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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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三无”“两减少”“一控制”,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创一流工程,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场***MW建设项目。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目标
3.1安全管理目标:
3.1.1安全总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恶性误操作事故;
4)不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
5)不发生同一现场安全性质相同事故
3.1.2安全控制目标
1)人身重伤事故率为0.5‰以下;
2)一般及以上人员责任的机械和设备事故为2次/年;
3)电气误操作事故为1人次/年;
4)一般交通事故为1人次/年;
5)轻伤负伤率降低到1‰以下。
3.2环境管理目标
1)控制粉尘排放;场界噪声达标;
2)控制固体废弃物;提倡节能降耗;
3)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3.3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场地布置合理,设备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环境文明整洁,生活卫生设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施工道路畅通。
3.4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2)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突发性中毒事件。
4安全组织机构与安全体系
4.1安委会:
4.1.1安委会由***能源公司牵头,组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宁军
副主任委员:
代吉林、赵宇
委 员:
王建辉、撒全仁、方军、蔡永刚、刘思洁及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风电场项目部全体组成人员、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风电场监理项目部全体组成人员、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4.1.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设置如下:
主 任:
王建辉
成员:
撒全仁、方军、蔡永刚、刘思洁及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风电场项目部全体组成人员、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风电场监理项目部全体组成人员、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4.2各单位应按照OHSMS的标准健立健全各自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OHSMS标准的要求进行运作。
4.3安全保证体系:
(见附图2)
4.4安全监督体系:
(见附图3)
5安全职责
5.1建设单位职责:
5.1.1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5.1.2在单位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审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5.1.3负责向各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5.1.4负责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1.5负责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5.1.6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5.1.7负责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5.1.8参加本工程发生的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1.9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不称职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5.1.10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
5.2设计单位职责:
5.2.1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履行技术设计有关安全责任,根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的服务和支持。
5.2.2应按建筑安装的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5.2.3对施工风险较大部分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2.4在厂区砼路面铺设之前,应完成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
5.2.5应在本工程开工阶段先提供升压站、办公生活区围墙设计图纸。
5.2.6应为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能做到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零米地面毛地坪已浇好的要求,及时提供地下设施设计图纸。
5.2.7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5.2.8在防风保护、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应用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5.3总承包管理单位职责
5.3.1全面贯彻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有关规定,承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5.3.2协助建设单位建立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5.3.3主持本项目安全常务工作:
组织进行日常巡检活动,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主持安全例会等。
5.3.4检查各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5.3.5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5.3.6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和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奖罚。
5.3.7监督、检查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
5.3.8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工程建设强行标准的执行。
5.3.9参加本工程发生的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3.10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国家、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规程,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资料。
5.3.11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审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5.3.12有权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监机构负责人的工作作出评价;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不称职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通报批评。
5.4监理单位职责:
5.4.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5.4.2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再编制“监理细则”。
5.4.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5.4.4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5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6审查设计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5.4.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5.4.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4.9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5.4.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4.11协助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4.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5施工单位职责:
5.5.1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条款。
5.5.2施工单位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5.5.3必须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5.5.4必须建立现场安监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5.5.5向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危险物品保管、存放、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5.5.6按现场安全与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管理制度,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
5.5.7对工程合同中的安全措施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5.5.8与保险机构签定保险合同,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5.9接受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企建设单位管上级、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
5.5.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卫生健康责任。
6例行会议
6.1安委会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
6.2安全周例会:
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总承包管理单位主持,各施工单位的主管生产副经理和安全监察负责人参加。
6.3各单位应定期召开各自内部的安全会议。
7教育与培训
7.1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2凡新进厂人员、更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7.3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7.4除了各单位正常的安全教育外,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察部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的抽查,抽查方式为闭卷考试和现场问答,抽查比例为20%左右,抽查不合格的将重新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8安全检查
8.1每月由总承包管理单位组织一次由各单位参加的联合大检查。
8.2每周由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
8.3各施工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缺、整改。
对那些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实施经济处罚直至下达停工指令,整改验收后方可复工。
8.4各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9事故调查处理与报表
9.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9.2对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9.3事故分类以及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事故责任的一般认定必须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10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0.1各施工单位的分包范围应符合合同中的规定,若超出合同范围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经同意后方可分包。
10.2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经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10.3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10.4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办法。
由发包单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10%或5~10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11安全措施
11.1安全管理特殊措施
11.1.1建立安全风险奖励基金,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考
核办法。
11.1.2建设单位设立一定的安全奖励基金,与施工现场的所有单位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均纳入考核范围。
11.1.3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一次,将考核情况张榜公布,奖惩分明。
11.2安全技术措施
11.2.1重要、重大项目实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如下:
11.2.1.1土建:
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等。
11.2.1.2安装:
变压器运输与吊装、风机塔筒和叶片运输与吊装等。
11.2.1.3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
11.2.1.4在恶劣环境下的作业项目
11.2.2各施工单位应编制“三危”计划及控制清单并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
11.3安全设施
11.3.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备基本的安保措施。
11.3.2各建、构筑物的梯子平台与主体工程同步安装。
11.3.3现场的基坑必须采用红白相间的栏杆围护。
11.3.4凡进行垂直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自锁器或速差控制器。
11.3.5孔洞盖板只准使用钢盖板,某些区域预留孔洞盖板、围栏按正式设计一次建成,以免几家单位互相推委。
11.3.6夜间及光线不足的施工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组合场和设备堆场采用集中广式照明灯塔。
主厂房、组合场等生产密集区应设集装箱式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废料桶。
11.3.7生产密集区的施工电源按“三相五线制”配置,各施工单位配电盘和开关箱,应统一编号且至少设置两极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盘的外部应设置隔离开关,配电盘的门上应标明本盘的线路图。
室外敷设的电缆深度不小于0.6米,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6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各构筑物施工用电,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进行敷设,电缆水平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度不得大于1.8米。
11.3.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未佩带安全带者严禁进入该区域进行作业。
11.3.9高度超过10米的建筑物除挂兜底安全网外,还应加挂一层小眼网安全网。
11.3.10起重机械的各种保险装置应完好,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清晰、醒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1.3.11各施工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组装前应编制组装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
大型起重设备负荷试验前三天须通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
11.3.12现场不准设乙炔发生器和制氧站,现场的散装氧气、乙炔、氩气瓶必须装笼布设且有防晒设施。
11.3.13各单位埋设的电缆、管道应有明显的标志。
11.3.14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交通安全标志牌应选用发光标志牌。
11.3.15地下设施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原有地下设施的情况,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1.3.16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均应满足《电力建设安全设施规定》中的要求。
12场容管理
12.1施工现场主要入口要设置明显标志。
12.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人员,实行挂牌制。
12.3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
现场的各个区域设设立隔离的废料回收区和垃圾站,并建立废料回收制度,消灭“五头”(烟头,焊条头,废料头,铁丝头,电缆头)。
12.4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整洁。
办公室、库房、车间、工具间内部整、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张挂上墙。
施工临建宜采用轻型钢结构活动板房。
12.5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无积水,雨后进出各区域要达到鞋不沾泥的条件。
设备、材料码放应整齐成型、安全可靠。
各种物资应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12.6现场严禁在现场乱贴标语。
13环境保护
13.1施工现场不得筛灰,必须使用袋装白灰。
13.2流体型原材料和粉状、小颗粒原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
13.3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13.4搅拌站、食堂的废水经沉淀过滤后方可排放。
14环境卫生
14.1各单位的职工食堂必须干净卫生,配备冰箱,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并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4.2施工现场设要设有饮用水供应处。
14.3施工区主干道与公共厕所做到一日两清。
14.4施工现场及各单位生活区域的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纱齐全有效,定期打药或撒白灰。
14.5各施工单位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前15分钟,对各自区域卫生进行打扫。
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5消防、保卫
15.1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和生活区组建夜间巡逻,施工人员佩带胸卡进出,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出场载货车辆须持放行证出场。
15.2现场取火必须在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办理取火许可证。
15.3各施工单位必须各自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并定期演练,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16成品保护
16.1现场的控制桩必须用砼保护好,并且设醒目标志。
16.2构件捆扎、起吊、运输时要采用半圆垫瓦保护好棱角。
16.3不能连续施工的柱头钢筋、地脚螺栓,应用硬质朔料套管或朔料胶带包裹。
16.4安装单位应提前将需预留的通道、吊物孔及吊装用埋件的位置和埋件交土建单位预留或预埋,防止乱打、乱焊。
尤其是安装的电缆埋管要加强与土建单位的合作。
16.5施工方案应编制详细防止二次污染措施,重点审查流水节拍的划分和交叉作业。
16.6严禁在砼路面、砼地坪上直接搅拌砼、存放沙、石、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