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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房及升压站设计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545m3/s,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940m3/s。
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的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1889m3/s。
2.1.4地震设防标准
邻近区(40km范围)未见强震发生,断裂活动微弱,区内地震烈度较小,地震危险性主要受外围龙门山地震带、虎牙地震带强震波及的影响。
工程区(8km范围)内未见区域性活动断裂分布,不具备发生强震的地质背景,未发生破坏性地震。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s(按中硬场地考虑),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加速度从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Ⅶ度)调整为0.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Ⅷ度)。
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
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本工程砼闸坝、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和升压站为4级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均为丁类。
2.1.5建筑物安全控制标准
2.1.5.1安全系数和容许应力
1)砼闸坝抗剪断稳定安全系数K′
基本荷载组合3.0
特殊荷载组合一2.5
特殊荷载组合二(地震情况)2.3
2)砼闸坝基底容许应力:
最大垂直压应力不超过地基容许承载力
最小垂直压应力应大于零
施工期容许拉应力0.1MPa
2.1.5.2安全超高
挡水时正常蓄水位为0.4m,最高挡水位为0.3m。
泄水时设计洪水位为0.7m,校核洪水位为0.5m。
2.1.5.3主要设计规范
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2)《防洪标准》(GB50201-9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5)《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6)《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05);
7)《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
8)《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SL285-2003);
9)《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
2.1.6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一、工程概况
干松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绵阳市北川县境内,是白草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规划“一库四级”方案的第二级电站,上与白羊电站梯级衔接,下与小坝电站相连。
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并兼顾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装机容量34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93亿kW·
h,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
二、水文
1)《四川省白草河干流(松潘、北川境内)梯级二级干松坝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通口河控制站——将军石、通口、北川水文站作为干松坝水电站水文分析计算的依据站,以邻近流域平通河甘溪水文站作为参证站。
2)根据将军石站1958年~1995年径流系列频率计算成果,经面积及面雨量修正,推求干松坝电站径流成果,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21.2m3/s;
以将军石站丰、中、枯水典型年为模型,作电站径流的年内分配可行。
3)根据将军石站1957年~1995年年最大流量系列,加上调查的1902年及1934年历史洪水组成不连序系列进行频率计算,据此计算成果,按面积比的2/3次方修正,推求电站闸、厂址设计洪水成果。
坝址重现期50年的洪峰流量为2370m3/s,重现期200年的洪峰流量为3100m3/s;
厂址重现期50年的洪峰流量为2540m3/s,重现期100年的洪峰流量为2940m3/s。
根据将军石站各分期(主汛期6~9月除外)年最大流量频率计算成果,按面积比的不同方次修正,推求电站闸、厂址分期设计洪水;
主汛期采用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4)借用将军石站1959年~1979年间19年实测平均含沙量推求电站入库悬移质平均年输沙量;
按推悬比20%估算入库推移质平均年输沙量可供本阶段使用。
5)根据实测大断面、水边线等资料,采用水力学公式法计算的坝、厂址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原则可供本阶段设计使用。
6)施工期、运行期水情测报站网规划及选择的报汛通信方式。
实施时在泗耳河及小白草河各设一个水位站,观测水位、巡测流量,并在施工期站网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监测、泥沙监测进一步完善运行期水情测报站网。
鉴于白草河一库四级电站将相继开发,可建立一个全流域运行期水情测报系统,各电站作为其子系统。
三、工程地质
1)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Ⅶ度。
2)水库蓄水后,不存在永久渗漏和浸没及库岸整体稳定。
3)泄洪闸以较密实的砂卵砾石为闸基,两岸挡水坝建在CⅣ类弱风化岩体上。
鉴于软基存在不均一变形,渗漏与渗流稳定和下游冲刷问题,应有结构措施和渗控、防冲措施,岩基则需固结灌浆处理。
两岸坝肩边坡现状基本稳定,基坑开挖时,左坝肩的残破积层将被切断坡脚,存在失稳问题,予以挖除。
坝基、坝肩岩体强透水和中等透水,采用的防渗标准和防渗深度、边界,但应注意右坝肩右侧洼槽有无古河道和断层,若有分布,应调整右坝肩防渗边界与深度。
《报告》中给出的岩土体建议参数可供设计使用。
下阶段应化泄洪闸的建基高程。
4)进水口边坡稳定条件与左坝肩相同,结合坝肩开挖一并处理。
引水隧洞围岩分类以Ⅲ类为主,次为Ⅳ类围岩,稳定性差或不稳定,应及时支护与衬砌。
过沟段上覆厚度小,支护、衬砌应予加强,并做好洞内排水和有害气体(甲烷)的监测。
5)调压井上室处于弱风化卸荷岩体内,围岩分类为Ⅴ类,属不稳定的围岩;
竖井和连接井的围岩为Ⅳ类,属稳定性差的围岩,均应加强锚固与衬砌并作好排水,井口上部的覆盖层应予以挖除,开挖边坡需做护坡,坡顶、坡面需做好排水。
6)压力管道为埋藏式,围岩的岩性和稳定条件与调压井相同或相似,围岩类别均属Ⅳ类,亦需及时支护与衬砌,并作好排水。
出洞后的覆盖层厚度不大应予以挖除,将管道基础置于基岩上。
7)厂房基础建在微风化岩体上,能满足变形与稳定的需求。
厂后边坡覆盖层,基岩卧坡角较陡,厂基开挖将会切断坡脚,有失稳可能,应有工程处理措施,开挖形成的边坡需予保护,并设排水措施。
8)工程区附近天然砂砾料缺乏,同意采用人工骨料,选用泗耳河料场。
鉴于块石料用量较少,同意《报告》提出在上述料场碎石原料开采中捡集。
工程区的含碎石粘土,不能满足固壁土料要求,同意采用商品料。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干松坝水电站工程任务确定为发电,兼顾电站减水河段环境生态用水要求。
2)同意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电站设计水平年2015年、设计保证率90%符合规范要求。
3)《报告》考虑与上游白羊水电站尾水衔接拟定了正常蓄水位1102m,并对该水位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对梯级衔接、库区淹没等因素综合分析,结合梯级联合运行和考虑区间径流日调节,确定正常蓄水位1102m、死水位1100m。
4)《报告》拟定装机容量30MW、34MW、38MW三个方案进行比较,经动能经济分析,基本同意确定装机容量34MW。
5)根据电站水头变幅,同意《报告》推荐采用混流式机组,额定水头为112.5m,采用2台机方案。
6)经4.0m(衬后12.6m2)、4.2m(衬后13.9m2)、4.4m(衬后15.2m2)、4.6m(衬后16.6m2)四个引水隧洞洞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基本同意确定引水隧洞洞径为4.2m。
7)基本同意水库泥沙淤积及回水计算成果。
8)基本同意水库运行方式。
汛期(6月~10月),当入库流量小于90m3/s时,水库维持正常蓄水位运行;
当入库流量大于90m3/s时,停机敞泄冲沙。
非汛期,电站根据系统负荷要求进行泄放水,水库水位在正常高水位至死水位之间变动。
五、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1)干松坝水电站为高水头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34MW。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的规定,同意确定工程等别为四等小
(1)型工程。
首部枢纽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首部枢纽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厂区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2)根据坝址的地形地质条件,结合水工﹑施工布置等条件综合考虑,基本同意《报告》推荐坝线位于白羊乡中学上游约70m处。
《报告》对坝型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同意推荐混凝土重力式闸坝,闸门型式为平面定轮钢闸门。
《报告》对引水线路布置进行了分析,考虑到河流走向为“C”形,从工程布置﹑施工条件等方面考虑,同意推荐左岸引水线路。
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推荐厂址位于干松坝村下游约200m,本阶段在此厂址厂线位置进行了深入工作,基本同意《报告》推荐在该厂线位置建厂。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即在推荐坝线上建混凝土重力式闸坝,经左岸引水隧洞引水至干松坝村下游约200m处建地面厂房,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建筑物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
3)基本同意首部枢纽布置形式,由两岸重力坝﹑泄洪闸﹑左岸进水塔等组成。
4)基本同意取水口布置形式、隧洞洞型和断面尺寸,采用水室式调压,压力管道采用地下埋管竖井方案,隧洞洞型采用马蹄型。
下阶段在地下结构物施工开挖过程中,作好施工地质预报,进行围岩稳定变形监测以指导施工开挖和支护。
5)基本同意电站厂区枢纽总体布置形式,主要由发电厂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尾水建筑物、生产生活区建筑物﹑进厂公路等组成。
6)同意《报告》提出的监测部位和监测项目。
六、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1)干松坝水电站装机容量34MW,保证出力6.81MW,同意《报告》选用两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机型及水轮机基本参数选择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并提出相应减轻或防止水轮机磨蚀的综合措施。
2)调节保证计算成果满足规范要求。
3)基本同意水轮机附属设备进水蝶阀、调速器选型。
基本同意辅助机械设备主厂房起重机,油、气、水系统设计。
机组检修排水采用直接排水方式。
基本同意水力机械主要设备布置方案。
下阶段结合主要设备外形尺寸,对厂房布置进一步优化。
4)根据绵阳电业局《绵阳电网主网中长期建设规划(2003~2020年)和白草河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干松坝水电站以二回110kV架空出线,第一回110kV架空线接入相距约10km的下游小坝水电站,第二回110kV架空线连接相距约9km的上游白羊水电站,通过梯级电站110kV网架最后接入220kV绵阳北变电站的接入系统方式基本可行可行的。
最终按电力部门审批的接入系统方式确定。
5)基本同意发电机、变压器按两机一变单元接线,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的主接线方案。
6)基本同意水轮发电机、主变压器、110kV断路器等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
7)基本同意电站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机组励磁方式、继电保护、二次接线、通信等电气二次设计方案。
基本同意主要电气设备布置。
8)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尾水建筑物的拦污栅、闸门及启闭设备选择,及金属结构防腐措施。
9)采暖通风。
采暖通风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
七、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消防总体设计方案、工程消防设计、消防给水设计及消防电气设计方案。
消防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并报消防部门专题审查。
八、施工组织设计
1)同意《报告》推荐的拦河坝导流标准、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
厂区尾水渠施工围堰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枯水期洪水,主厂房基坑开挖深度约13~15m,采用汛期5年一遇洪水设计。
2)基本同意《报告》推荐本工程混凝土所需砂石骨料料源采用一级白羊水电站上游1#料场开采料,并由1#料场附近的人工砂石料加工厂集中供应。
3)基本同意《报告》推荐的拦河坝施工方法;
拦河坝左岸为高边坡开挖,应充分重视施工道路布置、开挖边坡的安全支护。
基本同意引水隧洞施工支洞的布设方案;
引水隧洞设计为圆形过水断面,开挖断面直径最大约5.0m,同意安排为顺序施工合适;
为减小洞底垫碴及清碴工作量,开挖断面底部可改成平底;
混凝土衬砌可采用先边项拱后底拱的顺序进行,或采用全断面一次浇筑钢模台车,从里向外浇筑;
引水隧洞进水口边坡岩体以强风化为主,开挖边坡高,边坡稳定性差,调压井下部微风化围岩为
类,弱风化~强风化围岩为
类,上部覆盖层厚度13.1m;
下平段出口处开挖边坡大于85m,上部为含碎石粉质粘土,下部为千枚岩,施工中应及时进行安全支护,确保安全。
4)同意《报告》推荐的对外交通运输方式;
基本同意《报告》推荐的场内道路布置;
下阶段复核落实至调压井施工公路的布置。
5)基本同意《报告》推荐的施工工厂设施布置。
6)同意《报告》推荐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施工总布置方案。
7)基本同意《报告》推荐的32个月的总进度安排,即准备工期10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1个月,完建期1个月。
本阶段安排完建期1个月偏紧,鉴于发电厂房为地面式厂房,距压力管道出口较远,干扰少,招标设计阶段可将厂房开工期适当提前,安排两台机组同时发电。
九、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占地
1)同意《报告》针对不同淹没对象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
耕地2年一遇,一般专项设施10年一遇。
同意在水库泥沙冲淤平衡基础上,分别计算上述标准洪水的回水位,以正常蓄水位加相应超高与淹没对象相应洪水回水位组成外包线确定淹没处理范围。
林地可按正常蓄水位确定淹没范围。
2)设计单位会同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建设业主,持图现场调查水库淹没实物指标。
调查成果已为参与各方确认,可供本阶段设计使用。
水库正常蓄水位1102m时,主要淹没耕地2亩、林地10亩,影响装机570kW的小水电站1座。
下阶段应据确定的淹没及影响范围,实地测量并埋设永久界桩确定淹没影响界线,复核淹没实物指标。
3)水库淹没耕地2亩,生产安置人口1人,同意采用就近后靠调剂耕地进行安置。
4)基本同意受淹没小水电站处理措施。
5)基本同意淹没处理补偿静态总投资217.54万元。
6)据调查,工程永久占用耕地10亩、林地30亩;
施工临时占用耕地132亩、林地34亩。
下阶段应据进一步确定的用地范围实地测量并埋设永久界桩确定用地界线,复核占地指标。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补偿静态总投资178.52万元。
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
1)按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建函【2006】176号文《关于对白草河干流(松潘、北川境内)梯级二级干松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05】457号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白草河干流干松坝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做好水土保持的监督工作。
十一、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梯级电站管理设置方案、拟定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及《报告》提出的主要管理设施。
十二、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下阶段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
十三、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确定的编制原则、项目划分、采用的定额及取费标准基本符合川水建管[1998]379号文的规定。
同意以2005年四季度作为本工程价格水平年。
经核定,工程静态总投资17256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075元,工程总投资18269万元。
十四、经济评价
1)本工程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0%计,其余资金从银行借款,借款年利率为6.12%。
资本金不还本付息,从电站获得发电利润开始,每年按7%的利润率分配利润。
按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8%测算的出厂电价为0.165元/kW·
h,相应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91%,投资回收期12.96年。
财务评价可行。
2)同意以影子价格法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经计算,本电站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7.77%,当社会折现率为10%时,经济净现值为11021万元,大于零,国民经济评价合理。
2.1.7项目核准
2006年8月,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市北川县白草河干流干松坝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06】420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核准,核准内容如下:
一、为加快白草河水电开发,增加电网供应能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建设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白草河干松坝水电站工程。
二、电站安装2台1.7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4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93亿千瓦时。
电站水式开发,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两岸重力坝、泄洪闸、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组成,挡水和泄水建筑物均处于同一轴线上。
拦河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7米;
发电厂房为地面式,布置在白草河左岸;
升压站为户外式。
水库正常蓄水位1102米,相应库容7万立方米,死水位1100米。
电站以一回110KV出线接入开坪电站升压站后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拟建的擂鼓220KV变电站后并入四川主网运行。
三、该工程水库需淹没耕地2亩,林地10亩,河道38亩。
工程永久占用耕地10亩,交通用地1亩,林地30亩,河道15亩;
施工临时占用耕地132亩,林地34亩。
推算至2008年水库淹没需生产安置人口1人,工程占地需生产安置人口7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北府函[2005]10号)。
四、干松坝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已经审定(川发改能源函[2006]308号),水土保持方案(川水函(2005]457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2006J176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川国土资函[2005J1206号)和接入系统方案(川电计[2006)72号)等已经有关部门批复,工程建设条件已落实。
五、干松坝水电站卖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同意由浙江广厦水电投资有限公司(80%)和浙江广宁水电发展有限公司(20%)按出资比例组建的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
5107261800200)作为北川县白草河干松坝水电站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经营和管理。
请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四川省电源开发权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182号)的规定办理电源开发权有关事项。
六、按2005年四季度价格水平测算,该工程静态总投资17256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补偿静态投资396.06万元),动态总投资18269万元。
项目资本金为5481万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30%,由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单位按以上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申请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贷款解决(川农银有承字[2005]第013号)。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经核准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建成发电。
未经我委同意,严禁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变更投资方及股权结构。
八、请按上述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工程开工、竣工需报我委。
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对该电站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和领导,特别是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涉水事务、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等工作的监督和协调,督促项目法人按照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在切实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外部条件,依法办理各项手续,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后,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开工建设。
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审定的工裎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文要求,分阶段及时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上述核准事项如有变更,请你委负责督促项目法人重新编制北川县白草河干松坝水电站项目申请报告上报我委核准。
2.1.8坝址调整评估意见
2012年6月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白草河干松坝水电站坝址调整专题报告》进行了评估,2012年9月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以“川工咨(2012)550号”向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了《白草河干流干松坝水电站坝址调整专题工程方案技术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如下:
干松坝水电站位于绵阳市北川县、阿坝州松潘县交界处,为白草河干流(松潘、北川境内)四级开发方案中至上而下的第二梯级电站,上接白羊水电站,下衔小坝水电站。
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水库正常蓄水位1102.00m,总库容44万m3,装机容量34MW。
2006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市北川县白草河干松坝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06〕420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核准;
2007年9月,电站开工建设。
二、调整的必要性
初步设计审批方案中,干松坝水电站坝址位于白羊乡政府下游约500m处,该坝址选择方案是合适的。
“5.12”汶川大地震中,干松坝水电站坝址所在地松潘县白羊乡位于地震的重灾区。
震后,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灾区迅速进行了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白羊乡灾后重建的白羊中学、白羊小学位于干松坝水电站坝址(初设审批方案)右岸,沿河长约250m。
若按初设审批方案实施,将拆除部分校舍,施工放炮及震动同时将会危及人员和校舍安全,干扰白羊中学、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坝左岸施工对片白公路交通运输也有影响,因此有必要研究调整干松坝水电站的坝址。
1、调整坝址区域地质及地震地质条件与原坝址相同,工程区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复杂,根据“5.12”汶川地震后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由0.15g调整为0.20g,相应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工程区属区域构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