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流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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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流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
№
流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自检日期:
说明
一.本记录由使用单位检查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应工公正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二.检查结果符合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如实填写实测数据。
三.本报告由检验人员签字负责人批准,检验单位、使用单位盖章后生效。
四.本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另一份送交检验机构。
五、使用单位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1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设备品种
单位内部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代码
注册代码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规格型号
最大幅度起重量/
额定起重量
/t
最大起重力矩
kN.m
起升高度
m
工作级别
工作环境
露天□;非露天□;高温□;防爆□;其他□
吊具
吊钩□;抓斗□;电磁吸盘□;其他□
操纵方式
空操□;地操□;便携式远距离遥控□;
检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经纬仪、水准仪、绝缘电阻仪、接地电阻仪、百分表、万用表、钢卷尺、直尺、线坠、手锤、弹簧秤、常用电工工具
检验结论:
(章)
检验批准自检日期:
年月日
备
注
使用单位声明:
我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经安全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检查,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运行状况良好,符合申请定期检验的条件。
使用单位:
(章)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2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1
1.
技术文件检查
1.1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记录:
【1】上一个周期定期检验报告,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齐全,符合规定,并且存档保管。
☆【2】起重机械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齐全,并且存档保管。
☆【3】产品制造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主要零部件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1】□
【2】□
【3】□
2
2.
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
2.1额定起重量标志、安全检验标志:
【1】起重机械明显部位应标注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清晰的
安全检验标志;
【2】在主臂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起重臂下严禁
站人”;
【3】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平衡重、臂架头部和
外伸支腿应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
【1】□
【2】□
【3】□
3
2.2安全距离:
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应符合
相关标准。
【1】高度大于30m的起重机,在臂架顶端安装红色障碍灯。
【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
m
【2】□
垂直:
m
水平:
m
电
压KV
安全
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4
3.
司机室检查
3.1司机室视野:
操纵室应宽敞,视野良好,操纵室的内部宽度不小于700
mm,高度不小于1400mm,门窗应配置刮水器和遮阳板,门窗开关应方便,固定应可靠。
上车操纵室的门全开位置应有
锁定装置,门应有锁,室内应有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
曲线牌。
5
3.2灭火器、绝缘底板、标志:
司机室应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底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
醒目。
所有手柄、踏板的附近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
醒目标志。
6
3.3手柄、踏板自动复位:
流动式起重机各手柄、踏板在不采用钢性保持装置时能自
动复位,并在中位不因震动产生离位。
室内操纵装置的布
置应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
7
3.4连接、防护装置:
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防
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3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8
4.
金属结构检查
4.1主要受力结构件: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支撑腿、主副吊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发现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要求时,应当予以报废。
【1】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允许再修复,应当予以报废。
【2】起重机主支撑腿、主副吊臂、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发生明显腐蚀时,应当检查、测量计算。
当核算出的承载能力不能达到额定承载能力时,应当进行修复使其达到使用要求,或者进行改造降低额定起重量,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3】起重机主支撑腿、主副吊臂、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产生裂纹时,起重机应当停止使用,只有对裂纹的影响和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进行安全评价确认可以使用,或者更换有裂纹的结构件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4】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工作、安全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当予以报废。
【1】□
【2】□
【3】□
【4】□
9
4.2金属结构的连接:
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螺栓和销轴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
【1】铰制孔螺栓联接应有防松措施,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2】销轴联接不得松动,端头销钉应齐全且有防脱措施。
【3】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4】所有焊缝均不得有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熔瘤、咬边、凹坑等缺陷;重要焊缝应有检验记录。
【1】□
【2】□
【3】□
【4】□
9
4.3起重臂:
【1】箱型起重臂(伸缩式)侧向单面调整间隙:
各箱形起重臂侧向单面调整间隙不大于2.5mm,伸缩工作时不得有异常现象。
【2】桁架起重臂,由多节组装成的桁架臂应保证中间臂
具有互换性。
【1】□
【2】□
10
4.4支腿:
【1】当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并可靠固定。
【2】在起重作业时,支腿盘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撑起重机。
【3】X,H型活动支腿与固定支腿的①单侧间隙不大于3mm,②垂直平面内间隙不大于5mm。
【1】□
【2】□
【3】□
①mm
②mm
11
5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5.1总的情况(磨损、变形、缺损):
【1】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的磨损、变形、缺损等,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
【2】对吊具、钢丝绳、滑轮、导绳器、卷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2】□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4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12
5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5.2.1吊具的悬挂:
【1】吊具横梁应悬挂牢固可靠,横梁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凹坑等缺陷。
(吊具横梁的对接接头不宜采用十字焊缝,如果采用十字焊缝,则受压区的焊缝应当进行100%射线或者超声检测)。
【2】抓斗:
抓斗闭合时水平、垂直刃口的位错;铰轴、齿的磨损;斗口对称中心线与抓斗垂直中心线偏差符合要求。
【3】电磁吸盘:
电磁吸盘焊缝、起吊链条、引入电缆无损伤,端子箱盖密封良好。
【4】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环链直径磨损达原直径10%应报废。
【1】□
【2】□
【3】□
【4】□
13
5.2.2吊钩:
【1】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2】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吊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①裂纹;②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③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④扭转变形超过10°;⑤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衬套应当予以报废;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心轴应当报废。
【1】□
【2】□
①
②
③
④
⑤
14
5.3钢丝绳:
【1】钢丝绳匹配:
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
【2】钢丝绳绳端固定:
①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②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③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
④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
⑤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
【3】钢丝绳的报废:
①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②钢丝绳直径减少量≤公称直径的7%。
③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④钢丝绳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达到规定值。
⑤钢丝绳表面钢丝直径的磨损量减小量达到规定值。
【1】□
【2】□
①
②
③
④
⑤
【3】□
①
②
③
④
⑤
15
5.4滑轮: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裂纹;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到3mm;
【3】轮槽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4】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或者存在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1】□
【2】□
mm
【3】□
mm
【1】□
mm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5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16
5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5.5导绳器: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17
5.6卷筒:
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1】裂纹;【2】卷筒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1】□
【2】□
18
6.
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检查
6.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相符,构件齐全完整,机械固定牢固,无松动。
【2】电气设备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
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可靠。
【3】起重机能按照指令准确完成各项控制功能。
【4】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5】起重机所有的线管、线槽固定牢固,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1】□
【2】□
【3】□
【4】□
【5】□
19
6.2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2】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
【1】□
MΩ
【2】□
MΩ
20
6.3.1电气设备接地:
【1】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
【2】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是否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1】□
【2】□
21
6.3.2金属结构接地:
【1】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1】□
Ω
【2】□
V
22
6.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
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
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23
6.5总电源失压(失电)保护:
总电源失压(失电)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6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24
6.
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检查
6.6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行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25
6.7过流(过载)保护:
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过载)保护。
26
6.8总电源断错相保护:
供电总电源应设断、错相保护装置。
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总电源接触器都不能接通。
27
6.9照明安全电压:
【1】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可移动式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
【2】按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1】□
【2】□
28
6.10信号指示:
【1】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2】起重机械(手电门控制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1】□
【2】□
29
7.
液压系统检查
7.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
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必须采用刚性连接。
平衡阀和液压锁工作应可靠有效。
30
7.2液压回路漏油现象:
【1】液压管路、接头、阀组等元件不得漏油。
【2】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尽可能缩短软管的长度,并避免相互刮磨,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
软管不得老化。
【1】□
【2】□
31
7.3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截止阀)油缸受力状况:
【1】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
安全溢流阀的
调定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2】液压系统应有防爆阀。
当液压系统因油管破裂或其他情况使负载由于自重而超速下落时能自动切断油路,使油缸的油不外泄而制止负载下落。
【3】检查油缸受力状况、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应可靠有效、无损坏。
【1】□
【2】□
【3】□
32
8.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8.1制动器设置:
起升机构每一套独立驱动机构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载荷,用钢丝绳起落起重臂的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33
8.2制动器的使用:
【1】制动器的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1】□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7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34
8.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8.2制动器的使用: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3】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4】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2】□
【3】□
【4】□
35
8.3起升高度限位器:
【1】起升机构应设高度限位器且可靠有效。
【2】经常在较低位置工作的起重机或者起升高度大于20m时,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在吊具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可靠切断下降动力源。
【1】□
【2】□
36
8.4起重力矩限制器:
汽车、轮胎起重机的起重量≥16t、履带起重机的起重量>32t按照规定均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
根据要求设回转力矩限制器,检查试验和结果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但是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当回转机构在回转有可能自锁时,设置的回转力矩限制器是否可靠有效。
【1】□
【2】□
37
8.5起重量指示器:
起重量<16t的汽车、轮胎起重机,起重量≤32t履带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指示器。
当载荷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发出超载报警信号。
38
8.6应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械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不应当自动复位的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自动复位,是否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9
8.7风速仪: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桁架臂式汽车、轮胎起重机和起升高度大于55m的履带起重机应在臂架头部安装风速仪。
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13.8m/s时,应能够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40
8.8水平仪:
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6t的汽车和轮胎起重机,起重量大于50t的履带起重机,应设置水平仪。
41
8.9防护罩:
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水罩。
42
8.10防后翻装置和自动锁紧装置:
【1】动臂变幅式起重机是应设置臂架低位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
试验是否可靠有效。
【2】检查钢丝绳变幅机构是否设置防臂架后倾装置,且可靠有效。
【3】检查变幅机构卷筒是否有可靠的自锁装置,且可靠有效。
【1】□
【2】□
【3】□
流动式起重机检查记录表8
序号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查
结果
结论
备注
43
8.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8.11集装箱专项吊具保护装置:
集装箱吊具应装设伸缩止挡及限位。
检查吊具的转锁、伸缩与起升机构的连锁功能;检查吊具前后倾、左右倾、左右旋转限位、吊具旋转跟随功能应可靠有效。
8.12幅度指示器:
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仰角指示器)。
44
9.
性能试验
9.1空载实验:
以最长臂和最大幅度下进行起升、变幅、回转动作,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正常,
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1】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
【2】检查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工作是否可靠有效。
【1】□
【2】□
【3】□
45
9.2额定载荷实验:
根据现场载荷情况在某一幅度起吊额定载荷,起重机的机构、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在正常工作载荷下工作可靠,无异常。
如果起重机两履带距离可调节时,应将两履带距离调到最宽的位置。
【1】检查各运行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应运行正常。
【2】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连接无松动,无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1】□
【2】□
46
9.3液压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按照额定载荷实验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试验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发动机熄火15min进行检查:
【1】对于新出厂或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油缸回缩量(小
数点后保留一位)不得超过2.0mm。
【2】在用起重机油缸回缩量不得超过6mm。
【3】重物下降量不得超过15mm。
【1】□
mm
【2】□
mm
【3】□
mm
47
☆9.4静载试验:
按照额定载荷实验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起吊1.25倍额定载荷,慢慢离地100~200mm,悬空不少于10min卸载后检查,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连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48
☆9.5动载试验:
按照额定载荷实验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起吊1.1倍额定载荷,进行起升、制动、变幅回转运动及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组合动作。
检查各机构动作灵活、制动性能可靠,结构和机构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49
☆9.6带载行驶试验:
对于可带载行驶的起重机,在基本臂和中等幅度下,将相应的起重量起升到离地面500mm高度,吊臂位于行驶方向正前方或正后方,以最低速前进或后退各15m,并进行左、右转弯。
重复做3次。
检查最大油压和其他无异常。
☆项为申请首次检验时增加的附加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