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设备能源专业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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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设备能源专业考核办法
2016年设备、能源工作考核办法
设备、能源管理考核执行本考核办法与《本钢矿业公司设备管理扣罚标准》。
设备运行考核办法
1.设备技术指标考核
单位
评价项目
计划指标
南芬露天矿
设备可开动率(%)
85.10
完好率(%)
96.90
故障停机率(‰)
19.97
歪头山矿
设备可开动率(%)
92.77
完好率(%)
92.72
故障停机率(‰)
16.14
南芬选矿厂
设备可开动率(%)
97.77
完好率(%)
97.00
故障停机率(‰)
0.31
石灰石矿
设备可开动率(%)
94.65
完好率(%)
96.07
故障停机率(‰)
2.13
马耳岭球团厂
设备可开动率(%)
97.25
完好率(%)
100.00
故障停机率(‰)
1.36
闫家沟石灰石矿
设备可开动率(%)
95.60
完好率(%)
96.69
故障停机率(‰)
2.08
贾家堡铁矿
设备可开动率(%)
95.60
完好率(%)
96.69
故障停机率(‰)
2.08
⑴未完成计划指标,扣2000元/项。
⑵设备可开动率、故障率按月份考核,完好率按季度考核。
2.设备运行考核
⑴厂矿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影响公司整个生产线48~96小时),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执行。
⑵发生一次严重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100万元或影响整个生产线(含上下工序生产单位)生产16~48小时,扣责任单位3万元。
⑶发生一次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或影响整个生产线(含上下工序生产单位)生产4~16小时,扣责任单位1万元。
⑷发生一次设备小事故(设备故障),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或影响整个生产线(含上下工序生产单位)生产4小时以下,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次。
(5)辅助单位未实现零影响扣500~2000元/次。
(6)设备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矿业公司和原因分析不认真,扣责任单位500元/次,扣机动科长100元/次。
没有制定防范措施,类似事故故障重复发生加倍考核。
(7)设备抢修不及时,计划不周密,扣单位1000-5000元/次。
(8)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实行责任追究。
排查隐患走形式无责任人,整改不及时,预防措施不落实到责任人,扣机动科长、设备厂矿长200元/次。
(9)各单位连续三个月设备对当日产量及下道工序无影响。
每季度对完成好的单位嘉奖2000元。
3.设备ERP考核
⑴设备ERP系统数据不真实,扣责任人100元/次。
设备ERP管理不到位,数据新增、修改不及时,扣责任人100元/次,扣责任单位200元/次。
⑵矿业设备信息平台数据不真实、不全,扣责任人50元/项,扣责任单位100元/项。
4.计量器具考核
⑴对违反ERP计量设备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不及时更新维护计量设备基础数据的,每笔扣责任单位100元。
不及时发送器具送检邮件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发送邮件信息与实际检定器具信息不符,每台件扣责任单位100元。
⑵台帐不健全,与证书、实物不符,未分类或分类有误,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类别,对责任单位扣500-1000元。
未经批准而封存报废计量器具,对责任单位扣1000-2000元。
⑶器具不按计划周期送检,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未经计控处批准而私自外委检定的,扣责任单位5000-10000元。
⑷损坏计量设施及附属装置,视情节扣责任单位2000-5000元。
造成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影响计量指标,扣责任单位10000元。
⑸接到计控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影响计量检测,视情节扣责任单位5000-10000元。
(6)凡使用无合格、有效证件及标识的计量器具,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
使用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扣责任单位3000-10000元。
5.其他
⑴设备设施技术状况评估不能有效开展,存在评估工作不认真、覆盖面不全、数据不详实等现象扣机动科长200元/次。
没有评估的项目,取消上报维简及检维修计划。
针对评估等级在三级以下设备没有制定提升措施并实施,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扣设备厂矿长200元/台。
⑵特种设备维护、检查不到位扣责任单位200元/项。
发生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及时回复,以及未整改运行,扣责任单位500元/次,发生事故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检复检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台。
⑶厂内机动车辆年检复检不合格,扣责任单位主管科室200元/台。
有无牌、无证行驶车辆扣责任单位主管科室200元/台。
年检不合格、不参检、无牌及无证车辆不允许运行,停止供应燃油。
⑷检查发现没有定期优化润滑油品使用措施、消耗分析不到位,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⑸环保设备没按主体设备管理,没有形成独立的设备管理制度,扣责任单位200元/次。
(6)各项检测检验计划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规定内容完成,视影响程度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项。
(7)工业建筑管理违反“十不准”规定,按《本钢矿业公司设备管理扣罚标准》规定执行。
设备检修考核办法
1.设备大、年、维修检修项目无故未按计划完成,完成率未达到100%,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在设备定级降级处理。
2.计划内检修项目无故未按计划组织开展,扣责任单位500元/项。
3.未列入周、月检修计划的检修项目,按设备故障修进行处罚,扣责任单位500元/项。
4.全面推行周检修计划制度,计划准确率按月累计考核,计划准确率<90%,扣责任单位500元。
5.检修项目组织不力造成工期超期,视情况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项。
6.设备检修质量监督不认真,在1个检修周期内由于检修质量问题造成重复检修,视情节扣责任单位1000-2000元/项,扣主管科长及直接责任人100-200元/项;检修备件验收不认真、无检测报告及数据等,因备件质量问题造成重复检修,扣责任单位1000-2000元/项,扣主管科长及直接责任人100-200元/项。
7.外委检修项目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工程直接发包,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扣主管领导、机动科长各200元/项。
在建厂选择施工单位发生挂靠现象,按集团公司《关于杜绝工程转包、挂靠的实施办法》执行。
8.外委检修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发包项目在开工前15天,招议标项目在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扣责任单位500元/项,扣责任人50元/项。
9.外委检修项目现场工程量不准确,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项,扣责任人50元/项,并在设备例会上通报批评。
10.鼓励自主改造、创新及自修,原计划外委的检修工程采取自修的方式解决,按原计划人工费的3%-5%进行加奖。
11.维保工程管理不善,对维保单位无监督、评价、考核工作、维保工程量记录不全等,扣责任单位500元/项、责任人50元/项。
维保单位达不到甲方要求,对维保单位扣除维保金额,维保单位承担区域的设备发生事故及故障,由维保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12.外委检修项目过程报量、决算不及时,扣责任单位500元/项。
13.检修相关方管理不到位、安全准入等手续办理不齐全、安全防护措施考试不认真等情况,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项。
14.检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安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项。
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本钢矿业公司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本钢矿业公司设备管理扣罚标准》执行。
15.修理费指标分解不准确,全年跨科目调整2次以上(含2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16.全面推行单机台修理费消耗与绩效挂钩,未执行单机台修理费消耗与绩效挂钩考核或无推进计划,扣责任单位500元。
17.修造厂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按2016年经济责任制规定执行。
18.修造厂由于机加备件质量及检修工期进度问题,影响到主体厂矿检修或生产,扣修造厂500元/项。
19.修造厂参加主体单位设备抢修或积极完成矿业公司安排的临时工作,视情况加奖修造厂1000-5000元/次。
修造厂开发新的检修项目,视情况加奖修造厂1000-5000元/项。
20.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工期提前,为组织生产创造条件,视情况加奖责任单位1000-5000元/项。
备件、材料及库房考核办法
1.急件计划或提前到货(含突发事故口头请示)每月主体生产单位超过二次,其它单位超过一次,扣机动科长、责任人各50元/月。
提前验收物资,二个月内没补充办理入库手续扣责任人100元/次(国产化立项除外)。
2.因设备待料造成停机或检修延期,视影响情况扣责任单位1000-3000元/次,扣机动科长100元/次。
3.备件计划命中率≥90%,机旁领用备件上机率≥95%,按月考核未完成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4.未按存储周期规定时间内领用上机造成备件超储,按超储额度削减次月采购计划指标。
5.机旁备件未按核定存储量存储,未分区定置摆放、未达到机旁库规范管理,扣责任单位100元/项、主管科长50元/项。
待修、修复备件管理、下机件管理和备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或损毁的,按《矿业公司机旁件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发现帐外物资、小黑库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发现二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6.各厂矿有待修备件原则上不允许上报新品备件需求计划,只允许上报修复需求计划。
未按规定执行,扣责任单位1000元/笔。
7.不按《矿业公司设备、总成件及物料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率没达到100%,扣责任单位500元/次、主管科长及直接责任人各100元/次。
8.因验收不认真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设备停机、检修延期或经济损失,扣责任单位1000-2000元/次、主管科长及直接责任人各100-200元/次。
9.未按供应商管理部质量异议要求反馈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主管科长100元/项。
10.未做到物资收发存数据日清日结,擅自变动结算时间,扣责任单位500元/次、主管科长及直接责任人各100元/次。
11.擅自处理待报废备件、材料,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主管科长200元/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检修模型工单规划率和检修模型工单覆盖率按月考核,要求在65%以上,未达到扣责任单位500元。
13.利库指标参照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执行,未完成扣责任单位500元/项、主管科长100元/项。
1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流失,按堵截物资价值50%考核责任单位。
15.对下机件清单和上机物料不一一对应的,(融毁的除外)扣责任单位200元/项、主管科长100元/项。
备件修复考核办法
修复考核指标及考核内容
单位:
万元
单位
外委修复
自修
小计
露天矿
1400
1000
2400
歪矿
350
850
1200
选矿厂
550
250
800
石矿(含阎家沟)
28
170
198
马球
80
80
160
炸药厂
50
50
修造厂
600
600
汽运
38
38
贾矿
34
70
104
合计
2442
3108
5550
1.备件自修流程按《本钢集团物料自修管理规定》执行,否则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主管科长100元/项。
2.备件修复报表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主管科长100元/次。
3.备件修复按季度累计考核,完成一档攻关指标的单位,每季度加奖2000元,完成二档攻关指标的单位,每季度加奖3000元。
未完成扣主管领导500元/季、机动科长200元/季,年度累计完成返回扣奖。
废钢铁、废旧物资回收考核办法
废钢铁、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单位
废钢铁(吨)
废旧物资(万元)
露天矿
850
120
歪矿
1000
70
选矿
1400
80
石矿
200
5
修造厂
10
3
汽运
10
3
炸药厂
6
粘土矿
10
矿产品厂
200
3
马球
100
20
贾矿
120
10
储运
100
合计
4000
320
1.废钢铁按月完成加奖50元/吨,加奖比例按厂矿80%,储运中心20%。
累计未完成计划扣责任单位1000元/季、主管领导及主管科长各200元/季,年度累计完成返回扣奖。
2.废旧物资回收按季度累计考核,未完成计划扣责任单位1000元/季、主管领导及主管科长各200元/季。
3.未按公司规定执行“以旧换新”回收的单位扣责任单位200元/项、主管科长各100元/项,扣储运中心200元/项、主管科长100元/项。
4.对临时交办的废钢铁、废旧物资回收任务不及时完成,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主管科长200元/次。
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办法
1.设备投资额度询价要求准确,偏差小于5%,由于编报不准确而造成调整投资计划的扣机动科长、责任人200元/项。
2.所有设备购置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设备选厂意见下达一周内完成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100万元以上设备执行矿业公司技术协议会签审批流程,不按要求执行扣机动科长、责任人200元/项。
3.未完成阶段工作计划,扣机动科长及责任人各100-200元/项;采购计划申报时投资计划、设备表、设计方案及方案审查批复表(工程设备)等材料提供齐全,否则采购计划退回;设备购置合同当年签订率未达到100%、列支投资设备及总成当年到货率未到100%,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扣主管领导、机动科长各200元/年。
当年不及时进固定资产帐的扣机动科长、责任人100元/项。
4.新购置设备或总成到货验收后无故闲置时间超过半年的视情况扣主管领导、机动科长100~500元/项。
5.到货设备及总成发生质量异议,未按供应商管理部要求及时反馈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机动科长100元/项。
6.严格执行《本钢矿业公司工程设备采购资金支付管理规定》,设备资金支付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矿业公司除了不予审批外,同时扣机动科长、责任人100元/项。
7.对集团公司、矿业公司批准待废资产设备先送废钢的,没有废钢票或不保留废钢票年底无法做报废处理的,每项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扣机动科长、资产实物管理员200元/项;储运中心送废钢后不及时返还资产原单位的,扣储运中心主管科长、主管员200元/项。
8.对转固后的资产实物没有及时录入ERP设备系统,线上资产与线下实物资产没有一一对应,扣机动科长、资产实物管理员各100元/项。
电气及信息化考核办法
1.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本单位的主体供电结构,或增设大功率负荷分支设备,造成设备事故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2.电气及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及事故、故障管理不到位,发生电气设备事故,隐瞒不报,发现问题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3.对电气设备设施的防护装置检测时有漏项,检测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的,发现问题扣管理部门500元/次。
4.对外部单位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执行停送电会签,每项扣管理部门200元/次。
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外部发电设备或外部电源接入本地供电系统中,发现扣在建厂500元/次。
5.主控室,操作室管理不符合集团公司下发的《本钢集团公司自动化控制室管理标准》中要求,无运行和故障报修统计,室内卫生差,桌面物品杂乱,主机操作台上有盛水物品等,扣责任人50元/项。
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操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由于数据录入错误或操作失误,扣责任人50元/条。
造成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生产停顿的扣责任人500-2000元/次。
6.所上信息化项目功能损毁或闲置未发挥作用,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
擅自拆卸或挪用信息系统相关硬件、网络设备,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相关硬件设备及终端丢失或人为损坏,责任单位照价赔偿,并扣责任单位1000-10000元/次。
7.擅自将其他网络接入ERP网络、私自在ERP网络上接入wifi和无线路由器或在接入ERP网络的终端电脑上,使用可能存在病毒的移动存储设备,扣责任单位500元/次,并对其通报批评。
ERP终端未按要求配置相关参数及软件,造成感染病毒并传播,影响信息系统正常使用,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8.未按要求进行实名制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单位,扣1000元/项。
对信息系统重要部位无周期性数据备份的扣责任人200元/项。
9.个人ERP工号及密码被盗用,导致系统数据信息被修改、盗窃或使公司蒙受损失的,扣责任单位5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处以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10.信息化项目方案未经矿业公司审查就上报执行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项。
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组织不力,验收不认真等,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
一、能源指标考核
指标名称
单位
考核
计划
考核办法
一、露天矿
工序能耗
kg/t
0.9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铁矿石耗电
kwh/t
5.6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产耗柴油
kg/t
2.217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推土机柴油
kg/t
0.2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非生产耗柴油
t/月
51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18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年
110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500t/年以上,扣5000元。
二、选矿厂
工序能耗
kg/t
5.70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铁精矿电耗
kwh/t
8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铁精矿耗新水
t/t
2.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柴油
t/月
2.7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1.3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年
430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500t/年以上,扣5000元。
三、歪头山矿
铁精矿工序能耗
kg/t
27.12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采矿工序能耗
kg/t
1.26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选矿工序能耗
kg/t
5.65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铁矿石电耗
kwh/t
9.80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选矿工序
铁精矿电耗
kwh/t
89.97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铁精矿耗新水
t/t
3.39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铁矿石耗柴油
kg/t
1.117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非生产耗柴油
t/月
9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1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年
187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500t/年以上,扣5000元。
四、石灰石矿
石灰石工序能耗
kg/t
2.62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原矿耗电
kwh/t
3.53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原矿耗柴油
kg/t
0.3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石灰工序能耗
kg/t
157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冶金灰耗电
kwh/t
33.36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活性灰耗煤气
Gj/t
5.5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天然气
万m3/年
106
此项指标由动力煤指标改为天然气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1000立/年以上,扣5000元。
汽油
t/月
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竖窑耗焦
kg/t
12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冶金灰耗柴油
kg/t
0.1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五、南芬球团厂
球团工序能耗
kg/t
20.01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球团耗电
kwh/t
30.16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球团耗无烟煤
kg/t
19.1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a
130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500t/年以上,扣5000元。
球团耗柴油
t/t
0.181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活水
t/月
140
月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工业水
t/t
0.1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1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六、马耳岭球团厂
球团工序能耗
kg/t
22.08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球团耗电
kwh/t
29.1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球团耗无烟煤
kg/t
20.89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a
78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500t/年以上,扣5000元。
球团耗柴油
kg/t
0.2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工业水
t/t
0.1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2.2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活水
t/d
183.1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七、汽运大队
总能耗
t标煤/年
1051.2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动力煤
t/年
65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200t/年以上,扣5000元。
总用电
万kwh/年
1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6.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柴油
t/月
9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活水
t/月
72
月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八、修造厂
总能耗
t标煤/年
900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动力煤
t/年
5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200t/年以上,扣5000元。
总用电
万kWh/年
21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4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柴油
t/月
2.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工业水
t/月
570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生活水
t/月
135
月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焦炭
t/年
15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九、炸药厂
工序能耗
kg/t
95.9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电耗
kWh/t
510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动力煤
t/年
14.5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200t/年以上,扣5000元。
柴油
t/月
6.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汽油
t/月
2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十、粘土矿
工序能耗
kg/t
10
集团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5000元。
动力煤
t/年
2500
年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超过200t/年以上,扣5000元。
非生产电
万kwh/年
160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柴油
kg/t
0.45
月累计考核,超计划扣2000元。
脱硫剂电耗
kWh/t
7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