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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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工程施工合同
“极目楚天”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湖南法利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
湖南省招商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全称):
湖南法利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湖南省招商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极目楚天”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与天鹅大道交汇处
3、工程规模:
1#栋2#栋6#栋及地下室约8万平方米
]#栋
2#栋
6#栋
地下室
合计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极目楚天”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所有建筑及相关工作,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
2、承包内容:
1#栋2#栋6#栋及地下室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固定单价总承包方式,即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全部包干。
第三条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2010年3月5日开工——2011年12月30日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每周进度计划,实施拖延工期每天罚
款1000元人民币;若总进度未延误,则周进度罚款返还。
第四条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验收,并由甲方.监理单位和质检站等共同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省优。
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造成的工料损失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须有一整套完善的安全措施要求,必须执行施工现场
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实做好安
全防范措施。
施工中如因违反安全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或因违反
消防条列造成的火灾事故,其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施工场地的综合指标须达到湖南省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要求。
材料设备应按甲方要求及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定期清理;
施工人员要按甲方要求做到穿戴整齐;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
场地应按甲方要求布置并进行混疑土硬化,其中各标段临时道路
的混疑土硬化由甲方统一规划,根据各标段的竟价情况确定施工
队伍,费用由乙方按造价比列分摊,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
币)
其中安全措施费用万元(人民币),己包含合同风险费和对外各种费用等,不包含税金,右甲方代扣。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和优惠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均有效。
3、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己进行了现场踏勘,清楚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状况(如地质实际状况与地勘报告不符,由设计、地勘、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岀处理意见)、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等内容,且己对工程量清单及列项的完整性进行复核,己考虑有关的风险和降排水等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甲方不再追加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任何费用。
4、合同价款中不予调整的风险范围:
1人工工资和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正负3%(含3%)以外,装饰及安装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正负5%
(含5%)以外,超过部分按《长沙建设造价》当期材料价格给予调增调减。
)
2人身、财产安全和保险:
3气候、地下水位条件变化,施工方案变更;
4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或改进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为达到目标工期增加的施工措施;为保证现场布置及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安全文明、农民工管理等有关手续费用。
6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
5、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变更部分的工程量计价办法如下:
按照2007湖南省消耗量定额计价办法和程序计算后按5%的优惠率下浮。
其中:
人工费统一按湘建价[2007]402号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单价执行,装饰装修工程按55元/工日计取,其他工程按48元/工H计取,不再下浮;材料价格按照《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当期材料预算价格或经甲方签证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水电费单价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基金不计取,税金暂不计取。
)
1以独立报价形式,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产生合同约束力;
2按计价规范的计量,按工程量清单己有单价计价,适合于同样的或类似的工作。
3以工程量清单已有的单价为基础进行合理调整后的单价进行计价,适用于类似的性质但施工条件不同的项目,单价调整应合理地考虑差别因素,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产生合同约束力;
4零星工程和不可精确计量的变更以独立报价的形式进行结算。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木施工合同条款
2、
招标文件、补遗书及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投标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而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O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木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完工程结算和付请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均有同等效力。
3订立日期、地点:
2010年月日于
乙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具体条款请参阅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文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使用语言文字:
中文、汉语
适用法律和法规:
国家、军队法规及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定。
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2、图纸:
甲方在开工前7天内向乙方提供4套图纸,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甲方管理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助理员:
工程师:
甲方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助甲方代表对木工程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控制以及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监理公司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现场监理。
乙方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预算员:
安全员:
乙方须依据合同审核并经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照乙方在投标书中作岀的承诺,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或兼职,须在施工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50万罚款。
2、双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是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具体位置详见甲方提供的水电接驳点布置图;并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
(3)进场后三天内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
(4)组织图纸会省和设计交底。
(5)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乙方进场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阶段每月5日向甲方书而提交己完成工程量报告、“进度统计月报表”和质量安全概况。
(2)乙方要完善质保体系和安全体系,乙方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并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3)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协调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用房。
(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已竣工未交付之前,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己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果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6)乙方须采用有效的措施防尘、防盗、防污染,负责维护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保证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
(7)根据施工进度负责同步收集整理相关施工信息和文件资料。
(8)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与检验
1、检查和返工:
乙方须认真按标准、规范、图纸以及甲方现场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严格遵守“上一道工序不验收,下一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按照程序组织施工,凡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的验收部位;须24提前小时通知甲方,只有经甲方代表、监理代表等共同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才能隐蔽。
本工程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为:
桩基础、地下室和主体工程,甲方收到乙方中间摇手申请报告后2天内参加验收并签署中间验收意见。
四、付款方式
1、信誉保证金以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返还,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返还信誉保证金800万元作为工程备料款,所有工程建至第四层后返还信誉保证金200万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措施费,至此信誉保证金全部返还。
2、所有工程建至楼层一半后,工程款付至20%;建至楼层四分之三后,工程付至30%;楼层封顶后,工程款付至5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款付至70%;工程备案、结算审计后工程款付至95%o
3、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土建工程一年、水电工程二年、防水工程五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满时无质量问题分别一次性付清。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品质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必须提供样品或样木,且应经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采购。
其中,外墙面砖、入户防盗门、地下室人防密闭门、水泵和柴油发电机等材料由甲方采购运至工地,乙方负责接收并保护成品和半成品。
收取采购费率为%
2、材料品牌指定:
土建部分主要材料须采用以下品牌:
1螺纹钢采用链钢生产的产品;②一级钢筋采用湘钢生产的产品;③商品確采用兆新、高强、中建五局品牌,但必须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一种晶牌的水泥和外加剂;④铝合金门窗采用经阁或振升铝型材,铝材厚度不小于,由施工方联合去商谈,最终确定同一种铝材;⑤灯具采用三雄极光品牌;⑥配电箱采用施耐德品牌。
3、暂估价:
外墙砖、阳台栏杆、凸窗护栏、落地窗护栏、铝合金窗、铝合金百叶、墙体内保温、防水等按暂估价进行报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开支程序和调整办法由甲方确定。
六、指定分包
1、铝合金门窗、百叶窗、防水等工程施工队伍由乙方自选,但是必须是由甲方认真的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2、各专业工程分包商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总协调和进度安排,并承担其木身应该承担的维保责任;但整体建筑物的维保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
对于分包商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国家规范施工,造成总包单位质量隐患或直接给总包单位施工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损坏的,总承包单位应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拒不执行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要求的分包商,总包单位可以不支付分包工程款项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确保总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3、总包配套服务费:
(1)弱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等单独发包的单项工程(电梯设备除
外),应向总包单位激纳配套服务费(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外脚手架使用费、交叉作业降效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总包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此费用由各承包单位承担。
其总费率为所承包工程工程造价的%,各总包单位再根据各自标段实际所占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2)总包单位收取总包配套服务费用后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搭设办公场所、材料对方所需场地、水电接口(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并无偿提供分包单位有关垂直、水平运输设备及脚手架等设施,以满足分包单位施工需要。
七、工程变更
1、变更的定义:
改变或修改合同图纸中标是的或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作。
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2任何工作的取消或代换;
3任何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标准、类型等的改变;
4任何工作的性质(功能)和质量的改变;
5工程的任何组成或构件的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6从现场拆除任何已完工工程或己运抵现场的材料设备的退场,切不是因其各自不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2、变更文件的提出、程序和确认:
1设计变更可以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
相关单位提出;
2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以书而形式直接通知设计单位;其他单位提岀的设计变更,需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附变更方案说明书,办理会审报批手续后由甲方将有关变更内容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审批表》甲方核准内容进行变更设计;
3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须签字齐全并加盖出图专用章后交甲方,甲方核准并盖章后为有效变更文件,乙方应依照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4未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乙方擅自变更,其发生的增加费用不予认可,发生的减少费用根据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因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延误工期不顺延。
5工程变更中除设计变更以外,如乙方因施工原因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变更等,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变更所可能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且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3、材料更换或替代:
1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规定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发生更换或替代,应该按照设计变更有关程序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仅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发生变化的材料更换或替代,该工程清单项目仅对更换或替代的材料价格进行价差调整,不得改变工程清单项目报价的其他内容。
2设计施工图中设计的防水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如经实验后,实际外加剂掺量发生变换,该工程清单项目的报价不再调整。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应按质监站及长沙市挡案馆有关建筑工程备案制度及档案竣工图绘制有关要求真实准确的绘制本工程的竣工图;工程备案后7天内提供完整的备案资料交甲方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后56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巻套交甲方以供工程竣工决算。
2、工程结算资料应齐备且各方签章完整、实事求是,工程结算资料提供给甲方核查后,由甲方提交给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审计核减金额超过±20%时,由乙方承担全部审计费用且应支付核减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当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索赔。
具体情形如下:
1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施工无法进行;
2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其他不按合同旅行义务的情形;
2、当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岀索赔;赔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①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
2未能按甲方的指令完成缺陷补救工作或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3由于乙方原因修改进度计划导致甲方有额外投入;
4拖期违约赔偿,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
索赔;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水、电、气等应收款项;
6未能通过竣工检验;
7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后的支付;
8其它合理的索赔。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补充条款
为确保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木的有效控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一切违反国家、军队和地方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甲方有关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经济制裁。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湖南法力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湖南省招商建筑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湖南长沙极目楚天住宅小区工程二期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而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约定木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理使用年限;
2.屋而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之H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H
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
故现场抢修。
3、对于设计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
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的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