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减少和削减重金属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电镀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的其他生产企业。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电镀专业园区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不含电镀专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系统)的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第一类污染物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
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其相应排放限值的20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1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3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6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7487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08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1水质铁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GB/T16488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T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345水质总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HJ700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镀electroplating
指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
包括镀前处理(去油、去锈)、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钝化、去氢)。
3.2
化学转化膜chemicalconversioncoating
化学转化膜是金属(包括镀层金属)表层原子与介质中的阴离子发生化学氧化或电化学氧化反应,在金属表面生成附着力良好的化合物膜层。
化学转化膜工艺通常包括钝化、阳极氧化、磷化、化学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
3.3
单层镀monolayercoating
指通过一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单金属镀层或合金镀层的过程。
3.4
多层镀multilayercoating
指进行二次及二次以上的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两层或两层以上镀层的过程。
如钢铁零件镀防护-装饰性铬镀层,需先镀中间镀层(镀铜、镀镍、镀低锡青铜等)后再镀铬。
3.5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volumeperunitproduct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成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4技术内容
4.1区域划分
本标准将广东省划分为A、B二个区域,按所在区域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
A区: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和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肇庆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四会。
B区:
除A区以外的行政区域。
4.2污染物排放限值
4.2.1A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A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现有
企业1)
新建
企业2)
1
总铬(mg/L)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
六价铬(mg/L)
0.1
3
总镍(mg/L)
4
总镉(mg/L)
0.01
5
总银(mg/L)
6
总铅(mg/L)
7
总汞(mg/L)
0.005
8
总铜(mg/L)
0.3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总锌(mg/L)
1.0
10
总铁(mg/L)
2.0
11
总铝(mg/L)
12
pH值
6~9
13
悬浮物(mg/L)
30
14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80
50
15
氨氮(mg/L)
16
总氮(mg/L)
20
17
总磷(mg/L)
18
石油类(mg/L)
19
氟化物(mg/L)
总氰化物(以CN-计,mg/L)
0.2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
(镀件镀层)
多层镀
25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单层镀
100
注:
1)A区现有企业是指A区2012年9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电镀设施建设项目。
2)A区新建企业是指A区2012年9月1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镀设施建设项目。
4.2.2B区现有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8年1月1日执行表2规定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2.3B区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B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0.05
1.5
3.0
500
200
1)B区现有企业是指B区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电镀设施建设项目。
2)B区新建企业是指B区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镀设施建设项目。
4.2.4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
4.2.5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
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
(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
(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1)
式中:
——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mg/L)
——排水总量(m3)
——某种镀件镀层的产量(m2)
——某种镀件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m2)
——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
若
与
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污染物监测要求
5.1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
5.1.1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
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1.2新建设施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1.3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1.4镀件镀层面积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1.5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2污染物监测要求
5.2.1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3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3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总铬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6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00
六价铬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
总镍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0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
总镉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
总银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07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GB/T11908
总铅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
总汞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8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69
总铜
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3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4
总锌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
总铁
水质铁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1
水质总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HJ/T345
总铝
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
见附录A
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
见附录B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6920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1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GB/T11914
氨氨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8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79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1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5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
GB/T11894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氟化物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84
总氰化物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GB/T7487
说明:
1.测定暂无适用方法标准的污染物项目,使用附录所列方法,待国家发布相应的方法标准并实施后,停止使用。
2.以上各污染物项目的测定方法标准,当国家发布新的标准并实施后,可使用新标准。
6标准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设施的实际产品产量、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1.方法原理
在pH4.0~5.0的乙酸-乙酸钠缓冲介质中及在1-(2-吡啶偶氮)-2-萘酚(PAN)存在的条件下,Al3+与Cu(Ⅱ)-EDTA发生定量交换,反应式如下:
Cu(Ⅱ)-EDTA+PAN+Al3+→Cu(Ⅱ)-PAN+Al(Ⅲ)-EDTA
生成物Cu(Ⅱ)-PAN可被氯仿萃取,用空气-乙炔火焰测定水相中剩余的铜,从而间接测定铝的含量。
2.干扰及消除
K+、Na+(各10mg),Ca2+、Mg2+、Fe2+(各200μg),Cr3+(125μg),Zn2+、Mn2+、Mo6+(各50μg),PO43-、Cl-、NO3-、SO42-(各1mg)不干扰20μgAl3+的测定。
Cr6+超过125μg稍有干扰,Cu2+、Ni2+干扰严重,但在加入Cu(Ⅱ)-EDTA前,先加入PAN,则50μgCu2+及5μgNi2+无干扰。
Fe3+干扰严重,加入抗环血酸可使Fe3+还原为Fe2+,从而消除干扰。
F-与Al3+形成很稳定的络合物,加入硼酸可消除其干扰。
3.方法的适用范围
本方法测定范围为0.1~0.8mg/L,可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及污染较轻的废水中铝的测定。
4.仪器及工作条件
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②铜空心阴极灯。
③工作条件: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调节仪器至测定Cu的最佳工作状态。
波长:
324.7nm,火焰种类:
空气-乙炔,贫燃焰。
5.试剂
(1)铝标准贮备液:
准确称取预先磨细并在硅胶干燥器中放置3d以上的KAl(SO4)2·
12H2O(AR)1.759g,用0.5%H2SO4溶液溶解,并定容至100ml,此液含铝1.000mg/ml。
(2)铝标准使用液:
临用前,用0.05%H2SO4溶液将铝标准贮备液逐级稀释,使成为含铝10μg/ml的标准使用液。
(3)0.01mol/L乙二胺四乙酸(EDTA)溶液:
称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372g,溶于100ml水中(使用时稀释10倍)。
(4)0.1mg/ml铜溶液:
称取预先磨细并在硅胶干燥器中放置3天以上的Cu(NO3)2·
3H2O0.039g溶于100ml水中。
(5)1-(2-吡啶偶氮)-2-萘酚(PAN):
0.1%乙醇溶液。
(6)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5:
称取乙酸钠(CH3COONa·
3H2O)32g,溶于适量水中,加入冰乙酸24ml,稀释至500ml,用pH计加以校准。
(7)Cu(Ⅱ)-EDTA溶液:
吸取0.001mol/LEDTA溶液5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5)5ml,0.1%PAN乙醇溶液5滴,加热至60~70℃,用0.1mg/ml铜溶液滴定,至颜色由黄变紫红,过量三滴,待溶液冷却至室温,用20ml三氯甲烷萃取,弃去有机相。
水相即为Cu(Ⅱ)-EDTA溶液,备用。
(8)95%乙醇,分析纯。
(9)三氯甲烷,分析纯。
(10)0.1%百里香酚蓝的20%乙醇溶液。
(11)2%硼酸溶液
(12)5%抗坏血酸溶液(临用时现配)。
6.步骤
(1)样品的预处理
取水样100ml于250ml烧杯中,加入HNO35ml,置于电热板上消解,待溶液约剩10ml时,加入2%的硼酸溶液5ml,继续消解,蒸至近干。
取下稍冷,加入5%抗坏血酸10ml,转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2)试液的准备
准确转移试样0.5~30ml(使Al3+≤50μg)于50ml比色管中,加入1滴百里香酚蓝指示剂,用(1+1)氨水调至刚刚变黄,然后依次加入pH4.5的HAc-NaAc缓冲溶液5ml,95%乙醇6ml,0.1%PAN溶液1ml,摇匀。
准确加入Cu(Ⅱ)-EDTA溶液5ml,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
在约80℃水浴中加热10min,冷却至室温,用10ml三氯甲烷萃取1min,静置分层,水相待测。
(3)试液的测定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调节仪器至最佳工作状态,测定水相中铜的吸光度。
测定波长为324.7nm,通带宽度1.3nm,空气-乙炔火焰。
(4)校准曲线的绘制
于7支50ml比色管中,加入铝标准液0、0.5、1.0、2.0、3.0、4.0ml,以下操作同试液制备。
按试液的测定条件测其吸光度,并绘制铜的吸光度-铝的量(μg)曲线。
7.计算
铝(c,mg/L)=m/V(A-1)
m—从校准曲线上查得样品中铝的微克数(μg);
V—取样的体积(ml)。
8.精密度和准确度
六个实验室对含Al3+0.5mg/L的统一样品进行分析,测定的平均值为0.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