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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讲解

衢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内容介绍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背景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包含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二个方面的内容。

经过几年的财政改革,目前,财政收入收缴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实现到位,而财政支出的方面—特别是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还是沿用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的分散方式运行。

这种支付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

所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01年3月份,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了财政部、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并开展改革工作,截止20XX年底中央所有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从全国各省情况看,在20XX年全国国库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对尚未实施改革的天津、上海、浙江三个省进行了批评,并要求三个省省级部门必须在20XX年底前实施改革。

自接到军令状开始,我省省级部门的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就开始进入倒计时阶段,20XX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文件(浙政办发[2005]71号),要求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同年10月,省本级部署改革方案,40家集中核算单位在原有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全面转轨,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11月将纳入核算中心的另60家单位也实施了改革;20XX年1月1日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对核算中心以外的所有预算单位实施了集中支付改革。

截止目前,省级预算单位已经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在指导市地推进集中支付改革的文件中要求:

“20XX年,所有设区市都要进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从20XX年起,地级市要力争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扩大到县级改革试点范围”;与此同时,省政府也将全省各地推进改革的工作进程列为省政府对省财政厅的目标考核。

从各市地实施情况看,目前全省各地仅有绍兴、丽水和衢州市还尚未进入改革实施阶段,其他市地都不同程度进行了改革。

由于一直以来受人们传统操作方式和习惯效应的影响,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预算单位,对这项改革的认识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但不管如何,改革总是有一个逐步认识和逐步到位的过程。

例:

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公共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依托现代化的电子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的政府性资金都通过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核算和管理,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收支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征收单位不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分别采取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二种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三是实行安全高效的国库现金管理。

•1、改革类型:

(1)财政国库支付信息与会计核算信息联动,一起保留在财政部门的服务器上;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保留凭证“见单审核”功能及支付信息,将预算单位会计凭证返回各单位;(3)集中支付改革改革资金为预算内、外资金。

•2、一体化管理:

财政部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全部通过网络联系。

•3、支付方式:

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将财政资金拨至最终用款单位。

内容介绍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原则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行财政资金运行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单位账户滞留大量财政资金,降低财政资金调控能力;

2、财政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4、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二)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方式,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1)有利于规范预算执行,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2)有利于强化监督管理,增强预算支出透明度;

(3)有利于及时掌握财政收支信息,为预算执行提供准确数据依据;

(4)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相互结合、主体不变原则。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由会计核算中心承担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工作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

2、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原则。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资金都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和管理。

3、便利透明,强化监管原则。

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分离,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将财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全过程都置于有效监管之下,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遵循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向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改革,并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科学规范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什么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管理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收支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由以下账户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财政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特设专户

2、各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1)国库单一账户:

•账户开设:

由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衢州中心支行开设,即国库存款账户。

•账户功能: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账户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门。

•注意:

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账户开设:

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代理银行提交开户申请,报人民银行批准后开设。

账户功能:

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账户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门。

注意:

预算资金不得进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3)财政零余额账户:

账户开设:

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代理银行提交开户申请,报人民银行批准后开设。

账户功能: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日终余额为零。

•账户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门。

•注意:

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账户开设:

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

账户功能: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账户使用和管理: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部门管理

注意:

1、一个预算单位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该账户通过财政授权可办理转账、现金结报等结算业务

3、一般情况下无特殊原因不予变更。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流程:

(5)特设专户:

账户开设:

经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

账户功能:

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

账户使用和管理: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部门管理

注意:

该账户原则上不得向单位其他账户、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1、什么是用款计划?

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编制。

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用款计划按月编制,所以也叫分月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实施进度,分别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编制。

2、用款计划申报操作流程

3、用款计划申报要求

(1)预算单位通过政务外网,按统一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表》,按月编制分月用款计划;

(2)部门预算批准前,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根据市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执行控制数编制;部门预算批准后,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

(3)所有财政性资金均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分别编制;

(4)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实施进度编制;

(5)涉及政府采购的,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制;

(6)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部分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综合处批复的数额编制;

(7)预算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次月的用款计划。

 注:

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预算单位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如无用款计划支出则无法实现。

注:

涉及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不需要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中编报,预算单位可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经市采购办批复确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单位无需另行申报。

但由于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还没有启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故仍采取编制用款计划直接支付方式操作。

4、用款计划批复流程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四)规范支出拨付管理

支付类型。

按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从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具体分为:

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转移支出等。

工资支出:

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购买支出:

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和工程项目等支出。

零星支出:

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分类表》或列入该表但未达到规定额度的支出。

转移支出:

指拨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二种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1)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是由预算单位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由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注意:

财政直接支付只能办理银行转账结算,不能提取现金。

(2)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包括:

工资支出、政府(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以及适宜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主要是指单笔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具体支付项目在用款计划中确认)。

工资支出:

1、工资支出涉及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工资支出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算中心)开具直接支付令,并通知代理银行将工资支付至公务员工资卡上。

集中采购支出:

由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算中心)凭下列附件审核后直接支付:

•1、政府采购确认书

•2、采购合同

•3、正式发票

•4、验收单

(3)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4)财政直接支付清算流程

2、财政授权支付

(1)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指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为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具体支付项目在用款计划中确定。

(3)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4)财政授权支付清算

(5)预算单位如何开具授权支付令

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在单位出纳录入完成后,经单位会计复核后,生成授权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授权支付指令,将款项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到收款人。

(6)授权支付结报流程

(7)现金操作流程

(8)托收业务流程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

(二)制定集中支付改革相配套制度办法;

•(三)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和支付清算系统;

•(四)创新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机制;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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