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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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情况汇报
XXXX/各类材料/整改措施
〔XX市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情况汇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现就我市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条例》颁布于1988年1月16日,至今贯彻执行已17年。
《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从森林防火组织,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奖惩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对于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7年来,我市围绕《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制定了《XX市森林火灾扑救预案》、《XX市新造林防火管理办法》和《XX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防火规定。
严格遵照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的指示及温家宝同志提出的“五条标准”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研究解决实施“三大工程”后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使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1‰指标内,连续17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年年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1998—2000年、20XX—20XX年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的森林防火先进集体。
一、全市林业及森林防火基本情况
我市是长江上游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水涵养区,为四川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屏障。
全市现有林业用地55万公顷,占幅员总面积的74.3%。
其中,重点生态林占77.6%,商品林占10.6%,一般生态林占11.8%。
全市活立木总蓄积2942万立方米,森林资覆盖率达58.97%。
我市复杂的地形、气候条件衍生出复杂多样、多姿多彩的植被类型,孕育着种类繁多的动物群落,是重要的亚热带动植物基因库。
其中,受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15种,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种。
我市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气温高,空气非常干燥,干雨季分明,蒸发量是降雨量的2倍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由于特殊的气候条件,盐边县、米易县为国家Ⅰ级火险区,仁和区为省Ⅰ级火险区,旱季从上年的11月至次年的6月,长达8个月,其中3—5月几乎无降雨,每天处于4—5级高火险天气。
另外,由于我市林区村民生产、生活用火习惯,历来就是森林火灾的频繁发生之地,被国家列为重点火险治理区域。
目前,全市市、县(区)、乡、造林管护单位共组建了森林防火指挥部68个,设立防火办公室11个,专职工作人员46人;建成了望台9座,了望面积达90%以上;全面联网开通了短波和超短波电台,拥有无线电台260余部,通信覆盖率80%以上;现有风力灭火机420台,其它灭火机具8000余台(把、套);有线电话74部,卫星电话5部,图文传真机9部,计算机17台,森林消防专职车辆38台;组建了专业扑火队13支共300人,半专业扑火队92支1761人,业余扑火队472支11825人,武警森林支队252人,专职护林人员1318人。
二、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工作
(一)面向社会,强化宣传,为《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关键在于林区群众。
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提高之日,就是森林火灾的减少之时。
我市防火宣传教育坚持在面上做到“广”,在宣传效果上做到“深”,即:
宣传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规模浩大的《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编辑、印刷、散发了大量的附有森林防火责任书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画历、宣传资料。
力求在防火宣传上做到“四讲”,讲严峻形势,讲火灾危害,讲防火知识,讲扑火知识。
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电视、电台上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防火标语、公益广告;在报刊上刊登防火标语、署名、森林防火报警电话;用传呼、短信息提醒用户注意防火;建立起永久性的护林防火宣传碑。
真正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林区内有标语,农户家里有宣传画历。
与此同时,结合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将防火知识融于歌舞表演中、融于致富知识的讲座中,寓教于乐。
针对县(区)领导换届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乡(镇)领导变动大等因素,全市各级相应开展了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各防火办主任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培训班。
《条例》颁布至今,全市森林防火的学习宣传面已达到95%以上,从上到下形成了浓郁的森林防火氛围,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宣传效果。
(二)责任重于泰,切切实实将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头、地块、人头。
责任制是否能够全面落实,直接关系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坏。
因此,我们注意在“实”字上下工夫,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林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摆上了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了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领导包片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政企联防、区域联防、村民联防等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本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亲赴火场,靠前指挥,掌握第一手情况。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均明确制定了成员单位的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把森林防火工作搞好。
防火期内,林区主要领导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外出,集中精力抓好防火。
清明、五一节等关键时段,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到分片包点单位蹲点坐镇指挥,严格督促检查,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防火办主任深入防火一线,掌握火险、林情和社情动态,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和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
市、县、乡、村、社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驻林区单位、林区施工单位、森林公园、农家乐、巡护林人员也签订了相应的森林防火责任书。
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兑现奖惩,切切实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头、地块和人头。
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将责任落到实处,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成绩。
在春节和防火期间,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慰问、看望一线防火人员和森警部队。
(三)防患于未然,开展计划烧除的同时,加强火管理和督促检查。
防范胜于救灾,森林防火必须立足于预防为主的方针。
计划烧除是多年来我们积极推行,能有效降低火险等级的预防手段,也是我市多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
1996年11月,国家林业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计划烧除现场会,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的计划烧除工作。
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初,全市在认真摸底、踏查和设计的基础上,在市气象局提供的最佳烧除时间内,精心组织落实计划烧除工作。
每年的计划烧除面积保持在2.3万公顷以上。
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有效降低了火险等级。
野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罪魁祸首,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火管理。
一是林区生产用火严格履行用火审批和许可证制度;二是对“五种人”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三是对各村社的放牧人员一一登记造册,指定放牧地点;四是落实坟主责任制;五是清理林区盲流人员;六是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安排,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增派了巡护林人员,开展武警搜清沟,增加防火指挥车的巡视次数和线路,必要时,政府行文划定防火戒严期和戒严区。
另外,我们决不放松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
每年,市、县(区)都定期、不定期地组成检查组,深入市区视野区新造林地段和重点林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
(四)狠抓扑火队伍的组建、培训,走专业化、规范化的扑火道路。
建立一支常务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发生森林火情时,能够迅速出击,有效扑救,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而且能有效地减少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我市非常重视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全市各县(区)、普威林业局、盐边林业局、市国营林场总场、长江造林局XX分局均组建了专业扑火队;各乡(镇)、XX苏铁保护区管理处组建了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招聘了专、兼职巡护林员。
每年都举办培训班,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进行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技、战术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做到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几经风雨,在几届领导的艰苦努力争取下,20XX年底,我市建立了武警XX市森林支队,在盐边县和仁和区各驻有一个大队,极大地充实了我市的扑火力量,提高了预防和扑救森林大火的能力。
组建武警森林部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选址、组建以及待遇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切实解决部队实际困难,努力在全省争创一流,真正做到了“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
(五)从加强值班调度、扑火指挥和扑火力量的组织等方面入手,科学、高效地扑灭森林火灾。
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超短波电台全天候开通,全市各防火办、了望台(站)及森警支队坚持24小时值班。
值班员及时处理森林火灾信息,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准确传达上级对火灾扑救做出的指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捷。
各级领导参与值班带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在扑火力量的组织上,我们按照“群专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森警部队、林区干部群众、林业职工以及民兵应急分队为主要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战斗力,从近从快组织扑火力量,力争把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发生较大火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亲临火场,靠前指挥,统一协调,采取“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方针,从附近地区调集扑火力量,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快速、高效、安全地扑灭火,降低火灾损失。
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在保护好森林资的同时,尤其注重保护好扑火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武警森林部队XX支队组建以来,全体官兵发扬了连续作战、不畏艰险的精神,与地方扑火队和其他扑火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扑灭了多处火势猛、地势险、任务重、影响大的火灾;支队首长们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与战士们同甘共苦,出色完成了灭火任务,为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火灾扑救的指挥上,主要采取了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的方式。
各种扑火力量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由前指负责人统一下达扑救指令,杜绝多头指挥和瞎指挥。
扑救火灾的指挥员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指挥能力,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火场指挥员,市、县两级每年都开展了森林防火指挥培训,还多次组织人员参加了国家和省里举办的培训班,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专业知识的火场指挥员在全市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六)坚持依法治林,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保持打击涉火犯罪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针对我市火案较为突出的新形势,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与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火灾扑救和火案查处力量同时出击,切实加大了对火案的预防、查处,特别加大了对故意纵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在20XX年的火案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20余人次,破获森林火灾案件40件。
其中,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33件,刑事处罚7人,直诉1人,林业行政处罚29人,治安处罚5人。
为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各县(区)还对造成较大损失的火灾案件进行了公捕、公审。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森林面积的不断增加,防火任务的不断加重,给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我市自1998年起,先后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市区视野区生态治理工程。
随着新造林的不断增加,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原始林区的林下可燃物也越积越厚,潜在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加之林区道路交通不便,若发生火灾,组织扑救相当困难。
一系列困难造成了森林管护力量和扑火力量严重不足,管护和扑救经费入不敷出,地方和造林管护单位包袱越来越重。
(二)林区群众的原始生产习惯存在火灾隐患,给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林区群众长期以来形成刀耕火种的习惯,虽经教育,一时难以改变;尤其是凉、云南省大量人员自发迁居我市林区,毁林开荒,随意用火,刀耕火种,难以管理,经常引发森林火灾;管理措施太强硬便引发矛盾,往往造成故意放火,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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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全面实施生态移民,将这些经济技术落后,生活贫困的林区群众妥善安置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改善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其发展经济,同时有利于生态的保护。
(三)存在防火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从1999年开始,我市被国家省列为重点火险综合治理区域,国家、省、市、县(区)投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近1000万元,装备了大量扑火机具、通信工具、交通运输工具等,大大提高了我市防扑森林大火的能力。
但从20XX年起,综合治理资金停拨,致使我市防火经费严重不足。
建议国家、省对重点火险区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增加防火的科技含量,我市也将定额配套投入防火经费。
(四)存在对火案肇事者处罚困难的问题。
目前,森林防火没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火灾损失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和鉴定机构,火灾发生后,现有人员鉴定的火地点和火灾损失法律依据不足,存在对肇事者处罚困难的问题。
建议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五)存在森林消防运兵车不合法运载的问题
我市现有森林消防运兵车11辆(均为小型货运机动车加装护栏改装),用于运送专业扑火队员和扑火机具。
20XX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公安部门于20XX年11月根据该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附载作业人员的应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措施”,收缴了全市11辆森林消防运兵车的《载客证》,使森林消防运兵车运送扑火队员不再享有法律支撑,不再具有合法性。
目前更新车辆经费困难,只能维持现状,违法载人,安全隐患大,若出现问题,得不到法律保障。
小型货运机动车力量大,底盘高,小巧灵活,载人和扑火机具方便、快捷,非常适应于目前林区道路。
如改用小型客车,则不适应林区道路,人员上下慢,装卸扑火机具困难,贻误战机,我市暂无更好办法,请省研究解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