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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寿区古佛(重钢)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的施工合同段范围为收费站天棚和收费站的机电设施。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的实际形成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的最重要工作,是施工监理的核心任务。

一项工程的质量,是由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组成,而工序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管理的完善与否。

因此,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依据,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通过抓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最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使之能安全、舒适、可靠、高效地使用。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需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有关设计变更;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其它标准;

2.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将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各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拒绝验收。

5.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工序(工艺)质量检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各个单项、分部或分项的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将提出一个(一套)工序(工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1.与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2.与技术规范及所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与国家或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应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四、质量监理实施方法

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五个手段、五个方面。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二个重点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见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3.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承包人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和审批的混合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阶段:

旁站、巡视及平行检查验收。

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查。

完工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验收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在偏离允许范围内。

4.五个手段

(1)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B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C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

D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E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F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G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2)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整修的要求返工.

(3)试验:

①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成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C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②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标准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总监理应派出试验监量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③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热物理性能、砼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B在承包人的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C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④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A总监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B在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C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D试验结果由市质检站核验后,进行评定。

(4)指令性文件:

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书面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承包人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地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人加以重视或修改。

(5)支付手段:

每月通过计量支付、质量签证来控制承包人工期、质量及其它违规行为。

5.五个方面

作业人员:

成品、半成品材料;施工机具、仪器;施工技术方法和措施;作业技术环境。

五、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

(1)在开工前,熟悉合同条款内容,为日后的质量控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明确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

(3)建立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明确质量监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及质量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存储办法等。

(4)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现场定位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5)核查承包方到场人员的资质,检查承包方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6)督促各施工标段承包方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使承包方内部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质量自检真实可靠。

(7)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1审核工程所用的水泥、钢筋、机械设备等的质量,对工厂(场)出产的材料,须有出厂(场)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2对采用的重要材料、半成品、制品、设备的生产厂(场)家进行实地考察,督促其完善质量保证措施。

3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4预先按一定频率抽查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8)施工机具的质量控制

1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具,对其型号及生产能力必须提出明确要求,并按技术说明书检验其相应原技术性能。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

2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原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或作用一定频率后应进行校验。

(9)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1首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善性。

看其是否包含了场地使用及施工组织平面图、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人员组织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资源(人力、水电、机械等)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2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主要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要求承包方提出并制定完善的施工质量预控措施,明确质量自检程序和内部质量责任。

4审核承包方关于材料、制品的取样及试验方法。

5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备、设施及试验能力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6要求承包方制定预防质量通病的措施。

如钢筋搭接、砼蜂窝麻面等。

7审核质量报表,定期检查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自检资料。

(10)审查、考核承包方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及业务能力。

2.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施工工序进行跟踪控制检查,包括:

现场动态巡视、旁站、量测、试验等。

按监理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或旁站监督抽样,并见证送样。

(2)采取工序交接检查措施。

坚持上道工序未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施工。

(3)凡是有隐蔽工程的地方(如基础的开挖、钢筋工程、桩基、预埋管线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

(4)做好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5)行使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整改令。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佳却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检验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行的质保措施,自主施工并已呈质量下降趋势;

8使用没有质保书的钢筋、水泥等主要结构材料;

9施工中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质量隐患。

(6)严格进行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核工作,开工的主要条件不具备或整改返工不力、不彻底的,不允许开工或复工。

(7)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复核进行监理签认。

(8)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质量控制(自检)措施不力的,监理工程师将拒签、绶签或部分签认支付证书。

(9)建立监理日记。

监理日记的内容应规范化,使其尽可能全面、细致、准确地记录日常监理工作。

(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或专题会议。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集中各有关人员参与处理,以利于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11)以质量月报、质量情况通报的形式向业主、监理公司总部报告本项目施工质量动态。

3.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

(1)工程施工中若出现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将参与分析发生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参与审核、批准质量隐患、事故的处理措施和方案,检查处理效果。

(2)工程完工,协助业主单位或经业主授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对工程项目提出质量评估意见书。

(4)审核施工竣工图及承包方报送的技术资料督促承包方整理工程资料并建目建档。

(5)整理完善监理档案资料。

工程竣工,监理公司须向业主单位提交3套本项目施工监理技术、财务、行政、图片档案资料。

(6)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工程质量情况。

若发现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对工程缺陷施工处理进行监理。

六、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主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后,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代表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4.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如开有关顾问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经业主代表审批后方可进行。

七、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钢筋、砼、模板的预控

1.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预控

(1).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

材料加定货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地和生产厂家,然后,监理会同相关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经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材料进场后,施工承包单位按批量抽查,并将结果报告监理审核。

(2)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a.材料进场必须附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b.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抽样复试;

c.监理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或随机抽查。

3.钢筋工程的质量控制

(1)检查钢筋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质量合格证、实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试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场。

(2)有下列情况三种之一者,必须做化学成分分析试验:

a无出厂证明或钢筋号不对的

b在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c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3)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和监理工程师做处理,并记录在案。

(4)钢筋加工制作:

a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试样,加工料表,准备工作情况;

b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制,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c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老化锈的钢筋不能用,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并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5)钢筋加工成品要求:

a钢筋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b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锈蚀;

c钢筋应平直无曲折,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擦伤;

d钢筋的弯折与弯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a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b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

c钢筋焊接质量检验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d钢筋焊接应加强工前检查和加工中间检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入安装现场。

(7)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a钢筋绑扎要求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b钢筋接头位置要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3砼工程的质量控制

(1)砼开盘前的质量控制。

a检查搅拌后台的计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商品砼的必须对搅拌站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b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提交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包括商品砼),沥青、水泥应有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强度、安定性试验报告,要有砂石的试验报告和已通过试配的砼配比单。

(2)监理工程师在浇筑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对砼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凡无出厂证明或鉴定书的禁止使用。

(4)配合比的控制

砼配合比的计算按试配结果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5)对混凝土搅拌及运输的控制

(6)施工现场砼质量管理

a现场必须具备砼试块的制作、养护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b现场试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c砼施工前应作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具备砼养护条件,特别是季节性施工期的防水、防冻、保温措施,要设专人负责实施。

d、各类砼试块的制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e砼搅拌、运送、浇筑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4.模板工程的质量预控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形式、荷载大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进行模板和支架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八、原材料(构配件)质量保护针对性措施

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监理单位应采取如下方式进行重点控制:

1.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由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附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材料清单、出厂检测报告。

2.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按规定比例共同检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准进场。

钢材、水泥、砂、石等需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限期撤出施工现场;

4.见证取样

交通部规定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5.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质监站和检测机构、施工单位递交“见证取样送检备案书”,写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前,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在现场监督下,按规范完成取样工作;

(3)封样送检,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将试样装入统一规格的专用送样瓶亲自封样后,由取样人员送至检测机构;

(4)送检单位填委托单,按不同材料分别填写,每份委托单对应一份报告单,盖见证专用章,见证人送检人签名;

(5)检测机构检查委托单及试样标识标志无误后检测;

(6)检测机构应在报告单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不合格情况,首先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见证单位;

(7)试验室出其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和项目监是机构保存、归档;

(8)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在承包单位自检范围内,占比例20%;

(9)有完整的见证取样登记记录清单,以防施工单位将不合格的试验单抽样或及时为监理工程师签证提供信息;

(10)见证取样管理

A见证人必须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见证人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书,且该书已向质监站检测单位递交;

6、检验取样方法及实验结果评定

(1)钢筋验收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2)钢筋接头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3)水泥验收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4)砂、碎石取决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5)砌筑砂浆、试块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6)砼试块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

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古佛(重钢)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项目监理部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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