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服务概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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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等额分付资本回收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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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
●汽车消费信贷
(一)汽车消费信贷的基本概念:
汽车消费信贷即用于购买汽车的消费信贷。
在我国,它是指金融机构向申请购买汽车的用户发放人民币担保贷款,并联合保险、公证机构为购买者提供保险和公证,再由购买汽车人分期向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消费信贷业务。
(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方式:
一是银行主体模式,是指银行与客户建立直接的关系,银行与客户直接签订贷款协议,然后客户所得贷款购买所选汽车。
二是经销商主体模式,是指经销商与客户直接建立关系,银行与客户的间接联系是通过经销商来连接的。
在这种模式下,风险由经销商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三是汽车金融公司模式,是指消费者向汽车金融公司提出贷款申请,汽车金融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审查,最终向消费者提供贷款。
●汽车消费信贷工作的参与单位及其职责
汽车消费信贷工作的参与单位有:
1.汽车经销商、
2.商业银行、
3.保险公司、
4.汽车厂家、
5.公证部门、
6.公安部门等,
(一)经销商的职责
1.组织协调整个汽车消费信贷所关联的各个环节。
2车辆资源的组织、调配、保管和销售。
3.客户贷款购车的前期资格审查和贷款担保。
4.车消费信贷的宣传,建立咨询网点及组织客源。
5.售后跟踪服务及对违规客户提出处理。
(二)银行的职责
1.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所需的资金。
2对贷款客户资格终审。
3款购车本息的核算。
4.监督客户按期还款。
•
5.汽车消费信贷的宣传工作。
(三)保险公司的职责
1.户所购车辆办理各类保险。
2.款购车客户按期还款做信用保险或保证保险。
3.处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理赔。
(四)公证部门的职责
1.用户提供文件资料合法性和真伪性的鉴证
2.对运作过程中所有新起草的合同协议从法律角度把关认定。
3.与客户签订的购车合同予以法律公证,并向客户讲明其利害关系。
(五)汽车厂家的职责
1.不间断地提供汽车分期付款资源支持。
2.予经销商提供展示车、周转车的支持。
3.经销其产品的经销商提供广告商务支持。
4.销售达一定批量的经销商返利支持。
5.责车辆的质量问题及售后维修服务。
(六)公安部门的职责
1.对有关客户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对骗购事件进行侦破。
3.快速办理完成车辆入户有关手续。
4.车辆在车款未付清前不能过户。
(七)咨询点的职责
1.发放宜传资料、扩大业务覆盖面。
2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购车问题。
3整理客户资料。
4.对欲购车的客户进行初、复审查。
●汽车消费贷款的操作程序
1.经销商汽车消费信贷工作内设部门的职责
(1)资源部:
负责商品车辆的资源组织、提运及保管。
(2)咨询部:
负责客户购车咨询服务、资料收集及车辆销售工作。
(3)审查部:
负责上门复审,办理有关购车手续及与银行、保险、公证等部门工作的协调。
(4)售后服务部:
负责客户挑选车辆、上牌及跟踪服务。
(5)档案管理部:
负责对档案资料的登记、分类、整理、保管及提供客户分期付款信息。
(6)财务部:
收款,开票,办理银行、税务业务,设计财务流程及车辆销售核算。
(7)保险部:
为购车人所购车辆做各类保险。
2.经销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流程
(1)客户咨询。
(2)客户决定购买。
客户咨询员的介绍和协助下,客户选中了某种车型后决定购买,此时咨询员应指导客户填写:
《消费信贷购车初、复审意见表》、
《消费信贷购车申请表》,
报审查部审查。
(3)复审。
审查部应根据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消费信贷购车申请、贷款担保等进行贷款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填写《消费信贷购车资格审核调查表》等表格,还要对《消费信贷购车初、复审意见表》填写复审意见,然后将有关资料报送银行。
(4)与银行交换意见。
这一阶段主要由审查部将经过复审的客户资料提交贷款银行进行初审鉴定。
(5)交首付款。
这一工作由财务部负责进行,财务部在收取客户的首期购车款后,应出具收据,并为客户办理银行户头和银行信用卡。
(6)客户选定车型。
客户选定车型后,由服务部根据选定的车型填写车辆验收交接单.以备选车和提车时使用。
(7)签订购车合同书。
客户选定车型后,由审查部准备好购车合同书的标准文本,交给客户仔细阅读,确认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同书。
(8)公证、办理保险。
办理公证和保险需要许多资料、手续繁复,各部门间应相互配合,这一阶段需准备的资料有6种。
这部分工作应由审查部和保险部共同承担
(9)终审。
审查部将客户文件送交银行进行初审确认,鉴定合格的有关文件提交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10)办理银行贷款。
审查部受银行委托,与客户办理相关个人消费信贷借款手续,
(11)车辆上牌。
服务部携购车发票、购车人身份证、车辆保险单等有效证件,到车辆管理部门代客户办理车辆上牌。
(12)给客户交车。
服务部代客户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后,应留下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车辆合格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然后向客户交车。
(13)建立客户档案。
经销商应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以便售后服务工作和贷款催讨工作能顺利开展。
●汽车消费信贷审批程序.
●汽车消费信贷的程序管理
由汽车消费信贷的操作程序可知,消费信贷的操作程序大体上可以分为: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信用分析、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逾期及逾期处理等。
(一)贷款申请:
这是借款人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第一步。
作为汽车消费信贷来说,因其贷款对象是消费者个人,而不是工商企业。
也正是由于这个区别,消费者个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其贷款的数额、期限以及其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等都与其他贷款不同。
因消费信贷的数额一般较小,而银行对申请者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却因消费者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不同于工商企业,而显得较为繁杂。
一般来说,贷款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应详细列述以下内容。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或补领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或未婚证明,其中未婚证明由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薄至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科办理,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可同样处理)。
3目前居住地址证明(完整的户口簿复印件及距申请日期两个月之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等账单任选一,上述对账单均需留下有效地址并应与借款申请书核对一致无误)。
4职业及收入证明(工作证复印件、工资单及代发工资存折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工作、收入证明),工商银行规定国家公务员、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医生、教师、高级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等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若还款额为3000元以下可免交收入证明。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由客户提供个人居住电话、单位电话、移动电话、Email地址的书面说明)
6在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的复印件)或加盖经销商财务章的首付款收据。
7与银行认可的汽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
8担保贷款证明材料。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的,提供《房屋产权证》。
如抵押物已出租,还须提供承租人出具的“一旦借款人违约,同意银行无条件处置抵押物”的书面承诺。
9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及扣款授权书。
10按银行要求提供有关信用状况的其他合法资料。
(二)信用分析:
品质、资本金、能力、环境和担保。
1、基本条件: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护照)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无不良记录。
4)能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贷款行开立个人清算账户。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限制条件:
银行一般根据个人征信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银行特别关注的客户信息)提供的客户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基本结算账户信息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个人客户基本信息是指自然人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具体包括个人贷款、国际卡、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
其他能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按照风险大小将客户分为禁入、关注和正常三类。
1禁入类客户的条件
●个人消费贷款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期数≥6;
●个人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期数≥12;
●信用卡最近12个月非正常还款月数≥6,且当前逾期金额≥500元(准贷记卡还款状态≥3视为非正常还款;
贷记卡还款状态≥1视为非正常还款);
●信用卡信用表现期≥12,非正常还款月数占比≥50%;
●信用卡信用表现期<12,24个月还款状态栏中出现6(贷记卡)或7(准贷记卡)的;
●业务部门认定的应该归为禁入类的其他个人客户。
2关注类客户的条件
●个人消费贷款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期数≥3;
●个人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期数≥6;
●信用卡最近6个月非正常还款月数≥3,且当前逾期金额≥500元;
●信用卡信用表现期≥12,非正常还款月数占比≥30%的;
●信用卡信用表现表现期<12,24个月还款状态栏中出现3(贷记卡)或(准贷记卡)的;
●业务部门认定的应该归为关注类的所有客户。
3、贷前调查:
(1)调查身份真实性:
核实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调查职业和收入状况:
电话或上门调查借款人提交的工作单位证明。
1)个人收入调节税税单、代发工资存折和银行卡对账单
2)工资单
3)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4)租金收入
5)股权分红
6)私营企业营业税税单、私营企业纳税申报表和银行对账单
7)其他还款来源的调查核实
(3)辨别借款人类别: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人允许其进入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绿色通道”:
第一,已支付首付款比例超过5成(含);
第二,以房产抵押申请本贷款,房产抵押成数低于5成。
(4)查询并核对信息:
查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联合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分行客户预警信息数据库,了解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资产及其负债情况。
对有以下三种不良信用记录的应予拒贷:
第一,贷款有逾期记录的;
第二,信用卡有恶意透支的;
第三,有刑事记录的。
(5)调查借款人购车行为与购车价格的真实性:
审核购车合同是否与银行指定的经销商签订,调查购车的真实性、贷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实际购车车型配置与经销商推荐是否相匹配,购车价格与市场价格是否符合。
(6)调查借款人住址:
核实借款人提交住址证明的真伪性,核实房产证、水电煤账单、信用卡对账单等的真实性、一致性。
居住地址的证明包含户口簿、公房租赁证明、产权证、水电煤账单等。
(7)调查借款人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8)工作单位的核实可以通过114台查询,如114台查询没有该信息,则应通过上门查证。
核实借款人填写的相关资料中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要求借款人须提供3个联系电话,即家庭电话、单位电话和移动电话,并逐一进行核实。
(9)经办行认为需了解的其他内容。
(二)贷款的审批和发放:
1审阅贷款资料、调查报告、审查岗的审查意见,根据贷款审核岗综合评价意见,做出贷款审批结论。
2授权权限内签批贷款。
3对于超权限贷款,应在贷款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后报送分行信贷部审批。
(三)贷后检查及贷款的收回
1发放贷款检查。
2银行对借款人信息变动情况、贷款的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借款人续保抵押品财产等相关险种(受益人为银行)。
4对违约2个月以内(含两个月)的贷款进行催收。
5不良资产的处置由专职人员负责。
●汽车消费信贷的管理要求
(一)汽车消费信贷的盈利性
(二)汽车消费信贷的安全性
(三)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性
●办理购车合同公证
经销商协助客户办理购车合同公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经销商与客户所签订的购车合同系事前与公证部门协商并认定的统一文本,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购车合同(与购车人签订);
同意书(与共同购车人签订);
担保书(与担保人签订)。
2合同公证时须在场的人包括公证员、购车人、共同购车人、担保人及销售代表。
3所需材料:
购车人、共同购车人、担保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
●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
当购车客户经过经销商复审、银行初审,客户交了首付款,选定了车辆,并有了车辆交换单、购车合同书,此时保险公司可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客户文件办理保险。
经销商为保险公司准备的客户文件如下:
1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车人户口本复印件
3购车人的工资收入证明复印件
4经过公证的购车合同书
5共同购车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购车发票、汽车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缴费凭证复印件。
8首期款缴费凭证复印件
9车辆交接单复印件
汽车消费信贷操作性文件举例及说明
●汽车消费信贷中银行终审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5借款人工资收入证明
6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7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8借款人房屋居住证明
9借款人驾驶者复印件(或借款人父母、配偶、子女驾驶证复印件)
10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保证人户口本复印件
12保证人工资收入证明
13《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
14《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15购车人资格审查表
16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险投保单
17公证后的购车合同
18购车发票
19委托收款通知书
以上材料由银行留存、建档。
二、客户须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三、消费信贷购车初、复审意见表
四、消费信贷购车申请表
五、银行汽车消费信贷申请书
六、购车合同书、同意书和担保书
同意书:
担保书:
七、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银企合作协议书
八、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九、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一)贷款金额及支付
(二)借款用途
(三)贷款利率
(四)贷款偿还
(五)提前还款
(六)合同公证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八)附则
一十、个人消费贷款审批表
●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防范:
我国缺少完善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金融资产实名制,贷款方难以掌握借款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并对其进行核实,导致购车人有钱不还、不催不还、诈骗汽车贷款、多头骗贷等现象较多,给贷款机构带来极大的风险。
一、从宏观层次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一)法律制度建设
1)《民法通则》是保护汽车消费信贷的基本大法
2)《经济合同法》对买卖(购销)合同的一般规定同样适用于汽车消费信贷
3)《担保法》是汽车消费信贷债权人顺利实现债权的重要保障。
(二)所有权保证制度
1)抵押权设定方式
2)所有权保留方式
(三)信用制度建设
(四)产权证的制定与发放:
目前我国已有汽车产权证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买车人凭买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证明文件到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部门登记,上牌领证。
按照目前车辆管理办法、消费信贷所购车辆的产权、抵押状况可在有关证件上明确体现。
防止用户没有付清款项就将车辆转让、或将抵押车辆再次抵押、或发生其他意外。
没有确认产权归属的有效证明,就缺乏判断权益归属的法律依据,无法确保分期付款双方的权益。
二、从微观层次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一)经销商欺诈风险
(二)购车消费者的违约风险
(三)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强调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要具备一整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社会专业分工,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建立以信用以信用卡为核心的消费信贷体系。
第三,成立个人资信体系。
第四,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建立专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介机构。
第六,关注抵押物的价值变化。
第七,要采取有效的担保方式
第八,建立有效的跟踪及催收系统。
●汽车保险的概述
一、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决定的,保险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1.保险的基本职能:
根据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保险基本职能就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具体表现为补偿损失功能。
2.保险的派生职能:
对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学界有着不同的认识,比较多的学者赞同保险有防灾防损和融通资金的职能。
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是由保险经营性质决定的。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就是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尽量避免保险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指将保险组织的可运用的资金,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的作用,以便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二)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
1.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中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3.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汽车保险的种类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
二、机动车辆损失险:
(一)保险标的
1.保险标的
2.参加保险的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的条件
1)领有车辆牌照
2)领有行车执照
3)具有年检合格证
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
1、意外事故
2、自然灾害
3、救护行为的费用支出
(三)责任免除
1、不保的风险
2、不保的损失
三、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一)保险标的: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所承保的保险标的是机动车辆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给第三者(他人)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付的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承包内容
1、直接损毁
2、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
3、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4、意外事故
5、第三者
6、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四、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
(一)全车盗抢险
承包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或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车辆出险时的的实际价值的低者并扣除一定的绝对免赔率予以赔付;
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或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二)车上责任险
主要分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车上货物责任险两种。
承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是对于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可以免除责任。
若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负责赔偿。
但是对于货物因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损失;
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及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车身划痕损失险
此险种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对于车辆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该损失若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人不予赔偿
(2)车辆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保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车上所载气体或液体泄漏造成的损失除外)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单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
(3)玻璃单独破碎险
承保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但对于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不予负责。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
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车辆停驶损失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因停驶而产生的损失。
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