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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海洋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海洋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9-2011年)

省科技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海洋是山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海洋产业经济关联度高、拉动作用强。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实施“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海,加快海洋产业调整振兴和结构优化,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省已形成集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和盐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开采业、滨海旅游及海洋科教等服务于一体的门类较为齐全的海洋产业体系。

其中,海洋渔业、盐业和盐化工业、海洋港口运输业、海洋科研教育等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海洋经济总量多年来位居全国前列。

200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534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6%,高于全省GDP增幅8.5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17.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居全国第二位。

全省海洋渔业产值1629亿元,较上年增长14.1%,增加值占全国的33.8%;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加值占全国的37.6%;海洋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水利用业产值分别同比增长29.1%、51%及19.6%。

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的增加值均位居全国前列。

技术创新支撑力量显著增强,聚集了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凝聚了大批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攻克了一批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

鲜海带直接加工、海洋微藻能源、海藻纤维和海洋新药开发等技术,可带动一批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的生产。

用基因转移、细胞克隆、多倍体诱导、人工性别控制等现代分子生物技术支撑海水养殖苗种工程,已推出“黄海1号”中国对虾、“蓬莱红”扇贝、“东方2号”海带、“中科红”海湾扇贝等新品种;用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提升海洋装备和海洋工程产业,已推出水下潜标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装备;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卤水资源综深开发具有广阔前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海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海洋新兴产业规模较小,产业增加值占产业总量的比重较小。

二是技术含量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项目较多,知名品牌产品较少。

三是人才结构、产学研合作体系尚待进一步发展。

大部分研究人员从事海洋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科研开发型人才、特别是科技企业领军型人物少,亟需完善应用研究和产业化人才培养体系。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全国科技兴海会议精神,立足山东海洋科技优势和资源特色,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以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点、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为支撑,统筹规划布局,实施名牌带动和标准化战略,做精做强骨干企业,发展海洋新兴产业集群,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

1.科技兴海原则。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提升海洋经济产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结构调整原则。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对重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培植壮大新兴产业。

3.海陆联动原则。

大力推动海陆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在海陆联动发展中实现海洋经济的大发展。

4.环境保护原则。

坚持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使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实现资源利用科学化,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

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以青岛为龙头,以环渤海的潍坊、东营、滨州为西北翼,以黄海沿岸的烟台、威海、日照为东南翼的山东半岛海洋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布局。

到2011年,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居国际先进水平。

初步建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达到60%,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以上。

建立6大海洋科技产业试验示范区,培育10-15个海洋高技术产业集群,推动创建20-30个高科技含量的名牌海洋产品,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增长2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实施三大安全工程。

1.海洋食品安全。

充分发挥山东海洋科技优势,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力争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海洋食品安全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以“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为突破口,从水产环境、健康苗种、病害防治、养殖模式、精深加工、安全监测等方面,进行从原料源头到终端产品的全程质量安全分析研究,完善现代水产品加工及安全综合配套技术,建立规范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2.海洋生态安全。

面对浒苔爆发、水母爆发、海星爆发等海洋生态异常现象,以驻鲁海洋院所为主体,以“浒苔大规模暴发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为突破口,从爆发机理、生态特性、运移规律、应对措施、科学处置、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的科技攻关。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与功能的研究、保护和恢复,逐步构建起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

3.海洋环境安全。

以海洋防灾减灾为主攻方向,对风暴潮、风暴浪等水动力灾害,海水倒灌、泥沙淤积、海底浊流等地质灾害,赤潮爆发、富营养化、海面溢油等环境灾害进行多学科调查研究,建立立体化监测、实时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体系。

(二)建设六大海洋科技产业开发示范区。

1.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围绕黄河三角洲及其邻近海域,开展河口生态体系、盐碱地改良、耐盐碱植物种植、滩海油气资源开发、现代渔业等项目开发,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综合整治技术模式与示范。

2.长山列岛海洋科技综合开发区。

以100万名高端海洋游客、100万亩海上生态养殖基地、100万亩海底森林(种植海底植物,改善海洋生态环境)、100万千瓦海上风电为主要目标,力争建成山东特色的海洋科技与社会发展综合开发区。

3.荣成湾海洋水产技术密集区。

以海水健康养殖和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为主攻方向,突出生态养殖、食品安全等技术体系,建设以桑沟湾为核心的海洋水产技术、产业密集区。

4.潍北卤水化工技术产业区。

利用莱州湾地下卤水化学资源优势,发展盐化工、溴系列、苦卤化工系列、精细化工系列产品,强调区域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互补,发展综合性、生态型海洋化工开发模式,建立绿色化工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5.胶州湾海水利用示范区。

以青岛胶州湾沿岸华欧集团海水淡化项目、青岛百发日产10万吨的海水淡化工程等为突破口,加强海水淡化膜材料制造与应用技术、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制造与装配技术、海水淡化预处理和浓热海水后处理技术的研发,着重发展海水淡化与热电、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有效结合的综合性开发,发展规模化海水淡化产业。

6.日照海域生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示范区。

依托前三岛海洋生物特别保护区,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岛屿周边海区渔业资源、生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宗旨,研发典型岛屿生物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等关键技术,加快无人岛的保护性开发。

重点实施海域生境修复工程、海珍品资源修复工程、海产品精深加工工程等。

(三)发展九大海洋产业。

1.现代海水养殖及精深加工。

立足海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特点,坚持养殖生态与经济效益结合,加快海水养殖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大力发展以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集约化池塘养殖等为重点的高效渔业,提高名优产品比例。

推广养殖生态环境修复、养殖品种抗生素替代与药残控制技术等,实现无公害水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进一步加强资源修复行动,加大人工增殖放流投入,发展休闲渔业。

加强水产原良种培育体系建设,对主要养殖品种进行选育和复壮,加大多倍体育种、性控技术、克隆技术等现代生物技术在苗种培育中的应用,加快新品种培育、改良和引进。

重点培植一批科技型育苗企业,发展优良苗种供给体系。

发展水产品高值化精深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食品安全保障等系列技术,建立外向型加工生产基地,开发以海参、鲍鱼为主的海珍品精深加工高档产品、以牡蛎为主的经济贝类特色化系列产品、以海带为主的大型经济海藻的高值化产品,研制开发加工设备。

充分发挥山东水产品加工、出口优势和重点水产加工企业的龙头作用,建立海洋食品安全保障和产业化基地。

2.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

依托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和完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究开发、产业化技术研究和专业服务等平台。

密切跟踪关注我省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研究的一类海洋药物,力争实现产业化开发。

开发医用新材料、化妆品、特种海洋生物酶、生物农药、促生长剂等。

支持青岛科谷酶业有限公司系列海洋生物酶开发、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大型海藻全营养系列产品和功能保健食品生产、滨州港正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裂壶藻(裂殖壶菌)高效培养和DHA提取、山东好当家集团年产3000吨海洋生物农肥和年产200吨海洋生物农药、山东华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型海洋溶菌酶固体制剂生产等重点项目。

3.海洋精细化工。

围绕海水及莱州湾地下卤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化工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形成盐化工、溴系列、苦卤化工系列、精细化工系列四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重视海水淡化后浓缩海水的综合利用。

依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推动建立海洋化工产业技术联盟,围绕地下卤水提溴新工艺开发、海洋化工产业链延伸、新产品开发等进行联合创新,推进科技企业的孵化。

推动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高附加值溴系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山东默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溴代聚碳酸酯阻燃剂和10000吨十溴二苯乙烷阻燃剂生产等项目,扶持山东海化集团公司、山东海王化工公司、山东鲁北化工公司、山东蓝鲸集团等企业的技术创新及新技术转化。

推动现代海藻化工产业发展,加强生产工艺改革,进一步节能降耗,实现综合利用,大力开拓海藻酸盐高端市场。

依托青岛明月海藻工业公司、山东洁晶集团公司、山东寻山集团公司等,加强海藻酸盐在食品、纺织、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开发高端海藻化工产品及其衍生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做强山东海藻工业。

推动海洋防腐蚀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生产高性能、环保型、防腐蚀和防生物附着的新型功能涂料,扩大其在军工、海洋石油平台、船舶、海洋工程的应用。

依托海洋化工研究院、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建立海洋涂层及防腐蚀材料研发、生产、施工于一体的产业基地。

4.海水综合利用。

发展海水淡化、大工业水利用和海水直接利用。

重点发展解决海岛及沿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作为锅炉补水等工业用的高纯水。

在沿海具备条件的电力、化工等行业发展冷却用水,推广应用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技术,扩大海水直接利用领域,推广海水源热泵、海水脱硫等新技术,逐步扩大大生活用海水的使用范围。

推动烟台日产18万-20万吨核能海水淡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青岛华欧集团、青岛百发日等大型海水淡化项目,通过引进项目和工程应用,推动海水淡化技术的二次创新,逐步实现关键材料及配套装备的自主生产。

2011年日淡化海水产量30万吨。

培植耐盐碱植物,发展滩涂海水灌溉农业关键技术。

5.海洋新材料。

发展红藻和褐藻食物纤维在医疗卫生、印染纺织和日用化工领域的应用,发展壳聚糖医用敷料生产。

推动2000吨/年海藻纤维专用示范生产线建设,加快海藻纤维、甲壳质纤维等与传统纺织材料的嫁接和改造,开发特殊功能纺织材料。

规模化生产高强轻质无机非金属材料及新金属材料、海洋涂层与功能材料等,研制开发深海探测、钻井平台、深潜设备、特种船舶制造等所需的特种海洋材料。

6.海洋工程。

培育集勘探、设计和施工一体的海洋工程产业,主要围绕港口建造、海湾大桥、海底隧道、重要海上平台、大洋光缆铺设等工程,培植具有高技术装备和高技术含量的大型海洋工程施工与养护企业。

推进浪花飞溅防腐技术在油田采油平台、港口、海湾大桥等的规模化应用。

7.海洋仪器装备制造。

主要依托国家海洋监测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洋仪器装备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推动潜标系统、大浮标、多功能现场监测节点传感器等新型海洋监测设备的生产应用,以自主创新和国产化为目标,构建海洋仪器研发平台,生产出一批高精尖的海洋仪器装备,努力实现海洋仪器装备的国产化,突出服务于国家海洋权益和国土安全,构筑集技术研发、设备研制、定型、实验和生产为一体的海洋装备制造业基地。

8.海洋矿产与海洋新型能源。

结合国家“908专项”,做好海洋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工作,形成沿海地区矿产综合开发的新格局。

加快风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广发展海水源热泵技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质能等,开展波浪能利用的试验开发。

推动以海洋微藻制备生物柴油和氢气、滨海耐盐碱植物生产生物柴油为主线的海洋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建设青岛中科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微藻油脂转化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工程。

9.海洋环保与社会服务。

大力发展海洋环保产业、海水源利用节能产业,研究开发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技术和产品。

加强海洋预报、防灾减灾、救助打捞、渔业安全通信救助体系和海洋信息服务,重点建设以海洋生态与环境信息数据库、海洋资源与经济数据库、海洋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的近海地区“数字海洋”服务体系,为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发挥驻鲁海洋科技力量,强化海洋创新平台建设。

发挥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中科院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等国家级单位的技术优势,发挥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快推动各种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综合性海洋科学考察船建造、国家深潜基地建设三项重大科技工程建设,做好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洋监测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和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建设山东省科技兴海产业化示范基地(示范区),提高共性技术供给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产学研平台体系,推动海洋新兴产业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

(二)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集群。

加强产学研联合,以相关领域的大企业为依托,吸收科研单位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重大、公共行业工程技术问题加强协作与联合攻关,建设公共创新平台,提高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

组建产业发展联盟,延伸产业链条。

选择沿海有资源优势和行业发展集中的领域,重点推进海藻化工、海洋盐化工、半岛现代渔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依托我省的海洋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加强海陆协作,依托龙头企业,引导重点突破,带动培植壮大新兴海洋产业集群,加强在技术、物流、产品配套等方面的互补和共享,推动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快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形成。

重点推动山东健康养殖带、莱州湾沿岸海洋化工、海洋水产品加工、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药物及活性物质等产业集群。

高度重视海洋产业发展质量和海洋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质量过硬、有市场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优化现有海洋产业投融资制度,倾斜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

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对一些重点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

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源向海洋新兴产业倾斜。

(四)强化规划引导,科学利用海洋资源。

坚持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注重海洋生态和环境安全。

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促进分散、粗放用海向集中、集约用海科学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规划先行,紧密结合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台用海规划意见,为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区域保证。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技兴海。

建立科技兴海长效、高效运行机制,制定科技兴海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兴海投入保障体系,加大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投入。

建立沿海市科技兴海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区域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全省海洋科研和教学单位联系制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形成联合创新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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