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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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

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

括旅游船〕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高铁/动车

商务座,.全列软席

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一等座,全列软席

二等舱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

硬卧〕,高铁/动车

二等座、全列软席

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局部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应中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开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置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置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置。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到区外或区内出差,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

根据市场价格季节性变化情况,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具体上浮比例按照财政部另行发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平安、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到区外或区内出差,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携带公务用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当,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局部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完毕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X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视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展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展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承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视。

第二十七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X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承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承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方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X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方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XX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方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方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XX自

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

XX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

的通知?

〔内财行[2006]1294号〕同时废止,其他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方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法执行。

附表:

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全国36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表

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全国36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

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

住宿费限额标准〔每人每天〕

伙食补助费

省份

部级

〔普通套间〕

司局级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

〔标准间〕

〔每人每天〕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450

320

河北

310

山西

480

460

辽宁

330

大连

490

340

吉林

上海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470

山东

司局级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120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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