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改检查验收操作细则0908上课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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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改检查验收操作细则0908上课讲义

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检查验收工作操作细则

 

为统一和规范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粤林改办[2011]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要求,特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检查验收范围和内容

被检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全县林改工作情况,以及有林改工作任务的镇(乡、街道,以下简称镇)、村委会(居委会,以下简称村)、村民小组。

检查验收主要有9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保障:

包括林改机构设立和林改方案制定;召开会议、宣传培训及林改文件材料、统计报表上报;林改资金筹措使用等内容。

(二)依法操作:

包括林改方案内容及村组林改方案依法制定;林改操作程序及外业勘界;林地承包流转合同签订(补签完善)等内容。

(三)明晰产权:

包括林地林木登记申请、确权发放林权证及其发证率;自留山、承包责任山确权发证到户;集体山林股权证发放到户及发证率;林权证、股权证合格有效等内容。

(四)确保收益减轻负担:

包括集体山林所得收益(含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林地承包流转租金等)70%以上均分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税费清理及健全收费制度等内容。

(五)档案信息管理:

包括建立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及归档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林改文件(包括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完整准确;归档文件分类、立卷和编目规范正确;建立林改信息管理系统及应用等内容。

(六)放活经营规范流转:

包括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及措施;规范流转林地林木,妥善处理集体山林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等内容。

(七)配套改革完善制度:

包括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林业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经费落实;落实林业产权管理机构,成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资产评估机构等内容。

(八)山林纠纷调处:

主要是山林纠纷案件调查处理等内容。

(九)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包括林区秩序及山林确权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满意情况等内容。

二、主要政策文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

(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发〔2008〕14号)。

(三)省政府《广东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粤府办〔2010〕25号)。

(四)省政府《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函〔2003〕215号)。

(五)省编委《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粤机编〔2009〕43号)。

(六)省林改办《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粤林改办〔2011〕11号)。

(七)省林改办《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勘查登记发证操作技术规定》(粤林改办〔2010〕3号)。

(八)省林改办《关于实行全省统一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样式的通知》(粤林改办〔2010〕1号)。

(九)省林业局、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林〔2007〕119号)。

(十)省林业局、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林〔2010〕62号)。

(十一)省林业局、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粤林〔2010〕183号)。

(十二)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布置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粤林办〔2010〕4号)。

三、抽样方法

检查验收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宗地勘查、访问农户等方式进行。

检查验收各级样本单元的抽样方法。

(一)样本单元数

《验收办法》规定抽取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宗地数量如下表:

检查类别

内业

外业

县级自查

全查100%镇、全查100%村委会、全查100%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全查100%镇、抽中镇中抽查40%村委会、抽中村委会中抽查40%村民小组、抽中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市级复查

抽查50%镇、抽中镇中抽查30%村委会、抽中村委会中抽查30%村民小组、抽中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抽查20%镇、抽中镇中抽查20%村委会、抽中村委会中抽查20%村民小组、抽中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省级检查

抽查25%镇、抽中乡镇中抽查20%村委会、抽中村委会中抽查20%村民小组、抽中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抽查20%镇、抽中镇中抽查15%村委会、抽中村委会中抽查15%村民小组、抽中村民小组全查100%宗地

根据上表的抽样百分比,计算抽样检查镇、村、村民小组个数(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抽样方法

省检查验收组根据地级市、被检县提交的有关资料,将各镇、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由大到小排序,并分别列明自留山、承包责任山、集体统一经营等经营类型;根据各镇、村、村民小组的样本单元数,原则上通过随机确定起点、间距抽取内业样本单元,确保集体山林各种经营类型在村、村民小组的全覆盖;为方便林权证合格率的计算,外业检查样本须全包含于内业检查样本。

省检查验收若内业检查抽取样本总面积达不到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积的1%,补充抽取样本单元;若外业检查抽取样本总面积达不到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积的0.45%,补充抽取样本单元。

对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面积占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积少于50%的县,其内业、外业检查抽取样本的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面积要达到全县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总面积的1%、0.45%。

四、工作步骤

(一)被检县自查和市复查合格后,县人民政府向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省林改办书面申请组织检查验收。

(二)省检查验收时,由地级市、被检县林改办向省林改办提供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表12)。

(三)省检查验收组抽取检查样本,并填写林改检查验收抽样信息表(详见附表2)。

(四)听取被检县委、县政府林改工作汇报。

(五)检查县林改资料。

(六)检查抽中镇、村、村民小组林改资料。

(七)外业核查抽中村、村民小组宗地。

(八)统计汇总形成总评分表。

(九)形成检查验收报告。

(十)与县委、县政府交流反馈检查验收情况。

五、检查验收项目及具体评分标准

(一)林权证检查内容

1、林权宗地检查要点

林权证宗地检查、外业勘界检查验收工作可在原勘界人员和宗地权利人带领下进行,对相关村民代表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要求以下十项内容:

(1)林地林木权利人填写正确。

(2)林地使用类型填写正确。

(3)图地一致:

图上四至勾绘界线与实地一致,有明显地物标的,界线误差不能超过图上正确界线0.3mm,没有明显地物标的,界线误差不能超过图上正确界线0.5mm。

(4)四至描述准确:

《申请表》四至描述与实地及地形图方向一致。

(5)签名齐全:

林权申请人、相邻四至接界人、踏查人员、勾图技术员、镇林改工作人员签名齐全。

(6)坐落格式正确:

按“XX镇XX村XX组”格式正确填写。

(7)小地名正确:

小地名正确填写。

(8)林种正确:

林种正确填写。

(9)树种正确:

主要树种正确填写。

(10)其它因子准确齐全:

如权利依据、地类等因子填写正确齐全。

2、林权登记申请表检查要点

(1)编号准确:

按编码规则进行编号,0SSDDAABBCC(K、J、G、H、Q)D(S、Y)M(S、Y)XXXXX(0SS—省编码;DD—地级市编码;AA—县(市、区)编码(地级市下不设县,AA用00表示);BB—乡镇编码;CC—村委会编码;申请者K—国有、J—集体、G—个人、H—合作造林、Q—其它;D—林地,M—林木,S—所有权,Y—使用权;XXXXX—地块编号,前两位为村民小组编码(一般用00代表村委会林权登记换发编码,99代表村委会林改新发证编码),后三位为宗地编码。

(2)填写正确:

林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正确填写,林权宗地号是否同林权勘查登记卡一致,四至界线是否按地形图方向正确填写,林权权利人姓名是否填对,其它因子填写是否正确。

(3)填写规范:

各种表格是否用钢笔或碳素水笔填写;填写的数字是否准确规范、工整清楚、无涂改;坐落是否为“XX镇(乡、场)XX村(工区)XX组”格式。

(4)内容完整:

各项因子填写是否完整,内容缺的,是否打“/”。

3、林权证及附图检查要点

(1)转绘准确:

外业勾绘草图转绘到发证用图时,要保持四至界线一致准确。

(2)不重不漏:

镇、村、组间边界宗地不重叠、不遗漏,组内宗地不遗漏。

(3)编号正确:

宗地内业号以组为单位按照从北到南,由西到东依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待核实不重不漏后(用碳素水笔)正式填写内业宗地编号。

(4)面积准确:

面积以亩为单位,一般保留1位小数,面积求算误差在±2%以内(本次林改宗地以新版本的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计算的面积为准)。

(5)附图准确:

本次林改核(换)发林权证附图必须通过新版本的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勾绘打印,宗地界线为红色(或描绘红色),图幅号、坐标系、宗地号、比例尺等清楚写明。

4、林权证合格标准

无外业检查内容的林权证,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证及附图检查全部合格,且林权证合法有效;有外业检查内容的林权证,在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证及附图检查全部合格前提下,还须保证林权宗地检查前5项因子全部合格,同时后5项因子中有3项及以上因子合格(详见附表6)。

(二)股权证检查内容

1、股权证检查要点

(1)摸底调查造册资料:

村、村民小组农户人口现状、历史林权情况、集体林地面积和经营使用类型应同实际情况相同。

(2)表格其它内容齐全准确:

股权证有关内容同摸底调查造册资料是否相符,村民小组(村委会)发证盖章或村(组长)签名盖章。

(3)集体山林所得收益分配情况:

集体山林所得收益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林地承包流转租金、林木采伐等,其所得收益70%以上已分给农户,并在股权证收益分配栏内填写、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该股权证不合格。

(4)结合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林改股权情况: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已完成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林地和林木纳入其资产核算、股份收益分配内容的村、村民小组,能够提供相关农村股改方案章程和包括林地内容的农村土地股份权益证书、林改实施方案明确写明并单独列出制定林地收益70%以上分配,并形成今后集体山林经营收益分配给农户的稳定长效机制的,可视为已发放集体山林股权证;已完成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但未将集体林地和林木纳入其改革内容的村、村民小组,在林改过程中,制定林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写明将集体林地和林木纳入其农村股份制改革、山林所得收益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组成内容,并作为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的补充内容,能够提供林改实施方案及章程的补充内容和包括林地内容的农村土地股份权益证书,单独列出制定林地收益分配,并形成今后集体山林经营收益分配给农户的稳定长效机制的,可视为已发放集体山林股权证。

2、股权证合格标准

股权证合格:

股权证各项因子填写全部合格,且股权证合法有效;符合上述股权证检查要点第(4)点要求的,其发放的农村土地股份权益证书,可视为股权证合格(详见附表7)。

(三)“七率”计算标准

1、“七率”计算公式

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发证率=

×100%

(2009年底已发生立案的山林纠纷集体林地面积经多次调处仍未解决的可不计入集体林地总面积)

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发证率=

×100%

股权证发证率=

×100%

(集体经营林地面积是指除自留山、承包责任山外的由集体经营的林地,包括已流转的集体林地面积)

林权证合格率=

×100%

股权证合格率=

×100%

山林纠纷办结率=

×100%

群众满意率=

×100%

2、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发证率

通过林权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发证率(详见附表3),结合入户调查统计的林权证合格发证率进行计算。

(1)入户调查如发现村、村民小组未领到该领取的林地所有权林权证时,应在该村、村民小组林地所有权发证面积中扣除未领到的林地所有权发证面积。

(2)入户调查如发现2户及以上村民未领到该领取的林地使用权林权证时,该村民小组林地全部不计林地使用权发证面积;发现1户村民未领到该领取的林地使用权林权证时,应在该村民小组林地使用权发证面积中扣除该村民的林地使用权发证面积。

检查验收过程中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一时,根据入户抽样调查结果计算抽样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合格发证率、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合格发证率,若低于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统计数据,抽样计算的林权证合格发证率将代表全县的发证率。

3、股权证发证率

按村、村民小组填写《广东省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发放登记表》、入户调查统计的股权证合格发证率进行计算。

入户调查如发现村民未领到该领取的股权证时,该村民小组集体经营林地全部不计股权证发证涉及面积;如按股折算集体经营林地未取得林地所有权林权证时,该村民小组股权证发证涉及面积应扣除未取得林地所有权林权证的集体经营林地面积。

若抽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股权证发证率以抽样样本结果重新计算。

如抽样样本计算的发证率低于台账统计的股权证发证率时,以抽样样本计算的发证率作为检查的股权证发证率。

4、山林纠纷办结率

根据山林纠纷调处部门统计数据,检查山林纠纷受理及办结情况(详见附表5),计算山林纠纷办结率。

5、入户调查

在抽中外业各村民小组中随机抽取5户农户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林改满意情况,集体林地收益分配,乱摊派乱收费,采伐审批及指标公示,林地流转问题处理,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案件,群体事件和信访处理,林权证和股权证发证情况等(详见附表8)。

6、基础数据

“七率”中,集体林地总面积以省林业局公布的2010年森林资源档案集体林地数据为准,自留山、承包责任山、集体经营林地面积以2010年12月林改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林改政策,对上报的数据负责;确有变化的,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证明文件,经地级以上市林改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林改办。

林改统计表等上报材料以省林改办报表执行情况为准。

(四)部分检查项目说明

1、林地承包流转依法操作:

操作过程和方法应公开、公平、公正;承包林地边界勾绘、林木测量应由专业人员和村民或村民代表及承包双方共同参与并签名确认;依法按程序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责任山)、流转合同,合同承包期不超70年;流转合同需附由村民会议过半数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规范签名。

2、自留山、承包责任山落实发证到户:

一是必须按照林改政策维持林业“三定”时期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不变,并按自留山、承包责任山宗地确权发证到户。

二是自留山、承包责任山宗地面积大于7.5亩,必须单独确权发证到户(同家族兄弟因分家导致分山除外)。

三是对面积小、地形或地物标示不明显、四至无法描述,确实难于确权发证到户的,可通过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放大地形图比例尺后,在其放大的比例尺地形图上勾绘制宗地界线示意图;也可采取“联户勾图、分户发证”的形式,将分户界线示意图附在林权证宗地附图上。

检查林改摸底调查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外业勘界表、林权登记台账、林权证发放登记表、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林权证等相关发证材料。

3、集体山林所得收益:

集体山林所得收益70%以上要均分到户,在村、村民小组林改实施方案中有明确写明规定;按林改实施方案规定,将其70%以上的集体山林所得收益分配兑现到户,建立《广东省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发放登记表》、《集体山林股份权益分配情况表》,有收益分配的要在股权证上填写清楚、签名确认。

主要检查2010年以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林地承包流转租金、林木采伐等收益分配落实情况。

4、配套改革有关机构设置

林业工作站机构:

按照省编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09〕43号)规定办理。

林权登记管理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林地林木产权登记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落实林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林地林木权属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凡林地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应当设立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强化林权管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

林业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积极推进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林地林木产权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交易。

健全完善林业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林地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要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交易机构要为林地林木产权流转、交易和森林资源信息发布提供综合性服务,开展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5、涉及税费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目前涉林税费项目和标准:

税有增值税、所得税等2种,政府性基金有育林基金(10%)、森林植被恢复费(2-10元/平方米)等2种,涉林行政事业收费有林权勘测费(1-3元/公顷)、绿化费(10元/人)、森林植物检疫费(0-0.8%)、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1.5-7%)、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0-6%)、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申请费1000元、审查费2500元、年费1000-1500元)、证书工本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10元/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10元/本、林权证5元/本)等7种。

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伐区作业设计费、木材检验费等2种,要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95号)执行,建议各地这2项总收费标准控制在每立方米10元左右。

6、林改档案:

对县、镇、村的林改档案归档、建档进行全查,县归档文件为原件。

综合类按“形成年度—保管期限—问题”归档,调查处理类、承包流转类和登记发证类按“类别—镇—村(组)成卷”归档,各种档案归档具体按照省林业局、省档案局印发的《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详见附表9)。

7、重大乱砍滥伐林木案件:

滥伐林木蓄积50立方米或株数2500株以上,盗伐林木蓄积20立方米或1000株以上;乱占滥用林地案件:

指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地5亩或商品林地10亩以上。

(五)检查项目具体评分标准

各项目具体评分依据和标准见附表10。

各检查项目计算分值保留小数一位。

各附表填写可统一采用EXCEL格式统计。

六、综合统计评价

按照《验收办法》评分标准,逐项统计得分,对有扣减分数的项目需说明扣分具体原因,然后统计总得分。

评获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的为良好(含90分),80-90分的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详见附表11)。

检查组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检查验收组长和县主要领导签名。

七、成果报告

检查验收成果报告包括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和各种统计附表。

检查验收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林改工作的基本概况、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验收结论、典型经验总结与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检查验收成果需附各种统计表:

林改相关面积统计表;林改检查抽样信息统计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证发证情况统计表;股权证发证情况统计表;山林纠纷受理及办结情况统计表;林改验收合格林权证检查表;林改验收合格股权证检查表;林改满意率等入户调查统计表;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检查验收总评表。

附件:

1、县(市、区)林改相关面积统计表

2、县(市、区)林改检查抽样信息统计表

3、县(市、区)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证发证情况统计表

4、县(市、区)股权证发证情况统计表

5、县(市、区)山林纠纷受理及办结情况统计表

6、县(市、区)林改验收合格林权证检查表

7、县(市、区)林改验收合格股权证检查表

8、县(市、区)入户调查统计表

9、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10、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项目评分标准

11、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__县检查验收总评表

12、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检单位提交资料清单

附表1县(市、区)林改相关面积统计表

统计单位

集体林地面积

纳入林改集体林地面积

集体经营林地面积

自留山

面积

承包责任山面积

林地所有权

发证面积

林地使用权发证面积

股权证发证涉及集体林地面积

县合计

镇1

村1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2

……

村2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2

……

……

镇2

村1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2

……

村2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2

……

镇3

……

注:

本表由被检查单位按县辖镇、镇辖村、村辖村民小组分别统计提供,按各单位集体林地面积大小顺序排列,面积单位为亩。

集体经营林地是指除自留山、承包责任山(村民分包到户、本村多户村民联户承包、本村民大户承包)外的其它集体林地,包括广东省集体林权改革统计表中股份经营(联办林场等已流转、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未流转)、统一经营(不分山不分股拟用于开发的林地等)、其它形式林地。

纳入林改集体林地面积指除去林改前2009年底已发生立案的山林纠纷的集体林地面积。

附表2县(市、区)林改检查抽样信息统计表

村民小组

集体林地面积

集体经营

林地面积

自留山

面积

承包责任山面积

内业抽样情况

外业抽样情况

村民小组林改满意度抽查

镇1

村2

村民小组4

村民小组9

村民小组14

村7

村民小组3

村民小组8

村民小组13

村12

村民小组2

村民小组7

村民小组12

镇4

村3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6

村民小组11

村8

村民小组3

村民小组8

村民小组13

村13

村民小组5

村民小组10

村民小组15

镇7

村4

村民小组4

村民小组9

村民小组14

村9

村民小组3

村民小组8

村民小组13

村14

村民小组1

村民小组6

村民小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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