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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XX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我矿顶板管理的安全基础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顶板管理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生产技术部安监站锚网喷组地质科

质标办监理公司

二、职责

(1)、领导机构职责

1、组长负责全矿井的顶板支护施工管理工作。

2、副组长负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科学的组织施工;负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3、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三、顶板支护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支护日常管理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顶板支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地质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安监站协同各职能部门每旬进行一次对井下所有巷道、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的安全大检查。

由安监站负责对各部门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并在当日之内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施工项目部、监理公司进行“三定”整改。

各相关部门按照“三定”要求对问题进行复查,执行不到位者依据《北辛窑顶板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所有进场支护材料都必须具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生产技术部和监理单位负责按批次进行检查。

5、严禁擅自更改支护形式和支护材料。

各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严格工艺工序,确保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的质量、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6、各施工队组必须有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检查记录台账,对当班施工的支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当质量检查不合格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7、各施工单位对存在顶板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分析,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批。

8、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或需加强支护时,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二)临时支护规定

1、严禁空顶作业。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临时支护,炮掘巷道中,拱形巷道采用吊环式前探支护,矩形巷道采用滑移丝杠式前探支护,机掘巷道采用机载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炮掘巷道最小控顶距小于1排锚杆间排距,最大控顶距小于最小控顶距+1个循环进尺(要求每循环进尺不超2m)。

3、炮掘巷道中,前探梁必须采用10#及以上槽钢制作,长度不得小于4米。

采用吊环式支护的巷道,工作面布置不少于5根前探梁,每根必须配备至少2个吊环;采用滑移丝杠式支护的巷道,工作面布置不少于8根前探梁(含3根横梁),除横梁外,每根前探梁必须配备至少3个吊环。

前探梁均必须接顶严实有效,且备用材料充足。

(三)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1、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

螺纹钢锚杆预紧力不得小于200N·m,玻璃钢锚杆预紧力不得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

3、锚杆钻孔深度要求为2100mm,钻头使用直径28mm钻头,钻杆长度为2200mm,锚杆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50mm。

4、锚杆与巷道轮廓线或层里面、节理裂隙面垂直安装,安装角度偏差为±15º。

5、锚杆外露长度应为螺母外10—30mm。

6、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锚杆锚固力设计值为105KN)。

7、所有掘进巷道顶部锚杆及时到位,帮部锚杆滞后不得超过5m。

8、安装锚杆时,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等机械工具;每根锚杆必须使用规格、材质达到标准要求的减磨垫片,要求锚杆孔、锚杆、锚固剂达到三径匹配,且施工一根,紧固一根,检查一根。

9、每个掘进工作面现场必须配备3把声控力矩扳手、2套锚杆拉力计、2套锚索涨拉千斤,采用玻璃钢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检测工具,所有机具必须符合标准且性能良好。

(四)锚索支护管理规定

1、锚索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200mm。

2、锚索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得90%(锚索锚固力设计值为180KN)。

3、锚索外露长度在150~250mm范围内。

4、锚索与巷道轮廓线或层里面、节理裂隙面垂直安装,安装角度偏差为±3º。

5、锚索间排距误差在设计间排距的±100mm范围内。

6、锚索施工时,打好一个锚索眼后及时锚固,且托板必须紧贴岩面,不合格或失效锚索必须及时补丁。

7、锚索必须接顶,托板与顶板间严禁加垫木、垫石充填。

(五)、树脂药卷管理规定

1、树脂药卷必须每箱树脂药卷都必须有明确清晰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示,严禁使用过期或淘汰等不合格树脂药卷。

2、树脂药卷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每根锚杆采用2根K2360型树脂药卷,每根锚索采用3根K2360型树脂药卷。

3、除特殊地点(如巷道淋水处)因施工需要,根据拟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树脂药卷外,其余地点必须使用快速树脂药卷,树脂药卷的搅拌时间、凝固时间、锚固长度必须符合标准。

(六)、锚杆、锚索拉拔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对锚杆、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生产技术部、安监站、质标办、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并签字认可。

2、锚杆每300根抽查不少于1组(每组不少于3根)、锚索每掘进20-30米抽查不少于3根,无喷浆巷道内试验的锚杆、锚索必须用白油漆做好标记,并配套牌板显示。

3、锚杆、锚索拉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且必须以MPa为单位进行牌板显示。

4、拉拔力试验牌板由施工项目部制作,炮掘巷道距工作面100m内,每20m安装一块;机掘巷道每试验一次,均配套牌板显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记录牌板。

5、生产技术部、监理单位、施工项目部各保留一份抗拉拔力检测记录,并建立台账。

6、对检测不合格的锚杆、锚索,施工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及时进行补打。

(七)、网片管理规定

1、网片的材质、规格、品种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网片的对接、绑扎必须符合要求,相邻两片之间采用14#铁丝进行连接,双丝双扣,绑扎牢固,绑丝扭结不少于3圈。

经纬网搭接长度不小于120mm,菱形金属网和塑料网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

(八)、喷浆管理规定

1、喷浆前必须按标准挂线并清洗巷道。

2、初喷厚度为50-70mm,复喷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所有掘进巷道初喷要求一掘一喷,紧跟工作面迎头,因出渣影响的巷道,待出渣后及时补喷到位。

复喷滞后距离不超30m。

4、每20m打一个检测孔,检测孔深度不得小于总喷浆厚度。

5、成巷巷道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离误差范围在0~+150mm内)。

6、成巷巷道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误差范围在0~+150mm内)。

7、喷浆料中碎石的粒径要求为5-10mm,沙子的粒径要求为0.35-0.5mm。

8、喷浆料必须依据正规实验室出具的配比单进行配比。

(九)、砌碹管理规定

1、模板及其配件的材质、强度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2、模板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稳立模板时,必须保证撑腿,平整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立在实底上。

撑腿和拱架连接牢固,撑杆的数量满足要求。

3、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提前标定好中腰线以指导施工。

架设的模板断面必须确保巷道的设计断面要求,且砌碹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巷道成型符合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规格偏差要求。

4、立模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生产技术部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模,并现场签字认定,未达要求,不得施工。

5、水泥、砂子、石子、防水剂必须具备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且按要求定期送质监站做实验。

水泥的强度,砂子、石子的粒径,防水剂以及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具备专业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单,砌碹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6、每次浇筑遵循自下而上、先墙后顶的顺序一次浇筑成型。

7、混凝土浇筑完以后必须进行养护工作,7天内每班至少洒水养护一次,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十)、顶板离层仪管理规定

1、煤巷内至少每100m安设一组顶板离层仪,受地质构造影响的巷道,安设间距为30m,配套牌版显示。

要求离层仪的安装、观测、记录规范准确。

2、顶板离层仪必须由专人按时观测,第一周每班观测,第二、三周每天观测,第四周以后每旬观测,并认真填写或更新管理牌板。

3、在煤巷的巷道开口处、顶板破碎处、交岔点、断层处等特殊地点必须增设1台顶板离层仪。

4、煤巷内顶板离层仪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00m。

(十一)、编码管理规定

1、无喷浆巷道的锚杆、钢带以及锚索必须按规定进行编码管理,且与编码记录表一致。

2、所有编码均用红油漆进行标记,字体清晰、准确无误,字体方向及位置统一,便于人员观察。

3、进行拉拔力试验的锚杆、锚索,必须在其托板上注明抗拔力数值。

4、当班编码后,由专人记录,认真填写编码记录表,每天汇总并建立编码管理台账。

同时,每周向监理、技术部报送编码记录表。

(十二)、支护材料管理规定

1、各项目部每进一批支护材料(包括锚杆、锚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向生产技术部、监理公司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矿用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不同规格的锚杆、锚索及其配件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锚索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树脂药卷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药卷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4、所有入井支护材料都必须按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且分类上垛、挂牌、码放整齐,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锚杆、锚索托盘以及树脂药卷等支护材料必须采用用固定材料围栏或放在专用箱内。

5、施工现场必须备用材料充足,摆放地点距工作面小于100m。

(十三)、其他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巷道顶板破碎或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无法施工锚杆、锚索时,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认证后改用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锚网喷组、质标办负责对顶板支护进行抽查及考核,监理单位和安监站负责每班检查,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下发监理口令单。

若项目部未按要求执行,第二天晨会必须进行及时通报。

2、支护不合格,施工项目部必须停止作业,当班进行处理,并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各部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格进行“三定”,并及时进行复查。

4、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施工项目部按照《北辛窑煤矿顶板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十五)、资料管理

1、生产技术部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并规范建立台账,并由专人保管。

2、监理单位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并写进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单位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以及遇特殊地点的支护记录、进行支护验收的记录、编码管理记录、拉拔试验记录等,建立台账并写进施工日志,由专人进行保管。

4、安监站、质标办等相关单位需具备项目部提供的支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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