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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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标准实施细则
(试行)
为规范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证书式样、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考核评价的原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以下简称厅人教处)对现场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继续教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实施。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对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汇总上报工作,对本地区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二、培训管理
在职现场专业人员的培训由省厅人教处考核认定的建设类培训机构承担,各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职业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培训科目及培训费用,同时向省厅人教处和所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备案。
建设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双证”培训由毕业生所在院校承担,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职业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公布培训时间、培训科目及培训费用,接受省厅人教处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向省建设教育协会备案。
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的要求,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并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由个人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
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依照公布的考试计划填报考试专业和员类。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录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省厅人教处。
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可在考试前7日内,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等员类的考试。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可自愿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的考试。
(三)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
3.身份证明;
4.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大纲和培训教材
现场专业人员各岗位职业标准和考核评价大纲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布,暂无部颁大纲的岗位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为准。
为了确保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省厅人教处组织专家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并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使用,如使用补充或代用教材,需经厅人教处组织专家认定后方可使用。
五、考试考务
现场专业人员的考试坚持“考培分离”的原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分期分批公布考试专业。
(一)考试科目分为《通用与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和《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两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考试结果在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二)两科考试成绩在一次考试中,均合格者可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不滚动计算,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补考。
(三)考试具体时间在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省厅人教处组建现场专业人员试题库,每次考试统一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题型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闭卷考试。
(五)考点原则上设在省辖市,并经省厅人教处审核认定。
考务工作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考点设在符合条件的省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中学,每个考点每次考试人数不低于100人,人数不够的由省厅人教处统一就近调剂或与下次考试合并进行。
每30人一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由省厅人教处组织人员进行巡考。
六、证书管理
(一)证书样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编号并发放、管理。
证书编号由12位字符组成:
第1~2位为河南代码;第3~4位为发证年份后两位;第5~7位为岗位代码;第8~9为地市识别码;第10~14位为全省流水号,以上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证书申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依据“信息管理系统”所提供的通过考核评价人员名单,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省厅人教处同意后打印证书。
逾期未申领者,需重新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
(三)证书变更
在证书有效期内,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变更后仍执行原证书有效期。
申请变更的,申请人应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提交下列材料: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4);
2.原证书;
3.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新聘用单位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四)证书复检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复检一次。
证书复检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2.过去三年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工作业绩;
3.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五)证书补办
因证书遗失、污损,需要补办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件5);
2.身份证明;
3.在省级以上媒体或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刊登遗失声明(证书遗失);
4.污损的证书原件(证书污损)。
(六)证书注销
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所在企业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出具意见,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附件6)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证书或者公告证书作废。
1.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
5.长期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6.复检不合格的;
7.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的。
(七)证书换发
持有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原证书到期前6个月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提交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并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换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安排集中统一换证。
七、受理和审查
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应按照考试报名、证书申领、证书变更、证书补办和证书换发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真核对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
八、继续教育
现场专业人员自取得证书起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采用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件: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5.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6.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照
片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
报考地区
E-mail
报考岗位
工作简历及业绩
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意见
(章)
年月日
附件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考试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年月日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学
历
专作
业年
工限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专业及
岗位
附件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考核合格证书申报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行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专业及岗位
成绩
基础知识
专业实务
附件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片
证书编号
变更原因
企业名称变更□工作单位变更□自然情况变更□
原企业名称
现企业名称
变更前
自然情况
变更后
自然情况
本人对申请表内容及申报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原聘用企业
意见
年月日
(签章)
原聘用企业所在地
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意见
年月日
(签章)
现聘用企业
意见
年月日
(签章)
现聘用企业所在地
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意见
年月日
(签章)
附件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证书
编号
遗失补办
/污损更换
企业
名称
本人对申请表内容及申报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聘用企业意见:
年月日(签章)
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意见:
年月日(签章)
附件6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证书
编号
注销原因
企业
名称
聘用企业意见:
年月日(签章)
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意见:
年月日(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