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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大城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大城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和专门人民法院,我省设有三级地方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海事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解决纠纷,调解经济关系,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

机构设置:

大城县人法院内设单位下设22个股室,11个派出机构,下设大尚屯、大广安、旺村、权村4个人民法庭。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大城县人民法院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大城县人民法院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3783.2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3.2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78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78.6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1.68万元;项目支出2692.86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主要为信息化设备及网站运行维护费用、购买服务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3783.2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07.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96.4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210.73万元,主要为增加法庭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1.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62.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与2018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8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导致案件大幅增长的严峻形势,共收案8220件,结案7862件。

案多人少的矛盾极为突出,面对新的困难和问题,全省法院积极应对,采取很多有效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思想,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思想的重要内涵,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去,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创建平安,维护和谐,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

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和效率意识,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赶超、争先进位”的奋斗目标提供司法保障。

抓好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制度规范,推动法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

鼓励法官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学历水平。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法官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61大城县人民法院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291.00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案件审判

291.00

依法审判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权限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证职能

案件结案率

≥85%

≥80%

≥75%

<70%

  2、案件判决执行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案件结案率

≥80%

≥70%

≥60%

<60%

  3、审判管理

规范、保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包括:

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势分析等。

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审判质效、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审判流程合规率

100%

≥95%

≥80%

<80%

  4、司法技术辅助

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对审判工作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主要工作包括: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组织专家审核等。

为案件审判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办案质量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完成率

≥95%

≥90%

≥85%

<85%

二、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28.00

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涉法涉诉

完成涉法涉诉类上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做好“两会”、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接待分流越级上访人员、协助处理到上级法院的集体访和闹访人员的稳控遣返工作。

保障信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信访受理满意度,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稳控工作。

信访案件结案率

≥80%

≥70%

≥60%

<60%

  2、司法救助

28.00

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资助。

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切实保护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以人为本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结案率

≥90%

≥80%

≥60%

<60%

  3、国家赔偿

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主要工作包括调查、取证,审理。

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完成率

≥90%

≥85%

≥80%

<80%

三、法院事务管理

2373.86

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1、综合业务管理

2373.86

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总结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经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领导全县人民法庭的监察工作;管理全县法庭司法行政工作;承办其它应由县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各项保障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90.9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61大城县人民法院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1090.95

1090.95

1090.95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

173.00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

1.00

55.00

55.00

55.00

55.00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

173.00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

1.00

30.00

30.00

30.00

30.00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

173.00

通信设备

A0208

1.00

50.00

50.00

50.00

50.00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

173.00

被服

A070301

1.00

38.00

38.00

38.00

38.00

购买服务经费

100.00

通用设备

A02

1.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办公楼及审判庭维修活动经费

90.00

通用设备

A02

1.00

60.00

60.00

60.00

60.00

办案业务经费

291.00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

1.00

29.95

29.95

29.95

29.95

办案业务经费

291.00

扫描仪

A020*******

3.00

0.35

1.05

1.05

1.05

办案业务经费

291.00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20.00

0.45

9.00

9.00

9.00

办案业务经费

291.00

空调机

A020*******

10.00

0.40

4.00

4.00

4.00

县级配套装备购置资金

25.95

被服

A070301

1.00

18.40

18.40

18.40

18.40

县级配套装备购置资金

25.95

打印设备

A02010601

15.00

0.45

6.75

6.75

6.75

县级配套装备购置资金

25.95

复印机

A020201

2.00

0.40

0.80

0.80

0.80

审判庭装修及附属建设资金

727.71

其他建筑工程

B99

1.00

160.00

160.00

160.00

160.00

审判庭装修及附属建设资金

727.71

智能化安装工程

B0602

1.00

427.00

427.00

427.00

427.00

办案业务经费

291.00

被服

A070301

1.00

1.00

1.00

1.00

1.00

2019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100.00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

1.00

40.00

40.00

40.00

40.00

2019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100.00

通信设备

A0208

1.00

60.00

60.00

60.00

60.00

七、国有资产信息

大城县人民法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87.57万元,本年度各单位(科室)拟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详见下表。

大城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大城县人民法院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487.57

1、房屋(平方米)

3763.16

476.73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3763.16

476.73

2、车辆(台、辆)

20

257.3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1

67.67

4、其他固定资产

685.87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

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5、“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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