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品德与社会下册 通信连万家 2拓展资料素材 人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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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入侵中国山东省,并在胶济铁路沿线要地设置日本野战邮局。
这些邮局侵犯中国主权,不受中国政府管辖,清政府还美其名曰:
“客邮”。
所谓“客邮”,没有任何条约根据,也没有取得清政府的允许,完全是为外国侵略者对我国进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侵略的目的服务的。
这些邮局各执行其本国邮章,使用其本国邮票,却加盖中国地名邮戳;
不仅邮寄其侨民的邮件,也收寄中国人在中国境内互寄的邮件。
有些国家甚至凭借“客邮”邮袋不受海关检查的特权,大量贩运鸦片、吗啡等毒品,偷漏关税,进行走私活动。
此外,帝国主义列强各国驻华领事馆、租界当局以及洋行、投机商也任意开设“书信馆”、“本地邮局”。
其中不少打着传递书信的招牌,实际却进行投机诈骗等非法活动。
当时我国海关兼办邮政的头目是英国殖民主义者赫德。
自鸦片战争后订立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条约起,我国就开始丧失了关税自主权,由外国人管理我国海关。
1863年,赫德被清政府任命为海关总税务司后,不仅掌握了我国海关大权,还进一步企图夺取我国的邮政大权,擅自在海关总税务司署内设置了邮务办事处,兼办邮政。
到了1878年,赫德派人先后在北京、天津、烟台、牛庄(今营口)、上海五地试办邮政,还发行了我国第一套大龙邮票。
赫德以后又试办了北京到天津、镇江,天津到牛庄,山东济河到烟台等几条邮路,办理华洋邮件。
直到1884年,凡设有海关的地方,基本上都开办了海关邮政。
赫德控制我国邮政大权后,一方面对各帝国主义的“客邮”,不但没有采取他许诺的“抵制之计”,相反,却与有关各国达成协议,承认各国在通商口岸设立邮局;
另一方面,他却对我国自办的民信局和驿站采取逐步吞食、逐步淘汰的阴险手段,加以摧残和扼杀。
英帝国主义通过赫德之手独霸中国邮政,其他帝国主义怎能不眼红呢?
所以法帝国主义就一再通过驻华公使向清朝政府交涉,要求插足中国邮政。
1896年5月19日,“大清邮政”的招牌挂起才两个月,法国公使施阿兰就照会清政府说:
“将来中国邮政局陆续推广,招募外国人员,法国人员亦应公平令其同办。
”1898年,法国公使吕班更直截了当地威胁清政府,说:
“中国邮政总管一缺”,要以“法国人充补”。
这年四月间,法国公使公然要求清政府声明:
“中国国家将来设立总理邮政局专派大臣之时,拟聘请外员相助,所请外国官员,愿照法国国家所嘱之意酌办。
”而腐败透顶的清政府也居然答复说:
“可允照办。
”英法两国在争夺中国邮权问题上明争暗斗,日趋激烈。
老奸巨猾的赫德为了缓和英、法之间的在华矛盾,1901年,就在他自己兼任的总邮政司下面安排了一个“邮政总办”,叫法国人帛黎充任。
1909年,赫德因病回国,帛黎便继赫德之后,一手控制了中国邮政大权。
1911年,清政府为了欺骗人民,宣布“预备立宪”,决定将海关兼办的“大清邮政”改属邮传部管辖。
但是邮政总局虽然由邮传部派员担任局长,而实权仍然操在邮政总办帛黎和许多外国人手里,一切原封未动。
海关办了40多年的邮政,在移交邮传部时,不但没有给清政府赚得一文钱,相反却说45年来海关为邮政垫款白银184万余两,要由清政府按年息四厘,分五年全部归还。
清朝后期,由我们中国人独立开办的新式邮政也是有的。
它始于台湾巡抚刘铭传的改革。
台湾于1881年(光绪七年)从福建行省划分出来,第一任巡抚就是颇具革新思想的刘铭传。
他在1888年(光绪十四年)初,创办了“台湾邮政总局”,为官府与商民的通信服务,并且发行了官用的“台湾邮票”与民用的“邮政商票”两种邮票。
这两种邮票都是二联单,发售时裁开,一联粘在信封上,一联作为存根,并且只限在寄信时出售。
这个新式的邮政系统,是在原台湾驿站系统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原驿站的站头、兵丁、役夫经过学习都可以留作新式邮政的工作人员。
刘铭传的成功试验,为大陆的改驿归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这在我国邮政发展史上是应该予以充分重视和肯定的。
可惜的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领土台湾,因此这一改革未能继续下去。
最后说说我国电信事业的诞生。
近代外国侵略者对我国电信权的侵夺,也是一页令人痛心的历史。
自从电报、电话和无线电通信技术发明以后,英国、美国、沙俄等国很快就把这种科学成就作为一种侵略工具,并进而为了控制我国的电信权,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1871年,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在英国和沙俄的怂恿下,私自在我国敷设了海底电缆,并在上海租界设立电报局,开办电报业务。
1881年,英商在上海设置电话。
接着其他帝国主义国家争先恐后地在我国也开设了电报、电话业务。
帝国主义在我国各城市所设的租界、领事馆、兵营,甚至旅馆、饭店和私人住宅,直到内地村镇,到处都有它们的电话或无线电台。
在帝国主义侵占我国电信权的同时,清政府也开始自办电报、电话和无线电通信等项业务。
在电报方面,1877年和1879年,清政府先后在台湾和天津架设了军用电报线。
1881年,建成全长为3075里的天津至上海的电报线,并开办了公众电报业务。
这是中国经营公众电信业务的开端。
到1902年,清政府陆续建成天津至北京、上海至广州、南京至武汉、武汉至重庆等电报线,并在20多个省区建设了省内电报线;
在电话方面,1899年清政府规定由电报局兼办电话业务,先后在全国各大城市及部分中等城市装设了市内电话;
在无线电通信方面,清政府开始着眼于无线电军事通信。
1899年和1905年,两广总督和北洋舰队分别架设了一些无线电台,用于军事联络。
以后陆陆续续又修建了一些民用无线电台。
总的来说,清政府的自办电报、自办电话和自办无线电通信,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规模还是比较小的,速度还是比较慢的。
绿衣使者
唐朝还有一个关于“绿衣使者”的故事。
这个名称后来落在了从事邮务的工作者身上,成为邮差的别名。
自本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规定邮政人员衣服全用绿色。
其实,唐朝“绿衣使者”的故事,与邮驿完全无关。
这个故事发生在唐玄宗时候,长安城里住着一个富户,他的妻子刘氏与邻居李弇[yǎn眼]私通,合谋把这富人害死,丢在后院井中。
刘氏假意向官府报案,说是丈夫失踪。
县官日夜派人查访,抓了许多嫌疑犯,但始终找不到真正凶手。
一天,忽然富户堂上养的一只鹦鹉张口说出话来:
杀家主者,刘氏和李弇也。
这样,官府才破了案,把凶犯正法。
这件事由官府上报给唐玄宗,玄宗大为感叹,封这只鹦鹉为“绿衣使者”。
从此,这个名称就传了下来。
民间的通信组织
先秦时期,我国除了官方通信外,尚没有正式传递私人信件的机构,一般百姓只能通过来往熟人捎带书信。
《诗经》中有几首关于戍边兵士希望有人捎信的诗篇,其中一首叫做《采薇》,唱道:
“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意思是:
心中忧闷如烈火中烧,又饥又渴,驻地也没有一定,哪能找到一个方便之人给家中捎个平安书信呢?
另外还有一首题为《匪风》的诗,有两句为“谁将西归?
怀之好音”。
意思是:
有什么人将要回转西方?
我要请他给家捎个平安问候。
到了战国时期,也没有递送一般百姓及普通官吏私人信件的机构,只有当时握有大权的少数贵族才建立起自己的通信联络组织。
那时候,有一批新兴地主势力兴起,常常拥有大批的人员,组成私人通信情报网。
著名的四公子即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和春申君就是如此。
秦汉也没有合法的私邮制度。
官员互相之间的通信联系,往往通过官邮系统来进行。
有时通过向上级汇报情况时顺便捎带几封私人书信,有时则凭借自己的权势,迫使官邮为自己服务。
但一般说来,这是法律所不许可的。
至于普通百姓通信就更为困难,他们即使要用书信向政府反映情况,也不可能通过官邮进行,只有当事人通过“公车上书”,专程到京都去。
汉武帝时一个叫朱买臣的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晋见皇帝的。
西汉初期只有一种人拥有私邮设置,那就是有权有势的“诸侯王”。
但割据局面结束后,私驿也就销声匿迹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仍未广泛出现私邮,但一些大官僚办过供自己使用的邮驿机构,各地的富商们也开始筹建以沟通物价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邮寄组织。
这个时期有一个现象值得重视,就是一种叫“逆旅”的私营客栈大大发展起来,并且生意兴隆。
史载南朝梁武帝的弟弟萧宏,仅在建康城里就开设了宿客和貯货兼营的“邸店”数十处。
当时南北方的统治者都极力给这些“逆旅”、“邸店”课以重税。
这说明当时私营“逆旅”,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
唐朝由于交往的增多,私邮有了进一步发展。
如在长安和洛阳两大城市之间,有了主要为民间商人服务的“驿驴”。
当时还有一种叫做“飞钱”的办法,把钱存入地方官府的驻长安机构,再凭收据到该地方的官府那里如数取钱,这有些类似现代银行的汇兑业务。
此外,那时还发行了一种“邸报”,通过邮驿传到各地,好像现在的报刊发行一样。
到了宋朝,情况就不同了。
不仅官邮进一步发展,而且私邮也得到很大的发展。
同时官员的“私书附递”也很普遍。
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在文章中说:
当时他自己和朋友间往来的书信,便是由“急脚递”传送的。
他的信中往往有“近急足还府,奉状”、“急足自徐还,辱书”、“近急脚子还,尝奉讯”等等字样,便是明证。
那时人们接到远道寄来的家书,更是喜出望外。
诗人陆游有一首诗就表达了他接到书信时的喜悦心情:
“日暮坐柴门,怀抱方烦纡[yū迂]。
铃声从西来,忽得濠州书。
开缄读未半,喜极涕泗俱。
”他激动极了,读着读着,不禁老泪纵横。
到了南宋,私人通信就已经很普遍了。
明朝时期,组织比较严密的民间通信组织——民信局开始出现。
民信局是一种商业组织,由老板出资,雇用店员经营,专为民间投递信件、汇款和邮包。
民信局最早诞生于沿海沿江经济比较发达、通商比较方便的城市和地区,以后逐渐发展到内地,直到东北和西北各省。
19世纪清朝道光、咸丰、同治年间,民信局发展到鼎盛时期,当时全国大小民信局总共有几千家之多。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实行了“五口通商”,各地民信局纷纷扩大组织,相继在上海设立总号,在各地商埠设立分号、联号或代理店。
这样,在全国各商埠和交通比较方便的市镇之间逐步连成了一个稀疏的民间通信网。
另外,还出现了一种专门办理旅外侨胞通信和汇兑业务的“侨批局”。
从很早的时候起,广东、福建等省沿海地区的贫苦人民,到海外谋生的很多。
这些旅居国外的侨胞,同他们的家属通信,或者把千辛万苦挣得的一些银钱送给家里,起先都是托人捎带,很不方便。
后来,广东和福建有些民信局就向海外发展业务,组织了“侨批局”。
福建方言把“信”叫做“批”,把华侨汇款附寄的信叫做“侨批”,因而也就把这种寄递华侨信件和汇款的机构叫做“侨批局”了。
侨批局除在国内出国华侨较多的城镇开设外,还在国外设立分号,多时达100O多家。
它们对便利海外华侨寄信汇款和加强与祖国联系起了积极作用。
帝国主义侵入我国后,民信局和侨批局虽然遭到侵略势力的打击和摧残,但是由于它们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还维持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直到1935年,才被迫停办。
清代邮驿
清代邮驿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邮”和“驿”的合并。
在清朝以前,虽说某些文书上常常“邮驿”合称,但实际上邮驿是两种职能不相同的组织机构。
从汉唐以来,一直是“邮”负责传递公文,是一种通信组织,也称为“递”,或称为传,而“驿”实际上是只负责提供各种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并兼有招待所性质的组织。
二者互为补充,但毕竟是两套组织系统。
清朝时期,这种组织融为一体了。
驿站从间接地为通信使者服务,变成直接办理通信事务的机构。
这样,通信系统比先前机构简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清朝驿站比明朝更为普遍,在一些边远的县级地区,新设了“县递”的机构。
这种机构负责县间通信,弥补了干线驿站的不足。
另外在东北、华北北部、西北和西南边疆地区,清政府还开辟了许多新的驿道,新设了若干邮驿机构。
这些机构,随地区而名称不同,大部分称“驿”,军用称“站”,新疆、甘肃地区称为“塘”,北方蒙古地区称为“台”,甘肃一部分地区又称为“所”等。
清朝统治者根据边疆各地的不同情况,继承以往各代边驿的优点,在全国建成了繁密的通信邮驿网。
清朝人钟奇说:
“我朝边围驿站之政,到高宗而集其大成。
”高宗就是乾隆。
意思是乾隆时我国古代邮驿事业达到了高峰。
那时,商业和人员交往也大大增多,不少驿站接待范围逐步扩大,来往客商也都纷纷进住这种官方的旅馆。
在江苏苏州姑苏驿站的大门石柱上,有这样一幅有趣的楹联:
“客到烹茶旅客权当东道,悬灯待月邮亭远映胥江。
”它形象生动地反映出驿站热情接待旅客的情景。
清朝中叶以后,帝国主义侵入,我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驿政废弛,驿递迟缓。
随着近代邮政的建立,古老的邮驿制度就逐渐被淘汰了。
宋朝的邮驿
宋朝也是我国古代一个重要朝代。
当时中央封建集权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顺应专制统治的需要,邮驿走向了军事化。
首先,由兵部掌管全国的邮驿事务,具体过问邮驿的规约条令、人事调配、递马的配备等,同时枢密院分管驿马的发放、颁布驿递的凭信符牌。
这两个机构互相制约,不得擅自专权。
其次,北宋实行以兵卒代替百姓为邮驿人员。
当时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很尖锐,严峻的形势迫使宋朝政府不得不把通信中军事情报的获得,视为头等大事。
宋朝把邮件文书的递送同过往官员投宿的馆驿,从职能上完全分开。
馆驿已演变成政府招待所,而传递政府公文和书信的机构,另有名目,总称为“递”,又分“急脚递”、“马递”和“步递”数种。
“步递”用于一般文书的传递,是接力步行传递。
“马递”用于传递紧急文书,一般不传送官物,骑马速度较快。
在很紧急情况下,又使用了一种叫做“急脚递”的新的传送文书的形式。
“急递铺”多在军事上使用,要求在要道上每隔10里设置一个,专门递送紧急的军事文书“特快邮件”。
最初规定急递文书每天要跑400里,后来提高到500里。
急递的驿马在路上奔驰时,白天鸣铃,夜间举火把,撞死人不负责。
当时急递文书采取“铺铺换马,数铺换人”的办法,风雨无阻,日夜兼程。
民族英雄岳飞被秦桧陷害,召岳飞回南宋京都临安,一日之内在前线接到的12道金牌,就是由“急递铺”传送的朱漆金字牌。
宋朝邮驿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的专门的通信法规,这就是《金玉新书》。
根据现存的《永乐大典》我们知道,这部《金玉新书》共有115条,其中涉及邮驿刑律的51条,有关赏格的10条,关于邮驿递铺组织管理的内容54条。
法规涉及的范围很广,严格地维护了官方文书的不可侵犯性。
从《金玉新书》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至少是宋朝时期,政府对邮驿的设施是十分重视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这种“以法治邮”的做法,保证了邮驿的正常运行。
通信文化的社会影响
通信和大众传媒是人类社会在信息传播方面最具革命性的两大发明,堪称近代人类历史的"
任督二脉"
,通信传媒的形成将会彻底打通两大发明之间的鸿沟,必将对人类社会信息传播产生叠加性影响,重构目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秩序,把人类社会推进到崭新的通信文化时代。
1.通信文化影响政治秩序
通信传媒的出现将把政府直接推到人民的面前,甚至有可能导致现存代议制度的逐渐消亡。
可喜的是人民的参政议政和民主意识将因参与的便捷性而更加高涨,可忧的是信息缓冲地带的减少,将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对政府的新考验。
2.通信文化影响经济秩序
通信文化将会对传统的产业价值链产生全面的冲击,特别是会带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3.通信文化影响文化秩序
通信传媒将会把传媒的多重属性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带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验,带来多元的文化体验,这可能会彻底地重构现有的价值和教育体系。
4.通信文化对国际传播的影响
通信传媒是信息空间的正规文化军团,是国与国之间进行文化斗争的火线尖兵和主力部队。
通信文化则是通信传媒所传递的"
软性武器"
。
总之,凭借强大的信息传递能力,巨大的内容吞吐量,全球化的传播渠道,通信传媒将成为通信文化的主要载体。
未来信息高速公路上的"
通信文化"
呈现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媒体形态,具有多媒体、全功能、个性化、及时化等一系列特点。
依托于海量的信息存储,凭借即时的个性化互动方式,大众可以得到全功能的服务,可以轻松、高效、低价地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方便、快捷、舒心地得到精神享受。
邮政:
近代城市新型的通信手段
1840年5月1日当第一枚“黑便士”邮票在英国诞生的时候,拥有1O40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仍在延续一种古老的通信方法——邮驿。
邮驿最早起源于周朝。
当时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有大量的信息需要传递,于是产生了置邮传命的制度,即设置一定数量的人员车马,专供传递消息之用,沿途还设有能供食宿和更换车马的馆舍(即驿站),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消息的快速传递。
人们习惯上一般把步行传递消息曰之邮,乘车马传递消息曰之驿,史称邮驿。
《左传》记载:
“楚子乘会师于临品”,说明春秋战国时期,荆楚已有邮驿设置。
湖南在东汉光武帝时已有设驿的记载。
长沙驿名的出现,是自唐代才开始的。
明清时期,长沙的邮驿体制日趋完善,形成了四通八达的邮驿网络。
但是,在封建专制的2000多年间,历代皇朝几乎从未考虑过普通百姓的书信邮递问题,于是一种以代传书信、包裹、汇兑银钱的民用通信机构悄然兴起。
早在南朝刘宋时期,就已有“私传”与“私邸”出现,私传专为提供商旅往来食宿之便,私邸则为满足商贾存放货物之需。
有时,私传、私邸也兼管捎带私人信件,但不是必营的业务。
这些私传、私邸一般均为门阀权势之家自办。
平民百姓的信件传递仍是难于上青天。
直到明代,出现了一种叫做“民信局”的民间自办邮道机构,才解决了寻常百姓千年末决的书信传递问题。
民信局为明永乐(1403一1424)年间浙江宁波帮商人首创的一种民用通信机构,清末扩展至长沙。
经营业务以寄递信件、物品为主,同时代销报刊,经办汇兑(一般以现银运递交付)。
收费办法分酒资(力资)和号金(保险费)两种,或由寄件人预付,或由收件人补缴,或各付半资。
如系老主顾,可以记帐,并有折扣优待。
长沙民信局的出现约在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一1850年),至1909年(宣统元年),长沙拥有曾森昌、裕兴康、金泰盛、李永隆4家民信局,其中以曾森昌最为著名。
曾森昌民信局为曾翼卿于道光年间(1821一1850年)创立,百余年来,业务范围逐渐扩大,除总局设湖北沙市外,重庆、宜昌、汉口、长沙均设有分局,其在长沙的分局设在路边井,一间当街的狭窄房屋内,门口悬挂招牌,室内张帖有可以寄达州、县的地名及业务范围,局中日常只有1名帐房在家照管业务,其余的都是从事投递、收信、运输等外勤人员。
民信局收寄的信件,分普通信、快信(又叫火烧信或羽毛信)、么帮信(即保险信)、挂号信4种。
收费标准按类别、重量、价值、路程远近而异。
民信局投递信件的主要方式为步行,从事信件投递的人员俗称“脚夫”。
信件投递的快慢一般视路程和业务量而定。
如汉口、湘潭、浏阳、耒阳等地因信件多,路程近,故每天都有脚夫班次往来,而娄底、新化、武冈等地则为3至4天一班。
为了发展国营邮政事业,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交通工作会议作出决议:
“民信局应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一律废止”。
经严厉查禁,长沙的民信局于1934年全部停业。
民信局服务于民间通信事业长达数百年,民国以后虽为发展国营邮政而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这种顺时而动,自负盈亏的民用通讯机构在缓解普通百姓通邮难的困境中所做出的贡献,历史是不会忘记的。
客邮,是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无视中国主权,在中国领土上自行开办的一个为其殖民利益服务的邮政设施。
具有浓厚的殖民性质。
1904年6月(清光绪三十年),根据中英、中日通商行船续约规定,长沙辟为商埠。
随后,日本设领事馆于长沙北门外平浪官,并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在长沙太平门金线巷设二等邮便局(即邮局),经办平常、保险信件和包裹、汇兑业务。
邮便局在长沙市内的日本领事馆和日本仁德医院(设金线巷)设有信箱,自办投递业务,收寄日本国及日本在华20个邮便局的邮件。
这些往来邮件主要利用每周3次往返于长沙---汉口间的日本日清轮船公司、英国太古轮船公司的客货轮船运输。
外国自主在华设邮,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主权,清政府多次照会各国撤除所设邮政机构,均以“中国邮政尚未完善”、“中国未加入万国邮会”为托词而遭拒绝。
1914年,中国加入万国邮会,实现了与世界各国通邮。
1922年2月1日,在华盛顿召开的太平洋及远东问题委员会第5次大会上,北洋政府关于撤销客邮的提案获通过。
至此,客邮这种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所产生的一种屈辱现象才宣告结束。
湖南邮务管理局按交通部邮政总局规定,于是年12月20日饬知“各埠日本邮便局于年底一律撤销”。
1922年12月31日,日本在长沙所设邮便局自行关闭。
客邮,在长沙存在的时间虽不长,但作为一种殖民主义的产物,却永远在人们心头留下了一丝难忘的阴影。
具有近代意义的中国邮政始于1896年。
是年3月20日(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七日),光绪皇帝批准开办国家邮政,由总税务司兼总邮政司,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改驿为邮的工程开始推广实施。
1899年l1月18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大清邮政长沙分局正式开业,在岳州邮界管辖下经营长沙地区邮政业务,是为近代长沙邮政之始。
长沙邮政分局开办之初,规模很小,仅设管局员1名,信差1名。
随着业务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1901年12月26日(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长沙城内开办了第一所邮政支局-----清泰街邮政支局。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决心将邮政扩展到府、州、县,于9月24日将湖南省划分为长沙、岳州两个邮界,长沙邮政分局改组为邮政总局,管理长沙邮界。
从当年l1月7日起,原岳州邮界所辖的长沙府、宝庆府、衡州府、永州府、郴州、桂阳州及所属各县邮务拨归长沙邮界管辖,所设自办和委办邮政机构增至104个。
1905年3月,岳州海关税务司夏立士(英国人)调任长沙关税务司兼任长沙邮政总局邮政司,为长沙邮局第一任洋人主管,从此,长沙邮政大权为外国人所操纵,直到1927年法籍邮务长饶略被驱逐出湖南,才将邮权收回。
1910年4月,岳州邮界划归汉口邮界领导,改称副邮界,长沙邮政总局改称副总局。
1911年5月28日,全国各级邮局(包括长沙邮政分局)脱离海关,直属邮传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