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新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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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新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新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新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新兴县农业局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新兴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自201*年4月组建,在农资市场整治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近183人(次),检查了近12个乡(镇),近120个经营门点,共检查了近165个农资产品,查扣种子1165公斤;另外对化肥、农药同时进行了专项查处,总涉案金额近9.7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21.54万元。
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中邀请了县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新闻报道,大造声势,树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形象,收到显著的效果。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情况
在201*年4月成立了新兴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县农业局的内设机构,由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机总站、县种子管理站(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共22人,大部分为行政编制,少部分为事业编制,其中农业局有11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有4人、县种子管理站有4人,农机总站有3人。
二、工作概况和主要成效1、执法组织形式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农业局局长负责,成立了农业
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由局分管农业执法法的领导和法规股、农机总站、种子管理站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有执法功能的局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由新兴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2、执法工作内容
⑴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职能分工、目标和任务的规划及工作方案制定。
按照上级单位的布置,开展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做到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职责明确,任务到人。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
⑵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成效显著。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普法培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行政执法检查、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等方式宣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提高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及全社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认识,保证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共派发宣传资料50多种1.3万多份,提供咨询服务3000多人次,在农药经销摊点和各乡镇张贴了100多份农资打假宣传资料,悬挂横额16条。
⑶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协助局领导做好依法决策工作。
按照农业局的布置,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学习和培训,参加学习和培训人员近40
人(次)。
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和答复人大和政协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
⑷做好层级监督和机制创新工作。
依法办理举报、投诉的违法行政案件,对涉及“三农”问题案件一经举报、投诉就积极依法办理。
⑸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在重点抓好种植业(主要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近183人(次),检查了近12个乡(镇),近210个经营门点,共检查了近165个农资产品,查扣种子1165公斤;另外对化肥、农药同时进行了专项查处,总涉案金额近9.7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21.54万元。
四、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构不顺。
鉴于我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现状。
无正式执法人员(大都为从农业局各股室、农机总站、种子管理站构抽调来的),无执法专项经费。
执法手段落后,执法设施和执法设备不全,不能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这给我县农资市场管理带来严重影响。
例如:
种子市场多、乱、杂现象严重,品种几百上千,且价格混乱,农民群众无所适;农药市场监管手段不强,力度不到位,化肥品种和质量参差不齐等;农业执法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
法律和现实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做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其次,信息传递不畅,缺少平台,没有全国一盘棋的信息共享,势必导致滞后。
如肥料登记情况不能像农药登记那样及时公布。
农药的超作物和防治对象范围等修改标签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第三,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案件执行难,案件执行成本大。
2、执法工作经费困难。
农业局机关本身经费就非常紧张,无力为执法大队改进交通、通讯、调查取证设备和种子检验、检测设备,上级农业部门应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农业经费中列支农业执法专项经费,以保证执法办案需要,如果所有开支都由执法手段取得,将背离农业执法本意和初衷。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6号)、国家农业部农政发[201*]4号文件精神、国家《行政许可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理顺执法机构。
为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建设,实行对口指导,上下联动,真正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议县里要成立农业
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实行集中管理的体制。
以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职能,这样就能真正使农业的行政执法形成合力,既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又提高农业局的知名度和地位。
2、为农业执法部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县是一个农业强县,农业工作举足轻重,牵涉到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一百四十多项,农业执法部门责任重大。
建议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成为个常设机构,要给予正式编制,保证正常必须的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执法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取证工具、检验设备等)。
3、加强执法培训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执法效率的高低,执法力度的大小,关键在于执法队伍的建设,最重要的是在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
建议国家和省执法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执法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加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及时提供执法信息(农资产品公告及农资质量检测结果等),提高时效性和执法效率。
六、201*年度计划
下一年,我局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抓好认真履行好职责,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改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㈠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资防假意识。
积极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法规宣传”活动及开展现场农资打假和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由农业专家们向农民朋友介绍了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真假识别常识,现场对比、讲解、展示禁用或过期农药并发放有关农业政策法规、农资打假宣传资料,加强了农资打假宣传工作。
㈡多渠道、多形式地争取和筹措资金,加大农资打假建设资金投入。
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测水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检测工作。
㈢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及利用“12316”农业综合服务热线设立了农资打假和维权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等途径,加大对镇村农资经营点的监管力度,逐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做到有检查、有记录,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对销售、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和制止,有效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新兴县农业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扩展阅读:
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情况报告
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情况报告
农业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法定职责。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是转变职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的必然要求。
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机构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现将我县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业系统开展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批复》(黔府函201*42号)和原省农业厅、原州农业局关于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201*年5月25日,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台江县农业局法制股和台江县农业局执法大队的批复》(台编办字201*10号),台江县农业局法制股(股级),使用事业编制2名,职数1名,台江县农业局执法大队(股级),使用事业编制3名,职数1名。
法制股和执法大队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
201*年1月,从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职人员中通过考试录用的执法人员全部到位。
201*年6月份,任命了法制股股长和执法大队大队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法制机构健全。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将原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兽医局、县经贸局(乡企局)农产品加工行政管理、县农机服务中心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台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职能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府办发201*107号)规定:
“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牧、渔、农业机械和农畜产品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农药违法案件。
事业编制23名,
其中:
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201*年7月16日,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升格的通知》(台编办发[201*]36号),目前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4人。
根据农业部《农业部关于下达201*年农业法制建设与政策调研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85号),我局承担了201*年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
为保障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我局于201*年6月出台了《关于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农通[201*]33号),通知规定:
“项目实施由局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项目的管理实施。
通过实施项目,农业执法“五带”将逐步完善,可增强快速反应的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为确保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廉洁从政制度》、《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等,极大地方便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工作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以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以《关于成立201*年台江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台农发[201*]5号)成立了以欧成忠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潘昌金、邰昌源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站、法制股、植保站、果蔬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台江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台农发[201*]6号),为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局纪检组长龚德胜于3月26日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执法人员对台拱农资市场进行了一次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对促进我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州农委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田爱民、土肥站副站长杨曼江等一行5人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于4月13日在我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工作;6月13日州农委副调研员欧阳成、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田爱民对我县润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台拱的供凯蔬菜基地等进行了巡查指导;6月19日州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魏永建、州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石庆高、州农委副调研员欧阳成等在我县开展了201*年以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7-9月针对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开展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8月13日和11月30日,州农委副主任刘泽安与执法支队副队长张华、农委农业执法总队队长胡刚、副总队长邹学毅、法规处袁江分别对我县的农业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10-11月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对推进我县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及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42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54户次,检查农资企业57个次,印发宣传资料0.45万份。
在农业行政处罚处罚方面:
一是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案件一起,罚款0.3万元;二是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农药案件一起,罚没款0.012万元。
与县工商局、质监局于3月14在台拱等乡镇开展了3.15宣传活动。
于3月14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12316,信息惠农家”宣传活动,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1、农作物种子: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深入
各乡镇排查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种子、未审先推、不出示备案证明经营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包装标签不规范、不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种子市场47场次,检查种子经营户247户次,检查种子经营企业19个次。
在市场准入方面,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备案了北京奥瑞金种业、贵州红四方种业、贵州禾睦福种业、贵州联农科技、贵州大胜种业、贵州国豪农业、四川农大高科技等17家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对每个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把好种子进入市场源头关。
登记种子经营户35户,网点65个。
全县境内备案“两杂”种子品种(组合)204个,其中水稻品种(组合)119个,玉米品种(组合)85个。
备案杂交水稻种子7.143万公斤,销售5.301万公斤;杂交玉米种子3.2305万公斤,销售2.511万公斤。
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178号),我局针对台拱镇政府来函反映长中村和大德村部分农户种植水稻品种Y两优5845发生稻瘟病严重情况一事,副局长李美辉等组织种子站、植保站等相关业务站与台拱农服中心刘昌成于201*年9月68日一起深入到长中、大德等村实地调查,同时查阅了种子经营户杨虹的种子备案材料。
此后,分管执法的局党组成员潘昌金也先后三次带领执法大队、种子站、植保站等相关业务站下到各乡(镇)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并走访了部分村寨农户。
调查结果是:
Y两优5845系我县台拱镇种子经营户杨虹调入,数量为1000公斤,分布于全县八个乡(镇),种植面积1000亩左右。
种植该品种普遍发生稻瘟病,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鉴于该品种是经过我省审定,区域包括我县,说明在我县推广种植是合法的。
经营户杨虹经营的Y两优5845已在我局备案,Y两优5845包装袋已标明在稻瘟病常发、易发区慎用。
因此,从法律上无法追究其责任。
经过我局及台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投诉
群众进行耐心的解释后,广大农户表示接受,全县包括Y两优5845在内的所有品种都已收割完毕,没有群众前来我局投诉。
2、农药:
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和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以及生产经营劣质农药和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无证生产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等违法行为。
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对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进行市场排查的紧急通知》(黔农明201*3号)、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69号)和《贵州省蔬菜、茶叶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安全用药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防止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流入生产环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局分管领导潘昌金率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一起深入辖区八个乡镇农药市场的经销网点对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在排查中没有发现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在我县农药市场上流通。
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农药案件一起,罚没款0.012万元。
在市场监管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农药市场48次,农药经营户264户次,检查农药经营企业19个次。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毒鼠强及高剧毒农药在市场上流通。
在市场准入方面,县植保站开展了农药备案工作:
审查农药品种67个,通过备案67个。
局分管领导潘昌金分别于201*年5月22日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全县农药从业经营人员培训会,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共计60余人,对进一步加强农药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提高农药经营服务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3、肥料:
根据州农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农通201*32号),严查复混肥
(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标明有效成分及含量与登记证是否相符,以及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及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在市场监管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肥料市场47场次,肥料经营户143户次,检查肥料经营企业19个次。
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案件一起,罚款0.3万元。
根据州农委《关于组织排查春季第一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农发201*64号)、《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70号)和《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86号)要求。
局分管领导潘昌金率领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法制股的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肥料市场对春季第一、第二批、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排查,并与县质监局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县质监局对成都市新都农得利化肥厂生产的严重不合格肥料复合肥料(总养分≥25.0,15-5-5生产日期批号201*-10-21-01)的其他批次产品已抽样送检,其结果均为合格。
在排查工作中未发现春季第一、第二、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在我县肥料市场上流通。
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102号)要求,于5月28日至31日在全县辖区内开展了主要针对不合格茶叶叶面肥料的肥料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海藻茶叶催生素”、“海藻极品茶”、“强力催芽剂”、“茶芽催芽灵”、“茶芽速发灵”、“茶之宝”、“催芽催长920”等不合格茶叶叶面肥在我县肥料市场上流通。
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199号)、《关于转发省农委
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19号)、《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22号)、《关于查处201*年黔东南州秋季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34号)和《关于转发省农委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51号)要求,10月至12月上旬,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潘昌金率领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等的执法人员深入全县8个乡镇肥料市场,对文件所列的秋季第一、二、三、四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肥料产品和黔东南州秋季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肥料产品进行了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文件所列的秋季第一、二、三、四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肥料产品和黔东南州秋季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肥料产品在我县市场上流通。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深入开展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整治重点的蔬菜生产安全用药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对全县范围内的种植业生产基地等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种植业生产基地8次,主要检查台江县金秋梨农民专业合作社、国丰葡萄产业有限公司的梅影葡萄基地、排略掌陇坡茶场、台江县供凯蔬菜基地等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是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记录是否规范等。
供凯蔬菜生产基地等及时对农药采购、使用及执行安全间隔期情况建立生产记录。
对凯蔬菜生产基地等生产的蔬菜进行质量抽检。
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由果蔬站、台拱农推站技术骨干对供凯蔬菜生产基地等做好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种植业投入品诚信经营承诺33户,签订种植业生产基地生产承诺书5家。
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工作的存在问题
按照农业部、省农委的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在维护农
民权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由于机构改革后还没有整合综合执法机构,在岗的综合执法人员不多,执法的力量不强。
我县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是从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职人员中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到位的,但一直未得到人事部门的公务员登记。
农业综合执法的经费也没有拿入财政预算使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度不大,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鉴于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升格为编制23名的副科级机构,我局将积极落实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到位以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正常运行,主动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根据201*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8号)“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的规定,积极争取将农业综合执法所需经费统一拿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推动我县农业更好更快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省农委、州农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继续组织开展好对今年秋季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排查和查处工作。
加强对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努力工作。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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