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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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考核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1月22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安排部署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会后,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农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年度考核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也按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组织执法检查组28个,参加执法检查21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572家次,查处一般隐患921项,下达执法检查文书13份,处罚金额万元。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
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共检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40个、危险化学品企业36个、烟花爆竹企业72个、工贸企业2个、其它企业6个,排查一般事故隐患72项,已整改72项,整改率为100%。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全县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9起。
其中,查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行为24起,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2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3起。
对勐遮飞翔加油站非法经营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全县共组织执法检查组72个,参加执法检查38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049家次,查处一般隐患1805项,下达执法检查文书46份,处罚金额万元。
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成立了**县安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程序规定》、《**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安全生产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规范。
六是认真编制年度督查执法计划。
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县2016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计划》,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均拟定了2016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三)全力保障重大节庆、重要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
一是扎实做好春运和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春运、两会期间,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科学部署,积极应对,顺利完成我县春运期间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1月22日,我县举行春运启动仪式,并为昆曼公司、佛玉公交公司、曼峦回车队颁发了2016年春运示范车牌35块,悬挂春运安全宣传布标3条,张贴春运安全宣传标语10条,发放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材料1200余份。
**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运政所、**路政大队、**公路管理段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3次深入**县昆曼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曼峦回车队、佛玉公交公司开展“春运”及“两会”前夕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共检查车辆218辆,其中超限车辆135辆,处罚135辆,罚没收入13500元。
春运期间全县共投入运力15132车辆次,总座位262295个,其中道路安全运送旅客219701人次,水路安全运送旅客3350人次,运送货物112吨。
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杜绝烟花爆竹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等突出问题。
春节期间,通过严格审核,为全县7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时办理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对各个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点进行了销售前、销售中和归库回收的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距离不足、无灭火器等问题,责令当场进行改正;
对批发单位和常年零售单位的库房进行了检查,要求对超量储存、垛间距不足、货物摆放超高、通道不畅等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了库房的安全条件,确保了我县烟花爆竹销售环节不出隐患。
共排查事故隐患21项,打击违法经营户8户,罚款400元。
三是开展“泼水节”、“五?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41户(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96项,完成整改196项,按期整改率100%。
四是开展灾害防范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防范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25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会相继制订下发了《关于灾害防范及安全生产工作立项督办的通知》(海政督字〔2016〕14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字〔2016〕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海安字〔2016〕4号)等文件,对灾害防范及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排查地灾隐患点156个(纳入地质灾害治理规划隐患点27个)、易地扶贫搬迁点64个,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3558份,防灾工作明白卡156份,培训监测员312人,并在各地质灾害点组织开展地灾防范应急演练。
其次,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相关单位都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全天候对尾矿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一环不漏的系统检查。
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隐患431条,已整改完成421条,整改率%。
(四)突出行业监管,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安办〔2016〕1号)文件要求,对打洛界河(二期)治理工程、**冠城时代广场一期、新供销?
双塔国际项目、勐遮镇黎明之城、傣家?
印象项目等14个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0项。
二是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及建设工程领域预防事故安全检查。
共检查在建项目20个,排查出安全隐患93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8份,下发限期停工整改通知单2份,并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81条,截止目前整改率为87%。
三是按照“摩托车专项整治”、“**县城区秩序专项整治”、“农村道路综合整治”等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对“两客一危”、摩托车等重点车型管控,严厉查处农村短途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驾驶无牌车、拼装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621起(其中无证397起、客车超员2起、酒后驾驶16起),联合执法5场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户30家。
(五)稳步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拟订了**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要求,计划2017年11月30日前达标保留矿山3座、改造升级矿山29座、整合重组矿山2座、淘汰关闭矿山12座。
(六)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6日组织全县27家涉安部门共84人开展了六月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手册5480本,宣传单29700份,环保宣传袋1000个。
二是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共有60个单位,3973名干部职工参与了知识答题活动。
三是加强对安监员、“三项岗位人员”、“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
2016年以来,举办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2期200人;
6月7-8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由74名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监员参加的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
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
一些部门、乡镇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以日常安全检查代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目前虽然全县12个乡镇(农场)都建立了交安中心,但是所有安监工作人员都是身兼数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抓安监工作的精力。
同时,基层安监机构装备和经费缺乏,给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五)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
安监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呈逐级递减状况,职业病防治、应急管理等无专设机构,无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月底前报请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夯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行业监管职责,强化重点行业综合监管。
(二)继续做好灾害防范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8月底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防范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16年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
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
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液化气等领域的专项治理。
(四)开展常规检查及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
在“七﹒一”“中秋”和“十﹒一”等敏感时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每月召开一次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随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六)认真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一是敦促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推动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二是认真修订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形成科学、合理的方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聘请专家对纳入转型升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现状评估。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建设。
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排查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八)推动全员培训工作。
继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对各类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全员培训1000人。
(九)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开展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除责令纠正以外,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相结合,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农村、社区、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相结合,深入查摆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借学习教育之力弥补不足、破解难题,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业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果,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十二)加强机关内部建设。
深化政风行风评议,组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
继续开展局机关干部大讲堂活动和学习园地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
畅通评议渠道,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咨询、举报和信访工作。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规定统一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
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严格执行行政调解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