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威杰生医企共建血液透析中心整体服务项目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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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终末期肾病的患者现状,如果我国透析比例达到欧美发达国家90%的平均水平,其中80%选择血透,按200万终末期肾衰竭患者,每年透析费用50000元计算(500元/次*100次),则整个血液透析终端市场潜在市场规模为720亿元(=200万*90%*80%*50000),为现有规模的8-10倍。
每次500元的治疗费用中,血透耗材和器械(包括透析器、透析管路和透析粉液)约占40%,血透耗材和器械终端市场潜在规模为290亿元。
随着生活方式改变导致终末期肾衰竭发病率的提升、以及终末期肾衰竭患者治疗比例的提高,预计血液透析市场未来3-5年保持30-40%的高速增长。
1.3、血液透析市场的政策机遇
2012年国家实施的对包含尿毒症等8大类疾病纳入医保的新政,无论对尿毒症患者和还是整个透析市场来说都是巨大利好。
无论是国家政策的推动,还是民营资本、外资企业的大胆进入,我们不难看出,未来我国肾衰病人将得到更好的医治,透析市场也将迎来长期增长。
未来我国的中国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接受治疗的比例将大幅上升,中国目前的血液透析项目的整体发展水平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状况,与西方先进发达国家存在相当的差距,因此,血透项目将会随着国家的医保体系不断完善,福利不断提高而得到迅速的发展。
目前国家将继续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考虑通过改革将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由社会力量举办,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涉足医疗卫生事业,分担医疗压力!
随着医改的深入,参照国际医疗管理模式,具有法人地位的盈利性医疗机构(诊疗中心)将会是未来方向。
1.4、医企共建血液透析中心的对地方医院的意义
综合以上的介绍,我们知道目前需要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正在不断的增加,但是目前各级医院的血液透析治疗的规模并能够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特别是在广大的基层地方医院,那些当地低收入患者尤其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
此时建立血液透析中心,可极大地缓解以上状况,并为患者提供生存的机会。
而且一个医院是否具备血液透析科室与否,是卫生主观部门在评定医院等级时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考察项。
每家等级医院除了有自己的医疗强项,具备强大的医疗专家队伍和特色科室,并且拥有健全的科室建设、医疗体系以外,建立一个完善的血液透析中心,医院社会知名度和在当地的影响将更上一个台阶,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将本地区肾病学科方面的竞争对手远远抛在后面。
同时,地方医院成立建设血透医疗中心,也能够促进地区医疗经济发展,成为医院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亮点工程(根据WHO的统计,在医疗卫生方面每投入1元人民币,将产生6元人民币的GDP)。
威杰生作为血液透析治疗中心的共建方与投资方,我们会保证对血液透析中心投放的设备将持续更新升级,技术培训将不断提升,帮助地方医院的肾病专业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建设迅速加强,使之成为本地和相邻地区的患者的首选医疗机构和医疗界的权威。
同时,通过合作,地方医院将能够快速引入先进的医疗市场营销手段和高效率的管理体制,为今后可能的医院改制创造典型的示范案例。
2、广州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介绍
2.1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2000余万元。
公司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未来生物科技的CBD”“国际性的生物技术研究及生产基地”——广州国际生物岛,公司是依托科研院所而组建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实业公司,有国内著名的医药、工程等方面的教授、专家顾问组为企业的技术后盾,专门从事医疗器械领域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
公司现有人员65人。
是继美、德、日、意、瑞五国之后专业从事血液体外循环净化医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广州市政府首批招商引资入驻广州国际生物岛企业,是第一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产品已获得广东省科技厅重点新科技产品,公司已申请专利十余项,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十项。
公司属医疗器械技术开发生产型企业,主要致力于血液净化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
公司充分发挥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推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从而达到实现造福患者、服务社会的宗旨。
2.2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以人为本、诚实守信、踏实拼搏”的企业精神,“构建和谐共生医疗环境”的工作宗旨,发扬“人和固本,创新铸魂”的企业使命,不断挑战极限、挑战自我,不断增强公司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威杰生以技术创新为先导,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核心技术的前瞻,是全球医疗检验、诊断用品及血液净化领域的优秀供应商,威杰生通过持续与其他公司组成策略性合作伙伴,走优势技术为中心的多元化道路,打造最优质、最专业的血液净化设备与检验诊断用品的行业品牌。
威杰生公司将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并立志成为中国最大的血液透析疗法整体服务提供商。
2.3威杰生公司的研发与创新能力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透析机和透析器复用机、医用水处理设备等,都是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
这些产品的研究、开发直至投入生产经营和使用,不仅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符合患者的健康需要,也符合我国以高科技手段发展医疗器械的政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ISO13485医疗行业国际质量体系,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核心技术的前瞻,将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不断向生物医学研究、血液净化开发领域提供人性化、自动化的解决方案;
透析机和透析器复用机是公司成立后首先完成的产品。
研发的新型透析器复用机等产品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稳定。
制定了产品标准,已通过了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产品检测,并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市的大力支持。
该产品成功的临床应用,证明了它的性能可靠稳定。
市场前景很可观。
目前此产品尚属创新专业度较高产品,国内外厂家少,具有推广的空间。
公司已申请专利二十余项,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8项;
目前还承担多项国家科研项目课题:
(1)、《“人工肾膜复用机的研究和开发”》,获201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2)、透析器(人工肾膜)复用机,项目编号:
2011J4200099)获得2011年度第六批科学技术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立项;
(3)、透析器(人工肾膜)复用机项目编号:
2011B090400025,获2011年度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立项。
属于重点引导项目;
(4)、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厅“十百千万”工程科技项目(与省检测所合作);
(5)、2013年获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项目;
2.4威杰生公司的产品与服务介绍:
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将自己打造为中国最大的血液透析疗法整体服务商。
我们不仅仅生产自有的血液透析设备,同时能够为医院提供针对血液透析治疗相关的整体服务,并根据不同的医院等级以及当地患者的情况,为各医院建立血透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在产品走向市场的同时,公司也看到了血透患者严峻的生存状态,为响应国家卫生部门鼓励社会资金进行医疗卫生事业的号召,决定斥资在全国各贫困地区投资,与当地医院共建100家血透中心,为患者提供生存的机会,争取获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世界一流血液透析设备与设备:
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是集专业应用血液透析及相关血液净化治疗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大规模生产血液透析产品的专业厂商。
引进最先进的国际生产流水线及技术工艺,采用国外现代化管理模式,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和高素质人才,技术力量雄厚,管理先进,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质量保证,生产设备完善,赢得客户信赖,ZDWJ型具有多项技术指标超越进口最先进的机型,并已获得7项产品专利。
公司致力于国产血液透析机的研发、生产多年,产品已通过欧洲CE认证及ISO-13485认证,保证为用户提供世界一流的血液透析设备。
(2)、血液透析中心的整体设计:
广州市威杰生拥有专业的病房装修设计人员、专业医务人员。
我们可以结合世界上最先进的医疗管理经验,为各医疗机构合理设计血液透析病房提供最合理方案供其参考。
(3)、传播世界最先进的血液透析治疗技术:
在医疗技术方面,威杰生公司已经与广东省多家大型三甲医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双方在血液透析疗法的宣传与推广方面相互配合与支持。
这些三甲医院是目前广东省乃至全国开展血液透析治疗规模最大的医院,该院已经开展了众多血液净化方面的治疗项目(包括国际最前沿课题均有开展),在血液净化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临床宝贵经验,可以为地方医院培训众多优秀的医护人员。
该院肾内科拥有众多国内一流的专家、教授。
他们不但能学会威杰生血透机的使用、维护,更可以接触到世界最先进的血液净化技术。
对于有条件的医院,威杰生公司还可借助于战略合作医院的医生资源,协助地方医院邀请血透方面的专家、教授支持,帮助地方医院进行血透医护人员的培训,并可以协同院方对患者进行会诊,制定出合理医疗方案。
(4)、提供最完备的售后服务
广州市威杰生公司拥有一流的工程技术人员。
我们所派出的售后服务人员都需经过严格的考核,保证按时高效为使用我们机器的院方提供日常维护,故障维修服务。
并且,我们向广大用户承诺,所有威杰生公司所提供的血液透析设备提供保修三年、终身维护,用户可用得放心。
配件均为自产,价格平、保证长期供应、维护费低,而且国产血透设备仅为进口血透设备的1/5~1/3。
全国各省均设有售后服务为用户服务。
一个完整的血液透析中心主要由基础设施、技术人员及血液透析设备与耗材三部分组成:
3.1、场地
一般建立血液透析中心位置距肾内科比较近,方便透析病人就医及医务人员进入临床科室观察了解病人;
环境安静、布置幽雅,给病人提供一个适宜治疗、养病的良好环境。
血透场地主要有四部分:
水处理场地、治疗场地、医务办公场地、病人及家属休息场地。
通常比较小规模的血液透析中心7—8平方足够。
3.2、人员
血透中心人员均需进行专业培训方能上岗,部分省份需在卫生厅指定的相关医院进修、学习,考核合格并拿到上岗证后方可为患者开展血透治疗。
一个血透中心人员最低配置为:
专业肾内科医生一名、血液透析护士一名。
3.3、血液透析设备与耗材:
(1)、医用反渗水处理系统:
血透用反渗水要求:
美国AAMI/ASAIO透析用水标准:
(2)、血透用A、B液供液系统:
该供液方式适合大中型血液透析中心,一般血液透析机台数不多(10台以下)的科室并不采用这种方式供A、B液。
(3)、血液透析机:
用来进行血液透析或滤过的医疗设备。
目前市面上有各式各样的血液透析机,虽然形状都不相同,但是它们的功能都是类似的。
血液透析机的主要功能,是在使透析治疗安全及顺利的进行。
因此,好的透析机必须有足够的敏感度,当有异常发生,尚未影响到患者安全时,即能发出警报通知操作人员,甚至马上停止血泵转动并让透析液绕道,终止透析治疗,以避免危险发生。
(4)、血液透析用耗材:
包括透析器、透析粉、透析液、穿刺针及血路管以及其他血液透析治疗中需要使用的耗材等;
该血液透析治疗中心项目为威杰生公司与地方医院共建,在双方的所主要负责的血透中心组建投入中:
地方医院负责血液透析中心的医护人员的配备及日常的管理工作,威杰生公司在血液透析中心成立后的日常运营中并不参与实际的血透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威杰生公司将负责分期投入血液透析中心日常运营所有需要的血液透析设备与耗材(血透机及配套设备、血液透析用耗材),病源的收集、吸纳及后续的病人维护及健康管理,以及血液透析中心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相应的学术支持工作;
今后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参照国际医疗管理模式,具有法人地位的盈利性医疗机构(诊疗中心)将会是未来方向。
届时将持续增加投入,引入国际专家及管理。
既服务于当地,也增加医院和我们的利益。
4.1、血液透析中心的经营管理:
血液透析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均由院方委派的管理团队完成,威杰生公司并不参与实际的管理的工作。
威杰生公司会在运营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血透中心及时提供完善的医疗技术支持、专业学术支持以及一定的血透中心经营管理支持,协助院方的管理团队将血液透析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此外、血透中心的建设大致分两期,按病源数量逐步增加。
第一期----血透机10台及血透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
首期投入的设备能够满足血透中心治疗的基本要求。
第二期----血透机10台及相关配套设备,第二期建设将达到将血透中心扩张要求。
4.2、血液透析中心的营销管理:
作为公司方面的专长,威杰生公司将结合之前的成功经验,不断将引入独特的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手段,整合相应的技术资源,充分挖掘本地优势,聘请专业技术专家,通过有效的管理组织,通过管理及技术专家团队,协助中心来完成高品质的战略管理、营销策划、财务管理、服务技术培训和推广、临床标准制订、医疗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协助血液透析中心管理团队做好相应的影响力推广工作,为血液透析中心带来全新的经营模式、先进的管理理念、前沿的医学科学技术。
4.3、血液透析中心的财务管理:
血液透析中心将实施独立核算,合理编制医院血透中心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中心自有资产管理,对医院血透中心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4.4、血液透析中心的收益预期:
建立血液透析中心不仅利国利民,对院方来说也意味着客观的经济效益。
具体估算如下(按10台机器计算):
(1)、血液透析中心收入:
血液透析治疗收入:
若按照透析费用为每人每次400元,透析患者每周须治疗3次,按设备的使用率90%来估算,并且每周按6天工作日计算,一天休息每台血透机每天可做2人次:
则血透收入=10×
2×
6×
52×
400×
90%=224.6400(万元)
其它收费项目:
通过研究相关医院治疗收费了解到:
血透中心其它项目收费(见附表)
能占到中心收入的1/3左右。
其它收费=224.64÷
2=112.32(万元)
以上收入尚未包括其它治疗收费等。
(2)、血透中心支出
①血透耗材成本支出
血透耗材包括:
透析器、血路管、穿刺针、透析粉。
其中穿刺针和透析粉为一次性使用耗材(价值50元),透析器、血路管按国家政策可重复使用(通常重复使用6次,价值180元)。
耗材成本=(10×
90%÷
180)+(10×
90%×
50)=44.9280(万元)
②医务人员工资支出
10台机器的血透中心需要医师1名,护士3名。
医师工资按3500元/月、护士工资按1500元/月计算。
医务人员工资支出=(3500+1500×
3)×
12=9.6(万元)
③水电杂费支出
该支出项目包括:
水费、电费、电话费、医护人员加班补助、消毒液购置费用等。
参照其它血液透析中心该项目支出初步估算得出:
拥有10台血液透析机的中心月支出约为5000元/月,则年支出约为6万元。
(3、)血液透析中心年利润
血液透析中心年利润=血液透析中心收入-血透中心支出
=224.64+112.32-44.928-9.6-6=276.432(万元)
附件一、
广州市威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照
威杰生公司所获得的专利证书
附件二、
合作共建血透治疗中心合同书
投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和公司就合作建立血液透析治疗中心所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方
甲方:
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院长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职务:
董事长
第二条合作内容
2.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同意在医院合作开办血透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2中心实行“单立账户、独立核算”的财务制度。
2.3中心名称为“血透治疗中心”(暂定,以卫生主管部门和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三条合作的目的、范围
3.1合作目的:
运用最新型的血透治疗系统,积极开展治疗、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使该中心成为本地区一流的集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医疗机构。
3.2经营范围:
中心以血透治疗为主,同时开展其它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项目。
第四条合作期限
中心的合作期限为八年,自主管部门批准后中心正式开诊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合作模式
5.1合作项目总投资包括:
5.1.1血透治疗系统,作价万元(20台血透机及相关配套设备)。
5.1.2机房及有关的基础设施、办公场所及设施、综合配套等。
5.2乙方出资购买项目所需的血透治疗系统。
5.3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机房及有关的基础设施、办公场所及设施、综合配套和医务人员等。
5.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乙方不能收到所占股权的利润分成,则甲方按设备合同价购买乙方的投资股权。
第六条股权比例
6.1双方出资完成后,在中心享有的股份收益权分配如下表
合作阶段
甲方股份
乙方股份
第1-8年
%
6.2合作者权益及分配方案
6.2.1治疗收入(透析费和透析耗材费)扣除以下成本和费用:
中心工作人员奖金;
水电费;
广告宣传费;
设备维修费后所得利润,按双方股权比例分配;
每月利润在下月5日前分配。
6.2.2中心营业带来的间接效益(如病人住院费、传统手术治疗费、药费等)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7.1合作期内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在中心的全部或部份股权,须经合作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同等条件下,另外一方股东有共同或者独立的优先购买权。
但因合作一方向自己的关联公司转移股权时,另外一方应该予以配合。
7.2合作期满后,中心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作双方的责任
8.1乙方责任:
8.1.1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出资义务;
8.1.2在医院机房验收合格具备装机条件后1个月内,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8.1.3与甲方共同制定中心管理模式、规章制度;
8.1.4负责中心首批医疗人员的上岗前培训;
8.1.5办理中心委托的其它事宜。
8.2甲方责任:
8.2.1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
8.2.2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1个月,完成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中心的立项报批手续,并取得批文;
完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的工作;
8.2.3负责落实中心医务人员聘请与工资,水、电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
8.2.4与甲方共同研究机构设置与基建方案;
8.2.5负责中心医疗质量的监督,出面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8.2.6负责办理中心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九条管理机构
9.1中心实施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9.2中心实施股东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9.3中心由医院任命主任1人;
由乙方人员派驻副主任1人.
9.4中心主任的职责是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中心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行政人事、财务和市场组织工作,医疗技术、科研工作。
9.5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定编定员,所配备的人员数量须乙方同意;
中心医务人员由甲方派任,工资由甲方负责支付,业务奖金由乙方按奖励制度额定支付。
第十条耗材购买
血透中心所需的透析耗材必须由乙方按市场价独家提供,甲方出资购买,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一条财务、税务、审计
中心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每月10日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比例,医院财务处将乙方所应分配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中心必须执行国家的物价收费标准,并且由甲方向病人出具发票。
第十二条保险
中心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类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由中心股东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14.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合作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14.2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14.2.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4.2.2中心开业后连续亏损,无力持续经营其他足以导致中心不能开展经营或者不能持续经营的事项。
14.3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致使中心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守约的两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外,还可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通知另外一方,且应当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