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消防管理.docx
《仓储消防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仓储消防管理.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仓储消防管理
第四节仓储消防管理
1、仓库消防系统
仓库是一个火灾易发区,一旦发生火灾,会快速蔓延,难以扑救,损失巨大;因此要保证仓库消防系统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和减少损失。
由消防车道、灭火器、仓库灭火设施、仓库防火报警自动消防系统、以及参与消防活动的人员组成。
1.1消防通道和车道。
净宽度一般不小于6米(最少4米),净空高度不少于4米,地面平坦,坡度不宜大于6%。
保证畅通。
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1.2灭火器。
有手提、背负、推车三种包装形式。
正确选择灭火器有效灭火。
灭火器不过期或失效,并且摆放位置合理,发生火灾时能够立刻拿到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保证第一时间发挥作用。
注意事项:
1.2.1灭火器的选择与火灾种类相适应。
1.2.2不同类型的灭火器灭火效果不同。
1.2.3尽量选择灭火后无污染的灭火器,如二氧化碳灭火器。
1.2.4灭火器放置点的温度必须在规定温度以内,防止失效。
1.2.5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配备轻便的灭火器。
1.2.6在同一地点配置同一类型,且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1.2.7如果在同一地点配置不同类型的灭火器,需要选择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防止降低灭火效果。
1.2.8仓库内外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但不能占用安全通道。
1.2.9一般放在灭火器箱或架内,离地大于0.15米,设置稳固,铭牌朝外。
1.2.10灭火器的有效期,及时更换灭火器。
1.2.11防护灭火器,不受热、受潮、受腐蚀。
1.2.12定期进行灭火器的使用训练。
1.2.13火灾类型与灭火器的选择
火灾类型
类型
说明
A
固体物质火灾,有机物质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
液体火灾,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
气体火灾。
D
金属火灾。
火灾类型与灭火器的选择
火灾类型
灭火器的选择
A类
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
B类
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当是极性溶剂B类火灾时,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类
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
带电火灾
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
ABC类和带电火灾
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
D类
由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1.3仓库灭火设施
注意事项:
1.3.1灭火系统因长期不用,部分设备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
1.3.2未经培训或不能熟练使用灭火系统,成为摆设。
1.3.3消防供水系统生锈不能开启或者根本没有水,要定期放水检查。
仓库灭火设施
名称
组成
用途
消防供水系统
消防水源、供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水池
各种仓库灭火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水池、泡沫泵站、输送管道、阀门、泡沫产生器
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等火灾;适用于油库石油码头等作业场所。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储存灭火剂的储存容器和容器阀、连接软管、止回阀、集流管、输送灭火剂的管道和管道附件、喷嘴、泄压装置
可以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电器火灾、石蜡和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设备、火灾自动探测控制
适用广泛
卤代烷121灭火系统
管网、储存装置、阀门、喷嘴、管道、附件
可燃气体火灾;液体火灾;可燃固体表面火灾,电器火灾
1.4仓库防火报警自动消防系统。
有传感器(温度、烟雾传感器)、不断检测现场温度湿度等信息,当超过设定标准时,自动消防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并控制现场的消防系统喷出水或二氧化碳泡沫等,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也可以手动控制强制喷淋。
1. 5参与消防活动的人员。
预防演练为主。
具备的安全素养——培训考核安全管理规定,每天检查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消防栓、灭火器的维护和使用;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避免以下情况:
1.5.1无意将火源带入仓库,如穿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
1.5.2在仓库中使用违规电器,甚至取暖做饭。
1.5.3不熟悉或不会用消防设施。
1.5.4发生火灾时,贪生怕死、逃离现场、渎职、不积极参与救火,导致造成严重的事故。
2、火源管理
2.1外部火源:
汽车排气管的火星、烟囱飞火、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庆祝活动的焰火等被带入仓库。
2.2内部火源:
检修或日常局部维修时,动用电气焊或喷灯,灯具破裂时的明火,检修过程中使用的工件碰撞、鞋上有金属件发生撞击等产生的火花,电气开启、切断、短路等引起的熔断金属,保险丝熔断产生的电器火花;电气设备不良、设备接地不好产生的电火花;静电火花;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在库房内外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安全员和公司负责的领导批准,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由有操作证的人作业,作业完毕,要彻底消灭明火痕迹,安全员必须监控操作过程;不准生炉子;
2.3危险货物混存爆炸的原因:
保管人员缺乏危险货物的基本知识;有些危险货物出厂时缺少鉴定,在产品说明书上没有说清楚存放要求而造成的;受仓储条件限制,管理人员任意混放。
2.4危险货物自燃:
通风、温湿度、阳光照射等条件不具备。
2.4.1明火。
主要是打火机、火柴、吸烟在库房周围烧荒、放烟花爆竹、施工过程的电焊和气焊,也可能是人为纵火。
2.4.2雷电。
主要是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产生电火花。
安装避雷设施。
2.4.3静电。
两种不同物质相互摩擦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上,从而产生静电。
静电产生的火花遇到易燃物品导致火灾。
2.4.4电气。
由于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照明灯具破碎、架空配电线路和防爆电器不合格等因素导致火灾。
电源——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无电工证人员不准操作,库房灯具应该安装在通道上方,货物与灯具保持0.5米的距离,不准用电炉子、电熨斗、电饭锅,电源开关箱要安在库房门外,电路电线老化要及时维修;
2.4.5自燃。
燃点低的物质发生自燃导致火灾。
3、阻止火势蔓延的方法:
3.1防火门和防火墙。
仓库的门和墙必须保证发生火灾时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材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奶火星和稳定性。
3.2库区围墙。
有助于防止外界火源进入仓库,也可以防止仓库火势蔓延。
3.3防火道。
库区围墙内侧或库房周围设置防火道,可防止火势蔓延。
宽度根据当地的干燥季节的主导方向等因素确定。
3.4防火林带。
仓库周围种植耐火、隔热性好的常绿阔叶树种类,阻止火势蔓延。
3.5防火阀。
是一种安装在通风系统中,防止火势沿通风管道蔓延。
3.6火星熄灭器,又称防火帽。
由于机械排放废气中夹带火星的一种安全装置。
3.7阻火器。
如金属网、波纹金属片等,通常安装在油罐上。
3.8防火带。
一种由非燃烧材料组成的带状防火分隔物。
3.9水封井。
一种湿式阻火设施,通常设置在含有可燃液体的下水道中。
3.10防火堤。
是一种防止油罐或其他易燃液体容器中的液体泄漏的防护装置,一般在地上、半地下的油罐周围。
4、 其他设施安全管理
4.1通风和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或不能有效地将仓库中爆炸粉尘或气体及时排除,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2采用非防火、防烟的通风和空调系统,设备本身运行就可导致事故发生。
4.3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风管上未安装防火阀。
4.4采暖设备表面温度过高,尤其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如超过82.5摄氏度,可引发粉尘爆炸事故。
4.5雷电危险的安全措施。
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4.6禁止用水灭火的物品,了解危险品的特性和扑救方法。
4.6.1电器设备——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4.6.2与水发生化学反应——钾、钠、镁、电石,遇水发生爆炸;
4.6.3油、酒精、其他轻于水的易燃液体——其浮于水面扩大火灾面;
4.6.4粉末状固体——受水流的冲击,造成粉尘飞扬,扩大火灾;
4.6.5机电仪器——电脑、设备,非万不得已,不用水扑救。
5、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
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仓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闪点低于28摄氏度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
闪点等于或大于28摄氏度,但低于60摄氏度的液体。
爆炸下限等于或大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危险固体。
助燃气体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然的物品。
丙
闪点等于或大于60摄氏度的液体。
可燃气体。
丁
难燃烧物品。
戊
不燃烧物品。
6、仓库电气安全
6.1照明用电安全
6.1.1照明系统电线布设不合理。
如架空电线与易燃易爆危险源水平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
6.1.2电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如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灯具的引线未采取瓷管、矿物棉等不燃材料进行隔热保护。
超过60W的灯具直接安装到可燃装修材料上等设计不符合规范。
这些设计隐患往往造成与电器接触的可燃物因温度过高或遇电火花而发生火灾事故。
6.1.3照明系统超负荷。
因人为违反仓库安全规定,在照明系统中使用大功率的电器,造成系统符合超载,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6.1.4照明系统线路老化,可造成短路和漏电,产生电火花;灯具的破裂也可能产生的火花。
6.1.5应急照明灯布置不合理或亮度不符合规范。
如果在仓库内部、消防安全出入口、通道、配电室等区域未能合理布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灯,不能保证在停电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撤离和灭火设备的迅速投入,延误灭火和疏散,会造成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6.2动力电安全。
6.2.1电气火灾爆炸危险
6.2.1.1设计缺陷。
在仓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和防爆照明器具,或选型不当,电缆桥架、配电线路等设计不合理。
6.2.1.2安装运行问题。
安装存在缺陷或运行时短路、过载、接触不良、铁芯短路、散热不良、漏电等导致过热。
6.2.1.3电火花或电弧。
电气设备正常操作中产生电火花、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故障时产生的事故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放电产生的电弧。
6.2.1.4安全措施不到位。
电气设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到位,导致电气火灾和爆炸。
6.2.1.5仓库工作人员未穿不产生静电火花的防护用品,静电放电火花也会引发爆炸。
6.2.2电气安全措施
6.2.2.1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6.2.2.2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铺设。
6.2.2.3线路一般不应有接线头,在特殊情况下,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接线和分路。
6.2.2.4安装过载、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6.2.2.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尽量少用或不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尽量少安装插销座和局部照明灯;禁止带入非防爆电器;一般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进行测量工作;在火灾危险环境内,不宜使用电热器;更换灯泡应停电操作。
6.2.2.6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进行。
电流、电压、温度、湿度不超过允许范围;绝缘良好,电气连接部为接触良好、清洁、标志清晰等;定期或经常性地清扫电气设备,设备不洁或灰尘堆积将降低设备的绝缘,妨碍通风和冷却,严重时会引起火灾。
6.2.2.7落实防静电防雷的措施,消除静电火花和雷电火花可能带来的危险。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6.3防止触电发生的安全措施。
6.3.1仓库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
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6.3.2凡因漏电等原因,可能出现危险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实施保护接零。
6.3.3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均应具有保护接零措施。
保护接零线应有足够的导电截面,线上不得设置熔断器或开关,中间不得有接头。
6.3.4电气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的要求。
6.3.5对漏电保护器定期检查及维护。
6.4防止仓库发生电伤的安全措施。
6.4.1采取屏护措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金属屏护要接地或接零,满足《防护屏安全要求》的规定。
6.4.2当安全距离无法达到规定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6.4.3变配电室应设置连锁保护,以防止人体直接接触或接近带电体。
6.4.4在遮拦、栅栏等屏护装置上悬挂禁止标志:
高压危险、禁止攀登。
6.4.5建立必要合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高压检修安全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
6.4.6对于一些设备应专人管理,如开关设备、临时线路、临时设备。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