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doc
《保安员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安员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安员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
一、保安员职业道德
政治坚定、爱岗敬业;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不怕艰苦、勇敢无畏。
二、保安工作必须做到“六好”
仪容仪表好;文明用语好;检查处置好;
门卫登记好;交接制度好;完成任务好。
三、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不得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4、不得参与债务追索,不得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不得擅自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
6、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目标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相关信息。
7、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保安员“五个规范”:
(一)仪容严整,姿态端正。
1、保安员必须着装整齐,接班前10分钟,按规定着装,佩带各种标志符号,整理着装,做好上岗前的准备。
统一着黑色皮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3厘米,样式端庄大方,鞋面整洁光亮。
有条件的单位,保安制服应当放置或悬挂在值班室的适当位置,无条件的单位,应当悬挂在衣架或衣帽勾上。
若需佩带手套,必须是白色手套。
2、保安员必须仪容整洁,不得留“三长”(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不得“三手”(袖手、插手、背手)。
3、保安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三姿”(坐姿、站姿、走姿),不得依靠、打盹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二)交接规范,履职尽责。
保安员在上岗和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交接。
1、两人相向站立,互相敬礼,“请您交班”,“请您接班”。
2、逐一清点执勤装备和物品。
3、查看卫生情况,看物品摆放是否有序等。
4、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内容要素齐全,字迹工整认真,填写准确真实。
《值班日志》使用完后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5、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睡岗,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区域维护车场、办公区、门卫周边的正常秩序。
(三)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1、自觉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听从安排,严禁当面顶撞,消极对抗。
在值班岗位和工作区,遇见领导必须敬礼问好(行举手礼,致“领导好”!
)。
这里所指领导主要是:
①本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②目标单位科长以上人员。
③来目标单位参观、检查、指导工作有领导陪同的人员等。
2、积极参加开会学习和教育培训,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作风培养。
(四)礼貌待人,周到服务。
遇到出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如:
同志,请留步;请登记;请把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谢谢!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语气真诚和蔼,态度诚恳友好,举止得体大方。
遇到老、弱、病、残、孕等,应当主动给予帮助。
所有人员熟记并用好文明十字用语,即:
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
(五)秩序规范、物品整洁。
属于安保人员负责的值班室、门卫室、监控室等,必须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空气清新。
严禁在室内嬉笑、打闹、闲聊、吸烟、玩手机、打游戏、吃东西(换班吃饭除外)。
严禁在岗饮酒和酒后上岗。
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室内所有悬挂、张贴(职责、制度、表格、告示等)摆放的物品(如:
警戒装具、消防设备、锁车用具、安检设备等)应当规整干净,摆放有序。
五、保安员“六条禁令”
严禁在工作、备勤时间或着保安制式服装外出饮酒,违者予以辞退。
严禁无照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
严禁在宿舍区内留宿外部人员,为外部人员存放物品,违者予以辞退。
严禁滥用、转借保安防卫器械,违者予以辞退。
严禁打人骂人,违者予以辞退。
队容风纪
一、着装
(一)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各种标志符号齐全。
(二)保安员值勤时,应当戴大檐帽。
戴大檐帽时,男保安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
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三)保安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
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
着长袖衬衣(或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保安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并系配发的领带。
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女保安员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保安服颜色相近。
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钮扣。
(四)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制式服装,穿黑色皮鞋。
鞋跟高度男保安员不超过三厘米,女保安员不超过四厘米。
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合着拖鞋或赤脚穿鞋。
(五)参加大型活动时,除按正常要求着装外,还应扎外腰带、戴白手套。
(六)保安员因私外出,应着便装。
(七)保安服及配套帽徽、肩章和臂章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他人。
保安员离职时,服装按折旧归个人所有,各类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二、仪容
(一)保安员应当保持仪容整洁。
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保安员不得披头散发、不得化浓妆和围围巾,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二)保安员不得纹身,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
(三)保安员着制式服装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公司统一制发的胸卡,不得佩带其他徽章。
三、举止
(一)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二)保安员着保安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
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大檐帽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外,帽徽朝前);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
宿舍内保安帽可以统一放在床铺上。
因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
(三)保安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类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
(四)保安员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