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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起草样本

Q/3201XYY01-2002

前言

本标准是对Q/3201XYY01-1999《XX成像系统》的修订。

本次修订电器安全增加了全面贯彻GB9706.3-2000、GB9706.11-1997、GB9706.12-1997和GB9706.14-1997的规定,其要求及试验方法列为本标准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0和GB/1.3-1997规定。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3201XYY01-1999。

本标准由XX系统(南京)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XXX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1999年05月20日

本标准第一次修订日期:

2002年03月28日

 

XX成像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影像系统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XX影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引用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665-1985XX机械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9706.1-1995XX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GB9706.3-2000XX第2部分:

诊断X射线发生装置的高压

发生器安全专用要求

GB9706.11-1997XX第二部分:

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

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9706.12-1997XX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

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GB9706.14-1997XX第2部分:

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

用要求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SJ/T11094-1996医用X射线图像增强器电视系统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YY0076-1992金属制作的镀层分类、技术条件

YY/T0291-1997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T91055-1999医疗器械油漆涂层分类技术条件

YY91099-1999医用X射线设备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分类与命名

3.1系统属于Ⅰ类、B型、普通移动式设备。

3.2型号命名

NC-100

设计序号

企业代号

3.3系统组成:

系统的基本组成包括X射线发生器、影像增强电视系统、控制台、C形臂架、显象装置(包括监视架、监视器)。

3.4基本参数:

X射线发生器工作电压:

40kV~110kV

工作电流:

普通透视0.1mA~3.1mA

增强透视0.2mA~7.4mA

摄片20mA

4要求

4.1工作条件

4.1.1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1060hPa。

4.1.2电源条件

a)电源电压:

单相交流220V±10%;

b)电源频率:

50±1HZ;

c)电源容量:

瞬时电流不低于27A;

d)电源内阻:

不大于0.6Ω

4.2系统的最高额定容量

4.2.1透视:

不小于85kV,2.3mA,3min;

4.2.2摄影不小于110kV120mAs;

4.3X射线管电流调节范围

4.3.1普通透视时最大X射线管电流应不小于3mA,最大X射线管电流与最小X射线管电流之比应不小于10。

4.3.2增强透视时最大X射线管电流应不小于6mA,最大X射线管电流与最小X射线管电流之比应不小于10。

4.4电流时间积的调节范围

调节范围:

应不小于1~120mAs;

4.5X射线管电压调节范围

X射线管电压的调节范围为40~110kV;

4.6X射线源组件外壁温度与密封性能

4.6.1X射线源组件外壁温度不超过55℃。

4.6.2X射线源组件密封应良好,无渗油现象。

4.7安全

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4.8医用X射线图象增强电视系统

4.8.1水平中心分辨率应不低于1.41p/mm(采用150mm影像增强器时)或不低于1.21p/mm(采用230mm影像增强器时);

4.8.2最低照射剂量率:

在普通透视模式中,最低照射剂量率不大于1.96uGy/s(224μR/s)(采用150mm影像增强器时)或不大于0.88uGy/s(100μR/s)(采用230mm影像增强器时)。

4.8.3影像增强器输入屏的最大视野尺寸不小于135mm(采用150mm影像增强器时)或不小于205mm(采用230mm影像增强器时)。

4.8.4对比灵敏度应符合SJ/T11094中3.2的要求。

4.8.5图象亮度鉴别等级应符合SJ/T11094中3.3的要求。

4.8.6图象亮度稳定度应符合SJ/T11094中3.5的要求。

4.9X射线的辐射防护:

a)加载状态下的泄漏辐射应符合GB9706.12中29.204.3的要求;

b)防过量辐射输出的安全措施应符合GB9706.3中29.1.104的要求;

c)X射线设备的半价层应符合GB9706.12中29.201.2的要求;

d)X射线设备总滤过应符合GB9706.12中29.201.5的要求;

e)X射线设备线束的限制应符合GB9706.12中29.202.4的要求;

f)X射线设备的焦点至皮肤距离应符合GB9706.12中29.205.1的要求。

4.10C形臂的机械性能

4.10.1C形臂架的运动

a)水平方向的移动范围为200mm,充许偏差是-10~+20min;

b)垂直升降范围为400mm;允许偏差是-10~+20mm;

c)水平摆角度不小于±12.5°;

d)绕水平轴旋转为不小于±180°;

e)沿轴道弧形滑动不小于112°。

4.10.2C形臂制动时能承受的力

a)水平制动时能承受的力应不小于200N;

b)摆动制动时能承受的力应不小于100N;

c)旋转制动时能承受的力应不小于80N;

d)弧形滑动制动时能承受的力应不小于90N。

4.10.3C形臂升降运动在停止运动的控制动作发出之后,超行程应不大于10mm。

4.10.4在患者或操纵者可以接近的运动部件之间、或者是固定部分与运动部件之间最小间隙应符合GB9706.14K22.4.5的要求。

4.11正常使用时的稳定性应符合GB9706.1中24,GB9706.14中24.101、24.102和24.104的要求。

4.12噪声应符合GB5665中2.8条的规定。

4.13外观及结构性能

4.13.1外观应表面整洁、色泽均匀,不得有伤斑、裂缝等缺陷;

4.13.2油漆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允许有露底、起泡、剥落、开裂、发白、流挂。

不得有明显的擦伤、碰伤。

允许有修补痕迹。

4.13.3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Ⅵ类镀层的要求,铬、锌镀层外观应符合YY0076中2级的要求。

4.13.4开关按键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面板上的标记符号应符合GB5465.2的规定;

4.13.5数字显示清晰、宛整。

4.14环境试验:

环境试验条件应符合YY/T0291中气候环境Ⅰ组、机械环境Ⅱ组及表1的规定。

表1环境试验补充表

试验项目

试验条件

试验要求

检测项目

备注

持续时间h

恢复时间h

初始检验

最后检验

额定工作低温

10℃

4

全性能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低1温贮存试验

-10℃

4

8

4.6.2

X射线发生器

额定工作高温

40℃

4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高温贮存

55℃

4

8

4.6.2

X射线发生器

额定工作湿热试验

72%~77%

30℃

4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湿热贮存试验

90%~95%

40℃

48

8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振动试验

频率循环范围

5~35~5Hz

振幅值0.35mm

扫频循环15次

扫频速率≤1倍

频程/分

非工作状态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垂直方向

碰撞试验

加速度50m/s

脉冲持续时间

11ms

碰撞次数1000

脉冲重复频率

1.0~1.7Hz

脉冲波形:

半个

正弦波

非工作状态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水平方向

电源透应性

额定工作低温:

198V

额定工作高温:

242V

4.3.1

控制器

X射线发生器

运输试验

按YY/T0291中第4章的要求

全性能

包装后的整机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条件

a)温度15~35℃

b)湿度45%~75%

c)压力860~1060hPa。

5.1.2电源条件

a)电压值的允许范围为交流220V±5%;

b)频率值的允许范围为49.5~50.5Hz

c)电源电阻不超过0.6Ω

5.1.3仪表精度

除已规定者外,出厂检验的电工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型式检验的电工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

5.2最高额定容量试验按4.2条的要求进行,观察有无异常

5.3透视X射线管电流调节范围试验

在连续和增强透视方式时,调节控制台上的设定电流显示值是否符合4.3的要求。

5.4调节范围试验

调节控制台上的设定电流时间积显示值观测是否符合4.4的要求。

5.5X射线管电压调节试验

调节控制台上的X射线管电压显示值观测是否符合4.5的要求。

5.6检查X射线管组装体是否装有温度保护部件和密封性能。

5.7安全项目试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8医用X射线图象增强器电视系统试验

试验按SJ/T11094的规定进行.

5.9X射线防护性能试验

5.9.1加载状态下的泄漏辐射试验按GB9706.12中29.204.3的试验程序加以验证;

5.9.2防过量辐射输出的安全措施通过检查和适当的功能试验加以验证;

5.9.3半价层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GB9706.12中29.201.9所述的试验加以验证;

5.9.4总滤过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GB9706.12中29.201.5所述的试验加以验证;

5.9.5线束的限制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验收与功能试验及检查使用说明书加以验证;

5.9.6焦点至皮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验收和测量来加以验证;

5.10C形臂机械性能测试

5.10.1C形臂架的运动用通用量具和手工操作进行测量。

5.10.2C形臂制动时能承受的力

a)水平制动时用弹簧测力计在水平制动把手上测量。

b)摆动制动时用弹簧测力计在横向导轨延长线与C型臂的交点处测量。

c)旋转制动时用弹簧测力计在C形臂与X射线发生器的连接处测量。

d)弧形滑动时用弹簧测力计在X射线发生器处测量。

5.11整机移动和制动性能应在平整的地面上通过推动来试验。

5.12噪声试验

按GB5665中3.5条的规定进行。

5.13外观

用目力观察。

5.14环境试验

按YY/T0291的规定进行试验。

6检验规则

6.1X射线机由生产单位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6.2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6.3出厂检验

6.3.1出厂检验为逐台检验。

6.3.2出厂检验项目:

4.2、4.3、4.4、4.5、4.6.24.8、

4.9a、4.10.2、4.12、4.13。

6.3.3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4型式试验

6.4.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产品注册时;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后每两年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试验有较大并异时;

6.4.2型式检验的试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项目。

6.4.4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次型式试验不合格。

6.5安全项目检验规则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7标志、使用说明书

7.1标志

7.1.1X射线机上应有清晰牢固的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称;

b)设备名称及型号;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

d)产品注册号;

e)电源电压、电源频率、输入功率。

7.1.2检验合格证上应有以下标志:

a)制造厂名称、厂址;

b)设备名称及型号;

c)产品编号;

d)检验员姓名或工号;

e)检验日期。

7.1.3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注册商标和厂址;

b)设备名称及型号;

c)产品注册号及标准号;

d)质量、体积、数量;

e)“向上”、“怕雨”图文标志应符合GB191-2000的规定。

7.2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9969.1和附录A中A2.11的规定。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分部件包装,每件包装应有防止碰撞的措施,并有封存牢固的措施。

按YY91099-1999中第二篇的规定执行。

8.2运输

按YY91099-1999中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8.3贮存

按YY91099-1999中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

A1产品特征

A1.1所属的类:

Ⅰ类;

A1.2所属的型:

B型;

A1.3电源种类:

网电源供电,单相220V±22V,50Hz±1Hz;

A1.4网电源电阻:

应不超过0.6Ω;

A1.5无应用部分;

A1.6无信号输入或信号输出部分;

A1.7普通型设备;

A1.8运行方式:

间歇加载,连续运行。

A2要求和试验方法

A2.1外部标记

A2.1.1要求:

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

a)本企业名称;

b)本设备的名称和型号;

c)电源电压:

交流220V;

d)电源频率:

50Hz;

e)供电网电阻:

应不超过0.6Ω;

f)分类:

Ⅰ类、B型普通设备;

g)保护接地端子:

应标有GB9706.1附录D中表D1符号6。

生理效应:

应标有GB9706.1附录D中表D1符号14。

A2.1.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6.1规定的试验方法。

A2.2内部标记:

A2.2.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6.2a)、e)、f)、j)、k)的规定。

A2.2.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3控制器件及仪表标记

A2.3.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6.3a)、b)、c)、f)的规定。

A2.3.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4符号

A2.4.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的6.4的规定。

A2.4.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5导线绝缘颜色:

A2.5.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的6.5的规定。

A2.5.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6气瓶内气体识别:

不适用。

A2.7气体连接点的标记:

不适用。

A2.8指示灯的颜色

A2.8.1要求:

应符合GB9706.3中6.7a)和GB9706.1中6.7a)的规定。

A2.8.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9不带灯按钮的颜色

A2.9.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6.7b)的规定。

A2.9.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10随机文件

A2.10.1要求:

应包括GB9706.3中6.8.101中涉及的条文和GB9706.1中6.8.1和GB9706.12中6.301及6.302的规定。

A2.10.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11使用说明书

A2.11.1要求:

使用说明书应包含GB9706.3和GB9706.1中6.8.2a)、6.8.3,GB9706.12中29.204.2;29.205.3;29.206.2;29.206.6及GB9969.1-1998中的相关规定。

A2.11.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12技术说明书

A2.12.1a)应符合GB9706.1中6.8.3的规定;

b)应符合GB9706.3中6.8.3a增补的规定。

A2.12.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13输入功率

A2.13.1要求:

瞬时不大于5.5KvA+10%。

A2.13.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7.1b)的规定进行试验,予以验证。

A2.14环境试验

A2.14.1运输和贮存

a)环境温度范围:

-10℃~+55℃;

b)相对湿度范围:

≤93%;

c)大气压力范围:

700hPa~1060hPa;

A2.14.2运行

a)环境温度范围:

+5℃~+40℃;

b)相对湿度范围:

≤85%;

c)大气压力范围:

700hPa~1060hPa;

A2.15安全类型

A2.15.1设备为普通Ⅰ类设备,B型;

A2.15.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和有关试验予以验证。

A2.16剩余电压:

A2.16.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5b)的规定。

A2.16.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15b)的规定进行试验、予以验证。

A2.17剩余能量:

A2.17.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5c)的规定。

A2.17.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15c)的规定进行试验、予以验证。

A2.18外壳的封闭性

A2.18.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6a)、16b)的规定。

A2.18.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19不用工具就可打开的罩、门的安全性:

不适用。

A2.20灯泡的安全性:

不适用。

A2.21顶盖的安全性:

不适用。

A2.22控制器件的导体部件的电阻:

A2.22.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6c)的规定。

A2.22.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16c)的规定进行试验、予以验证。

A2.23带电部件防护与标记:

不适用。

A2.24整机外壳的安全性

A2.24.1要求:

防止与带电部件接触的外壳必须使用工具才能移开。

A2.24.2试验方法:

操作观察。

A2.25调节孔安全性:

不适用。

A2.26隔离:

不适用。

A2.27应用部分的隔离:

不适用。

A2.28软轴的隔离:

不适用。

A2.29可触及部件的隔离

A2.29.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7g)1)、17g)4)的规定。

A2.29.2试验方法:

查阅有关技术文件。

A2.30电位均衡导线连接装置:

不适用。

A2.31保护接地阻抗

A2.31.1要求:

接地脚与已保护接地的所有可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阻抗,不得超过0.2Ω。

A2.31.2试验方法:

应符GB9706.1中18f)的规定。

A2.32功能接地端子:

不适用。

A2.33功能接地线的标记:

不适用。

A2.34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对地漏电流

A2.34.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19.3e)的规定,

对地漏电流:

正常状态≤2.5mA;

单一故障状态≤5mA。

A2.34.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19.3e)的规定,使用漏电流测试仪

进行试验。

A2.35正常工作温度下的患者辅助电流:

不适用。

A2.36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介质强度

A2.36.1要求:

a)高压电路绝缘的电介质强度应符合GB9706.3中20.3的规定

本产品高压发生器只能在接X射线管的情况下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取标准X射线管电压的1.1倍,标准X射线管电压为110kV,试验电压=110kV×1.1=121kV,电流:

1mA,时间:

15分钟;

b)设备的A—a1部件、网电源和外壳部分应能承受交流正弦波试验电压:

1500V、时间1分钟,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c)设备的A—a2部件交流正弦波试验电压:

4000V、时间1分钟,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A2.36.2试验方法:

按GB9706.3中20.4及GB9706.1中20.4的规定进行试验,使用耐压试验仪进行实验。

A2.37潮湿处理后的连续漏电流

A2.37.1要求:

根据A2.34.1的规定。

A2.37.2试验方法:

潮湿预处理按GB9706.1中4.10的规定进行。

潮湿预处理后连续漏电流试验,按GB9706.1中19.4的规定,使用漏电流测试仪进行试验。

A2.38潮湿预处理后的患者辅助电流:

不适用。

A2.39潮湿预处理后的电介质强度

A2.39.1要求:

根据见A2.36.1b)的规定。

A2.39.2试验方法:

潮湿预处理按GB9706.1中4.10的规定进行,潮湿预处理后的电介质强度试验按GB9706.1及GB9706.3中20.4的规定,使用耐压试验仪进行试验。

A2.40外壳及零部件刚度

A2.40.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1a)的规定。

A2.40.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21a)的规定,用加力计量装置试验。

A2.41外壳及零部件强度

A2.41.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1b)的规定进行。

A2.41.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21b)的规定,用加力计量装置试验。

A2.42提拉装置承载能力:

不适用。

A2.43支撑件提拉装置:

不适用。

A2.44抗坠落性:

不适用。

A2.45搬运应力

A2.45.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1.6b)的规定。

A2.45.2试验方法:

按GB9706.1中21.6b)的规定进行。

A2.46运动部件的防护

A2.46.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2.2a)规定的规定。

A2.46.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47传动部件的安全性

A2.47.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2.3规定的规定。

A2.47.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48运动部件的可控性

A2.48.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2.4、22.5规定的规定。

A2.48.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49易磨损部件的可靠性

A2.49.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2.6规定的规定。

A2.49.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50电控机械运动安全性

A2.50.1要求:

应符合GB9706.1中22.7的规定。

A2.50.2试验方法:

通过检查予以验证。

A2.51紧急装置可靠性:

A2.51.1要求:

a)紧急停车开关的启动,不会引起其它安全方面的危险;

b)紧急装置必须能切断有关电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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