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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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⑷、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⑸、在土地整理的同时,注意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土地整理在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上的综合效益。

1.2.2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及建设期

项目建设规模307.44公顷。

其中:

土地整理214.57公顷,土地复垦92.87公顷,新增耕地108.1公顷,新增耕地率35.2﹪。

总投资848.02万元,项目类型为省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1.3项目实施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对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帮助下,该项目在较短时间列入了省级投资重点项目,项目资金也及时拨到专户上。

为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龙陵县人民政府以龙政办发【2007】16号文件成立了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组织协调。

同时与监理和施工方密切配合,处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实施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领导小组成立后,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进行了研究和布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五制”首先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在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招标、评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1.3.1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保山泰恒工程招标公司为招标代理。

按程序完成招标的准备工作后,通过招标公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从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为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工程公司、昌宁丰华建筑工程公司。

1.3.2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该项目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昆明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镇安镇水管站、农业中心利用自身的综合技术能力和在本地多年的施工管理经验,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公正维护项目法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严格根据设计规划、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双方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

在项目实施中,会审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审查选用材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进行各工序质量的旁站监理,特别是对隐蔽部位进行旁站监督,认真做好监理记录,根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及时解决有关设计、质量及技术等有关问题,复核承建方完成的工程量和及时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自检验收,为该项目的顺利完成起到了保障作用。

1.3.3项目施工

施工期间在工地现场成立了《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指挥部》,项目工程指挥部在县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领导下,与施工、监理方紧密配合,克服各种困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项目和部位坚决返工,严把“整理复垦、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四个关。

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项目建设开工日期为2007年9月20日。

项目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布局,完善配套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及时解决了项目区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耕地问题,极大的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的安定团结、边疆稳定,耕地总量平衡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任务完成情况

2.1项目建设任务

2.1.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依自然坡度类型进行,建设规模307.44公顷,其中:

土地整理214.57公顷;

土地复垦92.87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108.1公顷,新增耕地比例35.2﹪。

开挖土方189912.2m3;

回填土方106392.5m3;

垒埂25811m3。

清淤150000m3

2.1.2农田水利工程

新建农沟十二条,长5797m,开挖土石方3453m3;

支砌M7.5浆砌石3214立方米;

抹面11158㎡。

新建农渠二十九条,长11042m;

开挖土石方6053.88m3;

支砌M7.5浆砌石6535m3;

抹面25079㎡。

修复斗渠4条,长10961m,开挖土石方3430m3;

支砌M7.5浆砌石6522立方米;

抹面10026㎡。

2.1.3田间道路工程

新修田间路一条,长2965m;

开挖土石方296.5m3;

回填土石方59.3m3;

支砌M7.5浆砌石830.2m3。

泥结石路面17790㎡,砾石路基17790㎡。

新修生产道九条,长3347m,开挖土石方99m3;

回填土石7m3;

支砌M7.5浆砌石37m3。

泥结石路面9050㎡,砾石路基9050㎡。

修复原田间道七条,长654.6m,泥结石路面3937.6㎡,砾石路基3927.6㎡。

2.1.4防护堤工程

防护堤长1200m,支砌M7.5浆砌石5076m3;

开挖土石方6581m3,回填土石方4179m3。

2.2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2.1土地平整工程

完成土地整理214.57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108.53公顷,新增耕地比例35.30﹪。

完成工程量:

开挖土方188624.13m3;

回填土方107680.57m3;

垒埂25929.00m3。

2.2.2农田水利工程

新建农渠二十条,长7848.6m;

开挖土方12276.1m3;

石方15767.7m3;

抹面16313.47㎡;

C20砼22.64m3;

钢筋制安59.92kg;

涵管95.23m。

新建农沟三条,长1687m;

开挖土方605.72m3;

石方778.86m3;

抹面996㎡。

斗沟、斗渠四条,长3905m,开挖土方777.07m3;

石方838.23m3;

抹面863.2㎡。

2.2.3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田间道四条,长2695m。

土方18246.12m3;

石方5115.43m3;

砂砾石16749㎡;

泥结石16498.98㎡;

抹面4005㎡;

C20砼22.88m3;

钢筋制安3116.72kg;

涵管151.49m。

新建生产路九条,长3394m,土方开挖3052.12m3;

石方5132.5m3。

路面开挖土方9655.2m3;

路面回填土方3925.27m3;

泥结石10181.6㎡。

修复田间道长663.4m,土方开挖1202.4m3;

石方167.5m3。

2.2.4护堤工程

防护堤长1440m;

石方8062.62m3;

土方开挖6340.95m3;

河道开挖清理3600.87m3。

2.2.5规划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

表2-1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规划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规划设计

实际完成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公顷)

214.57

土地复垦(公顷)

92.87

农田水利工程

新建农渠(m)

共29条长11042m。

共20条长7848.6m。

新建农沟(m)

共12条长5797m。

共3条长1687m。

斗渠(m)

共4条长10961m。

共4条长3905m。

新建取水坝(座)

共1座。

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田间道(m)

共1条长2965m。

共4条长2695m。

新修生产道(m)

共9条长3347m。

共9条长3394m。

修复田间道(m)

共7条长654.6m。

共663.4m。

其他工程

防护堤工程

长1200m。

长1440m。

表2-2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

单位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四标段

合计

土地整理工程

 

1

开挖土方

m3

66028.33

122595.8

188624.13

2

回填土方

32739.87

74940.70

107680.57

3

垒埂

8721.67

17207.33

25929.00

4

M7.5浆砌石

2880.09

4578.48

11796.54

3429.68

22684.79

基础开挖

3574.8

6322.61

4355.03

3660.97

17913.41

抹面

2997.9

5060.89

5903.6

4210.28

18172.67

路面开挖

752.65

2431.7

6470.85

9655.2

5

路面回填

1048.44

424.89

2451.94

3925.27

6

泥结石

2774.6

688

6719

10181.6

7

C20砼

22.21

0.43

22.64

8 

30-20砼管

m

95.23

9

钢筋制安

kg 

59.92

 59.92

2947.52

1801.01

366.9

5115.43

3699

1858.1

98.12

5655.22

5058.8

2776.97

7835.77

3557.16

1197.97

4755.13

砂砾石

9630.00

7119

16749

6413.58

455.4

16498.98

1800

1998

207

4005

22.88

22.88

8

kg

1971.88

1144.84

3116.72

50-20砼管

72

60.99

18.5

151.49

 

8062.62

8062.62

开挖土石方

6340.95

6340.95

河道开挖清理

3600.87

3600.87

3.工程建设质量

3.1项目实施执行的标准、规程

表3-1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执行的标准、规程

TD/T1011~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GB/T1645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SL/T4-1999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SL/T246-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18-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TJ041-200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通用规范》

JTGB01-200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0

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方案

11

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

3.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是2006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为使该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指挥部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指导方针,认真执行五项基本制度,即建立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告制。

严格质量制度,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严把土地平整、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这四道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2.1项目法人责任制

本项目承担单位为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该单位负责人为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全过程法人按国家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及预算书,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召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地规划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等问题,项目法人对投资方负责。

在项目实施中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组、室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将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人,做到工作责权明确,工作安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3.2.2实行招投标制

根据《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本项目通过招标公告向社会进行施工招标,根据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从18家施工单位中择优选择了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公司、昌宁右甸丰华建筑公司为承建单位。

3.2.3实行项目合同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与设计、施工和监理方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规范了各方的建设行为。

3.2.4实行施工监理制

工程建设开始前,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昆明诚信工程监理公司行使该项目的监理职责,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监理。

公正地维护项目法人与承建方的合法利益,严格根据设计施工图、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双方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

实施中协助业主编制开工报告、会审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审查选用材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进行各工序质量的旁站检查,组织各工序的检查和签证。

协调组织施工例会,按进度检查上周工作,布置落实下周工作。

根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及时解决有关设计、质量及技术等有关问题,复核承建方完成的工程量和及时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自检验收。

3.2.5监督检查制

项目实施中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领导到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进行返工。

在施工中,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好“整地、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四个环节做到:

(1)连片开发、表土覆盖、分块打埂、平后深犁;

(2)水泥、块石和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由承担方和监理方认定合格的厂家供货,做到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入工地使用;

(3)每批水泥、砂浆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随机取样,按规定送检;

(4)凡砂浆饱满度小于80%的砌体或砌筑不合格的砌体坚决返工。

3.3工程质量

3.3.1土地平整

土地平整工程按地形等高线和“大弯就势、小弯裁直”的原则,按地形自然坡度将地块进行平整。

施工质量控制点为:

(1)定线:

认真核定田块中轴线及斜面宽度基准点,从而确定田块的施工线。

(2)田埂清基:

以田地施工线上下各划出0.45-0.5m宽清基线,在该清基线范围内清除表土约20cm暂堆在清基线下方,并结合田面保留的表土处理。

(3)修筑田埂:

用生土填筑,压实中不得含夹石砾、树根、草皮等杂物。

埂高30cm、埂顶宽30cm。

(4)保留表土:

采用表土逐行置换法,由田块中间分别逐步向下或向上挖土外运回填,直至整个田面修平。

(5)修平田面:

田间挖填完成后,用水准仪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田边1米左右保留10°

左右的反坡,原有填方区应比水平面高出10cm,以备填土最深处灌溉沉陷后仍能保持水平。

(6)表土深犁:

田块修平后,同时深耕30厘米以上,促进生土熟化。

3.3.2农田水利工程

为保证项目区灌溉保证率,保证农作物生长。

(1)严格做到排水沟和农渠的基底置于夯实和稳定的基层上,防止遇水沟底沉陷。

在回填土区水沟吊脚处已事先采用浆砌毛石或分层回填夯实基土的处理措施。

(2)沟、渠砌体严格按规范砌筑,防止砌体漏缝,砂浆满饱度不小于80%,防止回填侧砌体无浆、底部沟壁无坐浆,砂浆标号不低于M7.5,试块送检合格率100%。

(3)排水坡度不小于1/200。

(4)项目区内灌溉设计保证率95%,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30年一遇最大日降雨量校核,排水天数为1天。

3.3.3田间道路工程

为方便田间运输和生产,提高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项目区内道路有田间道和生产路。

生产道、田间道:

路面净宽4-6米,路基总宽4.6-6.6米,路面高出地面0.5米,采用0.3米砾石垫层,0.2米泥结石路面铺筑,振动碾压。

两侧的沟渠以路肩作为沟帮。

(1)路基压实:

在挖方区路基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碾压;

在填方区应每层回填碾压,每层回填土厚度20-30厘米。

碾压时两相邻段线形重叠1.0-1.5米,应做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各层压实系数不小于0.85。

并注意涵洞两侧及顶部的回填和碾压质量的检查。

(2)路面施工

田间道泥结石路面:

按要求比例将粘土与碎石混合,洒水摊铺,分层碾压,每层厚度20cm,碾压压实度0.9。

生产路泥结石路面:

按要求比例将粘土与碎石混合、洒水摊铺成形后进行碾压,压实度0.85,分二层进行施工。

(3)涵洞施工:

洞壁置于本土或已处理的稳定土层上,砌筑符合规范要求,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洞壁勾缝完整,洞底排水坡度满足设计要求,洞顶标高满足路面标高要求。

3.3.4其他工程

防护堤,设计水深3米,河底宽8-10米,河堤断面为梯形,堤高3.5米。

工程实际完成:

防护堤长1440m。

(1)堤基清理

堤基清理符合以下要求,基面清除表层不合格土杂物,堤基上的坑塘洞穴按要求处理,表面无显著凸凹,无松土弹簧土。

(2)河道齿墙

为了防止河道冲刷,影响护堤安全,每40米设一道齿坝,基础开挖1米深,并设有护坡,减缓水流速度,安全可靠。

在省、市及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通过项目工程指挥部、施工单位和昆明诚信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共同努力,工程已于2008年3月全部完工。

2008年6月21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监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镇安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初步验收,经初验评定:

土地平整为合格工程,水利设施为合格工程,田间道路为合格工程。

根据双方签订的《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保修合同》保修期限一年,保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完全由承建方负责维修,因工程质量造成经济损失的亦由承建方负责赔偿。

4.资金使用情况

4.1工程投资、资金性质及相关手续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财建[2006]479号文件《关于下达2006年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通知》批准项目预算848.02万元。

资金性质为省级投资,建设期为一年。

4.2项目资金管理

4.2.1资金管理依据

(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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