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规范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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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规范内容
医德规范内容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医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
(1)救死护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医某私;
(5)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关于实施医德医风规范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人道德素质,促进卫生改革,改善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医德,即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是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指导原则。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新全意的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是社会主义医德的实质和核心。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如下: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益,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和财产状况,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6、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互学互敬,团结协作。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1、不准利用看病难、住院难(包括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等)机会以及利用处方、诊断、病假证明以权谋私利或索取、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务。
2、能在本院完成的就诊、检查、治疗、手术等不得私自转到其他医疗机构,从中获利.
3、在外出会诊、讲学、协作、兼职中,经济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准额外索取钱物。
4、为病人开药方,要合理用药,不开人情方,不准开具将自费药品作为公费与医保医疗报销的药费收据。
5、自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和其他物品时,如对方给予优惠,应该如实报各单位,不准个人索取和收受回扣、劳务费用。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第五条:
为使医德规范得到落实,必须坚持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医德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六条:
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作为实行目标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医院坚持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档案,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工作。
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定职称、调整工资、提拔使用干部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必要条件。
第八条:
医德的考核与检查,除了自查,互查和领导机关的抽查以外,要特备注重群众监督,听取患者意见。
可根据情况,医院设定群众监督箱,各科有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证核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
对于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医德规范者,应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于严肃查处违反医德医风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深化卫生改革,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卫生部《职业道德建设方案》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端正,对病人“冷、硬、顶、推”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发1-3个月的奖金,严重者落聘下岗。
二、医院工作人员对病人及其家属送的钱和物,应当即谢绝,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实在无法谢绝的,应立即向科内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上交院部办公室,办公室在24小时
内上交病人或亲属,否则私自接受钱物论处,私自收受钱、物的,经查实,除通报批评,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接受金额(物折价计算)的两倍扣发奖金.
受病人及其家属委托的医院职工—-“中间人"。
有向委托人宣传本规定的义务。
替病人及家属转送钱、物的。
按上述处罚规定论处.
三、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病人家属索要钱、物(折价计算)的,经查实,除通报批评,责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金额四倍扣发奖金,同时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和延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一年。
四、医院工作人员应谢绝病人及其家属的宴请,特殊情况(如港澳人士,外宾等邀请),也应尽力婉言谢绝,实在难以谢绝的,保单位批准,。
违反规定私自赴宴吃请的,扣发1-3个月的奖金。
五、医务人员不从病情出发,开“人情方"、“人情假"的,扣发1—3个月的奖金,利用职务之便,开假诊断书,假证明或违反规定私自开麻醉药品的,扣发3—6个月的奖金。
六、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的,查清责任后,除如数返还药费外,扣发1—3个月的奖金。
七、医务人员把本院能够检查、治疗的病人,私自转院检查,治疗并收取好处费的,除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外,扣发3-6个月奖金。
八、点名手术费、业余加班手术费、特殊服务费,应由病人直接到医务科办理缴费手续,科室,及医务人员不得自行收费和私自截留。
范围犯规的,除没收全部费用外,并按截留金额的两倍扣发奖金。
九医院工作人员在业务采购活动中(包括药品、器械、仪器、设备、试剂、基建、这种物资等),收取的回扣、好处费及实物一律在24小时内上交院办处理,否则按受贿论处。
不够法律惩处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扣发6—12个月奖金.
十、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及经销部门推销药品、器械,从中提取好处费,一经发现没收全部非法所得,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扣发6-12个月的奖金。
推销伪劣产品者加重处罚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医院要加强对进修人员,见习生的教育管理,凡违反本规定的见习生延期转正,进修人员一律终止其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处理。
十二、严禁我院在职工作人员(退休回聘人员也包括在内)未经院方允许,在院外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性服务,即“二职"(如在家或与他人合办门诊、手术、检查、按摩、维修等),原来开办的必须立即停止。
否则一经查出,除责令其立即停止外,并要给予停职检查、罚款、直至落聘下岗或限期调离及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加重处罚。
说明:
一、落聘下岗者的处理:
凡因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给予落聘下岗处理者,由院部组织下岗人员学习和培训(医德医风、服务态度、业务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回原工作单位,如不合格降级使用或限期调离,落聘下岗期间停发奖金和各种津贴,只发基本工作。
限期调离如超过三个月未调走者将其人事关系转交人才交流中心.
二、对于严重违纪者在晋级、晋升、提干、入党、入团、住房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恶劣,收受病人“红包”(包括钱和物),吃回扣、用公时、公务谋私利,私转病人收好处费,私开二职,及各种原因被落聘下岗者,在今后职称晋升、工资晋升、提干、入党、入团、申请住房,评先进及其他职工应享受的待遇等实行“一票否决"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麻阳妇幼保健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增强工作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做好各项医疗保健工作,更好的为病员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发现一次扣科室超额提成奖金总额的5%(以下简称奖金).
二、职工迟到或早退发现一次(30分钟内)扣5元,两次10元,三次2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处理,扣当月奖金,旷职一天加扣津贴效益工资5%,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同时扣科室管理5-20分。
三、脱岗半小时扣本人奖金10元,科室空岗造成影响的,十分钟以内口全科奖金5%,10-30分钟扣10%,30分钟以上扣50%,同时扣科室管理分5—20分.如属科室安排不当造成的空岗,要追查科室负责人责任.
科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人次超过应出勤人数的10%,扣科室奖金10%,并扣发科主任、护士长奖金30元、班组长奖金20元,全年科内有3人次脱岗,每年有三个月迟到早退超过应出勤人数的10%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职工个人全年脱岗一次或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由院总支、院长办公会审查).
检查方法采取院科两级多种形式不定期检查。
四、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看小说、打毛衣、吃东西、出科游逛、上班洗澡、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奖金50元,科室累计超过5人次,扣科室奖金10%。
检查方法采取院科两级不定期随时检查。
五、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
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人向主管院长请假:
职工向本科室负责人请假,超过三天向主管院长请假.
急诊看病应有住家附近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病历手册(由科负责人审查)。
六、国家规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的各种休假均不享受效益工资,各项补贴及奖金,按日计算后扣除,所扣各种款项由科内处理(但不能向院方要人,如向院方要人,所扣款项归院方)。
病事假的基本工资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自行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20元。
八、科主任、护士长及各级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无本科会议记录,每次扣罚科室所有科领导每人50元,当于兑现。
九、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6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落聘下岗处理。
十、医务人员应衣帽整齐,实行配卡上岗,在岗位上未戴胸卡者,发现一次扣罚10元,衣帽不整者扣罚10元。
十一、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戴首饰(耳环、戒指等),发现一次扣罚10元。
十二、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者按落聘下岗处理。
麻阳妇幼保健院关于科室行业作风的考核标准
行业作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即医德医风建设,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是培养医风正、医德高、技术强、深受患者信赖的医务工作队伍必不可少的工作,医德医风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医院在社会上的形象。
为此,特制订我院关于对科室行业作风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挂钩,每奖或惩1分相当于10元。
各支部安排一名委员主管科室行业作风建设的检查汇报及日常工作。
检查办法:
此案去平时抽查与定期普查相结合,院查与科查相结合,院查每季一次,科每月抽查一次。
考核标准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医院工作人员不准用患者的处方(病历)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扣发1—3个月奖金,扣科室管理分5—10分。
2、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便民措施,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准推诿病人。
1)没有具体便民措施的扣5分;
2)有便民措施不落实的扣5分;
3)对急诊病人抢救治疗不及时、准确,有拖延误诊者加倍处罚。
3、端正服务态度、发扬救死扶伤的高度负责精神。
1)对患者冷、硬、推、顶者每例扣5—10分;
2)服务态度不好造成严重后果者扣10-30分,扣当事人50-100元;
3)满意度应达到90%,每降低10%扣5分;
4)语言、行为不文明者一次扣5-10分,扣当事人50-100元;
5)严禁在工作岗位吸烟,发现一例扣5-100分。
当事人扣50—200元。
4、尽量杜绝批评信和批评意见。
一般门诊预约检查,治疗等不得超过3天,病房预约住院不得超过5天,保证急诊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