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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一、一般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2.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

陶土管

50-70

0.60

0.80

0.70

100-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

(1)计算管道沟槽挖方工程量时,各种检查井类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按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2)挖槽、坑深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3.挖土方、地槽、地坑需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放坡。

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1:

0.3

1:

0.25

注:

(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时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mm)

地槽、地坑

200

浆砌毛石、条石

150

砼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

300

使用卷材防水做垂直防潮层

800

注:

原槽做基础垫层时,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的上表面开始计算。

5.回填土按下列方法以m3计算:

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量。

室内回填土体积=墙与墙间净面积×填土厚度。

注:

(1)墙指120mm以上的墙体。

(2)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的体积。

(3)填土厚度为室外与室内设计地坪高差减地面的面层和垫层厚度。

在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的,需减去管道所占体积(500mm以下者不减),每米应减去的数量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单位:

m3

项目

管道直径(mm)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1500-16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钢筋砼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6.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小于回填土)。

注: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的高差所产生的余土或取土另行计算。

7.土石方运输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工具)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计算规则

1.挖沟槽:

以m3计算,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内墙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不另计算。

2.挖基坑:

以m3计算。

3.支挡土板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计算。

4.计算支挡土板的挖土工程量时,按图示槽、坑尺寸每边各加100mm计算。

5.放坡工程量和支挡土板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部分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6.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相应的定额项目按下表乘系数。

深2m以内

深4m以内

深6m以内

深8m以内

深10m以内

1.062

1.272

1.476

1.678

1.889

7.人工取松动的土壤时,只计算取土的运输工程量;取未松动的土壤时,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需计算挖土工程量。

三、机械土石方计算规则:

1.机械施工土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机械进入施工工作面,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修整临时道路等所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施工土石方工程量。

深4m以内

深6m以内

深8m以内

深10m以内

1.09

1.15

1.26

1.48

3.机械土石方施工深度超过2米时,按相应的定额项目按下表乘系数。

注:

增运项目不乘系数。

4.机械施工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计算。

5.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回填土碾压工程量按挖方区取土的自然方或按填方区压实后的体积,以m3计算。

四、人工凿石和石方爆破计算规则

1.人工凿石平基、沟槽、基坑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沟槽、基坑人工摊座按底面积以m2计算。

人工摊座定额只适用于炮开平基、沟槽、基坑等石方工程;人工凿石平基、沟槽、基坑石方工程不得再计算摊座项目。

3.石方爆破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以m3计算。

4.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以m3计算。

五、深井降水

1.深井工程量按井位自然地表面至井孔钻最深处以m计算。

2.降水机械费按抽水时间每昼夜计算。

基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面积(扣除桩尖虚体积)以m3计算。

二、人工挖孔桩按设计的截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m3计算,桩底扩大头采用爆破入岩时,工程量按其图示尺寸四周及深度加100mm超挖量计算。

三、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顶面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m长度计算。

四、现场灌注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顶标高至桩尖增加0.25m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五、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截桩按根数计算。

六、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七、泥浆外运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m3计算。

八、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九、锚杆制作安装按其下料长度以t计算。

十、振冲灌注碎石桩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加固面积乘以深度以m3计算。

砖石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般计算规则

1.标准砖墙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厚

1/4

1/2

3/4

1

3/2

2

5/2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2.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砖基础与墙、柱以±0.00为界。

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

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

3.砖石基础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

砖石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

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

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A=基础断面积(m2)H=基础深度(m)

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以及砖石基础放大脚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均不扣除。

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石基础洞口上的砖平碹亦不另计算。

二、砌砖、砌块计算规则

1.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2.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120毫米,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毫米(如出檐宽度超过600毫米时,按实砌高度计算)。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20毫米,有钢筋砼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山墙按图示尺寸计算。

3.计算实砌砖墙身时,应扣除过人洞、空圈、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嵌入墙身的钢筋砼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

但不扣除梁头、板头、梁垫、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的体积。

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匹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4.砖垛,三匹砖以上的挑檐和腰线的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

5.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按砖墙定额计算。

6.框架间墙以净空面积乘墙厚按立方米计算,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7.围墙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垛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图示高度,以立方米计算,按砖墙定额项目计算。

9.砖柱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砼或钢筋砼梁垫,但不扣除伸入柱内的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10.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采暖锅炉烟囱,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墙体内,不扣除横断面积在0.1平方米以内孔洞的体积,但孔洞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如孔洞横断面积超过0.1平方米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应另列项目计算。

附墙烟囱如带有缸瓦管,除灰门以及垃圾道带有垃圾道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篦子、钢筋砼顶盖等,应另列项目计算。

11.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梯带、阳台栏杆(板)、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等实砌体,以立方米计算。

12.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墙裙墙面的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抹灰腰线、门窗套所占面积,但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3.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

14.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5.加气砼块、硅酸盐块、预制砼空心砌块,水泥煤渣空心砌块,烧结空心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砌体的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需要镶嵌的标砖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6.GRC轻型空心墙板、泰柏板及三D板等隔墙均以内墙净空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烟道不并入墙板,另按延长米计算。

三、砌石计算规则

1.毛、清条石墙,方整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毛石阶沿、清条石阶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石梯带、石踏步、石梯膀以立方米计算;隐蔽部分按相应的基础定额项目计算。

一、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综合脚手架。

2.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计算规则:

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米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

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3.6米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砼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以浇筑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米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米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在3.6米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米乘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米的室内外砼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均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6.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7.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米至5.2米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米时,每增加0.6米~1.2米,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米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

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米,其增加层数为:

(9.2-5.2)/1.2=3(层),余0.4m舍去不计。

9.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按高度(从自然地坪至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砼及钢筋砼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砼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面积在0.05平方米以内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

2.现浇墙、板均不扣除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砼体积(板不扣除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柱所占体积),留孔所需工料、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3.钢筋、铁件用量按理论重量计算,按图算量套用定额,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损耗及钢筋的全部搭接用量,不另计算。

4.预应力粗钢筋冷加工费用,按施工图的预应力粗钢筋净用量套相应的定额计算。

5.现浇构件模板按砼体积计算工程量,梁板模板每超过一米增加模板费以层高计算,不足1米按1米计算。

现浇坡屋面按平均折算层高计算。

6.后浇带砼模板按相应定额项目模板费乘以系数1.30。

二、现浇构件计算规则

(一)基础

1.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倒转的柱头(帽)应列入基础计算,有梁式(肋形)满堂基础的梁、板合并计算。

2.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楼层上的块体设备基础按板计算。

箱式基础分别按底板、墙、顶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3.砼高杯柱基(长颈柱基)高杯(长颈)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基计算;高杯(长颈)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计算。

4.砼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度大于该部分厚度5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5.计算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桩头体积。

(二)柱

1.柱高的计算规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3)有楼隔层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梁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4)无楼隔层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

2.附属于柱的牛腿,应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3.构造柱(抗震柱)应按其砼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马牙搓并入构造柱砼体积。

(三)梁

1.梁长: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到柱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的长度内;与主梁连接的次梁,长度算到主梁的侧面,现浇梁头处有现浇垫块者,垫块体积并入梁内计算;梁高:

梁底至梁顶面的距离。

2.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

3.梁、圈梁带宽度300毫米以内线脚者按梁计算,梁、圈梁带300毫米以上线脚或带遮阳板者,分别按梁(或圈梁)、板计算。

(四)墙

1.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墙柱(框架柱除外)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执行墙定额;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2.墙与现浇板连接时其高度算到板顶面。

3.挡护墙厚度300毫米以内按墙计算。

(五)板

1.梁板整体浇捣,其梁板体积分别计算,计算梁的体积时,梁高算至板的底面。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圈梁除外)直接用柱支承的板,其柱头(帽)的体积并入楼板计算。

(六)其它

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小于500毫米以内的楼梯井空隙,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毫米为界。

2.螺旋型和艺术型楼梯(包括梁、休息平台、楼板)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楼梯基础、栏杆与地坪相连的砼(或砖)踏步和楼梯的支承柱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雨蓬按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其梁、板反边的体积应合并计算。

雨蓬与梁接触部分算至梁的外边,嵌入墙内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5.天沟(檐沟)、挑檐与屋面板或板连接时,以外墙外皮为分界线;与梁、圈梁连接时,以梁、圈梁外皮为分界线,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三、预制、预应力构件制作计算规则

1.预制构件制作工程量按图算量乘损耗率计算工程量。

2.预制桩制作工程量按桩的实体积(即扣除桩尖虚体积)计算。

3.灌注桩的预制桩尖按实体积计算。

4.预制桩、桩尖的中心粗钢筋,并入钢筋工程量计算,采用桩靴及桩帽者,桩靴和桩帽按预埋铁件计算。

5.空心板工程量应扣除空洞体积,按实体积计算。

6.花格按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工程量不扣除预留孔道和自锚头的体积,但灌砂浆或细石砼的用量也不增加。

四、预制构件安装、灌浆工程量按图算量计算。

五、预制构件运输计算规则

1.预制构件运输工程量按图算量计算。

2.组合屋架运输只计算构件中的砼部分的工程量。

3.每10平方米预制花格按0.5立方米计算运输工程量。

六、楼地面计算规则

1.楼地面面层按墙与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0.3平方米以上的落地沟槽、放物柜、炉灶、柱、垛和不做面层的地沟盖板等所占的面积。

不扣除120毫米厚以内的墙体、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柱、垛所占面积,但门洞圈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室外地面均按横断面水平投影宽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雨水井、检查井所占面积。

2.垫层:

地面垫层按面层面积(扣除只做地面面层的沟道所占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金属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安装的焊缝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型钢按设计图纸的规格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等重量)。

钢板按几何图形的外接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螺栓及焊缝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钢柱制作安装工程按理论重量以吨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柱身工程量内。

三、计算钢墙架制作安装工程量时,墙架小柱、梁和连系拉杆的重量,应并入墙架工程量内。

四、自加工钢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成品钢门窗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平面为弧形或异形钢门窗者,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防盗栅、金属栅栏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安装栏杆的预埋铁件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

防水、防潮工程计算规则

一、防水、防潮工程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平方米以内的柱、垛、孔洞所占面积。

与墙面连接处的高度按图示尺寸(如图纸无规定可按300毫米)计算,并入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内。

2.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

3.屋面防水、防潮层按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变形缝等所占面积;但屋面山墙、女儿墙、天窗、变形缝、天沟等弯起部分,以及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如图纸无规定时,女儿墙和缝弯起高度可按300毫米,天窗可按500毫米)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4.屋面防水刚性层按实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泛水和弯起部分及加厚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

5.墙基防潮层: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内墙净长度乘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墙面防潮层按图示尺寸,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瓦屋面及镀锌铁皮屋面:

1.瓦屋面:

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坡屋面延尺系数(见表1),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但屋面小气窗的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也不增加,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应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

2.镀锌铁皮屋面:

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GRC屋面防晒板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表1

坡  度

延尺系数

隅延尺系数

坡度

延尺系数

隅延尺系数

B/2A

角度

C

D

B/2A

角度

C

D

(A=1)

θ

(A=1)

(A=1)

(A=1)

θ

(A=1)

(A=1)

 

1/2

45°

1.4142

1.7320

0.4000

1/5

21°48'

1.0770

1.4697

0.7500

 

36°52'

1.2500

1.6008

0.3500

 

19°47'

1.0595

1.4569

0.7000

 

35°

1.2207

1.5780

0.3000

 

16°42'

1.0440

1.4457

0.6660

1/3

33°40'

1.2015

1.5632

0.2500

1/8

14°02'

1.0308

1.4362

0.6500

 

33°01'

1.1927

1.5564

0.2000

1/10

11°19'

1.0198

1.4283

0.6000

 

30°58'

1.1662

1.5362

0.1500

 

8°32'

1.0112

1.4222

0.5770

 

30°

1.1545

1.5274

0.1250

1/16

7°8'

1.0078

1.4197

0.5500

 

28°49'

1.1413

1.5174

0.1000

1/20

5°42'

1.0050

1.4178

0.5000

1/4

26°34

1.1180

1.5000

0.0830

1/24

4°45'

1.0034

1.4166

0.4500

 

24°14'

1.0966

1.4841

0.0660

1/30

3°49'

1.0022

1.4158

三、屋面排水

1.铁皮排水项目,以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若图纸无规定时,可按“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面积折算表”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面积折算表

名称

单位

水落管

(米)

檐沟

(米)

水斗

(个)

漏斗

(米)

下水口

(个)

天沟

(米)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米)

天窗侧面

泛水(米)

烟囱泛

水(米)

通气管泛

水(米)

滴檐水

头(米)

滴水

(米)

备注

铁皮排水

水落管、檐沟、漏斗、水斗、下水口

平方米

0.3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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