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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练习题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

第一章古埃及法

一、简答题

1、为什么说古埃及法是典型的东方奴隶制法?

2、古埃及法的婚姻、家庭继承制有什么特点?

3、在人类社会中,法律最早产生在古代东方的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东方奴隶制法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长期保留土地公有制;

(2)保留一些原始社会的残余;(3)盛行家庭奴隶制;(4)君主专制和宗法的家庭生活占统治地位;(5)习惯和专制君主的命令是法律的主要渊源。

古埃及法从形式到内容基本上反映了这些特点。

如在国家制度上实行典型的专制制度,自法老而下实行着如金字塔般的专制统治;国家保留着土地公有制,但有不同的土地占有形式;奴隶人数不多,所以没有关于奴隶买卖的契约;在刑法中,犯罪与侵权行为不分,刑罚残酷,诉讼争议的解决有浓厚的神明裁判的色彩;在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中保留母权制的残余等。

2、古埃及早期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保留了母权制的残余。

如子女从母姓,妇女在家庭中与男子一样享有完全的权利,契约是婚姻成立的基本条件,妇女作为婚姻的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对方订立婚姻契约,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有充分的独立权利等。

3、在人类社会中,法律最早产生在古代东方的原因是:

(1)这一地区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已经进入金石并用和青铜时代。

(2)优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有利于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为法律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第二章楔形文字法

一、选择题

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

2、根据古巴比伦法,享有完全权利的自由人(权利主体)是()。

A.刹帝利B.穆什凯努C.阿维鲁D.吠舍

3、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伤害他人奴隶眼睛的赔偿原则同伤害他们的牛的眼睛相同,即应赔偿奴隶主人()。

A.奴隶的身价B.奴隶身价的一半

C.用一个健康奴隶赔偿D.把伤害者的一个奴隶的眼睛打瞎

4、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入采取的措施是()。

A.终身成为债奴B.成为债奴三年

C.成为债奴六年D.不能使其成为债奴

5、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等。

A.《汉穆拉比法典》B.《那罗陀法典》

C.《俾拉拉马法典》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二、简答题

1、什么是楔形文字法?

2、什么是“石柱法”?

3、简述《汉穆拉比法典》的体系结构。

4、简述《汉穆拉比法典》的历史地位。

三、论述题

1、试述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

2、为什么说《汉穆拉比法典》是东方早期奴隶制法的代表?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2、C3、B4、B5、ACD

二、简答题

1、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代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地区用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律的总称,往往又被称为楔形文字法系,在很长时期被许多国家采用。

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典,这些法典具有独特的体系结构和共同特征,其中,代表其发展最高水平的是《汉穆拉比法典》,其他还有《乌尔纳姆法典》、《苏美尔法典》等。

2、石柱法,即汉穆拉比法典,因法典的原文镌刻在一个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所以称为“石柱法”。

该法典是古代楔形文字法律集大成的汇编,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制定。

是迄今已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早期法典,在楔形文字诸法典中具有代表性、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对古巴比伦以后的许多古代国家的法律有很大影响。

3、《汉穆拉比法典》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针对古巴比伦社会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编排的。

它分为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

在序言里,汉穆拉比宣布自己是神的代理人,并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目的。

法典正文是最主要部分,共282条。

内容包括关于保证公正审判的规定,关于保护财产所有权和维护田主及高利贷者利益的规定,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关于人身伤害及处罚的规定,关于劳动关系和奴隶买卖等。

在结语部分,汉穆拉比王在臣民面前列举自己的丰功伟绩,劝慰后世的国王要执行他所确定的“公正的法律”,对那些将来不愿遵守他的法律的人进行了种种诅咒。

4、《汉穆拉比法典》在古代西亚奴隶制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集这一地区古代法律之大成,是楔形文字法的代表。

是迄今为止最早的保留最完整的成文法典。

从世界范围来看,它也是奴隶制早期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

它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水平已经达到其后大部分奴隶制国家法典所达不到的深度和广度,使它对后来东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不能不发生影响。

三、论述题

1、楔形文字法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都编纂为成文法典,这些法典在体系结构上比较完整,一般划分为三个部分:

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

且都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

(2)法律内容涉及面较广,都反映君主至上、君主专制,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制形式,肯定奴隶制和自由民内部的不平等,维护家长制,保留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残余等。

(3)都是司法判例的汇编,欠缺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

(4)法律都被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但这些立法均非宗教法规,而是由世俗的君主通过各种手段加以制定或编纂,不像印度、希伯来等法律那样与宗教教义结合在一起。

所以是世俗法。

2、《汉穆拉比法典》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肯定和维护巴比伦王国的君主专制制度。

法典宣布国王是最高统治者,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和祭祀大权于一身。

为了证明国王权力的至高无上,法典贯彻君权神授思想,将君权和神权结合起来,以神权维护君权。

(2)充分保护私有财产权和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

法典的许多条文针对各种盗窃行为予以相应的严厉惩罚,如盗窃神庙或宫廷财产处死刑;犯强盗罪而被捕者亦处死刑。

法典肯定了奴隶制,视奴隶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和出租,甚至可以杀死奴隶。

(3)反映和维护自由民内部的等级不平等。

将自由民划分为两个等级,即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它们的地位是公开不平等的,法典反映了这一事实,并维护这种不平等关系。

(4)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

法典颁布时古巴比伦的商业手工业已相当发达,所以,法典调整商业手工业的规范占很大比重,规定了各种契约形式;如买卖、借贷、租赁、保管、合伙、人身雇佣等,订立契约的手续已经简化。

(5)保留了原始公社习惯的残余。

古巴比伦社会是从原始社会脱胎而来的,不可避免会具有这一特点,表现很多,如保留土地的公社占有制,血亲复仇和同态复仇盛行,宣誓和神明裁判是最重要的证据等等。

由此可见《汉穆拉比法典》是东方早期奴隶制法的代表。

第三章古印度法

一、选择题

1、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A.印度教法B.婆罗门教法C.佛教法D.嗜那教法

2、被雅利安人视为“圣书”的是()。

A、.吠陀经典B.三藏C.《摩奴法典》D.《乔达摩法经》

3、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A.《摩奴法典》B.《述杞氏法典》C.《那罗陀法典》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4、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产生的。

A.足B.手C.头D、口

5、古印度种姓制度将全体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种性),他们是()。

A、阿维鲁B.婆罗门C.刹帝利D、吠舍E.首陀罗

6、古印度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A.三藏B.法经C.吠陀D、法典

7、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

A.吠陀B.法经C.法典D.三藏E、国王敕令

8、在古印度,旎陀罗,即“贱民”是()

A、奴隶

B、最低种姓

C、低种姓男子与高种姓女子结婚所生之后代

D、是首陀罗男子与婆罗门女子结婚所生之后代

9、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A、古印度法中的“石柱法”是指摩奴法典

B、在古代印度社会只有四大种姓

C、古代印度法在发展中,都围绕种姓制度规定基本内容的

D、摩奴法典是古印度唯一的法典

二、简答题

1、《摩奴法典》

2、三藏

3、种姓制度

4、印度法系

5、简述古印度法的渊源。

三、论述题

1、试述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

2、试述古印度法关于种姓制的规定。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B2、A3、A4、D5、BCDE6、BCD7、ABCDE8、D9、ABCD

二、简答题

1、古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汇编。

传说由人类始祖摩奴所制定,实际是婆罗门教憎侣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习惯编制而成,印度学者认为制定于公元3—4世纪之间。

内容广泛,是宗教、哲学、道德和法律的混合汇编,法律包括刑法、民法、婚姻和审判制度等。

2、佛教经典,也是佛教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1)律藏,为管理僧侣所规定的规章和僧侣的日常生活的戒律;

(2)经藏,佛教的全部教义;即佛陀及他的最近门徒的宗教思想文献;(3)论范,指高级佛法的论述,主要是有关佛教的哲学方面的阐述。

3、古印度的社会等级制。

这一制度将居民划分为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第一、二等级是僧侣贵族和武士,掌握祭祀和军政大权,是统治阶级;第三等级是普通劳动大众,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第四等级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一般从事农业、手工业和渔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其中有些属于奴隶。

各种姓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完全不同。

古印度法律坚持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4、古印度法及受古印度法影响的东南亚各国法所组成的法系。

在古代和中世纪,伴随印度大量移民和宗教的传播,印度法输入东南亚各国和毗邻印度的国家,从而形成了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印度法系。

这个法系在历史上有较大影响。

5、古印度法是宗教法,先后盛行婆罗门教法和佛教法,它的法律渊源有自己的特点。

婆罗门教法的渊源有:

吠陀经、法经和法典。

其中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最古老的经典,法经是婆罗门贵族不同教派关于经书的论著,法典是较晚出现的关于法律和宗教、哲学和伦理道理的混合汇编,最著名的是《摩奴法典》。

佛教法的渊源是三藏,即律藏、经藏、论藏。

由于佛教对婆罗门教采取宽容政策,在佛教盛行时期婆罗门教法仍在实行,因而《摩奴法典》也是佛教法的渊源。

除此之外,国王的敕令也是古印度法的渊源。

三、论述题

1、古印度法的特点是:

(1)结构体系异常复杂。

古印度宗教众多,先后兴起了婆罗门教、佛教和其他较小宗教,因而相应出现了婆罗门教法和佛教法。

每一种法又有各种不同的渊源,如婆罗门教法的吠陀经、法经、法典,佛教法的三藏,这两种法的渊源又有交叉,如婆罗门教法的主要渊源《摩奴法典》又是佛教法的渊源之一。

(2)法律与宗教紧密结合。

宗教在古印度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密不可分,宗教经典是基本法律渊源,法律汇编也包括宗教教义;法律要依赖宗教去贯彻实施,宗教也要凭借法律去有效传播,二者互为补充。

(3)严格维护种姓制度。

种姓制是古印度的一种严格等级制,它把居民划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均有严格区分,职业世袭,种姓之间永远不能混杂。

古印度法严格维护这一制度。

(4)法律汇编是法律和宗教、哲学、伦理道德的混合体。

2、种姓制是古印度的一种社会等级制,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形成的。

它把居民划分为四个种姓: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各种姓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低等种姓必须服从高等种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宣布种姓划分是神(梵天)意所决定的。

婆罗门是梵天用口创造的,因而生来最高贵,首陀罗自梵天的脚产生,最低下。

(2)对各种姓的地位、职业和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婆罗门执掌神权,地位最高,义务和职业是传授经典,主持宗教仪式。

刹帝利掌握军政大权,担任文武官职。

吠舍由农民、手工业者和商入组成,主要从事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

首陀罗是地位最低的劳动者,包括奴隶,无权参加宗教活动。

种姓地位世袭,永远不变。

(3)在所有权上,婆罗门是“万物之主”,有资格享有一切,有权没收首陀罗的持有物。

而首陀罗则因出身低下,没有权利拥有财产

(4)在债法中,对高种姓的债权给予特别保护。

如在借贷契约中,对高等种姓收取的法定利息低于低等种姓。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对不同种姓的债务人的处罚是不同的。

与债权人属同等种姓或低于债权人,则可以收为债务奴隶;高于债权人的,只能逐年偿还。

(5)在婚姻上,严格实行种姓内婚制,禁止低等种姓男子娶高等种姓女子为妻。

高等种姓一夫多妻,低等种姓一夫一妻。

(6)在继承上,高种姓的继承人享有特权。

(7)在家庭中,维护家长制和丈夫特权。

等级制贯穿在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就表现为家长制和丈夫的特权地位。

(8)犯罪和刑罚公开不平等,以残酷刑罚维护种姓制。

按古印度法,高级种姓犯罪一般只处罚金,低级种姓犯罪则处各种酷刑,即同罪而不同罚。

(9)在宗教和日常生活中,都体现对高种姓权利的维护。

第四章希伯来法

一、简答题

1、简述希伯来法的特点。

2、如何评价希伯来法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的历史地位?

参考答案

1、希伯来法具有以下特点:

(1)宗教性。

体现在:

法律渊源上,《摩西五经》是希伯来法的精华,又是犹太教的经典;在各项法律内容中,也体现了宗教和法律的融合,如:

在财产法中,希伯来法确定上帝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世间的人们只能拥有使用权,所以土地不能买卖。

希伯来法还规定了向上帝祭献的捐税制度。

在婚姻家庭制度中,希伯来法规定保持犹太人血统的纯洁,禁止与外族人通婚,结婚必须采取宗教仪式等。

在犯罪与刑罚上,规定违反宗教教规的犯罪,并处以严厉的刑罚。

(2)民族性。

表现在:

独尊族神,《摩西律法》的核心“十戒”都有关于信奉唯一的神的内容。

不准与外族人通婚,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民族性。

在日常生活和行为中,法律规定的权利犹太人与外族人有区别。

(3)原始性。

希伯来法带有浓厚的原始社会的遗迹,如土地只能抵押,不能买卖;对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很少;保留掠夺婚制;盛行同态复仇等。

2、希伯来法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它以独特的方式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法律发展进程。

在希伯来法发展的前期,继承了楔形文字法和古埃及法的精髓,使希伯来法成为近东古老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

希伯来法还通过宗教的联系和力量,对其后东西方许多国家的法律产生影响。

公元1世纪,基督教在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传播,基督教继承接受了犹太教的许多教义,并接受了犹太教的《圣经》称为《旧约》,和自己的经典《新约》合并为基督教的圣经。

教会法在欧洲中世纪是重要的法律制度,《圣经》是教会法的基本渊源,《摩西十戒》是教会法的指导思想,希伯来法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都成为教会法的内容。

可以说,教会法直接继承了希伯来法。

希伯来法对伊斯兰法也有直接影响。

伊斯兰教在创立过程中,也吸收了犹太教的许多思想,《古兰经》中包含着希伯来法的某些准则。

希伯来法与伊斯兰法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希伯来国家灭亡之后,犹太人流落到世界各地,在犹太人聚居地,希伯来法作为属人法一直对犹太人有着强有力的约束,并影响着当地的法律。

总之,希伯来法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五章古希腊法

一、选择题

1、古希腊法在其形成过程中明显受到()法律的影响。

A、中国B、印度C、.埃及D、罗马

2、古希腊雅典,为民主制“宪法”的产生和民主政治形成奠定基础的改革是()。

A.梭伦改革B.土利乌斯改革C.克里斯提尼改革D.伯里克利改革

3、雅典民主制是通过多次立法改革才形成和巩固起来的,这些改革是()

A、梭伦改革

B、德拉古改革

C、克里斯提尼改革

D、伯里克利改革

4、“陶片放逐法”是哪一次立法改革的内容()

A、梭伦改革B.德拉古改革C、克里斯提尼改革D.伯里克利改革

二、简答题

1、古希腊法

2、梭伦立法

3、贝壳放逐法

4、简述古希腊法的一般特点

三、论述题

1、试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及其局限性。

2、试述雅典“宪法”以民主制为核心内容的原因。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2、A3、ABCD4、C

二、简答题

1、是存在于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和希腊化时代所有法律的总称。

由于古希腊一直没有实现统一,所以,没有出现全境共同适用的法律,各城邦都有自己的法律,各城邦的法律中,影响最大的是雅典和斯巴达的法律。

希腊法对后来的罗马法有较大影响,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一定地位。

2、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雅典执政官梭伦为进行社会、政治和法制的改革而颁布的法律。

其立法改革的内容包括:

(1)颁布“解负令”,取消债务奴隶制;

(2)废除贵族奴隶主在政治上的特权,按财产的多少划分居民,不同等级享有不同权利;(3)提高了民众大会的作用和地位;(4)设立400人议事会替代贵族议会;(5)首创陪审法院,作为公民参与审判的途径。

等等。

为雅典民主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在雅典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是古希腊雅典保证公民直接捍卫民主制的法律制度,通过克里斯提尼立法改革创设。

规定在民众大会上通过投票方式,指定放逐那些滥用权力,危害国家的分子。

表决时雅典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当放逐的人名,投票满一定数量,被指定的人就要被剥夺雅典公民权,离开雅典流放10年。

4、

(1)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而是古希腊各个城邦法律的组合。

(2)但保留下来的十分零散。

(3)古希腊的公法比私法发达,对以后的国家有较大的影响。

(4)古希腊法多是具体的规范,缺乏抽象的概括和分析,未能形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5)古希腊法注重法的“正义”观念,在法的适用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论述题(要点)

1、雅典“宪法”的民主性表现在:

(1)形式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凡是年满18岁的雅典男性公民都有均等的机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

都能参加民众大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30岁的公民都有资格参加陪审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

(2)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

凡属重大公务,都有集体决定、集体负责。

(3)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

比较重要的措施有“贝壳放逐法”和“不法申诉制度”.

(4)民众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广泛职权。

雅典“宪法”所制定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起过积极作用,推动了雅典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并对后来欧洲的民主传统产生很大影响。

但其实质仍然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有着明显的局限性。

主要表现在:

(1)雅典民主制实际上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虽然雅典公民在形式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公民在当时人口总数中仅占极少数,约为1/20。

(2)实际参与民主管理的公民人数有限。

参加民众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津贴,但是要求农民和手工业者前往雅典城郊广场去开大会,仍有不少困难,根据统计。

能够经常参加民众大会及其他会议的只有2000至3000人。

(3)公职人员尽管是选举产生,但担任所有公职均需具备一定条件,如年龄、财产资格、是否欠国家的债务等等,当选的公职人员,都要接受一次特别的审查。

只有审查合格的才能任职。

(4)民众大会虽然是雅典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统治集团为了使国家的整个活动,按照本阶级的意图来进行运转,他们利用各着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来限制民众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牵制民众大会的权力。

总之,雅典“宪法”的民主是少数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3、雅典“宪法”以民主制为核心内容的原因在于:

(1)经济原因。

雅典是一个沿海国家,工商业和航海业十分发达,而农业相对落后,很早

就形成了与氏族贵族相抗衡的工商贵族,他们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奴隶主集团中占支配地位。

同氏族贵族的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2)政治原因。

工商业贵族在与氏族贵族的斗争中得到手工业者和农民的支持,所以执掌

政权后必须考虑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利益。

(3)阶级原因。

雅典的奴隶人数比自由民多十几倍,这种阶级结构,促使奴隶主阶级加强

自由民内部的团结,以加强对奴隶的统治。

(4)地理原因。

雅典城邦地域狭小,居民人数有限,使直接民主制有实施的可能。

第五章罗马法

一、选择题

1、罗马最古老的成文法是()。

A.克里特法B.迈锡尼法C.十二表法D.梭伦法

2、罗马共和国时期实际上的最高政权机关是()。

A.民众大会B.元老院C.执政官D.保民官

3、在古罗马,在解决外国人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时适用()。

A、.市民法B.当事人本国法C.万民法D。

自然法

4、根据罗马法,享有完整的人格必须具备的几种权利是()。

A.自由权B.公民权C。

家族权D.继承权

5、按罗马物权法的分类,属自物权的物权是()。

A.所有权B.役权C.地上权D.担保物权

6、按罗马债权法关于契约的分类规定,借贷契约属于()。

A.要物契约B.口头契约C.文书契约D.合意契约

7、在罗马法典编纂史上,第一部官方汇编的法典是()。

A.《格里哥利安法典》B.《格尔摩格尼安法典》

C.《狄奥多西法典》D.《查士丁尼法典》

8、共和国时期罗马成文法的渊源有()。

A.民众大会制定的法律B.元老院决议C.长官告示

D.法学家解答E.法典

9、罗马帝国后期,皇帝赦令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其形式有()。

A.赦谕B.赦裁C.赦答D.赦示

10、帝国初期,罗马法学空前活跃,形成了两大学派。

它们是()。

A.普罗库路士学派B。

斯多葛学派C.沙比努士学派

D.哈乃非学派E.沙菲仪学派

11、罗马法上有夫权婚姻的目的在于()。

A.维护妻子利益B.维护丈夫利益C.承祀D.继血统

12、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和去世后不久完成了四部法律汇编,它们是()。

A.《罗马法辑要》B.《查士丁尼法典》C.《法学阶梯》

D.《学说汇纂》E.《查士丁尼新律》

13、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古罗马先后制定了三种私诉程序是()

A、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

B、程式诉讼、法定诉讼、特别诉讼

C、特别诉讼、法定诉讼、程式诉讼

D、法定诉讼、特别诉讼、程式诉讼

14、罗马法复兴运动的中心最早在()

A、意大利B、法国C、德国D、英国

15、罗马法上的婚姻有两种,即()

A、有夫权婚姻B、无夫权婚姻C、共食婚D、买卖婚

二、简答题

1、罗马法;

2、市民法;

3、万民法;

4、告示;

5、人格减等;

6、罗马法的物权有哪些种类?

7、;罗马法上债的发生根据有哪几种?

8、罗马法的私诉程序是如何演变的?

9、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有哪些特点?

10、简述罗马法中的“概括继承”;

三、论述题

1、评述《十二表法》;

2、简述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关系;

3、简述罗马私法体系;

4、简述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的划分;

5、试述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及其原因;

6、简述查士丁尼法典编纂的成果。

7、罗马法上所有权制度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8、试比较罗马法发展中两种主要的婚姻形式。

9、试比较东西方奴隶制法的异同点。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A;2、B;3、C;4、ABC;5、A;6、A;7、C;8、ABCD

9、ABCD;10、AC;11、CD;12、BCDE;13、A;14、A;15、AB

二、简答题(要点提示)

1、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既包括自公元前8世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又包括查士丁尼时期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2、市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

主要是关于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和部分诉讼程序问题。

由于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所以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重形式主义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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