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交互设计实验室系统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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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承诺);
2.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近3个月)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
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备查)。
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的报名参与资格。
五、谈判时间、地点及其他:
1.参加谈判报名时间:
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3:
00-16:
3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后方可参加。
)
2.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09:
00--09:
30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09:
(3)谈判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09:
(4)谈判地点: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大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必须向谈判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并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1.具体金额:
人民币叁仟圆整(¥:
3000.00)
2.交纳账户:
账号:
897023
开户银行:
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七、成交服务费:
成交谈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总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八、联系单位:
8.1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598号225室;
联系电话/传真:
3、5-811
联系人:
魏铁军、诸润邮政编码:
215002
8.2采购人:
联系人:
殷老师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人:
陆老师联系电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
2、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址:
3、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第二章谈判采购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科技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新媒体交互设计实验室系统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
二、项目标号:
SZHJ2016-BS-T-002号
三、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采购单元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备注
1
眼动追踪系统主机
1、可保证在自然状态下非接触采集眼动数据,不影响人正常的行为;
采样频率:
≥双眼30Hz,
2、可以实现双眼测查,双眼采集数据,系统延迟:
48-67ms
3、凝视精度:
≤双眼0.32°
(过滤数据)
4、凝视准确性:
≤双眼0.4°
(理想情况下)
5、凝视准确性:
≤双眼0.5°
(25°
-30°
视角情况下)
6、头部运动范围:
≥50x36厘米@70cm
7、被试与镜头的最大操作距离:
40-90cm
8、追踪技术:
亮/暗瞳追踪技术均适用
9、传输数据接口为USB
10、重量:
不大于250g
11、尺寸:
不大于400x28x23mm
12、眼动追踪器与显示器可以实现分离,可以一机实现电脑屏幕和投影仪屏幕显示刺激信息;
2
手持设备可用性测试模块
手持设备可用性测试平台与非接触眼动仪主机结合进行手持设备可用性测试,可任意旋转,站立或端坐,可进行如Iphone,Ipad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种操作系统(IOS,Andrord,WindowsPhone)的手持设备的可用性测试等,包含8种为不同移动设备和安装情景配置的全部必要部件。
1、支持的设备:
直径在31.9cm(12.6”)以内的设备,可进行360°
旋转。
固定状态下,支持高度在31.9cm(12.6”)以内的设备。
宽度无限制。
带有两种不同的支架,分别用于平板设备和智能手机。
2、场景摄像机:
全高清场景摄像机,支持1920x1080p分辨率
3、平台尺寸底座:
42x25cm
4、最大高度:
68cm
5、重量:
(包括旅行箱)13.8kg
6、系统处理智能工作站1台:
15.4英寸超高清笔记本电脑,Core
i7
CPU,16G内存,256G
SSD硬盘
3
眼动数据处理与分析模块
可实现对眼动数据信号进行离线处理和分析。
可呈现眼动数据随时间变化的统计特征,包括瞳孔直径、眼睛状态、速度大小三方面。
可对不同种类眼动数据信号进行放大、缩小,便于查看数据。
投标产品必须为国产,眼动追踪系统需要出具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眼动数据分析
包括眼动状态、瞳孔直径以及眼睛运动速度的数据分析。
其中:
(1)眼动状态分析(GazeState):
可呈现当前时间点的眼动数据类型(注视、扫视、眨眼),以及全部眼动类型数据随时间的变化情况。
(2)瞳孔直径分析(PupilAnalysis):
时域分析(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标准差、方差、幅值分布)、频域分析(功率谱密度图、峰值频率)、
(3)眼睛运动速度分析(Anglevelocity):
可呈现当前时间点的眼睛运动速度,以及全部眼睛运动速度随时间的变化情况。
(4)眨眼识别分析模块BlinkAnalysis、眨眼频率、眨眼持续时间、眨眼次数、最大持续时间、最小持续时间、持续时间平均值、直方图分布、眨眼数据可以转化为行为数据进行进一步的行为统计分析、
2.眼动可视化分析模块(Visualization):
含有多种可视化呈现方式,包括热点图(Heatmap),轨迹图(GazeTrack),3D热点图(Heatmap3D),亮度图(Opacity),等高线图(Coutour),蜂群图(BeeSwarm),3D眼动分布图(Gaze3D)、集簇图(Cluster),且集簇图可以自动转化为兴趣区域。
3,兴趣区域分析模块(GazeAOI),
支持兴趣区域(AOI)划分和分析,实时显示兴趣区域分析结果GazeAOI,兴趣区域可以转化为行为数据进行进一步的行为统计和分析。
4.眼动数据统计模块:
支持跨被试,跨实验,跨材料数据统计分析。
提供多种兴趣区域眼动统计与分析指标。
包括:
首次进入时间(TimeToFirstFixation)、首次进入前注视点的个数(FixationBefore)、首个注视点的注视点(FirstFixationDuration)、注视点持续时间(FixationDuration)、注视点持续时间总和(TotalFixationDuration)、注视点持续时间百分比(TotalFixationDuration%)、注视点个数(FixationCount)、注视点个数百分比(FixationCount%)、访问次数(VisitCount)、访问时间(VisitDuration)、访问时间总和(TotalVisitDuration)、访问时间百分比(TotalVisitDuration%)、指标统计特性描述,主要描述每个指标的统计特性,包括:
个数(N)、[]平均值(Mean)、最大/小值(Max/Min)、总和(Sum)、中值(Median)、标准差(STD)。
用户可以选择按照记录进行统计,或者按照被试者进行统计。
可选择统计呈现的方式:
表格或者直方图,二者可自由切换
2、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所有报价设备技术参数应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明书。
(3)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不低于1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响应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费用由响应单位负责。
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⑷、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并按甲方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四、其他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合理、真实的项目相关资料。
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人员培训工作包括成交单位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要求中标单位具备有完整的人员培训的目标、对象、课程体系、培训方法等的培训方案,培训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1)谈判供应商中标后提供的设备系统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应能保证所提供设备系统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供方提供的软硬件及服务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谈判供应商负责修缮,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5、综合说明:
1、谈判总价:
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设备、设计、服务、人工、机械、动力燃料费、运费、各种税费、专利技术、项目验收费等一切为实现本项目而产生的费用。
本费用为总价包干,除因甲方要求的变更外,本项目后期不做任何费用增补。
2、付款步骤:
见合同主要条款
3、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如响应谈判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七、谈判采购失败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
九、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9.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后);
9.2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附后);
9.3谈判声明函(格式见附后);
9.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后);
9.5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6谈判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7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9.8供应商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9.9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的项目进度安排等;
9.10响应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质量要求、交货期说明;
9.11供货、调试、验收方案及售后服务(包括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9.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9.13项目组主要人员组成表及资历表;
9.1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9.15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
9.16谈判供应商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9.17其它优惠承诺;
9.18谈判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它资料、证书、样本、承诺等。
1、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9.1—9.11款规定的资料。
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而被拒绝。
2、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谈判供应商的评审。
十、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0.1正本一本,副本叁本,须各自装订成册。
10.2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两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3谈判时,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在一个袋内密封完好或分别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皮上须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谈判编号、谈判单位名称。
10.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或盖章。
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5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字迹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
第三章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制作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审查;
授权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
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谈判。
二、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由谈判小组对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
只有通过谈判资格审核和技术文件审查的谈判供应商才可进入谈判程序;
由谈判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价格等谈判并要求其进行问题澄清。
四、由各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重要问题谈判报价单位以书面解答)。
五、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其他谈判供应商。
第四章评审办法
一、成交原则:
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谈判供应商。
二、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以判定谈判响应文件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确定最终成交谈判供应商。
评审方法如下:
(1)评委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经评委评审,如以下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谈判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
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
逐项汇总所有评委评审意见,并确定每个项目条款内容的最终合格性。
如在某一项目条款内容是否合格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
(2)评审内容条款汇总后有评审内容项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上述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侯选谈判供应商。
(3)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谈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4)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谈判供应商诚信管理的第十九条所列的失信行为或第二十条所列的不良行为,将按照谈判供应商诚信管理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投标谈判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谈判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即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
三、评审内容表
评审内容
是否合格(是/否)
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谈判响应产品的数量、规格、材质等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交货时间、付款步骤、质保期限等其他商务内容承诺情况
4、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37.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37.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38.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38.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38.1.1合同特殊性条款
38.1.2合同一般性条款
38.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8.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38.1.5有关图纸
38.1.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38.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9.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9.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9.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0.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41.质量保证
41.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和缺陷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1.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有关政府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和缺陷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
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41.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该补救措施不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及相应赔偿。
4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计算,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或中标单位承诺更高于招标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42.包装、运输、装运、保险
42.1包装
42.1.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种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42.1.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一份。
42.2运输标记
42.2.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42.3装运条件
42.3.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42.3.1.1现场交货:
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42.3.1.2工厂交货:
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42.3.1.3甲方自提货物:
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42.3.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
同时,乙方应以挂号信寄给甲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