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doc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
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
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
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
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
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
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
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
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
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
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
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
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
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
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
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
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
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
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
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
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
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
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
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
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
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
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
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
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
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
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
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
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
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
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
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
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
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
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
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
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
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
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
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
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
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
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
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
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
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
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
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
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
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
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
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
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
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
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
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
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
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
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
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
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
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
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
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
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
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
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