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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成果管护9

八、工程拨款情况9

九、项目实施管理措施10

(一)组建管理机构10

(二)建立管理制度11

(三)具体管理措施13

十、预期效益14

(一)社会效益14

(二)生态效益15

(三)经济效益16

十一、工程建设评价17

(一)群众对该工程的评价17

(二)工程建设的总体评价18

十二、项目初验存在的问题18

(一)项目工程现场情况18

(二)技术档案材料情况18

十三、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19

(一)项目工程现场整改情况19

(二)技术档案材料整改情况20

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I期)是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达给我县2009年的土地整理项目,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的领导下,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项目已于2010年9月底竣工。

2012年5月18日,通过省厅土地整治中心初验。

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琼土环资耕字〔2008〕3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竣工验收。

我中心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现将该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是省级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陵水县本号镇西北部,四至范围为:

东临放马河,南以陵保公路为界,北、西以小妹水库西干渠为界;

土地权属为亚上、大坡、白石三个村委会集体土地。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下达海口市新坡镇等土地整理项目(Ⅰ期)任务的通知》(琼土环资耕字〔2009〕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土地整理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琼财建〔2009〕650号)、《关于下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琼财建〔2009〕788号)文件批准进行实施,该项目下达任务计划建设规模535.6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7.9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34%。

项目实施后,实际完成建设规模566.62公顷,新增耕地15.7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2.77%。

项目预算总投资1312万元,工程施工费1120万元,工程计划实施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10年7月31日完成建设任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工程等。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自项目任务下达后,经我中心组织,委托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业务。

2009年8月29日在海南日报A7版面上刊登招标公告,2009年9月22日,按照公开招投标,最终确定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工程承担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实施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工程实施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为海南华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为海南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工程施工过程

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9个月,即:

2009年10月27日至2010年7月27日。

由于雨季影响,等待农户收割庄稼后施工等因素影响,实际施工日期为:

2009年10月27日至2010年9月18日。

项目工程于2009年7月下达实施任务,并于2010年9月18日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由于受2010年10月强降雨影响,工程损毁严重,无法实施验收,工程工期顺延。

由于审计部门对水毁工程量的审核等因素耽搁,2011年8月18日我中心才与施工方签订项目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于2011年9月16日完工。

2011年10月完成水毁修复工程并通过陵水县政府的验收。

因水毁部分工程档案资料未同步编制,直到2011年12月29日才申请该项目初步验收。

2012年5月18日,该项目通过省厅土地整治中心初验。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

施工单位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我中心,经我中心、监理单位核实如下:

(1)土地整理工程:

实际完成土地平整工程面积277.06公顷。

(2)农田水利工程:

完成新建斗沟Ⅰ型5条,总长2718米;

新建斗沟Ⅱ型1条,长524米;

新建斗渠6条,总长3216米;

新建农渠19条,总长3278米;

新建农沟11条,总长1818米。

具体工程量如下:

1、新建斗沟Ⅰ型:

斗沟02(浆砌石)(192m),斗沟03(浆砌石)(261m),斗沟04(浆砌石)(515m),斗沟06(浆砌石)(1049m),斗沟07(浆砌石)(694m)。

2、新建斗沟Ⅱ型:

斗沟05(524m)。

3、新建斗渠:

斗渠01(1094m),斗渠02(179m),斗渠04(448m),斗渠05(514m),斗渠06(711m),斗渠08(261m)。

4、新建农渠:

农渠00—02(365m),农渠02—02(83m),农渠03—01(347m),农渠03—02(30m),农渠04—01(133m),农渠04—02(168m),农渠04—03(171m),农渠04—05(228m),农渠05—02(146m),农渠05—04(74m),农渠05—05(90m),农渠05—06(173m),农渠05—07(235m),农渠06—03(62m),农渠06—04(88m),农渠06—06(338m),农渠07—01(124m),农渠07—07(154m),农渠08—01(261m)。

5、新建农沟:

农沟02—01(355m),农沟02—03(78m),农沟04—05(51m),农沟04—06(120m),农沟05—01(277m),农沟05—03(131m),农沟06—02(171m),农沟06—07(59m),农沟07—02(194m),农沟07—05(123m),农沟07—08(260m)

(3)建筑物工程:

1、新建下田坡道共28座2、D300涵管96座

3、D600涵管58座

7、新建5m跨农桥10座8、新建沉沙池4座

(4)道路工程:

1、重建Ⅰ型田间道:

田间道3(1129m),田间道5(918m),田间道6(910m)。

2、新建Ⅰ型田间道:

田间道4(526m)

3、重建Ⅱ型田间道:

田间道1(716m),田间道7(330m),田间道9(2187m),田间道10(367m),田间道12(800m)。

4、新建Ⅱ型田间道:

田间道2(334m),田间道8(258m),田间道11(408m)。

5、重建生产路:

生产路4(471m),生产路5(1040m),生产路6(459m),生产路8(101m),生产路10(466m),生产路11(1142m),生产路12(229m),生产路14(310m)生产路15(452m)。

6、新建生产路:

生产路1(1092m),生产路2(710m),生产路3(657m),生产路7(334m),生产路9(295m),生产路13(269m),生产路16(452m),生产路17(289m),生产路18(201m),生产路19(318m),生产路20(731m),生产路21(553m),生产路22(198m),生产路23(471m),生产路24(642m),生产路25(569m),生产路26(238m),生产路27(1041m),生产路28(233m)。

二、工程建设手续

2009年9月22日,经过公开招标评标后,我中心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2009年10月27日,我中心和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于2010年1月29日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三、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该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2009年10月30日,我中心与省中心签订了项目委托实施合同;

2009年10月12日,我中心作为第三方与省中心一起同监理公司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后,2009年10月27日,我中心与施工单位海南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保修合同;

工程竣工后,2011年12月29日,我中心与工程管护主体本号镇政府签订工程管护协议。

在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过程中,各方都按照相关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无违约现象。

四、技术管理文件

本项目设计图纸、预算资料齐全,完成施工招标后,2009年11月4日,我中心组织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召开技术交底会议,进行图纸会审,设计方答疑,会后形成《技术交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现场实际,以及当地农户的合理要求,我中心组织设计方到现场踏勘、答疑,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设计,由设计方出相应变更材料。

设计变更手续已完善。

五、工程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I期)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环境资源的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国土局局长担任,成员从本号镇、县国土局、监察局、审计局、农业、财政、税务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为使项目工程建设能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我中心要求现场监理人员要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以安全为基础、质量为中心、投资效益为目标,严格执行“三控制”。

监理人员在工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要随时制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不达标部分进行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我中心派出业主代表,负责协调工地现场各方,监督施工过程。

我局、县中心工作人员随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自该项目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在我中心严格管理下,在监理、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方目标一致、明确,克服了种种困难,虽因设计资料有较大修改,给施工进度造成较大影响,但总的来说项目工程进展还算顺利,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预算均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初步评定为合格工程。

六、土地权属调整及管理

实施前土地权属清楚,整个项目范围归属本号镇政府。

我中心在项目实施前,制定了合理的土地权属方案,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土地权属调整,整理前后土地权属明晰,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争议。

七、工程成果管护

在项目申报时我中心就制定了相应建后运行管护方案、管护措施。

管护责任主体为陵水县本号镇政府,项目建成验收后全部工程设施移交本号镇政府,由镇政府、村委会负责日常维护经费的筹措。

原则上采取项目区内受益村民义务交纳水费等办法,具体办法由镇政府、村委会自行制定。

八、工程拨款情况

本项目总预算131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20万元,前期工作费130.2371万元,监理费12万元,青苗补偿费5万元,业主管理费24万元,不可预见费62.3132元。

经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费为1099.299689万元。

按照《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委托实施合同》约定,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拨付给我中心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1267万元。

其中

(1)工程施工费:

1120万元

(2)前期工作费:

130万元

(3)青苗补偿费:

5万元

(4)业主管理费:

12万元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我中心累计拨付工程款5次,共计876万元。

按资金支出相关规定,支付前期工作费86.2174万元、业主管理费11.5364万元、青苗补偿费2.995万元。

按照《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监理费由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直接拨付给监理单位。

项目剩余资金待验收合格再进行工程财务结算。

在资金管理上,我中心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设立与项目建设同步的明细账和总账,确保专款专用。

九、项目实施管理措施

(一)组建管理机构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于2009年下达了任务通知,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国土的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本号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受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我中心在县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工程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管理制度

1、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度

我中心在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和指导下,担任项目法人,按照市场机制具体运作项目。

由我中心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全过程。

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我中心协调解决权属调整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2、项目公开招标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我中心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结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委托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确认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

3、建立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公开评选,选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签订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明确要求监理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合同》以及相应项目工程监理合同,代表我中心对工程实行现场监管,按照合同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控制,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并制定出具体监理细则与监理规范,对所有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理。

4、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分别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

设立项目管理专用章,签发工程承建合同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我中心签章。

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按《合同法》规定程序进行。

5、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形成规范有序的资金运作体系,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我中心建立健全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设立总账和明细账,并实行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6、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受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具体职责为:

一是拟定工作实施计划及方案,根据批准下达的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在省中心的领导支持下,组织项目实施;

二是抓好工程管理,以工程为核算单位。

实行工程统一设计,实行公告,组织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并对工程的施工、验收等进行管理,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

三是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的支出。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认真做好工程经费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按工程建设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经费。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中心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严格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安全。

同时,我业主方及监理单位也严格把关,在保证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同时,密切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定期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具体管理措施

1、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为把好工程施工质量关,我中心要求监理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随时制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不达标部分重新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我中心不定期召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制定短期工作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涉及村委会召开相关会议,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如在施工过程中个别道路、渠道的施工需经过村民的橡胶地,村民为索要补偿费阻挠工程的施工,经过我业主方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多方努力,反复耐心地开导、劝解,村民的思想也慢慢转变过来,最终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工程得以顺利进行,较好地发挥了监督管理协调作用。

十、预期效益

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使项目区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形成了良性循环,主要表现是:

(一)社会效益

1、改善项目区的生产条件。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内农田、道路、灌溉排水工程全部配套,项目区内高低不平的耕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平整,具有耕地连片、道路成网、能排能灌、保水保土、沟端路直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条件,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将做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标准地块,整理后,新增耕地15.71公顷,将改良土壤,增加土壤肥力,保持水土,提高项目区土地的质量,增强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质量大大提高,这将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创建平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有助于农村推广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带动区域经济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4、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通过整理后土地的合法、合理的权属调整,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5、有利于推动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

土地整理完善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土地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项为老百姓办实事、创效益的民心工程,从而推动土地开发整理事业不断发展。

(二)生态效益

项目将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及路边草皮的铺设,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大大改善。

  

1、通过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等措施,减少项目区内的地表径流量,提高项目区的水源涵养能力和土壤的蓄水能力,有效地减少和防止水土流失,并且可以有效抵御灾害性气候,如暴雨对农作物的侵害,保障农作物生长。

2、通过土地整理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的质量,增厚了土层,降低了坡度,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土壤基础条件得到了改善;

另外,土地整理项目可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会减少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危害程度,减少农药的使用。

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3、优化生态环境,通过工程措施,健全灌溉体系。

实施后的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从而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系统。

通过铺设草皮,使道路、沟渠两边减少水土流失破坏程度,使资源利用趋向良好性循环,土地、水、气候等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三)经济效益

1、提高劳动效率和降低劳动成本。

项目实施前生产耕作条件较差,遇上雨天,道路泥泞打滑,人畜通行都较为困难。

整理后,项目区的生产道路全部铺上碎石粉,区内道路全部相连,形成网络,有了机耕桥后,农民购置了农业机械设备,提高了集约化程度和机械化水平,劳动效率大大提高了。

2、提高经济效益。

项目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项目竣工完成后,灌溉率由原来的70%提高到90%。

原有耕地一年种植一造水稻变为一年两造水稻和一造冬季瓜菜。

因此,项目区原有4097.07亩耕地,每年每亩两造水稻年产值增益约600元人民币,一造冬季瓜菜年产值增益约1200元人民币,即737.4726万元人民币;

新增的235.63亩耕地每年每亩两造水稻年产值收入约1200元人民币,一造冬季瓜菜年产值收入约1200元人民币,即56.5512万元人民币;

以上两项共计794.0238万元人民币。

十一、工程建设评价

(一)群众对该工程的评价

该项目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项目区群众对项目的实施以及实施后的管理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对项目区的整体发展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如今的冬季瓜菜,收购的瓜菜车可以直接开到田间,劳动成本大为降低,方便了群众。

群众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均表示满意。

项目区群众之所以对土地整理持积极的态度,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整理获取收益,可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农户受益主要表现为土地整理后,农田排灌既方便又快捷,种粮种蔬菜产量增加与生产成本的降低,提高了农户的收入;

同时,道路、水渠、绿化等工程的实施,生产、生活、居住条件也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有了新的改观。

(二)工程建设的总体评价

通过对田、水、路的综合整治,现已把项目区建成了地成块、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化农业区。

项目的成功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水资源,实现项目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地力,也彻底改变了落后的生产条件,完善了现代农业所需的多项生产设施,改变了当地农民的生产观念和生产方式,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十二、项目初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工程现场情况

1、部分道路、沟渠边坡杂草较多;

2、新建道路路面坑洼不平,积水较多;

3、部分沟、渠、路边坡变形,土压实度不足,局部空洞、变形现象;

4、部分U形槽断缝,砂浆脱落,存在漏水现象;

5、没有设立交通限速、限载警示标志牌。

(二)技术档案材料情况

1、参建三方一定要到施工现场重新核对后再出竣工图,竣工图要与现场要符合;

2、应进一步细化、复核土地平整竣工图,绘制方格网,以便计算工程量;

3、完善竣工资料,特别是竣工平面图,补充平面坐标系,补充现有道路和竣工田间道桩号,完善图例;

4、核对设计变更资料,明确道路修复内容;

5、应明确区分水毁项目与本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

6、参建各方管理工作报告应严格按照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发的竣工验收办法要求进行整编完善。

十三、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在初验后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整改完善。

(一)项目工程现场整改情况

1、对部分道路、沟渠边坡杂草较多的问题,我中心组织施工单位派人员到现场进行除杂工作,已全部清理完毕;

2、对新建道路路面坑洼不平,积水较多的问题,我中心组织施工单位派人员到现场修整并铺设碎石碾压平整;

3、对部分沟、渠、路边坡变形,土压实度不足,局部空洞、变形现象,我中心组织施工单位派人员到现场及时修补完好;

4、对部分U形槽断缝,砂浆脱落,存在漏水现象,中心在初验后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派人员到现场及时修补完毕。

5、已设立交通限速、限载警示标志牌。

(二)技术档案材料整改情况

竣工图纸已经我中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核对,并按要求对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复核,重新出图;

对不完善的设计变更资料已重新经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完善;

水毁项目与本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已明确区分开来;

管理工作报告等技术档案资料已按《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琼土环资耕字〔2008〕3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整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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