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331401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97 大小:50.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7页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7页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7页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7页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9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平舆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平舆县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8-GC-G-015

 

招标人:

平舆县舆兴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O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舆县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8-GC-G-015

1、招标条件

平舆县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舆县舆兴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平舆县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社会资本金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价约万元

建设地点:

平舆县境内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五条市政道路的升级改造和三条道路的新建:

其中工业大道(清河大道—鸿业大道)、文化路(挚地大道—创业大道)、车舆大道(古槐大道-伟业路)、东皇大道东段(古槐大道-清河大道)、平和大道(古槐大道-大广高速)五条道路为升级改造道路;商城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平和大道-商城路)、规划二路(平和大道-商城路)三条道路为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5条市政道路的路面改造、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和附属基础设施建设;3条市政道路的新建工程包括道路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电力、交通环卫设施、天然气等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工期:

总工期2年;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拟派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1.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须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具有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1.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企业公告发布后自行查询)。

3.1.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投标人首先通过“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8:

00时至2018年7月20日18:

00时,登录“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18年7月16日8:

00时至2018年7月20日18:

00时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详见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舆县舆兴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编号

2018-GC-G-015

1.1.2

招标人

平舆县舆兴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平舆县城区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平舆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价约万元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2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或:

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拟派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须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具有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企业公告发布后自行查询)。

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者,联合体双方需提供以上企业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登录交易平台向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问,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认为如有必要答疑,会将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公布。

分包

不允许

偏离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

形式:

登录交易平台匿名提出

2.3.1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

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

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收到异议,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自行准备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存至平舆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并取得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

(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9:

00时(同投标截止时间)

(1)收款人户名: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原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

(2)收款人户名: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平舆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

000000079012-0181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5、2016、2017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执行。

(注: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陆份;电子版1份(U盘)。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装订成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6

是否使用暗标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包封开口处应以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7日9:

00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

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及业绩信誉等资料单独密封在一个独立的档案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并注明:

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7日9: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7人组成;

其中

招标人代表0人

专家7人

(经济类2人,技术类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负责评标活动。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3名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词语定义

8.1.1

类似业绩

是市政工程类施工或设计项目

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因违法违规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记录或黑名单。

招标控制价

8.2.1

招标控制价

万元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投标文件的拒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本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出席开标会议的;

资料费及获取地点

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支付约定:

(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向造价咨询机构交纳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差额累计计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参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

特别提醒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投标人应作出“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专项承诺。

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院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分包

不允许。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舆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

如有修改,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可爱清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