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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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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一)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
”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
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
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
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
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
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
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
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
《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
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
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
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
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
“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
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
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
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
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
”便令我意外。
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
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
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
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
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
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
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
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
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
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
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
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
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
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
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
《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二)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
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
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
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
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
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
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
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
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
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
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
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
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
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
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
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
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
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
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
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
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
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
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
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
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
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
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
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
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
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
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
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
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
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
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
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
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
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
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
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
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
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
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
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
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
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
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
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
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
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
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
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
“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
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
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
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
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
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
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
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
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
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
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
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
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
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
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
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
“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
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
熟人社会重道德。
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
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
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
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