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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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发展现状.2

第二章机遇与挑战.3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4

一、指导思想.4

二、基本原则.5

三、战略定位.6

四、发展目标.6

第四章主要任务.8

一、优化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8

二、构建开放型物流发展新格局.12

三、建设现代化物流基础网络.17

四、全面提升现代物流业竞争力.21

第五章保障措施.27

一、加快体制改革.27

二、强化要素供给.28

三、加大财税扶持.30

三、增加资金投入.31

四、加大金融支持.32

五、培养引进人才.32

六、改善服务环境.33

七、完善基础工作.34

第六章组织实施.34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引导.34

二、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35

三、建立完善检查评估机制.35

附件1:

“十二五”现代物流业重点规划建设项目表.36

附件2:

“十二五”现代物流业空间布局图.46

 

前言

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新兴复合型产业,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统筹协调和持续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形成以港口为依托,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业“大网络、大服务、大产业”发展格局,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为依据,与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相衔接,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是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我省物流总量与效益不断提升,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运作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信息化基础建设取得新发展,保税物流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加快实施,对台合作交流不断加强,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物流通道逐步完善。

厦门市和福州市分别列入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以我省为主体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和东部沿海物流通道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九大物流区域、十大物流通道之一。

201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额31153.31亿元,比2005年增长114.7%;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018.01亿元,比2005年增长103.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17.4%,比2005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2555.58亿元,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7.3%,比200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504.49亿元,比2005年增长407.1%。

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6.62亿吨,完成货物周转量2983.52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3.31亿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867.23万标箱;开通国际集装箱航线151条,国际集装箱航班852班;快递业务(含EMS)完成业务量10068.96万件。

全省获评2010年度中国先进物流企业27家,通过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物流企业43家(其中5A级5家)。

“十一五”期间,我省完成了《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出台并实施了《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地方物流法规《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物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一五”期间我省物流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05年

2010年

货运量

亿吨

4.04

6.62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1576.12

2983.52

港口货物吞吐量

亿吨

1.98

3.31

集装箱吞吐量

万标箱

492.48

867.23

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296.67

1504.49

社会物流总额

亿元

14438.99

31153.31

物流业增加值

亿元

499.60

1018.01

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31

6.9

物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16.33

17.4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

%

18.5

17.3

第二章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性时期。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把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主导产业,物流产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我们要全面落实新要求,妥善应对新挑战,迎接我省物流业这一空前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省“三湾、两带、十区”产业空间布局的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凸显,将进一步拉动工业品和大宗物资物流需求。

到2015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超过2.5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7:

51:

42,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同时,我省物流业的加快发展也面临挑战,主要是物流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偏弱;港口作为运输枢纽、物流节点的大规模集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较慢;物流业高级人才缺乏;物流业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程度相对还较低;区域物流竞相发展,竞争加剧。

专栏2:

2010年华东主要省市及广东、湖南物流业主要指标

项目

福建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广东

湖南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4737

40903

27100

39416

9435

45473

15902

社会物流总额

(亿元)

31153

116226

87500

105831

26541

111606

32640

社会物流

总费用(亿元)

2555.58

6337.2

4770

7080.9

1817

6679.95

2919.08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

17.3%

15.5%

17.6%

17.9%

19.3%

14.69%

18.36%

物流业增加值(亿元)

1018.01

2659.5

2550

2871.4

612

3055.77

1015.17

社会物流

需求系数

2.11

2.84

3.22

2.68

2.81

2.45

2.05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行先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优化物流产业布局和壮大物流产业规模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物流发展方式、提升物流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现代信息基础和先进技术为支撑,为加快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物流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先行先试。

充分发挥我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主体作用和比较优势,努力构筑对台交往、两岸物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和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形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重要物流通道。

(二)完善服务。

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物流运作模式,加快物流需求释放速度,扩大社会化物流需求。

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完善物流服务体系。

(三)政策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着力解决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政策和设施瓶颈,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创新引领。

加快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进程,推广物联网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发展绿色物流和低碳物流。

三、战略定位

(一)连接海峡两岸的综合物流枢纽。

发挥福建省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综合物流枢纽,构筑两岸物流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的物流全面对接。

(二)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物流通道。

发挥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优势,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三)支撑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的物流体系。

促进物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专业化物流供给能力,制造业与物流业深度联动发展,形成支撑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的物流服务体系。

(四)培育主导产业。

依托综合运输枢纽,建设连接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着力抓好现代物流载体建设,大力引进先进物流企业,培育物流龙头企业,运用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把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主导产业。

四、发展目标

围绕产业群、港口群和城市群建设,全力推进与央企、外企、民企三维项目对接,着力完成“优化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型物流发展新格局、建设现代化物流基础网络、全面提升现代物流业竞争力”四大任务。

到2015年,力争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占服务业比重达到2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低到16%左右。

物流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物流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现代物流服务方式普遍应用,现代物流业成为我省主导产业之一,形成以港口为依托,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的我省现代物流业“大网络、大服务、大产业”发展新局面。

专栏3:

“十二五”期间我省物流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目标

港口货物吞吐量

亿吨

3.31

5

集装箱吞吐量

万标箱

867.23

1500

主要大宗散货进出省量

港口

煤炭

万吨

4924

9400

石油

1850

6000

铁矿石

1215

2600

钢铁

1111

2200

铁路

煤炭

万吨

708

1220

钢铁

375

550

水泥

163

250

公路

煤炭

万吨

1767

2000

钢铁

565

800

水泥

236

350

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504.49

3700

社会物流总额

亿元

31153.31

70000

物流业增加值

亿元

1018.01

2100

物流业增加值占

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9

8

物流业增加值占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17.4

20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

%

17.3

16

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以上的本省物流企业

10

35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优化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

按照我省功能区定位,统筹区域物流发展空间布局,建设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一带、二枢纽、十区域”网状物流空间格局,推动区域物流协调发展,形成我国重要的东部沿海物流通道和东南沿海物流区域。

一带:

建设福建沿海物流发展带。

利用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达、产业集聚凸显的优势,积极推动福建沿海一线物流率先发展,形成南北两翼对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桥头堡、连接台湾的前沿平台。

二枢纽:

建设福州大都市区物流枢纽和厦(门)漳(州)泉(州)大都市区物流枢纽。

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枢纽为重点,把福州和厦门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我国重要的港口物流枢纽,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水路的有机衔接,加快智能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强化货物多式联运,推进各类交通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协调发展。

十区域: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带动,培育发展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的物流业,使之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

——环三都澳。

以宁德城市为核心,依托环三都澳产业集中区,建设为机械、船舶、石化、冶金、钢铁等重点产业服务的港口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和煤炭接卸集散中心;依托海西宁德工业区和千万吨级钢铁项目与台湾石化、钢铁产业对接,重点建设石化、钢铁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重点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群。

——闽江口。

以福州中心城市为核心,依托闽江口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冶金化工等产业集群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

依托福州台商投资区、罗源不锈钢产业园、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融侨电子产业园、青口汽车城与台湾汽车产业对接、福清台湾机电园与台湾机电产业对接,重点建设冶金、建材、电子、机械、汽车产品和水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重点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

推动平潭口岸对外开放,与台湾开辟双向航线,开展货运直航等业务,形成与台湾多点多线、客货并进、海空并举的格局。

依托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为电子信息、新型医疗器械、船舶(游艇)修造、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产业等产业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形成以平潭岛为中心,以福清江阴港和长乐空港为两翼,连接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海峡物流走廊。

——湄洲湾。

以莆田市为核心,依托湄洲湾北岸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林产加工业等产业集群,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依托港口、向莆铁路的交通优势,打造海峡西岸重要的矿石中转基地、东南沿海最大的木材加工贸易基地、亚太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的油品储备基地、国家级LNG战略储备基地和湄洲湾大型煤炭中转基地。

依托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与台湾木工机械产业对接,泉港、泉惠石化园区与台湾石化产业对接,重点建设木工机械产品、石化、农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

——泉州湾。

以泉州市为核心,依托湄洲湾南岸、泉州湾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农产品交易中心、装备制造产业园、休闲食品产业园、建陶及水暖器材产业园、泉州造船基地与台湾船舶产业对接、南安光伏产业基地与台湾光伏产业对接,重点建设光电、新材料、食品、轻纺、装备、农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

——厦门湾。

以厦门经济特区为龙头,以漳州为发展翼,依托厦门湾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集群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基地及各类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厦门台商投资区、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与台湾光电产业、厦门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与台湾汽车产业零部件、龙海经济开发区、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与台湾金属及农副产业的对接,重点建设制造业、服务外包等闽台物流枢纽;重点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等保税物流设施群。

——古雷—南太武新区。

以东山湾临港产业集中和南太武新区为龙头,以海岸沿线及港区后方陆域为依托,依托古雷半岛重点发展区域形成的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产业等产业集群、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依托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光伏玻璃及新材料产业基地与台湾石化、光电产业对接,重点建设石化、消费电子、交通运输设备、光电电子、节能环保新材料、农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依托物流基础设施,扩大向内地经济发展区以及周边经济协作区的辐射能力。

——武夷新区。

以南平市为核心,依托武夷新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为食品加工、轻工纺织、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工业设计、农产品等产业集群、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南平农林产业与台湾农业对接,重点建设农林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

——三明生态工贸区。

以三明市为核心,围绕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重点建设为冶金机械、装备制造、纺织化工、林产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依托金属及深加工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永安汽车城、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三明台商投资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重点建设汽车、农林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

——龙岩产业集中区。

以龙岩市为核心,依托龙岩产业集中区,重点建设为装备制造业、钢铁和有色金属、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消费服务的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配送中心群;依托龙岩工程机械及专用设备产业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上杭铜冶炼及深加工产业园,重点建设机械设备、汽车、铜产品等闽台物流枢纽。

二、构建开放型物流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闽台物流合作

加强闽台物流合作,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实现“点与点、区域对区域”全方位的物流交流合作。

1、加强两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鼓励、引导两地大型物流企业通过投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加大对闽台两地物流设施的投入,共同对内陆省份开展港口推介,争取台湾大宗货物由我省中转。

拓展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加快发展对台客货运滚装业务,开通我省沿海港口与台湾主要港口间的直达航线。

推动福州、厦门货运直航航点增加定期航班,推进其他机场列入对台空中货运直航航点、沿海主要口岸开放为对台海上货运直航航点。

扩大两岸邮件运输空中直航范围,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加快“福州邮政快件处理中心”、“海峡邮政第二枢纽中心”建设。

建设大陆台资企业原辅料及零部件配送中心,进一步提升厦门、南安、东山和霞浦等台湾农(渔)产品物流中心功能。

2、强化企业、协会间的交流合作。

促进我省港口航运企业和物流企业到台湾岛内或金马澎设立办事机构及营业性机构。

鼓励台湾海空航运企业、物流企业来闽投资兴业,提高我省综合物流服务能力。

推动闽台物流行业协会和物流企业建立合作联系机制。

支持福建省物流协会等社团和台湾全球运筹发展协会等台湾民间团体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在两地开展在职培训。

鼓励我省大型物流企业引进台湾物流人才,支持闽台高校物流院系互派教师、交换学生、合作办学。

3、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交流合作。

研究制定闽台保税港区深度对接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福州保税港区与基隆自由贸易港区、海沧保税港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象屿保税区与台中自由贸易港区的深度合作对接。

积极推进在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海关保税物流业务,争取设立对台保税物流园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加工保税区。

争取在我省保税港区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之间先行试点,率先互认查验结果、通过数据、海关封志和原产地证明。

规划建设加工转口区,吸引税率差别大的台湾商品到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工增值后复出口,发展加工转口贸易物流。

吸引台湾自由贸易港区、出口加工区管理机构、运营商参与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建设。

推动落实闽台口岸通关物流信息平台合作协议,加快福建电子口岸平台和台湾关贸网络平台的全面对接。

(二)加强与境外物流合作

鼓励物流企业积极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我省物流企业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加强国际物流合作,提升我省物流国际化水平。

全力推进与外资物流项目的对接,拓展国际物流渠道,进一步挖掘大客户物流需求,开拓以服务跨国公司为主的高端物流业务,积极参与跨国公司在华的物流业务。

进一步推进闽港澳物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强闽港澳物流合作。

发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在推动闽港澳合作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组织港澳物流企业来闽考察商洽投资项目,支持港澳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和建立物流中心,引入港澳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物流企业采取相互参股等方式强化企业间的联合,发展跨境物流网络。

加强闽港、闽澳科教合作和物流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建立广泛的合作联系机制,做好赴港澳物流推介与对接工作,继续开展我省赴香港物流运作管理培训工作。

(三)加强区域物流合作

加强沿海港口与腹地战略合作,推进与港澳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泛珠江三角洲的物流业合作,增强服务周边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物流能力。

1、大力拓展腹地范围。

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规划布局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中转储备基地和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将沿海港口大型煤炭、矿石和原油码头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沿海港口发展规划。

实施“请进来、走出去”腹地拓展战略,鼓励省内港口企业和物流企业到内陆腹地承接大宗散货运输业务。

充分发挥向莆铁路作为中西部物流大通道的作用,加快建设省内陆地港和公路港,拓展省外陆地港,吸引中西部地区企业到我省沿海港口建设“飞地港”,并做好闽赣合作的江西省海西大宗散货进口基地项目的建设运营,吸引更多的大宗散货从我省口岸进出。

充分发挥湄洲湾、罗源湾大型散货泊位优势,积极拓展水水中转业务。

2、强化区域间的协作配合。

深入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挥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与广东、浙江、江西等周边省份和湖南、安徽等中西部省份的跨省区物流协作组织,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

深化落实已推出的优惠政策,适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共同引导、推动区域物流、铁路、海运、货代和港口企业间建立战略合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把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拓展到中西部省份、沿海主要口岸和海西20个城市。

大力推进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通关模式改革。

(四)加快发展国际物流

依托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优势,提高国际货运集散能力,加快建设国际物流运作基础设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能力,加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力度,构建多层次保税物流体系和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提升国际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1、提高国际货运集散能力。

加强厦门、福州和湄洲湾港口及厦门、福州国际机场的国际物流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转口贸易,简化境外船舶进出港区手续,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吸引境内外大型海运、航空货运企业入驻,增加远洋集装箱和国际、国内航空货运航线、航班,提高我省海、空港口国际货运集散能力。

2、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拓展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通关协作,巩固和完善口岸大通关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大宗散货进出口口岸现场通关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口岸大通关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监督员制度。

坚持繁忙口岸每周七天工作制和口岸通关部门24小时预约加班制,提高通关效率,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进口大宗散货启运后,海关接受企业提前报关;对采取边运抵边装船的出口大宗散货,经海关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申报;符合条件的诚信进口企业,海关可以在进口时先接受企业申报的税号、价格;对大宗散货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对进口大宗散货“AA”类企业,推行银行总担保模式;对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监管服务。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大宗散货的船舶检疫、货物取样和重量鉴定等检验检疫工作实现无缝衔接,推行全程电子监控。

边防检查部门对进出口大宗散货运输船舶实行预报预检和网络报检等制度,确保船舶靠岸即可作业。

海事部门为大宗散货进出口运载船舶提供“船舶零待时”和“7天24小时”服务制度。

3、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

加快整合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和福州保税港区区域范围内的各个功能区,推动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和福州保税港区无纸化通关。

全面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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