对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进行全面修改,从而保障实施范围的广泛性。
这也表明,我国立法部门需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行动权、谈判权给出具体规定。
同时,由于该法属于实体法律,缺乏程序内容。
因此,在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还需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程序性法律,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4.3坚持正确原则,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需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协商是指,企业与工会代表围绕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因此,平等协商过程就是劳资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求同存异的过程。
同时,平等协商也是履行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与问题;
(2)不例外原则。
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是有效调整劳动关系的关键机制与重要手段,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实行,无一例外。
这项不例外原则有助于凝聚经营者与职工的力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此外,根据各企业经营状况、规模、性质等的差异,集体合同与平等协商的具体形式、内容、重点、范围等也应有所不同。
如,在新兴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相关部门在不例外原则的支撑下,可推行地域性劳动合同制度。
4.4建立完善的就业机制,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为缓解劳动关系中就业不平等现象,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相关部门需做到以下两点:
(1)搭建就业平台。
由于就业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同时,就业也直接关系到劳资双方的地位,以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却逐渐减弱了就业者的主动权,使得劳资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劳动者的权益将受到一定损害。
因此,政府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普及就业平等观念,以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选择主动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基础;
(2)拓展就业途径。
为从根本上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机会,相关部门需适时拓展就业途径,积极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如: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小型民营公司已吸纳了我国将近75%的劳动者,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并颁布相应的长效就业政策,从而保障劳动者实现完全就业。
此外,由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较低,而许多企业急需较为专业的技术性人才。
因此,政府需加强技能职业培训力度,加大对职业技术院校的人力、资金投入,从而培养适合经济发展的专业人才,以进一步调整劳动关系,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良好的铺垫。
4.5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为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分配不平等问题,我国需严格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其中,按劳分配制度的前提条件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物质基础为社会主义生产力。
同时,实行按劳分配制度的直接原因在于,社会劳动中存在的显著差异性。
此外,我国目前以公有制经济作为主要经济形式,其他所有制经济辅助其发展。
因此,在分配形式上,我国需相应采取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
这就要求按劳分配应以劳动作为第一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按贡献结果参与分配,从而达到既不平均分配各生产要素,也避免出现悬殊过大的现象。
同时,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过程,要做到以下两点:
(1)充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并将劳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提高其在分配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以便维护广大人民的经济利益,协调劳动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避免资本至上问题的出现;
(2)在坚持社会主义大方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既防止在分配制度中出现重效率轻公平的现象,又防止出现重生产力轻共同富裕的现象,进一步缩小城乡与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
5结论
笔者经研究得出,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它决定着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地位。
而由于保障劳资双方的均衡力量,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所在,且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仍存在较多的不足与问题。
因此,相关部门应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作用,并围绕劳动关系建立监督、协调、管理等具体机构,从而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基础条件,以便最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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