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x
《长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x(6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LXD-2017-ZC-358)
采购人:
长岭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XD-2017-ZC-358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岭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的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安装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透析机、CRRT
单位及数量:
透析机10台、CRRT1台
项目预算金额:
199万人民币。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
设备用途:
医疗。
简要技术说明:
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用户需求书“2.技术规格”。
2、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4、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0元/套。
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
标书款概不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
30至下午16:
00(午间不休息)。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7室。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所投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
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3)】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31日下午13:
30(北京时间),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1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
叁万捌仟元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9、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下午13:
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1会议室。
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2、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岭县人民医院
地址:
长岭县岭城东路1576号
联系人姓名:
石老师
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系人姓名:
徐经理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投标人须知1.1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LXD-2017-ZC-358
采购内容:
详见供货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进行投标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标段为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
(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投标人须知1.2
采购人:
长岭县人民医院
地址:
长岭县岭城东路1576号
联系人姓名:
石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系人姓名:
徐经理
电话:
投标人须知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所投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知3.1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本次招标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投标人须知8.4
本项目要求以完整的包为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不能拆分,否则投标将不会被接受。
投标人须知9.1
投标语言:
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投标人须知10.1
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转包分包。
投标人须知10.2
附件7-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1.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2.技术需求应答书;3.产品的配送计划及保障措施;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投标价格和币种
投标人须11.2
1)国产货物:
投标价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质保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人须11.2(6)
货交项目现场指的是:
长岭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投标人须12.1
投标币种:
人民币
标书的准备、递交和评审
投标人须知15.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
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和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注:
如使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用户名: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
账号:
760
行号:
0023
备注: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盖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盖章的复印件一份、投标保证金返还信息一份单独密封开标前提交,另一份放在投标文件中。
中标单位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持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签订中标合同后,中标单位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
投标人须知16.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日
投标人须知17.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一正四副,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
投标人须知18.2
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1会议室
投标人须知19.1
截标日期:
2017年10月31日时间:
13:
30PM(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知22.1
开标日期:
2017年10月31日时间:
13:
30PM(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1会议室
投标人须知24.1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将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须知25.3(7)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也将被拒绝:
其他情况:
(1)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2)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3)以可调整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的;
(5)投标文件内容虚假、不真实。
投标人须知27.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投标人须知33.1
供货合同签订地点:
长岭县人民医院
投标人须知34.1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5%。
质量保证期限要求:
一年。
质保金返还的时间和条件:
质保金返还时间为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一年。
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
投标人须知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及附件计收。
注: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按货物招标计费标准上限收费。
投标人须知38.2
投标设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投标设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上述认证证书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注:
如投标人所供产品类别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
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说明
1.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
1.1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见本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见本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2.5投标人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2.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礼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7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7.1.提供虚假的资料。
2.7.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9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投标及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2“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
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本项目的“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供货需求一览表
第九章用户需求书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10月18日15:
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所有问题将于2017年10月18日16:
00(北京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6.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8.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
8.4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
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产品说明书和样本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语言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除非本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标、包或者品目),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
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开标信封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
3.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基本情况;
8)产品授权文件以及产品售后质量保证与技术服务保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证明;
9)本项目组织架构以及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和资质;
10)本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
11)商务条款偏离表(对第九章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12)投标人整体实力情况;
13)同类项目业绩;
14)售后服务;
15)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对第九章用户需求书技术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2)技术保障措施;
3)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先进性;
4)供货和安装进度计划;
5)“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的其他文件。
3.经济部分
1)投标报价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总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与分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投标报价要求:
1)国产货物:
投标价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质保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
11.3投标人根据11.2做出的价格分项,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4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根据第25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人应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货币进行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
1)对于要求授权的货物,若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这些货物的正式授权;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
2)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以及收费标准;
3)根据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所提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和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5.3任何未按本须知第15.1款和第15.2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须知第25款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本须知第33款签署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6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如果投标人在本须知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如果:
(1)未根据本须知第33款规定签订供货合同;
(2)签订供货合同后未按本须知第34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后未按本须知第35款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将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历日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延长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本须知第15条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份USB接口设备存储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等,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正规热融胶装,每页需编写页码装订成册(不接受使用活页夹或订书机装订版本,符合正规图书装订标准),封面须有印章标识的“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发现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代理人签字,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