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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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

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暂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市政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考评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考评范围:

参加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的工程项目,应为省内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广场工程、管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等,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三类人员”)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年度继续教育。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三)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办理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按时完成施工各阶段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价结论为优良以上。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没有向所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提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申请的.

2、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

3、安全“三类人员”未参加年度安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能持证上岗的。

4、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处理的。

5、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举报、投诉、曝光,并经查实的。

6、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的。

7、施工过程中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8、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9、施工现场临设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10、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未经备案的。

11、施工各阶段安全评价未达到优良的.

12、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二、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资料目录。

2、《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合同复印件各1份。

4、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1份.

5、安全三类人员年度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反映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的书面材料1份。

7、设区市主管部门对施工各阶段安全文明生产评价及综合评价报告(含质量)复印件一份。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各阶段划分:

道路、广场工程划分为路基和路面阶段;管线工程划分为沟槽和安装回填阶段;桥梁工程划分为基础、下部和上部阶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给水厂站、燃气厂站、排水泵站等的构筑物工程划分为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路灯工程划分为基础和安装阶段;隧道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划分为掘进(或沟槽)、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阶段。

8、工程项目获得有关奖励的复印件。

9、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含施工现场全貌、沟槽、路基、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大门及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彩色照片20张(附文字说明)。

10、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山东省创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

市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标准和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工程项目完成总工作量的50%以上,且符合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的,由总承包单位填写《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市主管部门。

市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考核,在每年的7月31日前,以本部门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本市参加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的项目。

三、评选与奖励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对考评结果为优良的工地,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表彰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

省市政安全文明工地业绩可作为企业考核、资质晋升、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评优评先的依据.各地在工程招投标时,应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单位给予加分等奖励。

获得表彰的未完工工程,在后续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收回所发证书:

1、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处理的。

2、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举报、投诉、曝光,并经查实的。

3、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的.

4、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附件:

1、山东省创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

2、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

附件1

山东省创建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制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拟竣工日期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工程规模及概况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专业类别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监理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专业类别

电话

项目监理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

单位

单位名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制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数/高度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安全报监编号

竣工备案情况

有无重大安全事故

有无重大质量事故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

参建

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地址

邮政编码

监理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电话

项目监理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

单位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设计

单位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拟竣工日期

工程地址

获得各类

奖项名称及时间

工程规模及概况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

生产评价情况

施工各阶段评价:

综合评价: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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