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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十三五规划纲要

 

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健康中国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某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进程中极具历史意义的五年,中医药发展国家战略取得重大突破,中医药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作用更加突出,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提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中医药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中医药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入最后立法程序,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中医药发展领域的专项规划。

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大幅提升,为中医药创造了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中医医疗资源快速增长,中医医院增加到3966所,每万人口中医医院实有床位数增加到6.0X。

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馆、国医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普遍建设,96.9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97%的乡镇卫生院、80.9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0.2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5年完成6531.5万65岁以上老年人、2777.7万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任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41.87%和53.59%。

中医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的收益,放大了医改惠民的效果。

中医药科研迈上新台阶。

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实现我国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零的突破,突显了中医药对人类健康的重大贡献。

建立起以1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重点平台的临床科研体系,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慢性病的临床科研网络得到完善。

45项中医药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标准规X、关键技术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符合中医药人才特点的教育模式得到加强。

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初显成效,中医专业学位独立设置,评选出第二届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成效显著,建成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6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956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0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64个、中医药各层次培训基地1140个,多层次多类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初步建立,继续教育覆盖率显著提高。

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科普宣传4万余场,现场受益群众1700余万人次。

建设了300多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建了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开发了一批形式多样的文化科普作品。

首次开展的中医健康素养普及率调查显示,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不断提升,中医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广泛传播。

中药资源逐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全面展开,初步建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了大宗、道地药材、濒危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全国有200多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实现规模化种植,种植面积超过3000万亩。

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中药产业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

2015年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780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近1/3,中药进出口额达到48.0亿美元。

作为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中医药为推动健康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族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国民族医医院增加到253所。

建成藏医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筛选推广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建立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基础数据库,国家集中整理出版150部民族医药文献,形成《全国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总目》,民族医药保护传承取得实效。

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得到拓展。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扩大服务供给引导消费。

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相互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凸显,初步形成服务新形态,“互联网+”催生服务模式创新,养生、保健、康复等方面的潜力持续释放。

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深化重点区域和骨干企业(机构)建设。

一批适应市场的新产品、新业态成为健康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医药海外发展开辟新空间。

推动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以我国联合马来西亚等国提出的传统医学决议。

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

中医药相继纳入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框架、中英经济财经对话框架,《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开展中非传统医药交流与合作”。

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与外国政府、地区和国际组织已签订86项中医药合作协议,建设了10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10所中医孔子学院。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49正式定名为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并发布5项国际标准,ISO/TC215发布4项中医药国际技术规X。

中医药行风建设和党建工作呈现新气象。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中医药系统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形成了从严从实的良好氛围。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专栏2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

属性

中医医院(所)

3966

4867

4.18

预期性

中医医院床位数(万X)

82.0

113.6

6.74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X)

0.53

0.55

0.74

预期性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人)

0.33

0.40

3.92

预期性

中医总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9.09

13.49

8.19

预期性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17.84

18.08

0.27

预期性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2349.3

4326.52

12.99

预期性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4.67

16.00

1.75

预期性

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万人)

45.2

69.48

8.98

预期性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万人)

11.4

13.40

3.28

预期性

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7867

15823

15.00

预期性

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9.26

33.26

2.60

预期性

高等院校中医药类专业在校生人数(万人)

75.16

95.06

4.81

预期性

注:

*自2013年起国家用“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取代“中药工业总产值”指标。

(二)“十三五”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中医药发展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

人民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激发出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迫切需要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

中医药注重整体观、追求天人合一、重视治未病、讲究辨证论治,符合当今医学发展的方向,适应疾病谱的变化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中医药以其绿色生态、原创优势突出、产业链长、促进消费作用明显的特点,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代表,将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不竭动力和源泉。

实施“走出去”战略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将为促进人类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参与医改攻坚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服务体系、模式和机制还不能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基层发展薄弱,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

中医药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色优势淡化,学术发展缓慢。

高层次人才不足,基层人员短缺,中医药人员中医思维和人文素养尚需加强。

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

中医药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发展中医药的指示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为重点,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核心,勇攀医学高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全面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增强发展实力。

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正确把握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力量。

统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城乡、区域、国内国际中医药协调发展,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特色优势,提升发展质量。

充分体现特色,全面继承发扬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

充分发挥优势,坚持在治未病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发挥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发挥核心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

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为建设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人民群众获得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提升。

——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更加健全。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

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中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技术不断创新,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品质更加优良,带动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中药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中医药发展更加包容开放。

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

中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建立长效可持续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

中医药与多学科的合作日益深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

中医药法律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

行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专栏2主要发展指标

专栏2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

属性

中医医院(所)

3966

4867

4.18

预期性

中医医院床位数(万X)

82.0

113.6

6.74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X)

0.53

0.55

0.74

预期性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人)

0.33

0.40

3.92

预期性

中医总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9.09

13.49

8.19

预期性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17.84

18.08

0.27

预期性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2349.3

4326.52

12.99

预期性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4.67

16.00

1.75

预期性

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万人)

45.2

69.48

8.98

预期性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万人)

11.4

13.40

3.28

预期性

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7867

15823

15.00

预期性

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9.26

33.26

2.60

预期性

高等院校中医药类专业在校生人数(万人)

75.16

95.06

4.81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省(区、市)要建设好省级中医医院,每个地市级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市办中医医院,每个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

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

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地市级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有条件的传染病院等其他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科。

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

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

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一批国家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X作用。

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条件建设,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

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

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信息化得到加强,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

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

加强对口帮扶,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

开展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试点。

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

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目标同向、协作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

鼓励地方开展不同层级的中西医临床协作培育工作,营造中西医深度融合氛围,建立长效可持续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

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继续深化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X单位创建活动,强化院内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

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

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民族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举办民族医医院,鼓励民族地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民族医药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医院和诊所。

加强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支持民族医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

结合民族医药发展现状和自身特点建立并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及管理制度。

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研究和文献的抢救与整理。

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

推进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促进民族药产业发展。

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X。

专栏3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

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临床和研究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

建设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中医医疗技术评价应用推广基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开展城乡对口支援,提升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医院服务模式创新试点: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探索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融医疗、养生、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涵盖医院、社区、家庭的服务模式。

中医药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应急基地,提高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

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中医医院中药房、中药制剂室和中药饮片质量抽检能力等建设,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

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X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推动建设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

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

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30%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

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鼓励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

专栏4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

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X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建设:

遴选政府重视程度高、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础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推动建设一批规X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X建设:

依托中医药行业协会,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类行业标准和规X。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依据标准和规X,制定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

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

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

调整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全面深化继承研究。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系统整理发掘中医药古籍精华,研究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编纂《中华医藏》。

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

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

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

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

以中医临床实践为基础,阐释中医药核心理论的科学内涵,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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