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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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层
第三章 材料
第一节 沥青材料
第二节 矿料
第四章 施工准备
第五章 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材料规格和用量
第三节 施工
第六章 沥青贯入式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材料规格和用量
第三节 施工
第七章 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沥青混合料的级配
第三节 沥青混凝土技术标准
第四节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第五节 沥青混合料的拌制和运输
第六节 施工
第八章 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材料规格和用量
第三节 施工
第九章 透层、粘层与封层
第一节 透层
第二节 粘层
第三节 封层
第十章 附属工程
第一节 人行道、自行车道、广场与停车场
第二节 桥面
第三节 路缘石
第四节 雨水进水口与检查井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及工程验收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路面用沥青材料的技术要求
附录三 沥青路面施工气候分类
附录四 石料压碎值的试验方法
附录五 马歇尔稳定度试验方法
附录六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组成配合比设计示例(图表法)
附录七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第1.0.3条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基层
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
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整体型:
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
二、嵌锁型:
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
三、级配型:
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2.0.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 材料
第一节 沥青材料
第3.1.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1.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3.1.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1.3选用。
第3.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
第3.1.5条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表3.1.5的规定.加热后的保温时间宜为:
道路石油沥青不超过6小时;煤沥青不超过3小时。
当天加热的沥青宜当天用完,避免对沥青多次加热。
在城市沥青厂中,沥青在贮油池中的保温温度,一般石油沥青宜为80~110
℃;煤沥青宜为70~90℃。
各种沥青面层选用的沥青标号 表3·1·3
气
候
分
类
沥青种类
沥青标号
表面处治
贯入式
沥青碎石
沥青混凝土
寒
冷
地
带
石油沥青
AH-160
A-180A-200
AH-160
A-180
A-200
AH-90AH-120
A-100 A-140
AH-90AH-120
A-100A-140
煤沥青
T-5T-6
T-6T-7
T-6T-7
T-7T-8
温
和
地
带
石油沥青
AH-120
AH-160
A-140A-180
AH-120
A-100
A-140
AH-90
AH-120
A-100 A-140
AH-10AH-90
A-60A-100
煤沥青
T-6T-7
T-6T-7
T-7T-8
T-7T-8
较
热
地
带
石油沥青
AH-90
AH-120
A-100A-140
AH-90
AH-120
A-100A-140
AH-70
AH-90
A-100 A-60
AH-50
AH-70
A-60
煤沥青
T-6T-7
T-7
T-7T-8
T-7T-8T-9
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 表3·1·5
沥青种类
沥青标号
加热温度(℃)
石油沥青
液体沥青
AL(M、S)-1
30~50
AL(M、S)-2
40~60
AL(M、S)-3
60~80
AL(M、S)-4
60~80
AL(M、S)-5
80~100
AL(M、S)-6
100~120
道路沥青
A-200
130~150
AH-120AH-160
A-140 A-180
140~160
AH-50 AH-70 AH-80
A-6 A-100
150~170
煤沥青
T-1
25~50
T-2
40~70
T-3 T-4
80~100
T-5
100~120
T-6
100~120
T-7
110~130
T-8
110~130
T-9
110~130
注:
沥青的浇洒温度可比表规定的低5~10℃
第二节 矿料
第3.2.1条沥青面层所用的碎石、轧制砾石、筛选砾石、石屑、砂和矿粉等应根据本规范中修筑各种沥青面层的有关规定选用。
第3.2.2条碎石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能.各种沥青面层所使用的石料等级不应低于表3.2.2-1的规定。
道路建筑所用石料强度等级及技术标准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二、碎石的粒径规格应符合表3.2.2-3的规定。
三、碎石与沥青材料应有良好的粘结力,用水煮法测定,其粘结力不应小于JTJ52—83《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规定的3级标准。
如低于3级,应加入外掺剂以提高其粘结力。
四、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含水量应小于3%,泥土含量小于1%。
五、有良好的颗粒形状,通常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体为宜,扁平细长颗粒(长边与短边或长边与厚度之比大于3)的含量应小于15%。
六、在工地现场对碎石的强度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控制时,可采用石料压碎值试验进行检查,压碎值应符合表3.2.2-4的规定,石料压碎值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四的方法操作。
第3.2.3条轧制砾石的质量应与碎石的要求相同。
轧制砾石用于重交通量沥青面层的沥青混合料中时,粒径为5毫米的颗粒宜有50%(重量)以上;用于贯入式路面时,主层矿料中宜有粒径为5毫米的颗粒30~40%(重量)以上,并至少有二个破碎面。
第3.2.4条筛选砾石的质量应与碎石的要求相同。
筛选砾石仅适用于沥青表面处治以及沥青面层的下层、联结层、基层的沥青混合料中使用。
不得做防滑面层。
各种沥青石层所用石料等级 表3.2.2-1
表面处治
贯入式
沥青碎石
沥青混凝土
轻交通量
小于200辆/日
3
3
3
3
中等交通量
200~500辆/日
3
3
3
重交通量
大于500辆/日
2
2
在沥青路面上作防滑面层
1
1
1
沥青面层的下层、联结层
3
3
3
注:
(1)表中的交通量均指单车道设计交通量(后轴重为10吨的标准车)。
(2)规定采用1、2级碎石料的路段确有困难时,可降低一级。
道路建筑用石料等级及技术标准 表3·2·2-2
岩石
类别
主要岩石名称
石
料
等
级
技 术 标 准
饱水极限抗压强度(兆帕)
碎石磨耗率(洛杉矶法)(%)
块石磨耗率(狄法尔法)(%)
岩
浆
岩
类
花 岗 岩
玄 武 岩
安 山 岩
辉 绿 岩
1
2
3
4
>120
100~120
80~100
<25
25~30
30~45
45~60
<4
4~5
5~7
7~10
石
灰
岩
类
石 灰 岩
白 云 岩
1
2
3
4
>100
80~100
60~80
30~60
<30
30~35
35~50
50~60
<5
5~6
6~12
12~20
砂
岩
与
片
麻
岩
类
石 英 岩
砂 岩
片 麻 岩
石英片麻岩
1
2
3
4
>100
80~100
50~80
30~50
<30
30~35
35~45
45~60
<5
5~7
7~10
10~15
砾
石
1
2
3
4
<20
20~30
30~50
50~60
<5
5~7
7~12
12~20
注:
磨耗率应以洛杉矶磨耗机测定的方法为准,无该机时方可用狄法尔磨耗机测定。
用于中等交通量以上的沥青面层的混合料时,5毫米以上颗粒中至少应掺有50%(重量)的碎石或具有二个破碎面的轧制砾石。
第3.2.5条砂的质量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应有适当的级配。
泥土含量应小于5%。
第3.2.6条石屑最大粒径宜小于8毫米,其质量应与砂的要求相同。
第3.2.7条矿粉宜采用石灰石、白云石、大理石等碱性岩石磨制的石粉,并不应含泥土杂质和团粒;小于0.074毫米部分的重量比宜大于70%;亲水系数应小于1.00;含水量应小于1%。
石料压碎值 表3·2·2-4
交通量(辆燉日,后轴重10吨)
压碎值(%)
岩浆岩
石灰石、砂岩
小于200
≤30
≤35
200~500
≤25
≤30
大于500
≤20
≤25
注:
石料压碎值应以标准粒径石料的测定值为准。
各种沥青面层所用石料规格 表3·2·2-3
粒径规格
(毫米)
通过下列筛孔
70
60
50
40
35
30
25
20
15
10
5
2.5
0.5
50~70
95~100
0~15
0~15
0~5
40~60(70)
(95~100)
95~100
0~5
30~70(60)
95~100
(95~100)
0~15
0~5
30~50
100
0~15
0~5
25~50
100
95~100
0~15
0~5
25~40
95~100
0~15
0~5
25~35
100
0~15
0~5
20~40
95~100
0~15
0~5
15~30
100
100
95~100
95~100
0~15
0~5
15~25
95~100
100
95~100
0~15
0~5
10~20
100
100
95~100
0~15
0~5
10~15
100
95~100
5~14
100
95~100
40~70
0~10
5~10
100
95~100
0~10
3~5
100
85~100
0~5
100
85~100
10~30
第四章 施工准备
第4.0.1条沥青材料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沥青运至沥青厂或沥青加热站后,应按规定分批进行检验其主要性质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不同种类和标号的沥青材料应分别贮存,并应加以标记。
二、临时性的贮油池必须搭盖蓬顶,并应疏通周围排水渠道,防止雨水或地表水进入池内。
第4.0.2条矿料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规格的矿料应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有条件时宜加盖防雨顶蓬。
二、各种规格的矿料到达工地后,对其强度、形状、尺寸、级配、清洁度、潮湿度等进行试验检查。
如尺寸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过筛;若有污染时,应用水冲洗干净,俟干燥后方可使用。
第4.0.3条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作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洒油汽车(手摇洒布机)应检查油泵系统、洒油管道、量油表、保温设备等有无故障,并将一定数量沥青装入油罐,在路上先行试洒,校核其洒油量。
每次喷洒前应保持喷油嘴干净,管道畅通。
喷油嘴的角度应一致,并与洒油管呈15~25°的夹角。
二、矿料撒铺车应检查其传动和液压调整系统,并应事先进进试撒,以确定撒铺每种规格矿料时应控制的间隙及行驶的速度。
三、压路机应检查其规格和机械性能(如转向、起动、倒退、停驶等方面能力)及滚筒表面的磨损情况。
滚筒表面如有凹陷或坑槽不得使用。
四、摊铺机应检查其规格和主要机械性能(如振捣板、振动器、整平器、螺旋摊铺器、发动机调速器、离合器、刮板送料器、料斗闸门,厚度调节器、自动找平装置等)是否正常。
第五章 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沥青表面处治应采用层铺法施工。
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按浇洒沥青及撒铺石料的次数可分为单层式、双层式及三层式三种。
第5.1.2条沥青表面处治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为非沥青类基层提供一个承受行车磨耗和抵抗大气作用的磨耗面层。
二、改善或恢复已老化的沥青面层。
三、作原沥青路面的防滑层。
第5.1.3条沥青表面处治宜选择在一年中干燥和较炎热的季节施工,并宜在日最高温度低于15
℃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
第二节 材料规格和用量
第5.2.1条沥青表面处治采用的石料,其最大粒径应与处治层的厚度相等,石料的最大与最小粒径之比不宜大于2符合粒径规格的颗粒含量不宜少于80%,其规格和用量应按表5.2.1选定。
第5.2.2条为初期养护用料起见,每1000米应另备2~3米35~10毫米或3~6毫米石屑或粗砂,小砾石。
城市道路的养护料,宜在施工时与最后一遍料一起撒铺。
第5.2.3条沥青表面处治的沥青用量应按表5.2.1选定。
但各层用量宜根据施工气温、沥青标号、基层等情况,在总用量不变的原则下酌情调整。
在寒冷地带,施工季节气温较低,沥青针入度较小,基层空隙较大时,沥青用量宜采用高限,反之宜采用低限。
第5.2.4条旧沥青路面、清扫干净的碎(砾)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等不用透层油,但宜在第一次沥青用量中酌情增加10~20%。
第三节 施工
第5.3.1条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应按如下程序和要求施工:
一、放样和安装路缘石。
二、清扫基层。
三、浇洒透层沥青。
四、浇洒第一次沥青。
1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后,或在已作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即可浇洒第一次沥青。
如发现浇洒数量不足,有空白、缺边等应立即用人工补洒,有积聚现象应于刮除。
2沥青浇洒的长度应与石料撒铺相配合。
应避免沥青浇洒后等待较长时间才撒铺石料。
3在每段接茬处,可用铁板或建筑纸等横铺在本段起洒点前及终点后,宽度为1~1.5米。
如需分两幅浇洒时,应保证接茬搭搭接缝应错开
五、撒铺第一次石料。
1
浇洒主层沥青后(不必等全段洒完)应立即撒铺第一次石料。
其数量按规定一次撒足。
2局部缺料或过多处,用人工适当找补,或将多余石料扫出。
两幅搭接处。
第一幅浇洒沥青后应暂留10~15厘米宽度不撒石料,待第二幅浇洒沥青后一起铺撒石料。
3无论机械或人工撒铺石料,撒料后应及时扫匀,以普遍覆盖一层,厚度一致,不应露沥青。
六、碾压。
撒铺一段石料后(不必等全段铺完),应立即用6~8吨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碾压。
碾压时应从路边逐渐移至路中心,然后再从另一边开始移向路中心。
每次轮迹重叠宜为30厘米,碾压3~4遍。
钢轮压路机行驶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公里/小时,以后可适当增加。
七、第二、三层的施工方法和要求与第一层相同。
第5.3.2条双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程序和要求应同于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但应减少一次洒油、撒料与碾压。
第5.3.3条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程序和要求应同于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但应减少二次洒油、撒料与碾压。
第5.3.4条交通控制。
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
通车初期应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使路面全部宽度获得均匀压实。
成型前应限制行车速度,不宜超过20公里/小时。
第5.3.5条初期养护。
在通车初期,如有泛油现象,应在泛油地点补撒与最后一层矿料规格相同的石料,并仔细扫匀。
过多的浮动石料应扫出路面外,以免搓动其它已经粘着在位的石料。
当有其它破坏现象,应及时进行修补。
第5.3.6条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工序必须紧密衔接,不得脱节。
每个作业段长度应根据压路机数量、洒油设备等来确定,当天施工的路段应当天完成。
二、不得在潮湿的矿料或基层上洒油。
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待石料晾干后才能继续施工。
雨季施工应逐日了解气象预报,施工路段宜在雨前完成各项工序。
三、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井盖座、侧平石等外露部分以及人行道面等,洒油时应加遮盖、防止污染。
沥青表面处治材料规格和用量 表5·2·1
种
类
石 料
石 油 沥 青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粒径规定
(毫米)
用 量
(
/1000
)
粒径规定
(毫米)
用 量
(
/1000
)
粒径规格
(毫米)
用 量
(
/1000
)
用量
(公斤/
)
用量
(公斤/
)
用量
(公斤/
)
用量
(公斤/
)
单
层
5~10
7~9
1.0~1.2
1.0~1.2
10~15
12~14
1.4~1.6
1.4~1.6
双
层
·5~10
10~12
3~5
3~5
1.2~1.4
0.8~1.0
2.0~2.4
10~15
12~14
5~10
7~8
1.4~1.6
1.0~1.2
2.4~2.8
10~20
16~18
5~10
7~8
1.6~1.8
1.0~1.2
2.6~3.0
15~25
18~20
5~10
7~8
1.8~2.0
1.0~1.2
2.8~3.2
三
层
·15~25
18~20
5~15
9~11
3~5
3~5
1.6~1.8
1.1~1.3
0.8~1.0
3.5~4.1
15~25
18~20
10~15
12~14
5~10
7~8
1.6~1.8
1.2~1.4
1.0~1.2
3.8~4.4
15~30
20~22
10~15
12~14
5~10
7~8
1.8~2.0
1.2~1.4
1.0~1.2
4.0~4.6
注:
(1)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增加20%计算。
(2)有符合的规格和用数,宜用于城市道路。
第六章 沥青贯入式路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中等交通量的路段,也可作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联结层或基层。
第6.1.2条沥青贯入式面层的最上一层应起封层作用。
当作为基层或联结层使用时,可不作此封层。
第6.1.3条沥青贯入式面层是一种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