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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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及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公司管理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市交委、市交委出管处、市交委出管办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级管理体制的要求,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内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由经理任组长,安全科长任副组长,运证科、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
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工作。
安全科长是第二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安全生产。
安全员是第三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8、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专题讨论研究、布置安全工作。
9、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安全科长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2、协助经理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严格做到“四落实”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个人。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按
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7、具体负责对自编号3175-3194的安全监督管理。
8、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2、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客运驾驶员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对公司新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
3、负责建立驾驶员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5、负责办理车辆投保和续保、理赔手续,确保投保率达100%。
6、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7、负责组织对车辆实行定期检验、强制维护(每季度或行驶15000公里必须进行二级维护)。
8、负责制定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试题。
9、负责对新聘驾上岗前的专项培训,并对其进行理论考核。
10、负责组织实施驾驶员各种安全学习,增强驾驶员交通法制观念。
11、负责组织“春运”、“反三违月”、“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竞赛”等安全活动的宣传、实施工作。
12、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运用,制定安全经费的运用预算。
13、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照片的存档。
14、负责缴纳车辆的各种税费。
15、负责驾驶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投保、理赔。
16、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17、负责自编号3175-3221、5993-6072、6123-6132、4261-4274车辆的监督管理。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运证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审验驾驶员从业资格,要求驾龄三年以上,有较丰富的驾驶经验,安全行车25万公里。
2、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组织驾驶员进行有关政治、法规、安全等方面的学习。
3、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稽查工作,加强对驾服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七条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传递上级部门及公司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及文件。
2、负责通知安全科对新进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劳保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物的供应发放。
4、负责组织员工及驾驶员做定期体检工作。
5、为公司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第七条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财务人员按规定计提安全经费,设立安全专项经费科目。
安全经费只能专款专用,财务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的资金准备。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公司要把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作为工作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因工作失职、失误、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较差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除处罚驾驶员外,应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实施倒查,发现失职、失误等情况,除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外,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成都市协力客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告诫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政策,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本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经理负责对安全科长和管理人员的告诫。
第三条安全科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员的告诫。
第四条安全员负责对驾驶员的告诫。
第五条对安全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告诫的事项应包括:
1、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做表面文章或应付了事,导致安全管理出现滑坡现象的。
2、按时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培训的效果;
3、安全生产值班电话的开启、值班遇到的问题的解决和记录;
4、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所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效果;
5、按时报告安全事故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第六条对驾驶员告诫的事项应包括:
1、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本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要求的变化,道路交通管理要求和交通标志的变化;
2、最近典型事故原因及驾驶员应吸取的教训;
3、事故和投诉的处理结果,交通违法情况;
4、家庭和睦、休息、健康状况、心理压力、心态变化等。
第七条公司经理事先对安全科长的告诫可单独与之交谈的方式告诫或利用安全生产会议进行。
第八条安全科长对安全员的告诫可通过单独谈话的方式告诫。
第九条对驾驶员的告诫
1、安全科应负责不定期出版板报,告诫所有驾驶员都应注意的事项,宣传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
2、安全科应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组织对驾驶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告诫。
3、安全科安全员应利用驾驶员回公司交费、学习的机会,与各自管理的驾驶员进行个别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告诫,并做好谈话记录。
4、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进行专项告诫,使其通过告诫提高认识达到杜绝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第十条本制度成都市协力客运有限公司制定和解释,从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