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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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一)为全面掌握####农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审慎评价风险状况和拨备充足性;认真梳理信贷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流程、系统和操作性问题,促进各业务条线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实现内涵式、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为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切实转换并真正树立审慎经营理念,提升我行信贷精细化管理的执行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三)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一定融资功能和信用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滋生和积累了大量的案件风险,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为防范规避风险隐患,此次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纳入专项检查项目。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布置并要求各分支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报送总行业务管理部门。

(二)检查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同稽核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有信贷业务的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抽查。

(三)整改阶段。

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并及时进行整改,将落实的整改报告在限期内上报业务管理部门。

要求自查工作于2012年5月底前结束,检查工作于6月2日前结束。

三、组织实施

总行成立####农村商业银行2012年信贷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总行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业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贷款新规执行情况、贷款分类准确性及票据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业务管理部负责整个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四、检查范围

(一)各分支机构自2011年以来发放的各项贷款;

(二)各分支机构应对截至2012年3月31日存量贷款的正常类、关注类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以下统称检查期正常贷款)展开全面自查;(三)各分支机构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的所有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检查范围:

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分支机构正常类贷款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覆盖各类别信贷业务。

五、检查内容

(一)“贷款新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交易合同真实性审核、项目投资资本金审核、贷款资金需要测算、个人贷款面谈面签、信贷资金支付管理、资金流向跟踪等环节是否符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是否存在操作不规范,内外勾结套取贷款,隐瞒事实、变相转移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现象;是否存在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民间借贷;是否存在行社职工个人账户过渡客户信贷资金等不正常现象。

通过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贷款新规和“三查”制度的有效执行。

(1)交易合同真实性的审核。

要求不仅要认真审核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还要加强对与交易相关的提单、货运单、仓储单以及各和税票、发票等资料收集的审核,确保交易真实、有效。

(2)贷款需求测算的审核。

要着力克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客户群体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真实等困难,按照要求、根据不同服务对象找出相对科学的测算依据,力求测算结果更接近实际。

(3)加强贷款支付管理的审核。

按照要求,设定专门岗位,明确职责,加强对贷款支付管理,防止贷款被挪用。

(4)贷后资金流向的跟踪及检查。

除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报及提供资料证明资金使用情况外,还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对借款人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特别是与其交易对手之间的资金往来状况的监测与跟踪。

(二)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检查内容。

(1)贷款分类管理与制度建设。

1.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方法,是否符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并与《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清晰、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2.信贷资产分类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分类知识和业务素质。

岗位设置、人员安排是否满足分类工作的需要。

3.贷款分类方法、结果与内部风险管控机制是否有效衔接,分类结果是否有效应用到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

4.对贷款进行分类的频率是否达到每季度至少一次的要求。

对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是否及时对分类进行调整。

5.是否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保证分类资料信息准确、连续、完整。

6.信贷管理及风险分类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2)贷款分类的执行情况。

1.各分支机构是否按照本系统制度要求,制定、执行贷款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操作细则或业务流程。

2.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是否符合每一类贷款分类的核心定义。

分类结果是否有效反映贷款风险特征与风险状况。

3.对贷款进行分类时,是否充分、科学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关测算是否科学完备,相关调查审查是否履责尽职。

4.贷款分类过程中是否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充分、科学的审核评估,相关测算是否科学完备,相关调查审查是否履责尽职。

5.对重组贷款、逾期贷款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准确划分风险类别。

6.贷款拆分分类是否执行统一标准,执行过程中拆分分类依据是否充分。

7.分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3)贷款分类偏离的原因分析。

1.政策、制度和流程缺陷。

由于制定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存在缺陷而导致贷款分类结果出现偏差等。

2.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由于未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不能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可靠,导致贷款分类结果出现偏差等。

3.未严格执行贷款分类管理授权和审批。

由于未严格执行贷款分类管理授权和审批,导致分类结果出现偏差等。

4.未严格执行分类标准。

由于主观原因未严格执行贷款分类标准,影响分类的准确性等。

5.未及时审批认定分类结果。

由于贷款分类逐级审批认定不及时,导致贷款分类结果不准确等。

6.借新还旧掩盖贷款质量。

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掩盖真实风险等。

7.人为调整分类结果。

直接将不良贷款调整为正常贷款,或者调高不良贷款相应级次,隐瞒贷款真实情况等。

8.分类不及时、连续。

未能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动态地调整分类结果等。

9.未充分获取分类需要的信息。

因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获得企业真实会计资料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影响贷款质量的动态信息,客观上难以对贷款进行准确分类等。

10.分类人员知识经验欠缺。

分类人员因专业知识经验欠缺,如对贷款分类制度认识不到位或不熟悉企业会计知识和定量分析方法等,致使分类结果出现偏离等。

11.贷款审查不严。

因项目合规性、对借款企业的偿还能力评估不到位,造成贷款归还困难。

12.借款企业或中介机构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信息,而导致贷款分类结果出现偏离等。

13.因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设计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造成流程不当、控制失效、信息失真等。

14.导致分类结果偏离的其他原因。

(三)票据业务检查内容。

(1)贴现、转贴现业务的检查。

检查要点和方法:

重点从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风险状况三个环节检查。

1.办理贴现、转贴现的条件是否合规性:

检查要点:

①贴现申请人是否在贴现行开立基本账户,转贴现申请人是否在当地人行开立存款账户;②贴现行是否有贷款权限,并控制在上级行规定的贷款限额内;③为其他商业银行及区域性银行出具的贴现汇票,必须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④贴现申请人是否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⑤是否是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为已贴现的汇票);⑥是否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⑦是否有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

检查方法:

①查贴现、转贴现档案。

查贴现申请人、及转贴现前手的资料与承兑申请人的资料基本相同。

通过查其资料,看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为房地产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投产的在建项目公司办理贴现的现象,为发现贴现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提供线索。

②查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一是如同承兑业务,通过票据与商品交易合同的五个核查,看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二是查看增值税发票。

看增值税发票是否机打,看多份增值税发票是否雷同,看增值税发票是否有缺陷(如编号),看增什税发票金额与票据金额和商品交易合同金额是否一致。

以此判断是否是真实的商品交易。

③查贴现、转贴现票据。

看要式是否完整,重点审查:

承兑汇票要素是否齐全;背书是否连续;内容是否涂改;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注有“不得转让”字样;汇票金额是否超过1000万元;期限是否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是否超过原汇票期限;是否是承兑行发出通知停办贴现的汇票;是否是为本营业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

2.操作流程是否合规。

检查要点:

检查是否按操作规程办理贴现、转贴现业务,看有无越权或违规办理承兑业务的行为。

重点检查调查、审核、审批、结算四个环节。

检查方法:

①查贷前调查资料。

贷前调查资料应包括:

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报告应详细说明申请的经营管理情况、申请人资信状况、申请人的票据来源,票据的风险状况;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表)和授信情况;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等。

通过对调查情况的检查,看其贷前调查是否落实,看是否存在超授信或人为提供信用等级,变相超授信的问题。

②查其查询查复记录。

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查询查复制度,记载是否完整准确。

③查贷时审查记录。

看审查人是否尽职,是否遵循审慎原则,看是否与贷前调查有相佐意见,但仍给予承兑的问题。

④查审批记录。

看审批是否有完整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逆程序审批的问题(对照贴现协议签订日期、审批日期、票据日期看),是否存在超权限审批的问题(支行超分行授权、应集体审批的“1支笔”审批)。

⑤查贷后检查记录,看贷后跟踪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⑥查票据的当事人的关联情况。

如同查承兑,通过档案里面的相关资料或其他信息,看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之前的关联关系。

⑦查背书。

看前手后手的背书是否连续。

即前一被背书人与后一背书人相同。

同时要注要,贴现票据必定要有背书。

⑧查看会计账和传票。

一是看贴现资金是否流入可疑账户(如外地账户,或从往账或来账凭证看收款人名称),如流入股市,流回出票人或前手等。

二是看票据业务是否当进行会计记录,是否存在漏记或定期汇总记录的问题。

⑨查利息收入。

看是否按规定收取利息。

3.风险状况。

①查贴现、转贴现台帐。

看其资产质量情况(按五级分类),看是否存在大额风险;②承兑申请人是否为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未投产的在建项目公司;③票据是否有帐外循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并制定具体的自查工作计划,切实贯彻执行贷款新规执行、贷款分类准确性及票据风险情况的自查工作。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在自查报告中如实反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瞒报藏报、篡改信息的。

总行将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切实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相关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明晰工作责任。

要认真落实自查工作责任。

一是谁经手,谁负责。

贷款经办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要对贷款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谁检查,谁负责。

自查人员要对本人检查的业务负责,各分支机构要对本网点自查工作负责任。

对于因工作态度问题和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或检查中应发现未发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整改到位。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分支机构要对问题进行梳理,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

总行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加大对贷款规执行过程的指导和检查,切实推进贷款新规的全面落实;确保贷款分类准确无误,审慎评价风险状况和拨备充足性;认真梳理信贷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流程、系统和操作性问题,促进各业务条线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实现内涵式、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整体提高全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将此次检查内容作为今后票据操作中强化执行的标准,提高我行管理和执行水平。

七、检查依据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皖农信联发〔2005〕27号)、《##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皖农信联发〔##〕1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授权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皖农信联发〔2008〕98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引》(皖农信联发〔2011〕72号),《##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皖农信联发〔##〕51号),《##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皖农信联发〔##〕342号),《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农信联发〔##〕402号)。

(二)《##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74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118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118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51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51号)。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51号)。

(四)####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办法(宣皖农商行〔##〕161号。

(五)其他有关制度、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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