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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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篇一:
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今年,我镇第八届村委会任期已届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的规定应当依法对全镇5个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
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要意义
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选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依法选举村委会,真正把受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城乡统筹“整镇推进”、建设“现代山水田园乡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是:
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基础,对于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任务在村委会的贯彻落实、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列入我镇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组织好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
1.直接选举原则。
即由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
村委会成员的产生既不能由村民代表或户代表进行选举,也不能先选村委会委员,再由委员选主任、副主任,更不能由委员分工谁当主任、副主任,而应当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无记名投票原则。
即选民本人在投票选举中,以选民自己的意愿无记名填写选票。
3.差额选举原则。
即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
4.平等竞争原则。
即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公布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陈述治村思路和方案,回答选民的询问,使选民投票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委会成员。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要求
我镇5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11月18日开始至20XX年1月12日结束,历时56天(其中宣传动员阶段为25天,依法选举阶段为31天)。
选举日定在20XX年1月12日,选民登记工作于20XX年12月22日前完成并张榜公布。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选举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共25天)
1.调查摸底: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村社财会审计、经费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2.建立换届选举组织机构:
成立安西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镇区域内的换届选举工作,其成员由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及相关所室负责人组成。
各村民委员会要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本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报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制定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⑵宣传并组织选民学习村委会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⑶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⑷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⑸公布选举日、投票具体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程序;⑹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听取和办理对选民名单的意见,颁发选民证;⑺组织选民酝酿、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⑻宣传介绍候选人,组织和主持竞选演讲会议;⑼做好选票、委托投票,以及布置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等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⑽主持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投票工作,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村委会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⑾按要求进行选举工作统计;⑿总结并上报选举工作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⒀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制定方案:
镇、村分别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4.部署选举:
镇、村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5.培训骨干:
镇、村分级分阶段培训选举指导组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程序。
6.宣传发动:
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委会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调动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克服和纠正宗族、派别等观念的不良影响,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要求,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7.发布公告
镇人民政府一号公告:
张榜公布安西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名单
镇人民政府二号公告:
张榜公布选举开始时间和选举日
村委会一号公告:
张榜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委会)发出一号公告:
张榜公布选举日及选民登记时间和地点
(二)依法选举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月12日,工作时间为31天)
1.村委会的职数设置
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倡“两委”委员交叉任职。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5人组成,并至少有1名妇女名额。
村委会专职委员(文书)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由新一届村委会组织推选产生。
2.选民登记(20XX年12月13至12月22日,工作时间为10天)
(1)选民资格:
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民登记程序:
①公布选举日应和选民登记日同时公布,因为确认村民是否达到法定年龄以选举日为准。
②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员应由熟悉本村情况、有文化的年轻人担当,培训时重点掌握选民资格条件,明确登记方法、任务、时间和注意事项。
③明确登记对象,需做到“四登”、“四不登”和“四增”、“四减”。
“四登”即:
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
“四不登”即:
患有精神病、经医院证明和家长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呆傻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四增”即:
新增年满18周岁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
“四减”即:
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不再居住本村,已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3)公布选民名单:
公布选民榜时间应在选举日前20天,以村民小组顺序在本村各村民小组显要位置整体张榜公布。
选委会发出二号公告:
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即20XX年12月23日前)。
3.候选人的产生(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7日,此阶段工作时间为15天)。
选委会发出三号公告:
张榜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职数、提名办法、提名时限。
(1)候选人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镇党委的领导;②思想解放,有经济头脑,组织领导能力强,致富带富和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的本领强;③思想品质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办事;④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较高,能胜任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⑤法制观念强,3年内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侦察等行为,无故意制造事端、扰乱村庄秩序、蓄意打击报复等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超计划生育行为;⑥选举期间无贿赂或威胁选民,仿造选票,阻挠、干扰、妨碍、破坏选举或违法许愿等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被依法立案侦查暂未定论的;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劳教解除不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计划外生育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年限的;近年来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受到处理的;近年来参与打架斗殴或聚众赌博受公安机关处罚的;参与邪教组织或带头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2)提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②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③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④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
选委会发出四号公告:
张榜公布提名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前15日公布,即20XX年12月28日前)。
(3)确定正式候选人:
①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进行预选;②决定预选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③决定不预选或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数的,被提名的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
选委会发出五号公告:
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前5日公布,即20XX年1月7日前)。
(4)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的时间要求:
①按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②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选委会发出六号公告:
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20XX年1月7日前)。
(5)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陈述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打算,回答选民的询问。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非法组织与选民见面、进行演讲活动。
(6)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另行推选;②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及时予以公布;③若村民选举委员会需要组织村委会正式候选人竞选演讲的,其竞选演讲材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备案后方可进行竞选演讲。
4.正式选举(20XX年1月12日,工作时间为1天)
(1)选举前的准备:
共8项准备工作(制定投票办法;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办理委托投票;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建立秘密划票间;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用品;布置投票会场)。
(2)投票选举:
①选举大会的程序:
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奏国歌;报告提名情况;通过投票办法;宣布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密封票箱;启封清点选票;讲解选票;验证分发选票;秘密写票;投票;集中票箱;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检验选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②选举大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八项宣布”即:
到会人数;印制选票数;发出选票数;销毁选票数;票箱收回选票数;赞成(反对)票、弃权票和废票数;计票结果;当选结果。
“四个有效”即:
投票有效;选举有效;选票有效;当选有效。
“三个核定”即:
主任得票的核定方法;副主任得票的核定方法;委员得票的核定方法。
经过投票选举后,不足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当主任暂缺时,由副主任主持村委会工作;当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当选的委员协商推选1人主持村委会工作,并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另行选举,直至选出主任为止。
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5日内就不足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选委会发出七号公告:
张榜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选举当日或次日)。
(3)工作交接: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村集体的债权债务、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
工作交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参加。
村务交接完成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自行终止。
(三)建章立制阶段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结合本村实际讨论修订好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发动村民依法修订本地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和健全村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村务公开。
(四)验收总结和立卷归档阶段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上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和总结。
检查验收的标准: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否依法推选;选民登记是否依法进行;候选人是否依法提出;候选人是否发表治村演讲;是否设立了秘密写票处;是否公开计票;是否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各村民委员会也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对各种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卷建档。
对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花名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选举结果报告》、《村民小组长基本情况统计表》、《村民代表基本情况统计表》、《村民议事会成员名单》等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五、选举经费
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十三条“省、市、州和县(市、区)、乡(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列支”的规定,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费由镇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我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并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进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在村民自治中的关键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
对情况复杂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各村挂村领导要驻村包片帮助解决问题。
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篇二:
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办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
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初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8月初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9月下旬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二、选配要求
(一)严格职数配备。
要严格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
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每村3至7人。
人数在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5人,有大学生村官的,报经同意,可增加1至2人;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7人。
(二)拓宽选人渠道。
要鼓励现任优秀村干部、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
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到村任职满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原则上担任村“两委”班子正副职的大学生村官应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以上;到20XX年平均每个乡镇要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四批选派干部、省直单位帮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点干部,应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
(三)优化班子结构。
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以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
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1名35岁左右干部。
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村“两委”班子,村“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鼓励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高。
(四)候选人条件。
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农村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带路人。
“选好一届,受益三年”。
要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进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努力建设发展型、服务型、奉献型的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
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
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足够精力从事居委会日常工作;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要严格候选人提名条件,认真执行“十个不选”的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7月10日前)。
各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了解村“两委”现状以及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制定出本村具体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方案。
2、培训骨干(7月12日前)。
镇将举办村“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
各村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3、评议和审计(7月15日前)。
全镇要逐村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各村要组织村选举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现有集体资产、筹资款的使用以及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它项目进行审计,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
评议和审计结果报镇备案,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评议和审计结果作专题报告,再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
(二)选举阶段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步进行。
要结合实际,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工作(7月17日前)。
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
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村党组织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
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9日前)。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
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7月21日前)。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
参会的村居民代表超过村居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在村民委员会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
(4)组织考察(7月25日前)。
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8月5日前)。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
要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额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选举可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
书记应报镇党委批准。
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根据上级要求,要进一步扩大村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范围,开展“公推直选”的村比例不低于全镇村总数的20%(公推直选指导意见另行下发,完成时限参照本方案执行)。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