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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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以*****单位为主体订立的合同,由各单位相应职能部门根据调查报告起草合同草案,经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后形成书面合同文本。
第九条起草合同草案时可参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规范文本。
必要时可采用规范文本,但对不适宜的条款必须修改变通。
第一十条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
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
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咨询意见书供决策部门和领导参考。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一十一条*****单位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相关规定须经单位会议议决、或须报上级审查批准、或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者外,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单位会议议决审批签订:
合同标的超过1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2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须报送**********报备:
标的超过20万元的;
投资2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下列合同须报送**********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的股权转让或受让估值超过100万元的,须报送***************审批,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合同内容按规定须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或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或请公证处公证的,按规定进行审查、签证、公证。
6.*****基本建设工程、土地转让、修缮工程、物资采购等合同,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第一十二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
*****单位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主管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按规定需报单位会议议决审批的,应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随同拟签合同、相关调查报告和律师审查结果等有关资料、附件,上会议决。
需报送**********报备的,应将单位会议决议、或者会议纪要,随同拟签合同、相关调查报告和律师审查结果等有关资料、附件报备。
需报送**********审批的,应将单位会议纪要,随同拟签合同、相关调查报告和律师审查结果等有关资料、附件,经向**********报备后,呈送**********审批。
按规定须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或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或请公证处公证的,应将单位会议纪要,随同拟签合同、相关调查报告和律师审查结果等有关资料、附件,经向**********报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签证、公证。
2.审核与批准。
对送审的拟签合同、相关调查报告和律师审查结果等有关资料、附件,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的主管领导或有关审核人员应认真审阅,必要时可对拟签约合同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
批准、或不批准;
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
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经批写审核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送审合同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核意见办理。
3.审核时间。
对应由*****单位审核的合同,自主管领导收到相关审核材料时起,一般审批程序不超过5个工作日。
4.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
第一十三条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涉及合同主体、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具体、完备,不留歧义。
第一十四条以*****为主体的合同应当由**********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以**********的合同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一十五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得用于签订合同。
第一十六条对外订立的各类合同,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
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或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合同尾页无合同条款的应注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第一十七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依照规定及时办理。
需要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合同,应当进行鉴证或者公证。
第一十八条合同盖章生效后,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收付款的,应送交财务部门备案。
第一十九条加盖**********印章的长期合同,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所签合同应由**********保存的全部合同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合同管理和保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监督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时约定生效的内容达成,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单位在对方履行之前应当拒绝其履行要求。
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二十二条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对方为先履行方而未履行的,*****单位应当拒绝对方履行要求。
先履行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单位应当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二十三条*****单位作为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履行,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单位要谨慎行使“中止履行”权。
在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前,**********必须将“中止履行”的证据材料送*****合同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并报原批准合同的审核领导和审核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主体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或者签订合同时的代理人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合同主体单位应负责合同签订后履行合同的具体落实工作,确定验收经办人。
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过程监督。
第二十七条经办人应当熟知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严格按合同约定检查、记录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对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如供货数量不足、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等),要在验收现场制作书面记录,如对方业务人员或送货人在场必须要求其签字认可。
经办人应立即将检验记录交合同签订人、职能部门和财务部门。
签订人及职能部门对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通知对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
并将处理意见和通知报*****备案。
第二十八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资金的收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进行监督。
要随时掌握备案合同的执行动态,按合同约定及金额及时收款。
发现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有权拒绝付款并立即报告**********部门。
第五章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单位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一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备案审批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按照原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经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再次进行见证(鉴证)、公正。
第三十三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第三十四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三十五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同签订合同审批程序相同。
第三十七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合同纠纷由签约的*****单位负责处理。
涉及内部几个单位的,可以共同协商或确定某一个单位为主负责处理。
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四十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单位交办的;
2.经*****单位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四十三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办法》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
或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
或由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
或另聘律师负责处理。
3.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五条凡由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七条*****单位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四十八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四十九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十一条经批准、登记、鉴证或公证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前均应报有关部门备案或重新公证。
第五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的有关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经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五十三条*****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合同归档制度。
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由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五十四条归档的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要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合同业务类别及当年合同,编制归卷使用的"
案卷类目"
。
"
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五十五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合同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在一起保存,不得分开。
第五十六条不同年度的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合同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
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
跨年度的已完全履行完结的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放在合同已完全履行完结的年度立卷;
跨年度的有合同纠纷的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放在合同纠纷解决的当年立卷。
第五十七条卷内合同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合同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五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
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五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合同文件的系统完整(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合同签订生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合同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六章合同责任
第六十条凡因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六十一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等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