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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事故案例精选

压力容器事故案例精选

湖北省江陵县某人造麂皮厂紫铜烘缸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6年2月1日下午,江陵县某人造麂皮厂紫铜烘缸在运行中爆炸,烘缸壳体沿纵向焊缝撕开,抛出4米多远。

强大的气浪把操作平台全部摧毁;烘缸上方的5块屋面预制板被掀开,其余大部分被震动脱缝,740平方米的车间里,大部分门窗被气浪冲毁,其中一扇窗门飞出70米远;生产中的物料散落整个车间。

现场死亡2人,一个被汽浪冲至3米多高,在15米远处的车间窗上挂着,另一个被汽浪冲出窗外(通过铁栅)17米远处。

重伤2人(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厂领导无知蛮干,忽视安全生产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1983年11月该厂转产后在第一条植绒生产线上安装一台造纸厂用的铸铁烘缸,因其耐压性能好,所以在0.4~0.6兆帕蒸汽压力下使用二年多,未出现问题。

1985年9月该厂上第二条植绒生产线,厂领导考虑紫铜烘缸价格便宜,重量轻,传热快,平整光滑即盲目决定采用,安装后也未考虑紫铜烘缸承压性能如何即决定按铸铁烘缸的使用条件使用。

2.超压使用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紫铜烘缸的规定工作压力为0.15兆帕,而该厂锅炉房送出的蒸汽压力为0.4~0.6兆帕,且在蒸汽管道上未装减压阀、压力表和安全阀。

该厂在蒸汽管道上安装一个截止阀起供、停汽的作用(厂规定15分钟开关一次)使烘缸内压力忽高忽低,工作条件十分恶劣。

3.干部和工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教育,是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该厂是两班制生产,深夜班间歇,因此,烘缸内有冷凝水,间歇后再生产,首先应排除冷凝水,然后再升温。

但是该厂没有制定排放冷凝水的具体要求,操作工人也不知其利害所在,根据现场情况和有关资料推算,爆炸前烘缸内积水有0.7吨,爆炸时,这些积水瞬间汽化,大大增加了爆炸的杀伤和破坏程度。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厂领导不要盲目指挥生产,要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特别是乡镇企业),要加强对干部和工人的基本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某乡造纸厂蒸球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6年2月22日5时9分,常德市桃源县某乡一造纸蒸球在运行中爆炸。

爆炸时蒸球内气压为0.7兆帕,爆炸所产生的冲击波使整个厂房毁坏,绝大部分机器设备遭到严重的破坏,其中蒸球的基础钢筋水泥墩(重约2.5吨)飞出22米远。

这次事故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90000元,间接经济损失30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斩。

1.长期未进行定期检验,腐蚀严重导致蒸球强度不足,是爆炸的主要原因。

该蒸球是1979年由河南沁阳县某乡农具厂购进(容积14立方米材质为A3、板厚12毫米),无任何技术资料,安装单位无任何依据,擅自将蒸球工作压力定为0.8兆帕。

蒸球1980年投入使用,先用碱法造纸,1984年改为亚铵法蒸煮造纸工艺由于A3钢不适用于亚铵法工艺,导致蒸球球壳严重腐蚀,爆炸后实测壁厚为1.8~4.5毫米。

2.违背科学规律。

厂领导缺乏压力容器管理的科学知识,对压力容器的规章贯彻不力,生产中忽视设备的检查维修。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订购、安装压力容器产品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投入运行前要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努力提高压力容器厂管理干部和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

重庆市壁山县造纸厂蒸球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6年7月1日11时45分,重庆市壁山县造纸厂蒸球爆炸,死亡1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5000元。

厂房和操作台均损环。

事故发生前,该蒸球的材质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均无资料,又无安全装置,安装投用后从未检验过,球盖边缘已严重磨损。

1986年7月1日,当班操作人员加完料就擅离岗位,11时45分在无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发生爆炸。

爆炸后,纸浆从球内冲出,蒸球在高压喷出物的作用下飞出14米,操作台横梁被打断,预制板从3米平台掉下。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蒸球釜盖强度不够。

由于蒸球从未检验过,蒸球盖在严重磨损的情况下,厚度仅有2~3毫米,在球内强大压力下引起球盖边缘卷曲360度而破裂,爆炸,未定期检验,不能得到及时修理。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2.蒸球使用时,要对蒸球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解,如:

设备资料,焊接质量,材料性质等要建立档案,以免盲目蛮干。

3.要对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对设备的责任感。

4.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黑龙江伊春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罐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年8月24日10时50分,伊春市木材综合加工厂造纸分厂,化碱室2号化碱罐在正常运行中突然发生爆炸。

爆炸后罐内的碱液迅速喷出,在现场操作的4名修理工和1名操作工被烧伤。

经抢救,有3名烧伤严重的工人先后死亡。

这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000余元,间接经济损失130000余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爆炸的设备是用两个14立方米的造纸蒸球改制的。

该两台蒸球已经过鉴定,结论为报废。

但厂领导擅自决定,改造成以蒸汽化碱送碱的化碱罐,并盲目地没有任何依据地将工作压力定为3个大气压(0.29兆帕)。

改造后的化碱罐,端盖结构不合理,紧固螺栓数量不够,材质也选用不当,存在多项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设备运行时没有安全操作规程,在紧固螺栓数量不够,仅为四支的情况下,操作工违章操作,只拧了两支。

3.厂领导对安全不负责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错误地将报废设备进行改造,并盲目确定工作压力,此外,该厂在当年8月7日曾发生过另一台化碱罐的同类事故,但并未引起领导重视,采取措施,导致事故重演。

该厂领导的严重失职和违章指挥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造纸分厂厂长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由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木材综合加工厂厂长、总工程师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面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分别给予降职降级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3.其他9人分别负有管理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要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类似的设备,凡是结构不合理、制造质量低劣、严重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老旧设备,要坚决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或立即停止使用。

报废的设备不能再作为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抓住典型事故进行宣传教育,使有关人员和各级领导提高安全责任感,吸取教训,做好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甘肃省西和县民福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4年5月12日12时31分,甘肃省西和县民福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浸出槽(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5.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800.8万元。

   事故设备为锌精矿复合催化氧化直接浸出工艺的关键设备─浸出槽,设计压力0.25MPa,设计温度125℃;设计介质为无毒性、非易燃、强酸性的硫酸锌,硫酸9%、硝酸1%;工作压力0.2MPa,工作温度90~120℃;筒体¢3600×12,封头DN3600×12,容器高5390mm,筒体与封头材质Q235B,容积47m?

,壳体自重1.08t。

容器内壁衬里为聚四氟乙烯,外壁保温层为岩棉/50;容器内设有换热面积为11.6m?

的蒸汽加热(或自来水冷却)换热盘管,设有YCK三叶斜浆式、可拆涡轮式搅拌器;容器筒体腰部采用法兰(称为设备法兰,16Mn锻钢)连接,上下法兰连接螺栓设计为M30×380-T双头螺栓,共72个,材质为35钢。

   2004年4月30日曾进行过试验,但未成功。

2004年5月12日,进行第二次试验。

12时30分时,液相温度为77℃,压力为0.04MPa,开始通入氧气。

氧气流量为50m?

/h,后调至170m?

/h,又调至150~130m?

/h。

12时31分,1号浸出槽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1号浸出槽设备法兰连接的72个双头螺栓全部断裂。

浸出槽上半部被抛起,撞毁厂房屋顶横梁、撞透楼顶,撞碎搅拌器电机壳体,容器壳体倾斜落下,电机转子被甩出落在10多米远的楼顶上;容器壳体(位于设备下半部设备法兰与耳座之间)裂缝1处;壳体上封头凸缘周围因撞击反作用力产生严重内凹变形,设备法兰裂缝6道(上法兰2道,下法兰4道);搅拌器、换热(冷却)盘管、管道、阀门损坏,衬里及保温层局部损坏;容器支座钢筋混凝土墩台顶端100mm段开裂;车间一层、二层窗户及其玻璃全被摧毁;车间环形单梁吊车轨道报废。

值班人员、车间副主任张某跌入浸出槽内死亡;试车总指挥卢某被气浪冲到,皮肤局部受擦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1号浸出槽的试车过程中,精矿粉中的硫化锌、硫化铁在浸出槽内受热的条件下,与稀硫酸起化学反应,有硫化氢气体生成。

由于供给氧气的控制与截断装置简陋,使送入浸出槽内的氧气的量达到了发生化学反应的条件。

由于容器衬里─聚四氟乙烯的静电特性决定了非导体会产生静电,而该容器又没有装置导体防静电和非导体防静电设施,于是静电积聚直至放电产生火花,又具备了化学反应所需的点燃这一条件。

化学反应H2S+3/2O2=SO2↑+H2O+519kg/mol发生后,有二氧化硫气体生成和大量的热量产生。

这些化学反应释放的热量只能使二氧化硫气体体积膨胀以释放能量,结果使容器内部压力瞬间陡然上升,仅靠一只公称通径为DN150的安全阀根本来不及泄压,在容器结构的最薄弱部位发生破坏。

2.主要原因

   合同约定设备制造单位无压力容器制造资格,未经技术提供方及原始设计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在对工艺过程可能出现的反应过程和危险性物质不清楚的情况下,将设备法兰位置及搅拌机位置、个数、转速改变,导致螺栓应力集中;实际提供的容器竣工图与原设计中设计介质要求不符,与实际情况不符;容器类别与实际需要不符,未设计导体和非导体防静电装置的缺陷没有改正;对安全阀的排放能力没有计算;同时容器出厂前违规点焊伤螺栓,安装时未按规定进行报装,擅自指挥不具备压力容器焊接资工现场施焊,错误连接耳座筋板,导致容器壳体出现裂纹。

   设计参数提供者对主要化学反应过程要求出现的危险性物质未说明清楚,同时对存在设计缺陷的设备图样盲目确认,导致压力容器设计介质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

   3.间接原因操作人员岗前培训不到位。

氧气控制装置不能保证合理控制。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禁将尚未成熟或未经专家鉴定的工艺应用于规模工业生产。

   2.加强对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的监管,设计制造应满足设计条件的实现。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和执行力度,杜绝特种设备的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

   4.要充分论证锌精矿复合催化氧化直接浸出工艺的可行性。

如该工艺的确可行,应当通过形式试验或论证,改进和完善该工艺的关键设备─压力容器(浸出槽):

   

(1)按Ⅲ类压力容器的要求设计制造压力容器。

   

(2)确定适当的容积、结构尺寸、设计压力等参数。

   (3)安全附件应优先采用安全阀与爆破片的组合。

   (4)对容器及管道的导体或非导体装设防静电设施。

   (5)通过自动化控制,对供给氧气的量(以mol计)做到总量控制,过量自动切断。

控制适宜的温度、流量,防止超温超压和混合气体处于爆炸极限。

(6)气相介质的冷却降温应优先采用喷淋降温法。

河北省玉田县孤树镇宝发饲料厂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10月26日14时56分,玉田县孤树镇大庄村宝发饲料厂蒸罐车间发生压力容器(蒸罐)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2001年10月26日13时30分,河北省玉田县孤树镇大庄村宝发饲料厂开始工作,用自制压力容器(蒸罐)蒸鸡毛做饲料。

第一罐蒸完后,第二罐装料开始供汽,压力升到0.24MPa,14时56分蒸罐发生爆炸,罐盖飞出,罐盖和汽浪将正在蒸罐前操作的1名工人击倒,刮破门口墙角,变向后又将正在车间门外进行粉碎的另2名工人击倒,罐盖滚到距蒸罐31m处。

同时,爆炸造成罐体移位,部分房盖(房盖为石棉瓦)被气浪摧毁,共造成3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厂使用的压力容器(蒸罐)属自制的无任何资料的不合格产品,紧固螺栓座焊缝为浮焊,未焊透,强度不够,并且在1998年12月31日下发锅炉压力容器通知书停止使用的情况下,非法使用,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管理方面,一是该厂无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工人进厂都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县有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证;三是安全监察部门的通知书执行不得力,监督不及时。

3.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规范,镇级对该厂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不够。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按照法规、技术规范和严格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和使用压力容器。

有关部门对非法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的压力容器要坚决取缔。

2.压力容器必须装设安全阀等装置,加强检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常压容器发生爆炸恶性事故剖析

 引言

(1) 2001年4月25日15时30分,河南信阳市金伦纸业公司锅炉车间外一台钢制常压盐酸贮罐发生爆炸,2名工人被爆炸冲击波冲起,翻过四层楼的车间掉在距车间20m外的平房顶上,2人当场死亡;经济损失达20万元。

 经过

(2) 该台钢制常压盐酸贮罐已使用多年,内衬橡胶防腐层已老化破裂,并发生下部腐蚀穿孔盐酸渗漏现象。

主管副厂长非常重视,多次在生产安全会上提出建议更换此贮罐。

厂生产科安排把此贮罐剖掉更换为玻璃钢常压贮罐。

4月25日15时30分,2名电焊工携带气割枪站在罐体上对直径为450mm人孔端盖螺栓进行切割,当切割至第12个螺栓时,突然发生爆炸,2名工人被炸飞当场死亡。

原因(3)经现场分析,引起爆炸的化学物质是氢气。

由于橡胶内衬破损,盐酸与钢罐本体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氢气。

氢气聚集在罐内顶部空间,并与空气混合,在割枪火焰作用下,氢气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使罐体发生爆炸。

教训(4)发生爆炸事故主要是由管理松懈,没有严格按照动火原则进行抽样分析,没有输动火手续,工人违章作业所致。

由此告诫人们,在锅炉酸洗过程中也会产生氢气,切莫违章动火或抽烟,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压力容器爆炸氯气泄漏事故

    2004年4月15日21:

00,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1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造成含铵的盐水泄漏到液氯系统,生成大量三氯化氮。

4月16日凌晨发生排污罐爆炸,1:

33全厂停车;2:

15左右,排完盐水4h后的1号盐水泵在停止状态下发生粉碎性爆炸。

    16日17:

57,在抢险过程中,突然听到连续2声爆响,经查是5号、6号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发生了爆炸。

爆炸使5号、6号液氯储罐罐体破裂解体,并将地面炸出1个长9m、宽4m、深2m的坑。

以坑为中心半径200m范围内的地面与建筑物上散落着大量爆炸碎片。

    此次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名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277万元。

事故分析

    经调查分析确认,事故爆炸直接因素的关系链是:

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盐水泄漏进入液氯系统→氯气与盐水中的铵反应生成三氯化氮→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因震动引爆三氯化氮。

事故直接原因:

    1、设备腐蚀穿孔导致盐水泄漏,是造成三氯化氮形成和富集的原因。

根据重庆大学的技术鉴定和专家分析,造成氯气泄漏和含铵盐水流失是1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

    列管腐蚀穿孔的主要原因是:

      

    1)氯气、液氯、氯化钙冷却盐水对氯气冷凝器存在的腐蚀作用;

    2)列管内氯气中的水分对碳钢的腐蚀;

    3)列管外盐水中由于离子电位差对管材产生电化学腐蚀和点腐蚀;

    4)列管和管板焊接处的应力腐蚀;

    5)使用时间较长,并未进行耐压试验,对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穿孔前及时发现。

    1992年和2004年1月该液氯冷冻岗位的氨蒸发系统曾发生过泄漏,造成氨进入盐水,生成了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

1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导致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进入液氯系统,生成并大量富集具有极具危险的三氯化氮,演变成16日的三氯化氮大爆炸。

2、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造成振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

    调查证实,厂方现场处理人员未经指挥部同意,为加快氯气处理速度,在对三氯化氮富集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情况下,急于求成,判断失误,凭借以前操作处理经验,自行启动了事故氯处理装置,对4号、5号、6号液氯储罐(计量槽)及1号、2号、3号气化器进行抽吸处理。

    在抽吸过程中,事故氯处理装置水封处的三氯化氮与空气接触并振动,首先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巨大能量通过管道传递到液氯储罐,搅动和振动了液氯储罐中的三氯化氮,导致了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爆炸。

事故间接原因:

    1、该厂压力容器设备管理混乱,技术档案资料不全。

2台氯液气分离器未见任何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

发生事故冷凝器1996年3月投入使用,2001年1月才进行首次检验,但未进行耐压试验。

也无近2年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致使设备腐蚀现象未能及早发现采取措施。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004年2月12日,集团公司与该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该厂未能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厂属各相关单位。

    3、安全生产整改监督检查不力。

该厂“2.14”氯化氢泄漏事故后,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作出了重要批示。

为此,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与该厂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认真从管理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在责任追究上,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未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另外,整改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以致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有效的整改。

 

金丰纸业有限公司液氯钢瓶爆裂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年9月6口13时30分左右,宁夏永宁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一液氯瓶发生爆裂,造成119人有刺激、中毒症状,其中33人在医院接受医疗观察治疗。

  事故钢瓶为8001-液氯钢瓶,于1981年制造,由银川市制钠厂液氯充装站亢装。

事发时,该瓶已超过检验周期,处于露天静置状态,未投入使用。

爆破口位于气瓶有角阀一侧封头护罩固定焊缝内侧约25mm处的母材沿环向裂刀:

,长约750mm,最小壁厚不足4mm,母材内表面光滑,外侧有明显的呈条状腐蚀迹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钢瓶属于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报废气瓶,且腐蚀严重,钢瓶充装液氯后,在露天下暴晒使用和存放,发生爆裂是导致液氯泄黼的直接原因。

  2.气瓶使用单位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存放管理不当是造成泄漏的主要原因。

  3.气瓶充装单位没有对所亢装的气瓶超过使用年限进行报废处理,反而进行充装,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有关部门督促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加大在用气瓶安全检查的力度,避免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的气瓶。

  2.气瓶亢装单位应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规定,设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检查,必要时测定气瓶壁厚。

规程标准禁止充装或标已模糊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

  3.气瓶检验单位按规定项目和周期对气瓶进行检验,特别对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进行重点检查,对超标或钢印模糊不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进行破坏性报废处理。

  4.气瓶使用单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超过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气瓶,不得使用;对气瓶制造、检验钢印标记和盛装气体种类压力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使用。

使用气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说明或警示标签的要求和规定。

  5.气瓶使用单位不得对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钢印或颜色标志;不得使用报废气瓶、超过榆验周期的气瓶和表面有明显缺陷的气瓶,不得自行处理瓶内残液。

吉林某厂液氯蒸发器爆炸事故

  事故名称:

液氯蒸发器爆炸。

发生日期:

1974年12月28日。

发生单位:

吉林某厂.

  事故经过:

12时55分.操作工在给液氯蒸发器升压时。

不检查设备,擅自脱岗,致使高压氯出口阀门关闭的1号液氯蒸发器内压力急剧上升,造成1号液氯蒸发器爆炸。

事故使1号液氯蒸发器报废,跑氯1.6吨,70余人中毒,其中38人住院治疗。

  原因分析:

一名操作工违反劳动纪律脱岗,另一名操作工违章作业,在升压时不检查设备压力,不打开蒸发器高压氯出口阀门。

教训:

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严格工艺纪律,劳动纪律。

浙江省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79年9月7日13时55分,浙江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一只容积为415升、充装量为0.5吨的液氯钢瓶发生了猛烈的爆炸。

爆炸气瓶的碎片又撞击到其附近的液氯钢瓶上,加上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又导致4只液氯钢瓶爆炸,5只液氯钢瓶被击穿,另有13只钢瓶被击伤和产生严重变形。

爆炸时不但有震耳欲聋的巨响,而且随着巨响发生的冲天气浪高达40余米。

强大的气浪将41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液氯工段厂房全部摧毁,并造成周围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的损坏。

爆炸中心水泥地面上留下了深1.82米、直径为6米的大坑,爆炸碎片最远的飞出830余米。

爆炸后共泄出10.2吨液氯,其扩散后共波及7.35平方公里面积,由于爆炸以及爆炸后散溢氯气的毒害,共造成59人死亡,779人住院治疗,420余人到医院门诊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达630000余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最初爆炸的液氯钢瓶,是9月3日由温州市药物化工厂送到温州电化厂来充装液氯的。

温州药物化工厂的液化石腊工段是以液体石腊和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腊。

该工段由于生产管理混乱。

设备简陋,在液氯钢瓶与生产设备的联接管路上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它防倒灌装置,致使氯化石腊倒灌入液氯钢瓶。

电化厂液氯工段无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在液氯充装前没有对液氯钢瓶进行检查和清理,致使液

氯钢瓶内倒灌入氯化石腊,在再次充装液氯时,氯化石腊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骤然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粉碎性爆炸。

可见,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管理混乱。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企业领导必须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以科学态度加强安全管理,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液氯钢瓶及液氯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在液氯钢瓶与生产设备的联接管线上,必须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止倒灌的装置,以避免生产系统内的物料倒灌进入液氯钢瓶内。

3.液氯充装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充装前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液氯钢瓶在充装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先进行清理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充装。

河北省丰宁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12月28日9时50分,河北省丰宁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发生爆炸,死亡4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96800元,间接经济损失28000元。

由于调试现场在野外,除空气压缩机损坏外,没有其它损坏。

该储气箱是由湖南某压缩机厂制造的,1989年8月出厂。

出厂时材质方面无资料,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出厂检验,如:

射线检测、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

该储气箱直径为750毫米,长为1500毫米,厚为6毫米。

所有焊缝均为手工电孤焊,环向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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