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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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创鑫磋商(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创鑫磋商(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

、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

-:

(午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或邮寄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现场发售元/包,邮寄购买元/包(不含邮费)。

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号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企业的营业执照新版二维码副本复印件、资质副本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续》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

需邮购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联系人:

张松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静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宁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澄清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综合实训基地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创鑫磋商(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元

项目分标段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

、投标人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续》,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

-:

(午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单位名称: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西宁市五四大街号楼招标部

磋商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

附投标保证金汇出凭据(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宁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利息起算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第二天;

、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招标人送交的书面合同的第二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磋商截止时间

年月日:

磋商时间

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联系人:

张松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静

联系电话: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竞争性磋商评审及成交办法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

()工程量清单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磋商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

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磋商报价及币种

.商报价为总报价。

必须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设备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期前按采购项目预算额度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预算的%,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或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户。

.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投标人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

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要求而拒收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磋商现场签到时,须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和电子标书一并提交(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天。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资料

()磋商保证金

()磋商最后报价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三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加盖公章。

.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标书()一份。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

.电子标书()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投标人签到时与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一并提交。

.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投标专用袋用“于年月日:

分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条要求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本公司概不接受。

.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过程

.磋商过程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最初报价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

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磋商程序

.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不符合第.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未按第.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投标人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其他项目清单)的;

()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工程量清单未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的;

()项目经理未出具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函的;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磋商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磋商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

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磋商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偏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与信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审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与信誉四部分组成(满分分)。

.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考核手册

具备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

进青备案登记

(指外地进青企业)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建造师资格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名称、子目特制、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机构相关业绩和工程保修服务承诺

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总平面设计、资源配备计划),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相关业绩,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保修服务承诺。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分值

商务部分(满分分)

、磋商最终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I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分)

建造师承建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与信誉(最高得分,超过分按分计)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内容

满分分值

评审标准

磋商最终报价分

最终报价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分,每高出评标基准价%,从分的基础上减.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从分的基础上减.分,减完为止。

计算时取小数点后二位。

施工组织设计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

(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总分分。

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项管理目标明确,技术措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

较好者~分,一般者~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总分分。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较好者~分,一般者~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总分分。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较好者~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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