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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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目标:
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国家关于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守”的管理体制。
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目标:
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因工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不发生火灾和急性中毒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除尘、降噪、防环境污染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施工队伍进场后必须具备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要求,主要有: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此证由公司具备);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电梯等)搭拆资质证;各类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等。
4、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
5、现场临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6、现场防护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京建施字第124]。
特别强调,并需明确统一做法的防护:
(1)基坑外围围护
(2)临街及临边安全防护
(3)洞口及边口围护
(4)其他洞口及临边的防护参照以上做法
7、坚持安全教育、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
8、坚持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9、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坚持安全验收制度。
11、坚持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的管理制度。
12、坚持安全生产的奖罚制度。
13、本管理规定的未尽事宜,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卫
1、施工现场应成立“治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度。
2、进场人员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能够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值勤标志。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集体宿舍内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6、经常性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现场的要害部位和部门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7、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必须安排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表及时报项目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
(二)、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设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及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规定。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一天报有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方可操作。
3、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小于3.5米。
4、施工现场进水干管不小于100毫米,每相隔一定距离设置消火栓,并昼夜有明显标志。
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证有效。
5、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措施方案,并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
油漆、化工材料的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进行。
6、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每天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
易燃物品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处名牌标志,专职人员应做到下班前检查是否断电、关窗。
锁门后方可离开。
7、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取暖。
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以上的灯具。
物品设专人看管,使用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三)、检查及处罚
1、现场项目部除进行日常巡检外,每月组织两次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文件,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2、对违反本消防保卫管理规定的班组和个人,除进行严肃教育外,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理处罚,罚金尺度由各项目部自行掌握,处罚的责任人张榜公布。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有明确分管的包干区、项,做到各尽其职。
对不达标的区、项负责人应按比例扣发其当月奖金。
2、500㎡以下的施工现场,配兼职施工现场容貌管理员,500㎡以上的施工现场配专职容貌管理员,随时做好内外的保洁工作。
3、工地应绘制平面布置图,所有活动设施包括大堆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具、半成品等堆放均应与平面布置相符。
4、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悬挂所需的一切牌照,并做到整洁美观。
5、施工现场的周围应按标准设围墙,同时将门前“三包”落实到人。
6、现场应道路平整,下水畅通,沿街工程的污水、泥浆等不得外溢路面,堵塞交通。
7、各工种施工中应做到随做随清,所有垃圾应分类堆放整齐并及时清运,保持场内清洁。
8、工地进出车辆特别是沿街工程,应保持车辆清洁,不抛撒、滴漏。
9、工地办公室应保持清洁,无乱挂乱堆现象,无积尘、乱涂乱画,桌椅橱柜摆放整齐有序,公文资料隐收存放。
10、施工现场每月应不少于一次文明检查,查出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有专人做好活动的详细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形象化进程的推移而不断改变环境的场所,因此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难度较大的动态管理,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一、一日检查制
根据建设部第十三号令第四条: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应在自己负责工作范围,在施工生产安排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毕进行安全检查。
现场安全员必须了解施工情况,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重点作业区和易发生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加强检查。
发现有危险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进行制止并向工地领导报告。
发现一般隐患要安排人员及时整改,做好安全记录,整改的情况要进行复查。
安全员还要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三违”现象。
二、旬查制
个工地每旬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检查,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机械管理员等组成检查小组。
以建设部标准为依据检查脚手架、塔吊、井子架、中小型机械、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火等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以文明工地标准对照检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及场容场貌,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出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复查。
三、月查制
项目部每月由项目部领导牵头,安全组、施工组、保卫组、行政组、机电组等派人员参加检查组,对本项目部的现场和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防火、卫生综合治理检查。
检查标准与巡查相同。
检查以后用建设部的评分表进行评分。
发现的问题要开出整改通知单及时落实整改,并要有复查手续。
每月检查的情况必须写出检查纪要存档备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二、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由分公司(厂)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三、凡未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作业。
四、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五、项目部应分别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
六、项目部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一年。
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八、项目部安全组应妥善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凡调到外地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其证件要及时转入外地项目部安全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健全档案,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九、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十、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十一、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根据违章事故清洁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
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项目部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2、《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项目部下列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1、电工作业:
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2、金属焊接:
手工电弧焊工、气焊气割工、钢筋对焊工。
3、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4、场内机动车辆:
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
5、起重机械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指挥、司索挂钩作业。
6、其他机械操作工:
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机(车)操作工。
7、锅炉司炉作业:
生活用压力锅炉司炉工。
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1、施工物资进场必须按工程各阶段平面布置规划,分规格、品种,成方成垛码放整齐,设置标识、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0.5米。
2、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施工材料,必须经得有关方批准。
3、物资堆放场地应平正坚实,不积水,有上盖下垫措施。
4、现场各种料具码放整齐稳固,砖应成丁、成行,高度不超过1.5米,砌块材不超过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5、现场仓库布局合理,符合防火、防雨、防潮、防冻等保管要求,对易损、易锈蚀、易燃及危险品应单独设库保管。
6、施工垃圾及时筛选、分拣、堆放指定地点。
施工余料及时清理回收。
7、施工现场要注意材料节约,水泥库散灰及时清用;砼采取防洒落措施;砖、砂石和其他散料随用随清;有用料计划,做到钢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施工现场应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9、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应资料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技术节约措施、现场实行限额领料的领退手续完备、材料进出场应有查验制度和必要手续。
10、施工现场物资业务管理的内容相当广泛,从业人员的岗位、物资的计划管理、采购、运输、仓储及消耗管理、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管理等,将由公司主管部门另行颁发工程物资管理规定。
现场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的治理制度
根据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扬尘、噪声、污染管理办法,本现场特制定如下治理制度。
1、制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
2、每周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
3、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土堆覆盖,并配备花木绿化。
每天配专人现场洒水,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4、施工现场清运到垃圾站的垃圾定人定车并洒水,指定环保单位不定期及时清运。
5、现场使用的热水炊事炉灶符合环保要求。
6、现场设置二处沉淀池,废水不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7、本现场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8、对噪声比较大的施工设备,必须搭设封闭式机棚。
9、职工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在早6点至晚10点,确保不影响居民休息。
10、各种车辆进入现场不得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2、办公室、职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洁、有序。
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3、工地食堂应有专人分管,建立食品卫生制度,“三证”必须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炊饮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班证)。
伙房内整洁、卫生、无腐烂变质食品。
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
4、施工现场内的厕所设专人保洁,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孽生。
5、堆放垃圾处要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工伤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的有关规定及文件。
3、各基层单位每月按时、真实的向公司报告事故报表,不得隐瞒和拖延。
4、发生事故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查出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5、发生休息一个工日以上的轻伤事故,当事人或在场的职工应向工地负责人和安全人员报告,由安全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填写事故表。
6、发生重伤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召开职工安全教育会议。
7、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安全监督站、公安部门、检察院和工会报告。
8、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或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向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9、行政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情况及时对事故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理,以便在70天内向劳动部门呈报事故报告,确保90天内结案。
10、发生重伤事故应向劳动部门报告,及时做好重伤事故结案工作和办好工伤证。
11、关心工伤职工的医疗和生活情况,减少伤者痛苦,尽最大努力使工伤职工恢复健康。
12、丧失一定功能的工伤职工,在伤愈后及时做好医疗鉴定,妥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解决后顾之忧。
13、事故中有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应于经济处罚;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或在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者应予以奖励;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事故单位予以罚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分管领导、部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项目就餐人员的意见,努力改进食堂服务工作。
2、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期间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做到“三白”。
3、采购主、副食品要注意品质,不得采购无证摊贩或个体户加工的豆制品及熟食、盒饭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食品。
绿叶蔬菜要多浸洗,以利残留农药的清除,杜绝集体性中毒事故。
4、炊具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存放熟食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高温消毒,不作他用。
盛装熟食的锅、盆、桶不得使用再生塑料制品。
5、食堂内外要经常进行大扫除,防止苍蝇、蟑螂等滋生,每日消毒三次,并做到窗明、通风、干净、场地清。
6、存放食物的仓库要经常打扫,消灭“四害”,保持清洁卫生。
食品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吃,定期检查,并做好防霉变、防盗工作。
7、吃剩的食物隔夜应放入冰箱储存,再次出售时要重新煮透。
冰箱内储存的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
冰箱要定期清洗、保持内部清洁。
8、食堂内必须设置存放熟食的密封间,菜肴等出锅后立即放入密封间,保持清洁卫生。
9、用餐人员要讲究卫生,碗筷要消毒,用餐后应及时将剩余的饭、菜、汤、骨头等弃物倒入泔水桶内。
10、食堂泔水桶需加盖,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
门卫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地治安管理等规定,进出大门应接受警卫人员的询问和检查,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经警卫人员查验后方可入内,自行车一律下车推行,警卫人员有权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场地、仓库、生活区。
2、凡外单位来联系工作,必须出示介绍信或证件,经警卫人员同意后,填好会客单方可进入,会见后经会见者签名将会客单交警卫人员检查。
3、凡外来人员及公司所属各单位人员职工家属亲友来访、探亲,需经保卫、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住宿,并办理手续交警卫室备查。
4、凡工作需要进入工地生活区的外包工、临时工,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后,凭手续按有关规定到保卫、行政部门办理内部住宿证和有关手续后,方可住宿。
5、凡外来人员及本单位职工和车辆所带各种材料、工具、包裹等出门,一律凭单位出门证,经警卫人员检验后,方可带出。
如有嫌疑物品,警卫人员有权扣留,待查明后,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警卫人员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按规定着装整洁,不得擅自离岗,任何人不得影响警卫人员执行公务,如有违者,报保卫部门处理。
7、凡物资机具设备出租出门,必须按规定办齐手续,由材料部门开具出门证,并经门卫检查出门证、发票齐全后,方可带出,出门证存根及有关单据交保卫部门查核。
8、如有违反上述条款、不听劝阻者,按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不准使用电路和60W以上的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源线。
2、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扔。
烟头要熄灭,扔在烟灰缸里。
3、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严禁用易燃物支搭小房或隔墙。
4、冬季取暖需用炉火和电加热器时,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室内使用时,火炉四周距可燃物1.5m以上,并盖好炉盖,设专人管理,且有通风口。
5、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生明火。
6、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严禁赌博及嫖娼行为。
7、未经保卫部门许可,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8、宿舍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清扫的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向外乱倒垃圾、脏水。
严禁随地大小便。
9、个人现金财务要妥善保管,上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的被盗丢失。
10、违反以上规定处罚5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规定由经理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炊事员卫生制度
1、炊事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持证上岗。
2、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发、指甲干净。
3、上岗前做好清洁工作,工作时做到“三白”,下班时做到保洁工作。
4、注意清洁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变质食物不购不销,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不违反食品卫生法。
6、上灶时,保持餐具、灶面清洁,做到米菜不混放,下灶时做好落手清。
工地参观制度
1、凡来工地参观的单位,应预先凭单位介绍信办理手续,经筹建处、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按商定的时间和人数组织前来参观。
2、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指挥,在接待人员的带领下,按指定范围有组织有秩序的参观。
3、参观人员必须注意安全,爱护设施、设备,参观时严禁吸烟,不得随意摆弄机械、电气设备。
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不得单独自由参观。
4、未经批准,任何职工不得私自带领外来人员参观,违者给予处罚。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消防设备检测、维修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指定如下管理制度:
1、现场各种消防设施,指定责任人监护保养,若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每15天对有关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
2、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材的压力指针低于绿色区域或已经开启后,必须送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再次冲罐。
使用时不得倒置。
3、消防带、消防水枪每半年检测一次,严防水带漏水。
水枪损坏一经发现应及时更换。
4、对现场消防水泵,指定专人负责看护,专人维修,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转。
5、对经更换、检测、维修的消防设备应做好记录。
为了保证我工地的文明施工,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以保证项目的安全、正常进展,特制定此制度,望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厕所卫生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男女厕所,并有明显标志。
2、厕所必须采用自动水冲装置。
3、严禁粪便直接排入社会管网。
4、厕所的便池必须铺贴瓷砖,墙壁刷白,做水泥地坪或铺地砖。
5、厕所应通风透气,有一定的光线。
6、厕所应有专人清扫,清扫工作每天都要进行,要确保无异味。
7、厕所喷洒药水消毒、消除黄斑每周不少于一次。
8、化粪池定期清理应与环卫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及时清运。
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守安全法律、规程及政策,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教育制度。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记入技术档案。
1、项目部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2、班组长对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
三、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项目、施工队、班组),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四、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有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止知识教育。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对各级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及考核,以提高其安全管理素质。
具体要求参见《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组的安全职责
做好项目部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的安全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组室切实按其执行。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加以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运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指导基层安全员的业务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即使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组室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工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编制:
审批:
材料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4、加强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备、发放等规定。
设备组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本项目部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设备运行情况。
4、配合有关组室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参加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好技术鉴定。
编制:
审批:
行政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及企业卫生管理规定。
2、搞好食堂、职工宿舍、现场的生活区卫生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
3、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和设施,要定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4、对司炉工要有计划上报进行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编制:
审批:
财务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