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项目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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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项目七
第十章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将分析市场失灵的几种状态,以及政府为克服市场的缺陷而采取的政策。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市场失灵出现的各种情况。
[本章重点]垄断与市场失灵;外部影响与市场失灵;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不完全信息与市场失灵。
[本章难点]政府在解决市场失灵中的作用。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
[教学时数]5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垄断
一、垄断与低效率
垄断与低效率的情况可以从图10-1中看出:
图10-1垄断和低效率
图10-1中,为简单起见,假定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等,且固定不变,由水平直线MC=AC表示,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是MC=MR。
所以,其利润最大化的产量为,垄断价格为Pm。
显然,Pm>P*,由此得出结论:
垄断厂商的利润最大化状况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因为:
在qm产量位置上,pm>p*的)。
这表明,消费者愿意为增加额外一单位产量所支付的数量超过了生产该单位产量所引起的成本。
因此,存在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那么,帕累托最优状态在什么地方达到呢?
在q*的产量水平上。
在q*的产出水平上,D=MC,即消费者为额外一单位产量的愿意支付等于生产该额外该产量的成本。
此时,不再存在任何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所以,q*是帕累托意义上的最优产出,如果能够设法使产量从qm增加到q*,则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这样收益abc的面积可以在垄断厂商和消费者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从而使双方都得到好处。
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垄断厂商和消费者之间以及消费者本身之间难以达到相互满意的一致意见。
(例如:
“免费乘车者”等)以致于通常情况下便是无效率的垄断情况。
上述的分析其实也符合其他非完全竞争的情况,只要D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则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就是MR=MC而不是P=MC,当P>MC就出现了低效率的资源配置状态。
而由于协议的各种困难,潜在的帕累托改进难以得到实现,于是经济偏离了帕累托最优状态,均衡于低效率之中。
二、寻租理论
寻租——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垄断租金)的活动。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
垄断尽管会造成低效率,但这种低效率的经济损失从数量上来说却相对很小。
仅仅等于图中的小三角形abc(仍以图10-1所示为例)。
但是,60年代后期,西方学者开始认识到:
垄断的经济损失不再仅仅为abc面积那块“纯损”,而是要大得多,它还要包括图中垄断厂商的经济利润bcp*pm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甚至可能更多一些(若从垄断的结果转移到获得和维持垄断的过程分析)。
因为,为了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享受断的好处,厂商常常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例如:
行贿)这种代价和三角形a、b、c一样也是一种纯粹的浪费:
它不是用于生产,没有创造出任何有益的产出,完全是一种“非生产的寻利活动”。
这种活动被概括为所谓的“寻租”活动。
寻租活动的经济损失到底有多大?
从理论上说:
单个寻租者的寻租代价≤图11-1中的垄断利润或垄断租金bcp*pm。
但实际中,由于竞争激烈,寻租代价常常等于全部的垄断利润,这意味着,其寻租损失往往也要大于传统垄断理论中的“纯损”三角形。
若进一步考虑整个寻租活动,这等于单个寻租者寻租活动代价的总和,且这个总和一定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加大。
所以,整个寻租活动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传统理论中的“纯损”三角形。
三、对垄断的公共管制
对垄断价格和垄断产量的管制
(一)成本曲线递增情况
图10-2所示,在没有管制的条件下,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产量qm,垄断价格pm。
图10-2 对垄断的管制:
递增成本
现在考虑政府的价格管制,政府应当制定什么样的价格好呢?
如果政府目标面临的需求曲线为PCAD,其MR线为PCA和两部分。
于是最大产量为。
在该产量水平上价格恰好等于边际成本,于是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如果政府试图定一个更低的“公平价格”以消除经济利润,则该价格为,产量为,此时AR=AC,经济利润=0,但是又出现一个新问题:
在这个价格水平上,帕累托最优条件被违反了:
此时MC>。
因此,按帕累托最优效率而言,在垄断情况下,产量太低,价格太高,在经济利润为零情况下,产量太高,价格太低。
(二)成本曲线递减情况(自然垄断情况)
图10-3 对垄断的管制:
递减成本
图10-3中,因为AC一直下降,故MC总是位于其下方。
在不存在政府管理时,垄断厂商的利润为,价格为。
当政府管制价格为时,产量为,达到帕累托效率。
但是要制定零经济利润时,价格为,产量为,这时。
值得注意的是,在自然垄断场合帕累托最优价格和最优产量上,垄断厂商的平均收益小于成本,从而出现亏损。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补贴垄断厂商的亏损。
四、反托拉斯法
政府对垄断的更加强烈的反应是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
美国最为突出,从1890年到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一系列法案,反对垄断,其中包括谢尔曼法(1890)、克莱顿法(1914)、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罗宾逊一帕特蜀法(1936),惠特一李法(1938)和塞勒一凯弗维尔法(1950)统称反托拉斯法。
其规定:
限制贸易的协议或共谋、垄断或企图垄断市场、兼并排他性规定,价格歧视,不正当的竞争或欺诈行为等,都是非法的。
美国反托拉期法的执行机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局。
前者主要是反对不正当贸易行为,后者主要反对垄断活动。
对犯法者可以由法院提出警告、罚款、改组公司可直至判刑。
第二节外部影响
一、外部影响及其分类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微观经济理论,特别是其中“看不见的手”的定理,都是以一个假定条件为先的。
即:
不存在所谓的外部影响,换言之,单个经济单位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私益被看成就等于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但现实中,并非如此,更多时候存在“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
(一)外部经济
经济活动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而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这种性质的外部影响叫做“外部经济”。
外部经济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分:
①生产的外部经济;②消费的外部经济。
①当一个生产者采取的经济行动对他人产生了有利的影响,而自己却不能从中得到报酬,便产生了生产的外部经济(例如:
一个企业对其雇员进行培训,而这些雇员却转到他企业工作)。
②当一个消费者采取的行动对他人产生了有利的影响,而自己却不能从中得到补偿,便产生了消费的外部经济。
(二)外部不经济
经济活动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而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
这种性质的外部影响叫做“外部不经济”。
外部不经济也可以视经济活动的主体分:
①生产的外部不经济;②消费的外部不经济
①当一个生产者采取的行动使他人付出了代价而又未给他人以补偿时,便产生了生产的外部不经济。
②当一个消费者采取的行动使他人付出了代价而又未给他人以补偿时,便产生了消费的外部不经济。
二、外部影响和资源配置失当
各种形式的外部影响的存在造成一个严重后果:
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将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
“看不见的手”在外部影响面前失去了作用。
为什么这样?
举例说明:
以外部经济为例,私人利益为,社会利益为,由于存在外部经济,故,如果这个人采取的行动所遭受的私人成本大于私人利益而小于社会利益,即有。
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帕累托最优状况没有实现,存在还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如果这个人采取这项行动,则他所受损失部分为,社会上其他人由此得到的好处中拿出一部分来补偿行动者的损失。
结果是使社会上的某些人的情况变好,而没有任何人的状况变坏。
一般而言,在存在外部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低于社会上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外部不经济的情况,则可以从图10-4中清晰地得到说明。
图110-4资源配置失当: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
为什么存在外部影响时,潜在的帕累托改进机会不能得到实现呢?
以生产的外部不经济为例,如果污染面涉及较小,即污染者只对少数其他人的福利造成影响,则此时污染者和这少数受害者可能在如何分配“重新安排生产计划”所得到的好处上达不成协议,如果污染面涉及较大,即污染受害者众多,则此时污染者和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之间要达成协议就更加困难,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避免“免费乘车者”;此外,在很多情况下,有关污染问题的法律也不好明确,例如,污染者是否有权污染?
有权进行多大污染?
受害者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等等。
最后,即使污染者与受害者有可能达成协议,但由于通常情况下是一个污染者面对众多受害者,因而污染者在改变污染水平上的行为就像一个垄断者。
在这种情况下,由外部影响产生的垄断行为也会破坏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存在外部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低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在存在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高于社会所需要的最优水平。
三、有关外部影响的政策
如何纠正由于外部影响所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
微观经济学理论提出了如下的政策。
第一,使用税收和津贴
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征税(数额应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他成员造成的损失);
对造成外部经济的企业→津贴(使企业的私人利益=社会利益)这样,资源配置可达到帕累托最优。
第二,使用企业合并的方法
例如,一个企业的生产影响到另一个企业,如果这个影响是正外部影响,则第一个企业的生产就会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反之,则第一个企业的生产就会超过社会最优水平。
但如果把这两个企业合并到一起,则此时的外部影响就会消失。
故合并企业的成本与收益=社会的成本与收益。
于是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第三,使用规定财产权的办法
如果财产权是完全确定的并得得充分保障,则有此外部影响就可能不会发生。
四、科斯定理
关于科斯定理,科斯本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其他西方经济学家则给出了许多不同的表达方式。
比较流行的说法是:
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
财产权的明确和可转让之所以具有这样大的作用,原因在于:
明确的财产权及其转让可以使得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趋于一致。
根据科斯定理,解决外部性问题,不一定要政府干预,只要产权明确,市场会自动解决外部性问题,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
但是,科斯定理解决外部性问题在实际中并不一定真的有效。
有以下几个难题。
第一,财产权是否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
第二,已经明确的财产权是否总是能够转让?
第三,明确的财产权的转让是否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
第三节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一、排他性与竞用性
普通市场上常见的那些私人物品,其在消费上具有两个特点:
排他性和竞用性。
排他性是指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
竞用性是指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
在现实的经济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不满足排他性或者竞用性特点的物品。
像国防这样一类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用性的物品叫做公共物品,而像海鱼这样一类只是不具有排他性但是具有竞用性的物品叫做公共资源。
二、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先回顾私人物品最优数量的决定。
为简单起见,假定社会上只有消费者A和B,他们对商品的需求曲线为DA、DB,商品的市场供给曲线为S。
(参见图10-5(a)),由于所讨论的是私人物品,故要将A和B的需求曲线DA、DB水平相加即得到某市场需求曲线D,D与S的交点决定了该私人物品的均衡数量和均衡价格,就是私人物品的最优数量。
因为在这个产量水平上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恰好等于商品的边际成本。
我们知道,S代表了每个产量水平上的MC、PA、DB代表了每个产量水平上的MR。
当供给量为Q0时,MC=Q0H;而在价格为P0时,A的需求量为OC和OF,再根据DA和DB,相应的MR为CE和FG。
由图10-5(a)可知,CE=FG=Q0H,即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均等于边际成本。
图10-5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现在来考察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参考图10—5(b))假定每个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是已知的,为DA和DB。
公共物品市场的供给曲线为S。
如何从个人的需求曲线形市场的需求曲线?
关键之处在于它们的垂直相加,原因在于公共物品消费上的非竞争特点。
由于这个特点,使得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是同一个商品总量,因而每一消费的消费量都与总消费量相等;另一方面,对这个总消费所支付的全部价格,都是所有消费支付的价格的总和。
图10-5(b)中,公共物品数量=R,则A和B的消费量都是R。
当他们消费量都为R时,则各自愿意支付的价格是N和L,则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之和就是L+N=T。
R这个均衡量也代表着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因为当公共物品数量为R时,则公共物品的MC=T。
而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曲线DA和DB知,A和B的MRA=L MRB=N社会的总MR=L+N=T,于是MR=MC。
从而公共物品达到最优。
(二)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在假定公共物品需求曲线已知的情况下讨论最优数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是虚假的。
首先,单个消费者不清楚自己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更不清楚价格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其次,单个消费者不会如实表达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以成为“免费乘车者”;第三,市场本身提供的公共物品通常低于最优数量,即市场机制分配给公共物品生产的资源常常会不足。
(三)公共物品和成本—收益分析
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问题不能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
因此,必须由政府来承担。
政府确定公共物品是否值得生产以及生产多少的问题时,常用的方法就是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是用来评估经济项目或非经济项目的。
它首先估计一个项目所需花费的成本以及它所可能带来的收益,然后把两者相比,最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决定该项目是否值得。
公共物品也可以看成是一个项目,并运用这种方法加以讨论。
三、公共资源
一种物品,如果不具有排他性,则每个人处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就会尽可能地去多利用它。
如果这种物品同时又具有竞用性,这种物品就是所谓的“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很可能会被过度地使用,从而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可以通过“公地的悲剧”来说明这一问题: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的悲剧”的典型例子。
这个例子说明,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但是,“公地的悲剧”并不能说明土地的个人所有优于集体所有,因为只要对土地的使用规定明确,或者在集体决策之下,“公地的悲剧”就不会出现。
此外,集体所有还可以避免各种“私地的悲剧”。
例如,在一片公有的海滩上,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海浴和观海的乐趣。
但是,如果私人拥有该海滩并圈起篱笆,公众的乐趣会因此而被剥夺。
四、公共选择理论
对公共物品以及公共资源的处理涉及与政府行为有关的“集体选择”,即,所有的参加者依据一定的规则通过相互协商来确定集体行动方案的过程。
(一)集体选择的规则
集体选择的规则主要有四种。
第一,一致同意规则。
即,一项集体行动方案只有在所有参加者都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够实施。
第二,多数规则。
即,一项集体行动方案必须得到所有参加者中的多数认可才能够实施。
第三,加权规则。
一个集体行动方案对不同的参加者会有不同的重要性,按照重要性的不同,给参加者的意愿“加权”,即分配选举的票数。
相对重要的拥有票数较多,否则较少。
加权规则即按照实际的得到的赞成票数,而非人数,来决定集体行动方案。
第四,否决规则。
首先让每个参加集体行动方案投票的成员提出自己认可的方案,汇总后让每个成员否决掉自己反对的那些方案,最后剩下的方案就是所有成员都可以接受的集体选择结果;如果所剩方案超过一个,可以借助其他投票规则继续选择。
(二)最优的集体选择规则
在这方面,西方公共选择理论家提出了两个主要的理论模型。
第一,成本模型。
按照这一模型,任何一个集体选择规则都存在着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成本——决策成本和外在成本,两者之和叫做相互依赖成本。
成本模型的结论是,理性的经济人将按最低的相互依赖成本来决定集体选择的规则。
第二,概率模型。
根据这一模型,最好的集体选择规则就是那种能使集体决策的结果偏离个人意愿的可能性达到最小的规则。
(三)政府官员制度的效率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官员制度的效率是比较低的。
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缺乏竞争,政府各部门都是某些特殊服务的垄断供给者;第二,机构庞大,政府官员追求规模最大化;第三,成本昂贵,官员会极力追求加薪和优化办公条件。
要解决政府官员制度低效率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引入竞争机制。
具体做法包括:
第一,公共部门权力分散化;第二,实行公共劳务生产私人化;第三,公共部门与私人生产者展开竞争。
第四节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
一、信息、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
(一)信息不完全
完全竞争模型有一个重要的假定条件:
信息完全。
但是,现实中,显然这个条件不成立。
现实中,信息常常是不完全的,甚至是很不完全。
这里不仅指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而且指“相对”意义上的不完全。
原因有二:
第一,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经济主体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信息;第二,由于信息本身的特点,市场机制也无法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
因为,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信息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人们在购买普通商品时,先要了解其价值,看看值不值得买。
但是,信息就完全不同了,人们之所以愿意出钱买,即是因为人们还不知道它,若知道它了,人们也就不愿意为此支付了。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卖者不让买者在购买前就知道充分的信息的价值。
①若是这样,买者因为不知道究竟值不值而不去购买它。
②若不是这样,买者又不可能知道该信息而不去购买它。
所以,要做成这笔“买卖”,只能靠双方的并不十分可靠的相互信赖。
这样,市场的作用在这里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信息不对称
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不同的经济主体缺乏信息的程度往往不一样。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产品的卖方一般比买房对产品的质量有更多的了解。
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即有些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相关信息。
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可以解决其中的一部分。
但在很多情况下,市场机制并不能够解决或者至少是不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问题。
二、信息与商品市场
通常情况下,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但是,当消费者掌握的市场信息不完全时,他们对商品的需求量就可能不随价格的下降而增加。
反而恰恰相反。
这就出现了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即,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拥有信息少的一方作出不利用另一方的选择。
逆向选择的存在是一个麻烦,它意味着市场的低效率,意味着市场的失灵。
信息不完全带来许多问题。
当商品存在质量上的差别,而消费者对此又缺乏足够的了解时,价格就成了判断商品质量的一个指示器。
商品的平均质量将随其价格水平的上升而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曲线是向后弯曲的。
当向右下方倾斜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部分相交时,便出现了市场失灵;此时,最优价格高于供求均衡价格,它所决定的产量从社会的观点看是不足的。
根据图10-6的价格—质量曲线,发现商品的平均质量是随着价格的上升而上升的,但上升的速度越来越慢;而与横轴的交点大于零则意味着,再价格下降到零以前,平均质量已经下降到零。
图10-6价格—质量曲线
从商品的价格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得到商品的价格与其所为的“价值”之间的关系,从而可以进一步推出消费者信息不完全条件下的商品需求曲线,如图10-7所示,消费曲线D在价格P*之上,向后弯曲。
图10-7不完全信息与市场失灵
在这种需求曲线上,供给曲线的位置有两种情况:
如果如S2所示,与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部分相交,则结果与之前达到均衡时一样;如果如S1所示,与需求曲线向后方完全的部分相交,则最优价格只能到P*,此时需求量大于供给量,这意味着,消费者愿意为最后一单位产品支付的价格超过了生产者生产最后一单位产品所花费的成本。
从社会的观点来看,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上的信息不完全导致了厂商过低的产量。
三、信息与保险市场
在信息不完全的时候,保险公司很难了解到投保人具体情况,“保险”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往往会诱发投保人的“败德”行为:
在没有购买到保险以前,那些潜在的投保人总是小心翼翼地提防着风险,随时随地准备采取避免风险的行动,以尽量减少由于风险出现而可能导致的损失;然而,一旦购买到保险之后,这些投保人往往就不再像以前一样谨慎,因为此时出现风险的损失不再只有投保人自己承担,而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投保人的这种“败德”行为,就是它们所面临的“道德风险”。
四、信息与劳动市场
劳动市场的一个典型特点也是信息不完全,主要是招聘者的信息不完全。
如果招聘者能够真正了解应聘者,他就会设定不同的工资水平来招收不同工作效率的应聘者;但是,实际上并不能真正了解每一个具体的应聘者,无法做到使工资与回报相等。
招聘者降低工资,减少的招聘者中大部分是高效率人才;而只有提高工资时才能吸引他们。
可见,在招聘者所出的工资水平与应聘者的平均效率之间存在着一个同方向变化的关系:
平均效率随着工资水平的下降而下降,反之亦然。
招聘者在招聘时还要考虑应聘者的工作效率,否则,及时应聘者要求的工资很低,如果工作效率更差,也不会有人问津。
工资和效率这两个指标可以综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指标,即每单位工资水平上的效率,叫做“工资效率”。
招聘者在招聘中追求的显然就是最大的工资效率。
五、信息不完全和激励机制:
委托—代理问题
在现实经济中,“委托—代理”关系是非常普遍的,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处理与自己有关的一些事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但代理人的利益和委托人的利益往往并不一致,因此,对委托人来说,如何确保代理人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事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这也就是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
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采用“木马计”,即委托人把自己的利益“植入”到代理人的利益之中,或者“搭载”到代理人的利益之上,这样,当代理人为自己的利益而采取行动时,他同时也就是在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了。
针对股东—经理方面的委托—代理问题所采用的“股票期权计划”和针对雇主—雇员方面的委托—代理问题而采用的“工资报酬计划”,都是“木马计”的具体例子。
六、信誉和信息调控
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带来许多问题,市场机制本身可以解决其中一部分。
例如,为了利润最大化,生产商必然根据消费者的偏好进行生产。
虽然生产者很难知道每个消费者的偏好的具体情况,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正确决策——因为他们知道商品的价格,就可以计算生产该商品的边际收益,从而确定他们的利润最大化产量。
通过市场机制本身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的另外一个方法是建立“信誉”。
信誉在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上所起的最大作用就是“区分市场”。
但是,市场机制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在信息方面进行调控,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保证消费者和生产者都能够得到充分和正确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思考题]
1.垄断是如何造成市场失灵的?
2.如何看待“科斯定理”?
3.公共物品为什么不能依靠市场来提供?
4.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吗?
5.设一个公共牧场的成本是C=5X2+2000,其中,X是牧场上养牛的头数。
牛的价格为P=800元。
求:
(a)求牛场净收益最大时的养牛数。
(b)若该牧场有5户牧民,牧场成本由他们平均分担。
这时牧场上将会有多少养牛数?
从中会引起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