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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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参与业主的经济纠纷或为业主催款讨债;
对业主存放在值班岗亭和交代的所有物品,任何人不得动用,否则责任自负。
六、依法执勤、文明执勤、不准刁难、严禁打人骂人。
七、执勤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嘻笑、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电脑、哼歌曲、吹口哨;
不得勾肩搭背、袖手、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八、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代(换)班;
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
九、爱护各类警械器材,不得丢失、损坏、转借和随意携带外出。
十、执勤时应按规定着装,保持仪容严整,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
十一、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长指甲、长胡须;
不得染发、烫发或纹身;
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十二、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不被金钱、物质美色所诱惑腐蚀,不接受业主的礼品和现金,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及纵容、包庇坏人和陷害好人。
十三、注意团结、互相学习、互助互爱、共同提高,做到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维持秩序部的内部团结。
十四、坚持原则,工作中一切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殉私舞弊、弄虚作假,损坏他人或公司利益。
十五、遵守《秩序员仪容仪表规定》塑造良好个人形象,履行《服务规范用语》文明执勤。
十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宿舍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员职责权限
一、有权制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小区管辖区域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持秩序、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三、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时,秩序维护员可以配备和使用非杀伤性防卫械具。
四、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人,秩序维护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罚款、裁决等处罚的权力。
五、对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六、对携带和运送可疑物品,身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但无权侦察、扣押、搜查。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出入小区、大厦的可疑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运载的物品,按规定有权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八、按照规定,有权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大厦管辖范围内。
九、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总值班室或班长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十、熟悉和爱护小区(大厦)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二、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十三、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业主(住户)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协助业主(住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业主(住户)报告,协助整改。
十四、有权对公司所辖范围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制定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十五、有效制止辖区内各种违反消防、装修、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六、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班长职责
一、服从主管领导和指挥,及时如实向主管领导反映服务工作情况,执行管理处与公司工作制度。
二、带班值勤监督各岗位工作,时刻保证全体队员精神饱满的工作状态,做到不睡岗、不漏岗、不脱岗,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并对队员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做好队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及业务技能培训,加强队员之间的团结、处理班内纠纷,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处理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按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负责对公司招聘来的新员工和调职员做好在岗培训、指导工作。
六、熟悉本辖区车辆及人员基本情况。
巡逻岗职责
一、巡逻人员要多看、多听、多嗅、多走、勤查、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发现问题是及时作好记录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领导。
二、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及时纠正,随手关闭水龙头和多余的灯。
三、在巡逻过程中遇见领导经过时,应主动站在道路一边并点头问好或行举手礼。
四、发现有垃圾时应顺手捡起丢到垃圾桶内或叫保洁到现场处理。
五、更换固定岗位上洗手间,上洗手间的不得在宿舍或其他地方逗留玩耍。
六、定时开启和关闭商铺通道门及其他运行的设备。
七、按规定路线巡查打点,不得少打漏打,(每天每班最少三次以上)
八、雨风天气注意观察业主家是否未关好窗户,窗台上是否摆放花盆等物品,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或通知前台与业主取得联系。
停车场管理岗位职责
一、维护车辆停放秩序,负责登记和收取停车费用。
二、指挥车辆按指示的位置有秩序的停泊好,禁止乱停、乱放,维持出入口的秩序,保持出入口的车辆畅通。
三、对停泊的车辆号码以及进出时间登记,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车辆有无损坏,如发现有明显损坏的,应向车主讲明,并作记录,避免产生纠纷,对事故损坏严重未修复好的车辆和无牌无任何证件的车辆禁止停泊。
四、对车主丢失钥匙要求拖车或撬车门取车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或要对方出示有效地车辆证件,并向巡警报告,避免车辆被骗盗。
五、经常巡逻检查停车场四周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控制现场,制止无关人员在停车场内玩耍、停留,发现可疑人员和车辆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车辆发生碰撞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把肇事车辆留住,报交警部门处理。
六、注意自身安全,当心来车,当车辆驶到岗位相距10米远至15米时,用手势示意停车,用手势明示停车位置。
七、按照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在收费原始记录本上登记,并给予票据,票据要写明时间日期,要求车主保留票据,以便检查。
八、晚班值班员要认真仔细的把停车场有过夜的车辆进行统计,检查其停放时间,对要补交费用的车辆进行统一登记记录,写明补交费用多少,交待下一班,防止车辆长时间停放免收不到费用。
九、下班前把收到的停车费用统计好移交下一班。
一十、票据统一由班长上交票据存根。
一十一、停车场收费要相互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收费记录要清楚,书写要清晰,便于随时检查。
一十二、如发现停车场收费员贪污等违法行为,一律作开除处理,票据丢失按照原价赔偿,并给予处分。
一十三、班长经常检查监督停车场值班员的收费情况和收费原始记录。
秩序维护员交接班制度
规范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行为,树立秩序维护人员良好形象。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交班人员不能提前离岗。
二、交班领班汇报当班情况,进行安全管理装备、消防器材、遗留问题、上级领导布置工作落实情况、小区治安、消防等情况交待工作。
三、接班领班组织队员到指定地点召开班前例会,内容如下:
1.整理队形并点名;
2.检查队员仪容仪表及精神面貌;
3.传达上级指示;
4.根据上级要求和任务特点,对全体队员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各岗位应把握的工作重点。
5.布置当日工作,当呼叫到队员名字时,队员要回答“到”,明确任务时要回答“是”,要求:
声音要宏亮清楚有朝气。
四、接班领班组织队员列队按计划路线进行交接岗,列队时交班领班位于队尾,每交接一个岗位,交接完毕,交接人员依次列于队尾,全部交接完毕交班领班位于队首。
五、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当班情况及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三清:
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六、交接完毕后当值领班逐个巡视检查各岗位队员工作情况,明确各岗位重点工作内容和应注意事项,岗位秩序维护人员对重点内容要记录在岗位值班日记上。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班人员要掌握本控制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功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的操作程序。
二、班接班后,先进行各类系统的检测,检测无误后,方可交班。
如有存在问题,上班人员应交待清楚具体原因,接班人员应及时对比问题给予跟进。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视监控屏幕,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的秩序维护员前去处理。
四、配合维修人员对本控制室内各系统的检测保养,确保小区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严禁私自动用本中心的设施、设备作其它用途。
严禁使用电话聊天,因公动用须登记。
六、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自负,并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处罚。
七、当班中严禁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件。
八、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中心内闲聊、参观。
九、及时做好所有设施的报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好本中心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一十、当值人员应准确、真实、详细、清晰的填写值班记录。
一十一、如严重违反本制度,将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舒适、宁静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环境卫生,便后及时冲洗。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剩饭、剩菜等废弃物,不准往楼道内泼脏水等行为,防止各种疾病流行。
二、爱护公共环境,墙面不得出现乱画、污损等现象。
三、物品摆放要做到整齐划一,有条不紊;
凳子、水杯、衣物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
禁止在台面乱摆放物品,保持台面整洁。
四、在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休息完毕后,要自觉将床铺整理干净,保持床单平整。
六、非本宿舍员工一律不得在休息室内逗留,过夜。
七、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门,关灯;
提高警惕,做好治安防范。
八、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损坏。
九、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一十、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三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及时完整交齐桌、柜钥匙。
由各班班长负责。
一十一、以上管理规定希望遵照执行,如有违规,将按《宿舍管理扣分制度》进行处罚。
检查标准扣分罚款制度
1、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
严禁吸烟发现者处罚50元,并警告一次。
2、未经允许带外来人员进宿舍休息者罚款50元。
3、宿舍实行轮流值日制度,打扫时间为下班后,但最迟不得超过10:
30不按值日表打扫卫生或打扫卫生敷衍了事,无故逃避值日扫除者罚款50元。
4、恶意损坏宿舍公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100元,警告一次。
5、室内空调、照明灯在无人时仍在运行的由各宿舍人员每人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在房内乱接电线,电器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气罐等明火器具,违者罚款50元。
7、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的现象,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清退。
8、宿舍熄灯、关电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3:
30,违者罚款当事人10元/人.
9、本条例张贴在宿舍内,若撕毁,罚宿舍内每人20元/次。
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里扣除。
奖惩制度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各工种因工作性质的需要或管理处根据本小区特殊情况制定的对一些行为加重处罚的规定,同样有效。
第四条公司的奖励类别有以下四种:
嘉奖、记功、记大功、年终优秀员工评比。
第五条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有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奖励事件在记功及以下者,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奖励通知》即可生效。
奖励事件在记功及以上者,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签批《员工奖励通知》生效。
第六条受到各项奖励者,公司通过通告栏、通报等形式给予发布。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动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并协助事故、事件救援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消耗,且取得一定成效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价值在500元以上);
7、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8、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9、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10、对危害公司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损失额1000元以下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公司业务有效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年效益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2、对危害公司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3、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4、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秀者(超过考核业绩1.5倍以上2倍以下的)
5、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金额超过2000元);
6、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秀者;
7、对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积极提出(较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对危害公司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较大损失者(避免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10、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11、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13、其他应给予记功的特殊事件。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年效益超过2万元);
2、对危害公司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避免损失额在2万元以上的);
3、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者;
4、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超过业绩考核要求两倍以上者);
5、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6、特殊事件中,对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经营秩序有显著成绩者;
7、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第一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二次记功或一次记大功,且无记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对企业有突出贡献者;
第一十一条各项奖励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在《员工奖惩记录》中记载。
第一十二条获得嘉奖一次,奖励100元;
记功奖励200元;
记大功奖励300元,所有奖励在办公例会上发放。
第一十三条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公司给予奖励300—400元。
第一十四条公司的处罚分为:
警告、大过、开除。
第一十五条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项和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处罚时间在记过及以下者,人力资源部抽查核实。
处罚事件在大过及以上者,需书面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处罚通告》生效。
受到各项处罚者,公司通过通告栏、通报等形式给予曝光。
第一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不使用礼貌用语,经提醒后仍不改正者;
2、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妨碍工作秩序,污染环境者;
4、初次不听主管合理工作安排者或无理顶撞者;
5、谩骂、攻击同事,或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轻微者;
6、未按规定戴工作牌、穿工衣者;
7、不遵守考勤规定,迟到,早退,且一个月内累计达到2次或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少于一小时者。
鉴于秩序工作的特殊性,严禁交接班无故迟到、早退,若有发生,每次均记一次警告;
8、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9、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0、在工作场所无故妨碍他人工作者;
11、上班时间私自因私会客者。
公司电话私用,且一次超过10分钟者;
12、无故串岗或上班期间干私活者;
13、上班时打瞌睡或擅离工作岗位者(所属直接上级同受警告处理,但在罚款方面可酌情处理),主管级以上员工违反此条款,双倍处罚,夜班秩序员睡觉,按警告一次处罚;
14、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不大者;
15、损坏公司花木,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16、工作时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或吃零食者;
17、因服务态度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较轻者;
18、上班时间与人闲聊影响工作者。
第一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一个月),发生三次警告行为记过一次(原已经进行处罚处理)
2、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不大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较大影响者;
6、迟到、早退当月累计大于3次少于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2小时者;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工具报废者;
8、打听别人工资及私自改动电气线路者;
9、擅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0、上班或工作时利用公司网络设备上网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11、员工迟到早退签批事假请假单者;
12、在日常巡查中,经常被查出达不到工作标准;
第一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一个考核周内,发生两次记大过行为者;
2、毁坏公物或他人物品者;
3、虚报工作成绩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着;
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者;
6、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
7、负责保管的公司财务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相违背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10、打架、斗殴视双方情节而定;
11、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不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2、纵容、挑拨他人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者;
13、拒不听从上司指挥监督,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者;
14、利用公司资源干私活者;
第一十九条各种处罚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在《员工奖惩记录》中记载。
第二十条被警告一次扣100元;
记过一次扣200元;
记大过扣300元,所有扣款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当月未扣完的,延续至下一月。
第二十一条员工被记大过时,员工的直接上司及部门领导应承受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包括:
1、通报批评;
2、一次扣50—100元。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1、年内记大过两次,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做辞退处理;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一次性金额超过1000元)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7、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
10、盗窃、贪污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下正当手段牟取私利者(并没收不正当所得)
1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扣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从事第二职业者;
16、在公司禁火区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的;
17、收受业务回扣的及伪造工作记录者;
18、窃取、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19、其他达到辞退规定者。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宜,按实际情况予以奖励或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处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定期作出修改。
大堂岗位值班处理流程
一、对外来陌生人员和尾随人员,要问清去向(先生∕小姐,您好,请问您到那层几号房?
)并登记有效证件,记录完后必须返回证件,再帮他(她)们按房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楼宇。
注意:
要登记清楚进入楼宇时手里拿的是什么物品、工具等。
二、对装修人员的管理:
1、要检查临时出入证是否过期(除经业主同意和业主带进去楼宇外),没有工作证的一律禁止进入楼宇。
2、装修人员拿任何物品外出都要写放行条,放行条必须由业主同意签名,并经管理处同意签名方可放行(如电线、废铁等物品)。
3、安装阳台玻璃,必须安装统一颜色的钢化玻璃,装在阳台扶手内侧。
4、对安装空调的业主、工作人员,按小区管理规定禁止安装铁架,发现铁架禁止带入楼宇(可以安装不锈钢支架)
5、空调孔的位置,室外机摆放在预留位置,排水是否正常,排水不能直接往下滴,如有更改空调孔,钻孔必须上报管理处人员,同意方可施工。
三、对业主的服务:
1、在大堂值班时注意,住在本栋楼宇居住的老人、小孩,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